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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遇见爱情 爱情,来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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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的夏天,安晴升入高二。放假的前一天,人特别多,私家车把校园堵得水泄不通。安晴抱着一堆书,艰难地穿过那些各大名牌跑车。这一次,她再次遇见了他。他开着白色宾利敞篷车,穿灰白条纹T恤,黑色牛仔裤,白色板鞋,戴了一副墨镜。安晴见过那款墨镜,班上曾有个男生拿着它,四处炫耀,据说是暴龙的新款。安晴远远地望着他,不禁感叹怎么上天如此眷顾他,给了他如此漂亮的皮囊,又赐予了他支撑起他的外表和骄傲的财富。安晴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生可以把每件看起来普通的衣服穿出那样风流倜傥的味道,想想那些模特儿看到他都该惭愧了。他站在车旁,似乎在等人。不时的看着手表,与那天的寂寞相比,今天的他很明显是快乐的。虽然隔着百米的距离,可是,安晴能很明显的感觉到他的快乐。那种快乐是张扬的、是满的要溢出来的甜蜜芬芳。似乎,空气里都有他所传递的幸福味道。安晴就那样看着他,静静地看着,不发出任何声音,也从未想过要去打扰。周围所有的嘈杂喧嚣那一刻都化作空气,这是两个人独舞的天空。直到那个美丽的女生走进他的身旁。他为她开车门,为她挡住车门上方的碰撞。那样子的体贴呵护让安晴的心里生出一种酸楚。而那个时候的安晴并不知道这是爱情的开始。而上天却给了一个让爱情生长发芽的机会。
有一个秋天,安晴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听到有人喊,抓小偷啊,抓小偷啊。一回头就看到有一男子抓着一钱包朝这边跑来。本能的,安晴伸出脚绊住小偷。小偷跌倒在地,后面追赶的人很快地跟了上来。看到他的时候,安晴愣住了。从来没有想过会再次遇见这个人。安晴还是有些许的慌张。虽然时隔一年,但如果他认出了她。那会比杀了她还让她难受。拿回了钱包,也放过了那个小偷。因为他说他有三个小孩要养,不管他说的是不是真的,他们都选择了相信他。很显然,他并没有认出她。他从钱包里拿出几张百元大钞递给安晴以示感激。那一刻,安晴有被侮辱的感觉。她没有说话,也没有接过,只是瞪着他。他见到安晴似乎是生气了,皱了下眉。又从钱包里拿出几张。可安晴依旧不说话,只是瞪着他。最后,他憋不住了,终于问她:“你想要怎么样?”安晴这才笑了,甜甜一笑,“我要吃蛋糕。”他请她去了一家叫“米”的甜品屋,装修得很漂亮,颜色以米色为主,搭配一些淡粉色以及淡绿色。进门是一个柜台,灯光把柜台上的图片照的让人很有食欲。他推荐她吃这里的提拉米苏。黑色的巧克力上用白色的奶油做出一颗心的形状。咖啡的苦、蛋与糖的润、甜酒的醇、巧克力的馥郁、乳酪和鲜奶油的稠香,形成了一种味觉享受。安晴的心也随着这种美妙的味道愈加快乐。那天,她知道了他的名字,林墨琦。从那一天开始,这三个字就成为了世间最美丽的音符,从嘴里轻轻吐出,便是一场绝无仅有的听觉盛宴。
林墨琦是一个孤傲的人,当然,一个同时拥有外貌和金钱的人很难不孤傲。和她聊天,他一直没有很多表情。两个人除了简单的自我,之后都没怎么说话。也许因为两人本就是不多话的人,气氛倒也不显得很尴尬。安晴一小口一小口地吃掉了制作精美的提拉米苏,虽然很好吃,可是她吃得很慢。她不想让林墨琦觉得她像个村姑一样没有见过世面,她尽量让自己表现得淑女,表现得没有那样渴望。所以,当林墨琦问她是否还要来一份的时候,她拒绝了。她从来都是好强的人,贫困的家庭让她越加感觉不能让人瞧不起,要重视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能让人笑话。从“米”出来已经七点多。林墨琦虽然外表冷漠,但也是一个很有风度的人,他提出要送安晴回家。当然,她拒绝了,她无法想象当林墨琦看到她居住的那片贫民区他会有怎样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