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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2015年7月12日。

      我不知道我走到了哪里,但是这里是一个镇子,很显然的。

      道路两旁的房屋并不是很高,最高的看起来也就是五层的样子。

      看路牌,一行奇形怪状的字母,完全看不懂,大概是俄语吧。也不知道我离国境线还有多远……

      没有贸贸然顺着道路进入镇子。原因很简单,我担心会遇到大群的丧尸。

      一般来说越是从前活人多的地方,现在丧尸就越多,丧尸这种东西会被饥饿驱动向着身边的活物扑过去,但是如果身边没有食物——人、畜或是其它的什么动物,他们就会漫无目的的四处乱走,经常过了很久还在原处打转。

      我的听觉覆盖不了这个镇子的全部地段,但是能听到的范围内,丧尸并不是很多,他们大多零零散散的分布着,大概是走出去了不少吧。

      说起来,有一个悖论,很奇怪。丧尸很喜欢吃人的脑子,但是大脑被破坏的人不会站起来变成丧尸,只有被抓伤咬伤的人才会被感染然后变成丧尸。

      我一直不太明白这是为什么。

      从物种生存繁衍的角度看,这难道不是毁掉了下一代么。

      哦,对不起,我忘了,丧尸不是物种,他们只是被病毒感染之后还能动的尸体而已。

      我摸进镇子里,时时刻刻不忘竖起耳朵听着周围的情况。丧尸并不能主动发现我——只要我不出手攻击,就好像游戏里的白名怪一样,我猜想可能是因为感染过,或者是因为吃了太多丧尸,他们把我当成同伴了。

      如果现在有人遇到我,一定会把我当成丧尸,丧尸却把我当成同伴。

      呵,这真讽刺,不是么?

      依靠着猫一样的敏捷,我悄声无息的闯进了一所民宅。

      玻璃和门都被打破了,房子里没有丧尸,但是墙上有血迹,血迹上还有舔舐过的痕迹。看了一眼我就别过头去开始找我需要的东西,那些并不重要,也许是主人被吃掉了,也许是主人受伤以后自己变成了丧尸,那都和我没有一分钱关系。

      没有什么事情的时候,我就忍不住跑神,像是现在我就在想,钱这个东西多半是没有什么用了吧。

      任你是千万富豪还是福布斯榜首,丧尸吃掉你的时候都不会留情,不过也许他们会更高兴?因为你有一个更聪明更大的脑子?

      这个冷笑话不错。

      2012年的时候,我印象很深,物价飞涨,房价飙升,谈婚论嫁的时候,我们还曾为了买房的问题发过愁。现在倒是不错,到处都是空房子,一个人住一个城市也没问题,只要你敢。

      踩着轻巧的步子踏进厨房,这地方不错。

      打翻的架子下面散落着几根干成木头状的小黄瓜,还有一颗已经烂掉的西红柿,在厚厚的白毛底下,我面前辨认出了那是一颗西红柿。

      能保存的这么好,还要得益于丧尸这种东西,他们什么都吃,除了植物。连老鼠都没能幸免,被从地下挖出来吃得一干二净。

      幸好老鼠什么的不会被感染,要不然……呵呵,那乐子就大了。这种到处都是,满地打洞的东西,要是发起疯来,枪子只怕也很难解决问题了。

      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幸存的生物学家在研究丧尸病毒,他们为什么只感染人类,其它的动物似乎都不会被感染——它们只会被吃掉。

      我抄起一根小黄瓜,硬的像木头,试探性的咬了一口。

      呸呸!

      还真是木头味。

      在厨房翻了翻,我找到一罐奶酪,还没开封的。用餐刀撬开盖子,我尝了一口……

      ……

      仍然是木头味,或者说,没有味道。

      它还好着坏了姑且不论,奶味呢?为什么完全尝不出来。

      心中一惊,莫非……

      想起之前咬着丧尸血肉的感觉,我转身出门,一把扭断了一只丧尸的脖子,用餐刀开了瓢。嫌弃的把已经卷刃的餐刀扔到一边,找了一只勺子,开始挖“奶昔”。

      是的,奶昔。这东西我尝着就是草莓奶昔的味道,记忆中和某人一起坐在广场上看新年烟火,他挖了一勺送到嘴边的奶昔的味道。

      我真的……还是个人类么?

      我已经回答不了自己了。

      不过,如果丧尸也和我一样的话,也难怪他们对植物都弃若敝屣。

      我解决了丧尸研究史上的一个未解之谜,好吧,我苦中作乐的这么想着。

      花了两周彻底的,地毯式的搜索了整个镇子。

      也吃光了镇子里全部的丧尸,我忽然想到……

      手机刺刺拉拉的杂音里,冰冷的女声播报,“丧尸剿灭行动获得重大进展,英雄云启一人灭杀丧尸数百,成功收复了位于俄罗斯的XX镇子。”

      自然,这只是臆想,手机已经扔在寒冷的冰原上了。

      哦,对了,我似乎忘记自我介绍了。

      云启,我的名字。

      据我那不靠谱的爸爸说,“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我的名字由此而来,爸爸说,他的孩子不论男女都该踏云乘风,直上九万里。

      怎么样,听着很有野心对吧。

      可惜后来才发现我这人,胸无大志,一心守着自己那一亩二分地,过着得过且过的生活。爸爸哀叹了几回,倒也丢开不想了。

      呵呵,得过且过,也没什么不好。

      现在我唯一的希望,就是可以回到故乡去,不求什么威加海内,但求重回故地。

      对着一面落地穿衣镜照照。

      很不错。精神、帅气。之前取了洗发精沐浴露在河水里洗了澡——自来水早就停了,虽然很冷,不过搓掉了几斤泥巴之后,感觉清爽了很多,头发也不是条条状的,恢复了从前的柔软蓬松。

      三年来,从来没有感觉这么好过。冰原上也没有条件洗澡,现在想起来真是要感谢严寒,要不然估计早就臭掉了吧。

      身上穿着的是一件迷彩服,这个镇子里有一家似乎是户外运动爱好者,各种户外用品一应俱全。虽然男式的迷彩服稍微大了一点,但是扎紧腰带看着还是不错的。

      可惜鞋子不好找,把各家的鞋柜翻了个遍,总算找到一双合适的登山鞋,鞋帮很高,鞋底厚实,可以充分保护脚踝和脚底,虽然我怀疑我是否需要这东西。

      头发也用剪刀稍微打理了下,不再像之前用冰刀割成狗啃的一样。

      至于武器,着实难为了我一番,我找到的刀子都太软太薄,我可以轻易用手把刀子掰成马蹄形,这种武器对我有什么意义?而太长的钢棍会严重影响灵活性和降低最高速度。

      幸好,在我放弃之前,我找到了合适的东西——军刺。

      感谢俄罗斯这个允许持枪的国家,很多家里都有步枪或者手枪——虽然并没有找到几颗子弹,可以想象,子弹都被活着的人带走了。

      步枪都配有刺刀或者军刺,刺刀那东西也用处不大,但是军队产的□□绝对是好东西。

      想象一下,当你一刀割掉丧尸的头的时候,它还能用牙咬你一口,但是当你一军刺把它的脑袋戳成糖葫芦的时候,它就像个真正的尸体一样安全无害了。

      而且用军刺可以更好地保存我的“草莓奶昔”…… 我还在兜里揣了一把不锈钢勺子,也算是摆脱了徒手抓饭的生活。

      提醒一句,千万别想我的饭到底是什么。

      我对各种型号子弹不通用的步枪没有一点兴趣,拿着很重,子弹很少,但是我搜走了全部的军刺——说是全部,其实也只有四把,三把分开插在腰带上,在有点宽松的的外套下,它们并不能被看到,剩下一把挂在腰间最顺手的位置——以前我的老伙计冰刀呆的地方。

      要感谢那家户外运动爱好者,我还找到了指南针和地图,虽然地图上全是俄语,但是这并不妨碍我看形状。

      不得不悲哀地承认,我走的方向也许有点偏,对着镇子外面那一行形状奇怪的文字,我在地图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在离雅库兹克不远处的一个小镇子上,原谅我,我只知道那个离得很近的大城市叫做雅库兹克——地理课本上学到过。

      看起来,我的行进方向向东方偏转了超过50度,真不知道我是怎么辨识方向的,也许是之前在暴风雪里就迷路了吧,后来昏昏沉沉的也没有矫正方向。

      那些不重要,既然已经走错了。重要的是,顺着穿过镇子的公路再向东不远,就是从雅库兹克通往中国东北漠河的公路。

      2015年7月29日,我离开了这个不知名的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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