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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七)、何九那老儿,简直是谜一样的传奇人物 ...

  •   我说过,我有些痴迷于书籍,很大程度是因为他,那时他还是我校的图书管理员。何九这名字起得好,好喝酒又爱恶作剧,看我一抱一抱的往宿舍搬书就笑呵呵的说小心眼睛别看书看瞎了啊很讨人厌,我当时并没有想过他对我今后的人生影响有多大。我常常躺在床上在台灯下读书到半夜三更,结果眼睛是没什么事情,头发却被台灯那灯光的热给烤的有了一缕黄毛,每次回家母亲就一直疑心我营养不良。
      镇上的人们都知道何九的大名,像所有贪杯的人一样,他整天的醉眼朦胧说话又纠缠不清,我们常称这种人为“酒腻子”。何九确是一个谜一样的传奇人物,他好酒,喝的又是高度的纯白酒,用他的话说,只有烈酒才能“振聋发聩”,曲味太重的浓香型酒就像媚味太重的女人,有点俗了,这句话对我不只一次说过,他那农村妻子听不懂这词就唠叨说难怪你整天糊里糊涂的原来是给酒弄聋了。
      何九就是那些赚钱不多又拖家带口的民办教师中的一员,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有他的遗传基因,考上了北大的研究生;而超生的小儿子却是站没站相走没走相一位糊里糊涂的主,远没有他的遗传基因和天分,我一直疑心这是他醉酒后的产物。他倒也豁达,说不错不错我原本也供不起两个儿子的学费,小的就留在身边给我赚酒喝吧。(现在他确实成了一个规规矩矩的庄稼汉)
      可他总是有酒喝的,别看他收入不高,但他有他的一手绝活。谁家的孩子惊了,成了“夜哭郎”半夜啼哭不止,他去了给脸上喷口酒立马见效;谁遇了魔邪,就是被黄鼠狼狐狸类的东西给拨弄了上邪就会派人去请何九,他总会乐呵呵的前去,如果那东西对他画的符不感冒,他就会取出银针在火上烧红了去捏住那物,那物或者是在胳肢窝中,或是在腿根部,(他也曾叫我摸过,一团圆圆的东西像筋疙瘩一样)大叫一声你还不走,那东西就会借病人的口讨饶,再不走他就会在病人的胳膊大腿的穴道上依序扎针,扎到第十三针也就剩朝捏住的那物上扎的最后一针,何九往往会停住不扎而放生。(他说万物都有灵性,人类在进化,万物也在进化,在有些方面比人类的灵性和本领高的多,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他说那物往往就在周围的几十米内,扎了最后一针那物就活不了了,就像放盅控制不好就会反噬自身那物就难逃了。听到这我想读者一定和我一样的感到惊悚,想那物在墙缝或柴堆里伸胳膊蹬腿那古怪样是多么的可笑又可怕……别怪我说些怪力乱神的事,有些东西有些事并不是你不谈就能否定它的存在的。)
      何九医好病人是不收钱的。我一直奇怪他对钱的态度,在说起自己奶羊的时候是那样的锱铢必究啰嗦的像个小市民,在收入太低的状况下又大方豁达的像一个圣人。但他从不拒绝主家感谢的酒饭,常见他醉醺醺提了两瓶酒回校的样子。如果是富人家,他便指名道姓的要某某家的看门狗,那狗一定是甚为雄壮,富人便高价买来相送,何九一家就有好几天狗肉吃了。
      何九食狗肉的理论多了,狗肉也论品级的,黄狗最佳,黑狗次之,白狗狼狗则太一般,他最爱狗腮上的那两块肉,狗脖也行,狗腿就不那么喜了。他食狗肉成瘾,他烹煮的狗是不剥皮的,狗是土命得用凉水把吊着的狗呛死刮毛洗净了,泉水煮之,加入大料茴香等物小火慢煮,狗肉就发出诱人的异香,我曾经有幸吃过几次,确实不错让人口齿留香,无怪乎狗肉又叫“香肉”。他吃过后就会吧唧着嘴:靠,啥时候再弄条狗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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