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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遥不可及之所谓梦想 ...

  •   另外一个就是宁流川了,就是上次笑意盈盈在街上数“咪咪”的那个褐发男,人们都叫他宁宁。这家伙来头也不小,珠海房地产大亨的公子,标准的纨绔子弟,上了大学就吃喝玩乐来的。因为多金,长相又俊美,所以校里校外都迷倒了一大片女生。走进了他们的生活圈子后,得到了另一个关于他的劲爆消息,当时吓得我下巴都差点脱臼了。至于怎么个劲爆法,待续……
      最后要说的是季岚息了,也就是一直冷冷淡淡,还坚决不跟我说话的那个家伙。据说此人很低调,不像前面那两个家伙,仗着自己长得招人就四处招蜂引蝶。关于他的八卦传闻那是少之又少,家世背景什么的很少被人提及,就连他来自哪个乡旮旯也几乎无人知晓。但是,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家世一清二白的人能跟花弄弄和宁流川那样的公子哥混一块去么?只知道很多人都叫他季公子,法学系第一才子来的。老师手里的香饽饽,学生眼中的优等生,行为处事低调,却是三大公子中最受瞩目的一个。
      待她们叽里呱啦说完,我对他们总算了有了个大概的了解。其实,了不了解又有什么关系呢?横竖他们都是咱高攀和招惹不起的人。不是一个阶层的人,怎么都不可能凑到一个圈子里去。
      宿舍的三个姐妹总结来总结去,还是季岚息比较靠谱。说曹操曹操就到,季岚息、宁流川和花弄弄在左右两条校道的交汇处走在了一起。早已见识过他真实面目的我,立即打了个寒颤,赶紧对她们说:“你们继续扒帅哥,我先回寝室了。”
      大一功课没那么紧,是适应新生活的阶段,所以大家都有充裕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参加各种社团,参加学生会等。全然不像高中,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年代,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都掂量再掂量,挣扎再挣扎,深怕一个不留神就让别人跑你前头去了。
      我的爱好就是写东西,平时上课都喜欢在桌子或是课本上涂涂抹抹,在别人看来,或许那只是一些不着边际的东西,但对我来说,写下的一字一句都寄托着不同年龄阶段的少女情怀。高中时没啥时间写字,所以作文课时,我几乎是不遗余力地写,一篇下来可以洋洋洒洒写它十页,以致于我们的语文老师每次批作文时都会把我叫过去说:菜菜啊,这次的文写得真是不错,文笔和构思都属上层,但高三不提倡写小说,咱写的是高考作文,追求短小精悍。把作文本拿回去裁成八百字,认真点裁,我要贴板报上的。
      于是,我乖乖把作文裁成了八百字,然后老师贴往板报,供大家学习模仿。那时的我,作文很不错,每次都会被出来,看着公告栏前人头攒动的情景时,心生出了亮堂堂的自豪感。
      那时的我的小小梦想就是,能在业余时间写写文,然后被报刊杂志选中,以此为自己平波无澜的生活添份色彩。
      现在,终于有足够的时间和足够精力来做自己喜欢的事了。大学生活渐渐安稳下来后,大家都开始置家当,比如洗衣机,比如电冰箱,这两者都是有钱人家才会置办的,而G大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听说男生宿舍那边有些人买冰箱回来就是为了冻巧克力和蛋糕,男生的嘴也长得这么馋?真是够不可理喻的。话说回来,最为普及的还是电脑,如果经济不是过分拮据,一般人手都会有一台,这是大学生活的必需品啊,为了学习也为了课后消遣打磨时间。套用我们辅导员说的一句话:三天不上网,那你简直不是现代人。电脑的重要,可想而知了。
      我也向爸爸说了,嘟囔着说为了学习,为了上网查找和下载资料什么的。我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说再不买一台电脑,我就成了全校最落伍的一个了,本来就来自偏远的小城镇,起跑比人家慢,这节骨眼又输人家一筹,以后出了社会根本就没地儿混了。
      我可怜兮兮的,就差眼泪也挤出来了。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在学习的同时,我更想把电脑利用来写字。最后爸爸咬牙,凑出了四千多块给我去买,我很高兴,同时也有深深的负罪感,因为我根本就没把学习摆在第一位。
      在那个刚刚学会撒谎的年纪,在那个刚刚滋生出梦想的年纪,我就那样连哄带骗,让爸爸给我买了电脑。液晶的,四千多块,配置在那时算是中等的,不算特好,但也不差了。
      宿舍其他三个也相继买了电脑,然后大家好像都变得特忙了。我们一上完课回来,就是使出一阳指“叮”地一声――开机!这个动作,很多年后依旧被我们奉为大学生涯中的经典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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