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8、第七幕:惊艳是一种美丽的错 ...
-
苏六日记
第七幕:惊艳是一种美丽的错
各位看官,鄙人苏六,苏是苏梦枕的苏,六是一二三四五六七的六……
在此感谢各位捧场,现在插播一下广告:
金风细雨楼新增保镖超值套餐,保镖价值超过一万辆,免费赠送价值五十两的午饭一顿,多购多得……□□第一堂六分半堂,是您杀人放火的最佳选择……另招收堂口子弟若干,要求四体健全相貌堂堂,无不良嗜好,联系人雷滚,联系地址……
言归正传……
我来到东京府绝对是一个意外。与意外相联系的词大多是不幸。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不幸的,因为在此之前的十九个年头,我都过的一帆风顺而且心想事成:我长得很帅,邻居的小花MM一见我就喊酷哥来了;我也有银子,虽然我们县太爷家里总是时不时丢些贵重物品,但绝对跟我没关系;我人缘也不差,自从爹妈教我武功后双双遁掉,并见人就说‘以后阁下要是在道上遇见个叫苏六的小子,我们决不认识他’,我那时就开始自力更生,并遇见了生命中的第一个贵人完颜阿笨,他是金国的高官,因为赏识我的人才武艺,便递给我一把紫金鞘寒玉身的名剑,并说这是他们金国宝库里最好的神兵利器,宝剑送名士,希望先生能为我们效力。
我接过剑的时候笑了,一口答应。于是完颜阿笨心满意足的回国等我,这一等我不知他等了多久,反正我这辈子是没踏入燕京一步。这并不是说我苏六是个背信弃义的人,只是,我满怀希望的想为他效力时,发生了一点小小的差错,我因为路痴的本性再加上历史的某种必然性,我阴差阳错的来到了宋的都城东京府,虽然和燕京只差一个字,但实际上的差距想必大家都能了解。
于是大家就可以想象,一个玉树临风的紫衣青年提着一把名贵的宝剑实际上一穷二白的来到了东京府,接下来的事就相当顺理成章了。当我把这把名叫蝶恋花的宝剑扔到当铺的台子上时,帐房先生的眼珠子差点没爆出来,又等了一会,他们告诉我说,这是大金国王室宝物,小号不敢当。
我大怒。大怒的结果是当铺老板亲自捧了一堆黄白之物送给我,当然,他没敢要我的剑。
就这样在东京足足逛了三天有余,我终于发现了一个问题:这里不是燕京。我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冷笑一声(酷哥这时候就该这样表现),心中暗自盘算:去燕京有几个办法。一,找人问路。这显然是行不通的,没有人会把我从这里送到燕京,而以我记路的本事就算人家说的详细明白,我也是出了城门就转向。二:雇轿夫送我过去。这也同样是行不通的,就算我有足够的银子,也没有轿夫愿意去金国。说起金国,大宋子民们每个都一脸苦大仇深,那神情让我汗颜之极,一直扪心自问我到底算不算是汉奸……
结果在我外表冷静内心踌躇的情况下,时间一天一天的流逝……直到那么一天,我遇见了宿命中注定的劫。
那是一个绯红色的梦。
她舞动着纤细的腰肢,发出惊心动魄的呻吟。
她的周身散发出微微的香,仿佛清晨早露天气花瓣上未散的霜。
她是如此美丽,让人一见钟情。
同时一见难忘。
我被她着实惊艳了一把,然后一言不发的搂着她的腰就走。恍惚间,那个卖面的年轻人在后面不停的追赶,还呼着喊着什么:“哎——我的刀——哎——苏公子的刀——”
我想他是失心疯了,才片刻时间,已承认了她是我的。我只奇怪,为什么一个小小面摊卖刀削面的,都知道我姓苏。
——莫非我很有名了?
仔细想想自己走出家门以来,仿佛也没做过几件特别拿的出手的事,为什么会如斯有名?
话又说回来了,那个卖面的大哥轻身功夫可真不错啊……居然追了这么久都没追丢,京城果然不是好混的,我郁闷的心想,就连街边一个练摊的,都如此深藏不露。
很快,不熟悉路途的我跑到了一个死胡同里,然后那追赶我的面摊老板不知何时已不是单枪匹马,而是纠集了一伙同样看上去不好惹的家伙四下围住了我。
“这位公子眉清目秀,没想到却是个做贼的……真是有辱斯文……”这个说话的人似乎要证明他的高贵典雅,把全世界的金线都绣在了他的衣服上,招摇的恨不得与日月同辉。他摇着团扇,说着前言不搭后语的话,他只是为了出风头而说话,并不在意说的话合不合时宜。
“真是奇怪了,在东京城里,敢公然抢劫红袖刀的人,我本来还以为没出世呢!阁下是六分半堂的高手还是迷天七圣的贵客?”说这话的人温文尔雅的笑着,穿一身素衣,拿一柄古剑,看上去很和气,但打量我的眼神就像在打量一顿晚饭。
“六分半堂?迷天七圣?什么意思?”我晕乎乎的反问。
“少跟他废话,杀!”一直冷着脸不说话的青衣帅哥飕的亮出家伙,他说话简练杀气又重,本来把我吓了一跳,但好久他也没拔出剑来,旁边那个面摊老板同情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老二,我就说你应该天天勤练,你看,青锋在又生锈了吧……可怜的一把神兵,被你使成这样……”他一脸悲戚,说的彪悍青年不好意思的退了下去。
“现在,”面摊老板貌似是这群人中的老大,他笑眯眯的走上前说:“公子可否告诉我,为什么要抢我的刀?”
我抚摸着宛如女子纤腰的刀身,爱不释手:“我被她惊艳了一把……何况,到了我手就是我的,怎么滴?”我决不放弃到手的好东西,也就是因为这个一贯秉性,才能穿好的吃好的混到现在!
接下来我以为要动手了,事实上如果动手的话,我肯定会死的很惨。但是那个叫燕飞云的面摊老板很耐心的用了一个半时辰告诉我这把刀是他从苏梦枕苏公子手上巧取豪夺弄过来玩一个月的,而且今天就是期限的最后一天,并又花了一个时辰简略的告诉我苏梦枕苏公子是个怎样的人物。
然后当他满脸自信的笑容以为我会乖乖的奉还这把名为红袖的宝刀时,我面无表情的指了指他们的身后:“呃……你们说的是不是那一位?”
红袖梦枕第一刀,我当然听过。何况还费了两个半时辰听他们形容,当我一看到那个乍暖还寒的气质那个冷的像西伯利亚的空气寒的像淬进寂寞了千年的冰窖的人一副天要阻我老子连天都劈的样子站在那里的人,就很肯定的知道他就是燕飞云口中用来吓唬偶的那个‘凶神恶煞吃人不吐骨头的’苏梦枕。
“燕老板,今天是最后一天。”苏梦枕说话的口气其实相当温文,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是他好像生气了。后来才知道,当时他依约去燕窝取刀时,发现客栈破乱不堪没有一个鬼影子,他的脸立马拉了下来,以为燕窝那帮人卷刀私逃了。
燕飞云无语,指了指我,我呆呆的站在那里,双手还捧着那把名刀。
苏梦枕大概以为我是想还他的,于是直接向我走来,伸出了手。
他的手跟他的人一样瘦,很修长,而且白,骨节突出,却又异常好看。
那只手在我面前停留了约莫一盏茶的时间,我脑子还处于空白状态。
我把我的剑扔到了他的手上。一时间,在场的所有人除了我都露出迷惑的神色,包括苏梦枕。
无疑,大家都看得出来,我那把剑是不亚于红袖刀的神兵利器。
等我发现我交错了兵刃时,才发现我与他如此的相似。都是穿着带着绯色的衣服,我的泛紫,他的泛红。都是冷冷的面对面站着,表情如此冷酷,眼神一样迷惑。都是手直直的伸着,他拿着我的剑,我拿着他的刀。
事情很混乱,事情很搞笑。可是我发誓当时没有一个人笑得出来。
还是苏梦枕先反应过来,他一手将我的剑塞到我空着的左手里,一手按上了他的刀并试图拿回去。我紧抓着没有放手,当时我才发现,自己的武功原来真的很不错。
僵持了好一会,我也反应了过来。与他这种人作对下场一定很可悲。而且我也不愿意跟他作对,于是我放手,说了这辈子最经典的一句话:“为什么我们都是男人?”
苏梦枕拿着刀一言不发的往回走,咳嗽声传了过来,听说他回去吐了血。
然后东京府大街小巷八卦小报就开始流传着一些绯闻野史,这些传说有两个版本:第一个是,燕窝苏六公子喜好男风,对金风细雨楼楼主苏梦枕一见钟情并当街告白可惜惨遭拒绝;第二个是:金风细雨楼苏公子以自己的个人魅力使本欲认贼作父投靠金国的苏六公子改邪归正,为我大宋抗金事业又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至于为什么后来我入了燕窝,是因为当时我无处可去,再加上老五异常热情。而为什么老五对我那么热情,我是后来听了一个对话版本才知道的。
大哥:“老五,你为什么要竭力拉六六入伙?”
五哥:“我一看他就知道他是同道中人!”
大哥(叹气):“胡说,六六酷的一塌糊涂,跟你这个一见无情公子就流鼻血的怎么能是同道?”
五哥(嘿嘿冷笑):“大哥,你别看那小子装的和喜马拉雅山上的冰雪似的,其实你看他一见苏楼主,还不是……”
(哼,把花痴升华为冷酷的境界我容易嘛我?敢掀我老底,老五,你别再逢人就抱怨我为什么总欺负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