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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邂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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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看了一些爆笑的文文和小白文,心情轻松的不得了。手痒痒的,于是决定也开始写小白文,对前段时间看的东西作一个总结和演绎。走过路过的大大们,同情心泛滥的就扯一扯嘴角装着笑两声,不甩的就随便啐两口……
篇一:邂逅
我准备要改行做土匪。隔壁的阿花说这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这个行业的佼佼者,比如住村头的阿牛年初开的张,年尾就盖上了青砖大屋;住村尾的阿发月初跟进,月末就拥有了全村唯一的交通工具——一头秃驴拉的破车……阿花这样说的时候,斗鸡眼闪闪发光,照亮了我黑暗的迷惘人生路。我决定大干一场,过个两三年就能说服她那抠门的自称猪肉王子的卖肉老哥,让阿花成为我的知心爱人,然后今生与她一起度过。
从此,我卖菜阿甲就成了土匪阿甲。
鉴于附近的山头都叫村里人给占了,阿牛心不甘清不愿地在拿走我一捆葱两头蒜三根罗卜四篮韭菜之后,把一个离村子二十里地的山头分给了我。还说隔壁的六婆的侄子的叔叔的二婶的阿公的孙子的表叔跟了他八条街求了三天,他都没有答应。——可是后来事实证明:我找遍了村子附带方圆百里之内的几个屯子也没找着这号人物。
山头选定了,我充满感情地开始建设这片事业开始的土地。借了算命的白瞎子家的菜刀,奋力砍倒了几棵差不多有手腕粗的大树把路圈上,挖了几个坑(后来证明这成了我事业的重要转折点),阿花再在她娘扎墩布剩下的布头中偷了一块给我斜斜绑住一只眼睛,土匪阿甲的光辉形象终于诞生了!
我每天的行程安排是:村口的阿黄(公鸡)还没有起来我就要出发,中午回家吃阿花做的饭再去别人的山头踩踩盘子看看有没有合伙的可能,晚上下山回家顺道拐进夜市帮三姑卖菜,安歇则要比城里怡红院里的小娘子们晚。
安排好了行程,我开始挑选家伙。我的定位是,要做土匪,一定要出类拔萃,做个有品位的,否则宁愿不作。因此,阿牛阿发他们用的锄头镰刀我是连眼角都不甩的。他们是粗人,而我见过大世面——卖菜时没少听说书的咧咧。
铁链铁尺,那是低等捕快用的,高级捕快那还是要用剑的。其中有一个很拽,就是那个老穿篮衣服、戴个高高的红帽子的,还给自己的剑起名叫“拒绝(巨阙)”的那个,一听就暴有酷感的情圣素质,迷得我家阿花的斗鸡眼瞪得几乎看不见黑眼珠,做梦都喊猫什么的。
大板斧,那是黑旋风他们这等黑胖汉子用的。阿花还没有过门,我还是要保持美形。
纸扇、娥眉刺?这些玩意儿太娘娘腔,英俊如我,莫要叫女淫贼采阳补阴给骨头也不吐地吃了下去……
摇摇头,无可奈何,还是用扁担好了。生意开张时,可以横握在手里上上下下飞来飞去的耍着吓吓人,放心,不是菜刀。记得阿发拦路抢劫时只失过一次手,就是因为往天上飞菜刀吓人,刀掉下来时接反了,养了大半个月的伤,不然他现在肯定除了车外连房子都搞定了。我才没有那么笨。身体是抢劫的本钱。
第二天清晨,我扛着扁担出发了,走到村口时顺便把阿黄叫醒过来打鸣,不打鸣的公鸡不叫公鸡,叫阉鸡。摸着黑走在山路上,一路上老有人揉着睡眼忽地一下跳出来念“此山我开、此树我栽”的堂口,等看清我这一身行头,就不耐烦地指指三岔路说,肥羊这边,路过看热闹的这边,同行那边,以后不要再走错了。我拼命地记了下来,干一行爱一行,规矩和秩序有利于行业发展。
太阳晒到脸上的时候,我终于胜利到达我的山头。坐在砍倒的几棵树前,我从怀里抽出个手绘本的《野猪林》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等着肥羊上门。可是看着看着,心里就发虚发毛。万一,来的是个鲁智深那样的壮汉,可能银子还没抢到,阿花就要做个没过门的小寡妇。即使来的是个和我差不多身材的男子,可是一早上到现在吃的半个山药蛋也增加不了我多少体力……我虔诚地祈祷,送上门来的肥羊,第一选择是个女人,当然最好漂亮;如果不能满足的话第二选择是个老头;如果再不能满足的话,请参照第一选择给个男人……
举头三尺有神明。这句话马上证明是正确无比的。我的愿还没有许完,“轰”的一声巨响!有肥羊掉到我挖的坑里去了!看来神仙比阿花还性急,我忙不迭地谢过,屁颠屁颠地一溜小跑过去盘点老天赐给我的财产。
长长的头发盖住了脸,白白的衣服下身子修长……我大喜,果然是女人!好象还是个有钱的漂亮女人。她看来是跌得晕过去了。我趴在坑边上,撅着屁股想把她拉上来。但是这女人看来瘦,身子却比大象还沉,不一会儿我就只好暂时放弃,累得蹲在坑边呼哧呼哧喘粗气,满脸通红。
忽然,身后传来了隆隆的脚步声,伴随着“追、追...”的声音越来越近。看来这一次不是肥羊上门,而是肥羊群上门了!我嘿嘿地笑。
这羊群跑得还真快,一转眼就到了眼前。原来是群腰里别着、手上拎着家伙的武装肥羊。于是我的身子莫名其妙地开始抖个不停。可是,为首的那只肥羊恶狠狠地盯着蹲在坑边满头大汗的我,捏着鼻子绕道而行,其余那十几个也纷纷以袖掩鼻,一脸憎厌的远远避开。
这是什么表情?我挠挠头。看不起我吗?我伤心起来。卖菜被人家看不起,现在当土匪也被人家看不起……还是蹲着没动,我气得脸更加的红,腮帮子也鼓起来,咬牙切齿地正要大喝一声讨回公道,没想到一出声就岔了气,变成个拖拖沓沓的“啊~~~嗯~~”。于是,那群人跑得更快,明晃晃的大刀大枪流星锤倒拖在身后丁丁当当的响。
这世上怪人真多。今天我福星高照,财神上身,回家后一定要斩鸡、买猪肉、烧黄纸还神的。毕竟,拿着明晃晃刀子的肥羊比我这扛着扁担的土匪看来神气多了,他们不抢我的扁担就谢天谢地了,我哪里还敢打他们的主意!
回头继续拼命把那白色肥羊从坑里挖出来。折腾了好一会儿,终于成功了,我高高兴兴地想去翻伊的口袋,谁知一动伊忽的一声睁开了眼睛,掩着胸口大声说:“你是什么人!你想干什么?”
声音虽然好听,却…却是个男人!我愣了一愣,马上又回过神来,哼哼,男人就男人,照抢不误!看样子他受了伤,一定好对付的很。第一次开张就这么顺利,我快活的不行以致于笑出了声。结果得意忘形的结果是忘记了那套什么山什么树的行话,算了,他急着赶路,我急着回家吃饭,一切从简,赶紧搞定收工才好。
于是,我咳嗽一声清清嗓子,严肃地说:“公子,我是土匪阿甲。我要抢劫。你把钱留下,我就给你指条明路。”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我,面部肌肉抽搐,并且发出哈哈哈的怪声。我更加得意,怕了吧?怕到笑了!他挣扎着站起身来,踉踉跄跄地继续向前走。
我大吼一声:“站住!”
他没理我。
我再吼一声:“站住!”
他还是没有理我。
第三声还卡在我喉咙里的时候,又是“轰”的一声巨响!他又跌到我的坑里了。
我无奈地摇摇头。长得漂亮的人往往缺乏内涵这句话果然言下无虚。你见过只挖一个坑的土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