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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莫名交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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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迷蒙醒来的时候,头晕的有点天旋地转的感觉。我只好重新滑落撑起的身体,继续躺着,等待晕眩感过去。
宿醉的后果真的相当的不好受。只可惜喝酒的那当下人都只想失忆,只想忘却自己身在哪里,忘记自己是谁,忘记一些刻骨铭心的人事物。只要能忘却痛苦,哪怕只是短短的一瞬间,我们也想要那种解脱。
但是解脱之后,往往都会抚着头痛欲裂的额,咬牙切齿的跟自己撂狠话说:“以后老娘再也不喝酒了!”然后下次继续再犯。
外头的天已经亮了。
还好是周日,不用上课。
须臾,再度起身,发现晕眩感减少了不少。而且,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头痛。我拿起搁置在床头柜上的眼镜,戴起,然后望了望这完全陌生的地方。研究半响,发现这间大房间只能用两个字形容,豪华。或者另外两个字,高贵。总结起来就是‘奢华’。
我望着这明显是有钱人家居住的房子,有些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在这里。
打开门去,才发现自己刚刚真是小巫见大巫。
这哪是奢华,分明是极、度、奢、华!
水晶大吊灯,红地毯,无数古董,无数豪华家具、摆设,还有一字排开的仆人。我傻傻的愣在原地,脑子更加的混沌了。这完全欧式皇宫一样的地方是哪?
“喂,妳傻站在这里干嘛?”一把略显低沉的好听男嗓传来。
我立刻转向声源处,很意外居然看见了那个金毛鸡王头。哦不,不能叫他金毛鸡王头了,因为他现在的头发不再高高竖立,而是自然的垂落着,微鬈。还好他的五官够立体,线条够男人,否则一个男人顶着这样的鬈头应该会很像芭比娃娃。
他叫什么来的?
他这个头发比之前的适合他。让他张扬的气质微微收敛了,也衬托的他的五官更加的出色。
猛的一怔。发现自己似乎将他打量的太过仔细。
“这是,你家?”
“嗯哼。”
“我为什么会在你家?”
“这就要问妳朋友夏大小姐了。”
我挑了挑眉,对他吊儿郎当的态度很不以为然。
“谢谢。不好意思打扰了你一夜,我这就走。”口气非常官腔,心里咬着牙:夏恭雨啊夏恭雨,都是妳做的好事啊,害我要跟这家伙低头。
“妳以为这里可以招到计程车或者巴士吗?”
“呃……”根据电影和偶像剧的知识,豪宅一般都处于较偏远的地方,交通全面阻断。更何况这座欧式皇宫一样的豪宅,交通方面就更不需要说了。我万念俱灰的叹了口气。
“去吃饭吧,吃完我送妳走。”他说着,先一步走下铺着红地毯的楼梯。
只能驱步跟上。
“等下吃完去换一下衣服。妳自己从衣柜里随便挑一件妳顺眼的。”用餐中,他如是说道。
我这才低下头,发现自己穿着的是真丝睡衣。
没有尖叫,没有惊讶。我不会有怀疑自己失身或者这家伙会亲自给我换衣服之类的蠢念。就凭这家伙的自负,他也绝不可能亲自服侍别人。
“不用这么麻烦,我穿我自己的就可以了。”
“妳自己的?扔了。”
“什么?扔了?”他凭什么扔我的衣服?
“小姐,妳昨天大吐特吐,吐了大家一身。”
“那衣服洗洗还是能穿的啊。”
好吧,我想我说了句废话。从他的表情看来,就知道我们完全的鸡同鸭讲,无法沟通。
“等下妳随便挑一件衣服,算我赔给妳的。”他重复。
“我吐脏的衣服,住宿费,还有早餐钱,你算一算,我、也、会、还给你的。”
“还?”他似乎觉得我说了什么笑话。然后径自喊了两个字,“伍叔。”
只见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大叔拿着一个小记事本过来,“阿曼尼珍藏版休闲衬衣,全球仅此一件,市价XXXXXX。Versace限量版休闲裤,市价XXXXXX。英伦皇室早餐,市价……”
“好了,伍叔。”金战一扬手制止了管家大叔继续汇报。然后他饶有趣味的看着我问,“单单我一件上衣,就六位数了。妳打算怎么还全部的钱?”
我咬牙。该死的有钱人!
“好,算我欠你一个人情,你若需要我帮忙,我一定不会说个‘不’字。”
“嗯哼。”
我恨恨的咬着食物发泄。
吃完让人消化不良的昂贵早餐,我被一群女佣打扮的女人们簇拥到一个陈列室似的大房间。里头琳琅满目的衣裤鞋子,数量惊人,品种繁多,而且摆放的比精品店还要精致。
我发出小小的抽气声。奢侈的有钱人!
我看看忙碌着为我挑选衣服鞋子的女佣们,搔头问:“呢个……请问昨天也是妳们帮我换的睡衣吗?”
“是的,小姐。”回答我的是一直站在我身旁的女人。她年龄较大,双手优雅的交握在腹前,从进来到现在,只动口指挥没有动过手。从她的穿着以及行为看来,她应该是领导这群女佣的头。
“呢个……其实给我一件最便宜的就好。”虽然照这家人的奢侈程度,估计最便宜的都极有可能要四五位数。但是能少一块钱是一块钱。
“回小姐,这些衣服都是没有标签的。价钱恐怕只有伍管家知道。”说话的还是女佣头头。
“那……就看起来最便宜的吧。”
看着众人顿住的动作,我就知道我这个要求太为难人了。结果只能万般无奈的一闭眼,随手一指,“就那件吧。”
那时我并不知道,挂在女佣手臂上的黑色衣服是何种模样。如果我知道,我想我一定不敢再闭着眼乱点。
我一看几个女佣有意要服侍我换衣的样子,立刻护住身子说,“我自己来就好我自己来就好。”
也许是女佣头头看出我的窘迫,体贴的命令众人退了出去。
“我们就在门外,若是小姐有任何需要,可以唤一声。”然后她对我行了一个微躬礼,欲走。
我受宠若惊,赶紧回了一个微躬礼,说道,“麻烦了。”
她严肃的脸没有多少表情,只是点了下头,然后退了出去。
她走后,我有些虚软的瘫坐在沙发上。
上帝啊,这样繁文缛节的生活,真的好累人啊!
叹口气,我拿起手上的衣服审视。瞬间,不知该喜还是该悲。可喜的是,这么多衣服里,我居然挑到了我相当喜欢的一位充满摇滚与颓废气质的设计师: 安娜·苏 Anna Sui的衣服。可悲的是,Anna Sui的设计大都是裙装。不用说,我挑到的自然也是,而且还是非常富有女人味的亮片连衣裙。轻薄长袖,贴身剪裁,千层裙摆,还外加镂空丝袜。
我悲鸣一声,一头埋进衣服里。
真是自作孽啊……
结果——
还能有什么结果?
我硬着头皮换上了一辈子都没穿过的连衣裙、丝袜和高跟鞋。鞋子倒是还好,因为平时穿惯了庞克厚底鞋,与高跟鞋相去不远。但是裙子让我很不自在,好似下面没有穿一样的没有安全感。还有丝袜,要多别扭就多别扭。
然后在众人的注目礼中,缓缓走到了有钱少爷面前。
他看我的目光有些迟缓,然后略显不自在的硬声道,“走了。”
我乖乖跟在他后头,离开了无比奢华的豪宅,又很快钻进了无比昂贵的兰博基尼里。
“Reventon Roadster?”我兴奋的摸着跑车内部,为它的豪华设计赞叹。全球限量15辆的天价超级跑车,性能果然不一般。
“妳居然懂车?”他的声音很意外。
“刚好懂跑车而已。”我看着车缓缓开出豪宅前院,耐不住好奇的问,“听说Reventon Roadster从零到一百公里的瞬间加速只需三点四秒,是不是真的?”
“试试不就知道了。”他噙着一抹自信的笑,车子开始在无人的郊外飞奔起来。车速很快的超过了一百,可我毫无恐惧,甚至觉得自己的血液也随着这样的速度沸腾了起来。
他忽然转头问我,“妳知道我最想要的是什么车吗?”
他这是在考我?
“总要有个范围。”我说。
“Lamborghini。”目视前方。
“Lamborgini Hermes。”
“宾果。”
“你给的提示太明显。”兰博基尼里能超越他现有的只有这么一辆。
他耸耸肩,“可对于不懂车的人来说,这个提示绝对没有用处。”他看了我一眼,“妳不是一般的懂车。好吧,跑车。”
我耸耸肩。
车内陷入沉默。
车内大声的放着欧美巨星的歌。先是Rihanna的Te amo,然后布兰妮的Toxic,Akon的Smack that、Dangerous、Trouble Maker,现在则是小野猫的Hush Hush。想不到在韩流横行的现在,还能找到个比较偏好欧美歌曲的同好。而且是轻节拍的R&B类型。
可惜这个同好绝非同类。
在到达市区之前,没有人再开口说话。
进入市区后,他才开了金口。“妳家在哪?”
我张口给了他一个地址。
然后车内再度陷入沉默。我无聊的用手指敲着玻璃,‘嘚咯’‘嘚咯’的跟着音乐敲打着节拍。
眼看已经要驶入邻近小区时,他的手机忽然响了。在他接起然后吼了一句“什么?!”之后,便二话不说的连人带车的扭转方向盘往另一个方向驶去。不对,以现在车子飞驰的速度,应该用‘飙’这个字眼才比较贴切。
我试图说话:“呢个……”其实可以在这把我放下。只是我才起了个话头,我就知道没有后续的必要了。因为对方不只脸色很不好看,而且还是一副完全失聪的模样。我估计他可能连我还坐在他车上的这件事都忘的一干二净了。
我是很想跳车啦,奈何车速太恐怖,跳下去绝对会一路滚滚滚滚到满身伤痕。万一撞到头,可就亏大了。
于是我只能抓住扶手坐好,眼睁睁的看着被载离家门越来越远,向着不知名的地方而去。
他的车终于停在市中心的一家咖啡馆前面。
看着他匆忙打开车门下车的背影,我决定还是不要淌这趟浑水,留在车里比较明智。于是我目送这个怒气汹汹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咖啡馆门后。
我托着腮,望着街道出了会神。
直到看腻了来来去去的路人、贴在一起走的小情侣、小摊贩、行驶的车流、店铺、喷水池、建筑,花花草草后,他仍旧没有出来。而我的耐心也终于耗尽,决定进去跟他道个别后便自己搭巴士回家。各走各路。
我推开爬满蔓藤图案的玻璃门,向里走了十几步后,错愕的发现地上有好多的玻璃碎片,好些凳子都好似被人愤怒踹过似的翻到在地,还有莫晏晟跟一个小个子正与一个女人相对而立,形成对持的画面。
想道别的话,被尴尬的场面弄的卡在喉咙里。
我对眼前的状况完全的一头雾水。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我正无所是从的时候,忽然被莫晏晟抓到他怀里。只听他对那穿着无比性感暴露的美人说道,“杜桑芝,我告诉妳,我已经有新的女人了,妳不要再来烦我!”
我瞠目。他刚才说了什么?
“你是为了她才跟我分手?”美女拨高了声音,不可思议的拿手指头指着我,“就凭她这幅德性?”
我终于懂了,原来我被人利用成拿来甩女人的借口。
“我喜欢就好。”莫晏晟冷冰冰的说。
“我不信!”美女也很固执。
莫晏晟没有开口,但是他一把提起我的下颚吻住我。吻的很卖力,他吸允我嘴唇的力度几乎让我疼痛。想阻止,想逃离,想用力推开他,可惜手脚都被用力钳住,我根本动弹不得,只能用力瞪他。
他回视的目光里竟然带了丝恳求。
恳求什么?恳求我助他一臂之力甩女人伤女人的心?
有钱人果然没什么好东西!
一直到耳边传来美女撂的狠话“我不会就这么算了的!”以及大力摔门声后,他才放开我。
我反射性的举手打算给他一个耳光,却在他笔直的目光里停住。他居然直挺挺的站在那里,没有闪躲。
“人情,我还你了。再见陌路。”我厌恶的丢下话,头也不回的离开。
我在附近的巴士站搭上了开往城市边缘的巴士。
我从包包里掏出耳机,将音量开的很大。
世界从按下Play键的那一瞬间变了颜色。随着跳跃的音符变成热情的红、温暖的黄、舒适的绿、犹豫的蓝、绝望的黑。
而现在我看见的世界是黑白的。
随着Maksim Mrvica的Croatian Rhapsody,世界变成了默剧。行走的人,移动的车子,都在我眼中成为定格。
我望着窗外的事物,无比专注的模样,但只有我自己知,我的视线穿过了那些事物。我好似看见了全部,却根本什么也没看见。
我的脑子在放空。
直到包包里的手机开始振动,我才回神掏出手机。
是夏恭雨的来电。
我微挑眉,我还没想到找她算帐,她倒是先送上门了。
我接起,口气并不多友善:“我怎么不知道Y城的旅馆业都倒闭了?”我知道我在迁怒夏恭雨。可我不能不。毕竟若不是她,我绝不会跟那家伙再有交集,不会欠他人情,更不会人情债肉偿。
“哟,火气真大,发生什么事了吗?”
“请问为什么我喝醉能睡到那家伙家里去?”
“突发事件嘛。我哪知昨天的schedule里会突然多了喝酒跟喝醉酒这两样。我那时只来得及考虑到不能送妳回妳自己家,免得妳老妈担心。我爹地对我交朋友又管的很严,我家也不行。结果我脑子还是一团浆糊的时候,莫晏晟说他认识妳嘛,结果就……”
“妳跟他认识?”
“昨天第一次见面。他是我男朋友的铁哥们。”
“对于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人,妳还真放心啊。”我嘲讽。
她终于听出我的不对劲,“怎么了?是不是他对妳做了什么?”
“……总之,我不想再见到他。”
“可是……这好像有点困难耶……妳是我的好朋友,他是我亲爱的的铁哥们,不遇见的几率很低耶……”
“就这样。”我不想再听,按了结束通话。
巴士也正巧到站。
我跳下车,往极速车场走去。
Y城一共有两个赛车场,一个是我现在要去的极速,另一个是斯皮特。斯皮特是著名的赛车场,很多赛车界明星都在那里比赛。极富盛名。而极速则是No.2,只是供某些赛车爱好者来玩一玩,过过飞驰的瘾。
而我,是极速里的一名打工仔,工作是,赛车维护,以及试车。
走进极速大门时,我取下厚瓶底眼镜放回眼镜盒,然后放回包里——是的,我没有近视。不但没有,还拥有5.4的绝佳视力——开赛车的人绝对不可以是近视,而且在这里,也并没有伪装的必要。
我走下赛车道,找到车子维修站,不意外在这里看见一个高瘦的男生。
他看到我,咧开笑,“欸,小白,今天好像不是妳上班的日子,怎么过来了?咦,穿着怎么也跟平时很不一样?”
他叫阿大,车场的维修工。我也不太清楚他全名是什么,只是跟着大家这么叫。他是一个很平凡很普通的男生,总是一副敦厚的模样。
我初来乍到的时候,他已经在这里做了很久。当时我自我介绍说我叫单浮白,他直接一句‘小白’。从此之后,小白就成了我在车场的名字。
其实我不是很喜欢小白这个称呼。小白小白,小白痴的缩写。对于我这种打不进群体的孤独体来说,这昵称也显得有些太过熟稔。
我跟车场的人并没有太深的交情,勉强算比较熟的,应该就属阿大了。不需要试车的时候,我就会蹲在他身边,偷学他修车的技巧。他也放任我。只是我们仍旧称不上熟,交谈不多。
“有没有车需要试?”我没有回答他,径自问道。
也许是他看出我心情不好,所以不管是不是真的有车需要试,他都丢了一串车钥匙给我。“黑色,34号。”
我最喜欢的一辆车。
“谢了。”
我走到车库,找到车。将它推到赛车道后,我上车,戴上安全帽,开始极速奔驰。
我喜欢赛车,喜欢这条仿佛没有尽头的赛车道,喜欢这种冲破空间的感觉。好似一个极速发射的火箭,划开了气层,奔向宇宙尽头。
身旁一闪而过的风景在这样的极速里变得扭曲,像身处在时空的隧道里一样。
我喜欢脱离时间控制的感觉,那是一种绝对的自由。
我所有的不快,都在这样的奔驰的快感中,逐渐消散。
终于回到家。
看着漆黑一片的屋子,我的表情是了然,只是眼眸变得黯淡。
又没回来……
我脱下鞋,扔开包,瘫在自己的床上。
其实夏恭雨多虑了。我母亲因为工作忙碌的关系总是不停的加班,经常不回家。她是典型的把家当作旅馆把公司当成家的工作狂。已经有好些天没看见她了,恐怕她连我昨晚没回家都不知道。
她今晚应该也不会回来了……
抱着微微的失落感,洗澡睡觉。
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无法成眠。转个身,视线对上了挂在凳子上的Anna Sui连衣裙,又想起了今天发生的一切,眉头微皱。
扔了它扔了它扔了它——心里有个声音在说。
我掀开薄被起身,一把抓起衣服,当然没有扔掉它——一般人的家教绝对教不出这么浪费的脾性——而是把它塞到箱底,打定主意要它从此尘封、不见天日。
做完了这一切,就更无睡意了。
我干脆披上一件薄衫上天台吹风。
十月中旬,天已经开始变凉。迎面而来的风都带了丝湿意。也许是最近一直持续在下阵雨的关系吧。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乌鸦嘴,居然才想到这里就开始飘起雨丝。雨丝很快的转为倾盆大雨,强度大的像被人临头浇下满满一桶水一样。
而我竟然,完全的不想躲闪。
平日里的一切隐忍,硬是逼迫自己不去深思的事情,承受的负面情绪,终于累计的超越了自己可以承受的范围。它们像脱闸的猛兽,拦不住挡不了的凶猛袭来。负荷已然超标。情绪崩裂。
忽然觉得疲倦。无比疲倦。
忽然很想放声尖叫。不管不顾。
忽然很想落泪。莫名其妙的落泪。
我想我已到极限。
视线被水冲刷的开始模糊,景物开始扭曲。我看见无限个糊开的光点在黑暗中七彩斑斓的闪烁着。我知道那是城市霓虹。
真、美。
孤寂感勒住脖颈,我开始汹涌的落泪。
呐,能不能陪陪我?
即便你远远站在远处,只要我看的到你就好。即便不是人,一个声音也好。即便不是对着我说话的声音,任何一个轻微的声响都好,哪怕只是呼吸的声音……也好。
呐,给我讲个故事吧?
给我讲个故事吧?
呐。
我狼狈的站在雨里。被大雨淋的浑身湿透,冷的微微打颤。打湿的发一绺一绺的贴在脸上,水滴顺着面颊滑落,挡住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