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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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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拖了好几天,再不做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天恩就把高跟鞋穿上了,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细细的体验,打算把感受写了,明天好交上去。可这种“感受”实在没写过,转悠了半天,只在纸上写了个题目:男人与高跟鞋。门开了,进来的是大黑。趴在天恩的肩膀上看着题目笑了。
“‘一双高跟鞋’,你又糊弄呢,是吧!老头子让你写感受,你弄了个这,到时候他一看,还不得把你骂死。”大黑说。
“胳膊拿开。”天恩甩开大黑的手臂,不屑的说。“你以为都像你一样,写个老土的题目:‘男人穿高跟鞋的感受’。让人一看就不想再看下去。我这题目多有想象力‘一双高跟鞋’,具象的物,可以有无限的联想。你可以它是男式的,也可以说它是女式的;凉的,棉的;带花的,不带花的。可以写穿着时候的感受,也可以写看到的感受,这样就宽了、广了去了。”
“是吗?那你应该写‘一双绣花鞋’,不是又有想象力又有意境?”大黑说。“土有土的好处,你要不弄这些花哨,老头子能让你写这玩意儿,你这都是自找的。”
天恩将笔一扔,靠在椅背上说:“靠,我还没骂你呢你倒说上我了,要不是你在那跟他粘着不走,他能想起来?你就是不折腾出来点事儿心里痒痒,临死也得拉个垫背的。我是自找的,你不是,上课的时候差点没把我熏死。我说你的屁现在怎么跟老头子
的唾沫一样臭?‘一双绣花鞋’,你还不如说‘一条红丝袜’呢?”
大黑笑了笑,又凑到天恩跟前,低声说:“喂,马子这是又掰啦!”
天恩又好笑又无奈的摇了摇头说:“我说你小子怎么现在学的这么八婆?是不是应了你的诅咒你觉得自己特神气。你个大尾巴,把门关上去。灵感的空气都让你放跑了。”
大黑气哼哼正要关门,突然听见对面马子的房间发出了巨大的砰砰的声响,一声连一声的不间断。天恩和大黑吓坏了,赶紧跑了过去。打开房门一看,原来马子将所有套套吹成的气球放在地上挨个踹。
看着满屋子的气球,再看看马子抬起脚狠狠的将它们踹炸,天恩和大黑想笑却又不敢太过分。
“走吧!我请客,喝酒去!”大黑说。
“咦,这挺难得。”天恩说。
大黑翻了他一眼。
熠熠的霓虹灯照亮了后海深沉的碧水;短而小的风轻轻地推着闪闪的鳞波,一个滚接着一个滚,推向看不到的边际。
马子只闷着头喝酒,一句话也不说,让大黑不知道该如何开场,看着天恩又端起了水杯,就嚷嚷着说:“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说了喝酒你怎么又喝上水了,换,换,换。”大黑知道天恩从来不喝酒,他这样也是没话找话罢了。
天恩鄙视的笑了笑说:“谁喝你那黄水子,骚不垃圾的。喝多了小心尿炕。”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闹了起来,闹了半天再看马子还是只顾着喝酒,一句话也没有。天恩自认没本事,劝不了人,就向大黑使了个眼色。大黑向来是满嘴大道理,喝了酒后尤其滔滔不绝。
大黑明白了天恩的意思,喝完一瓶啤酒又打开了一瓶,边喝边像是在想些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拿着酒瓶跟马子的碰了一下,边格格的笑着边拍着马子的肩膀,搞得马子一脸的莫名奇妙,天恩却笑了,仿佛知道大黑的“阴谋”似的。
“迷途知反,好样的。那天听说你要去拿‘判决书’吓得我一晚上没睡着,上课的时候还想着呢,吓得光放屁,还好,有惊无险。”
马子不乐意了,还以为大黑是幸灾乐祸,又气又恨的说:“放屁!你被人耍耍试试,看你还在不在这儿说风凉话。”
天恩一看,不好,这两个人刚说一句话就杠上了,马子也反常的很,以前这种玩笑根本不会有什么,今天是怎么了?大黑是一脸的尴尬加愤怒。空气顿时凝固了,只觉得周围又燥又热。“踩狗屎也没人耍他呀!这次结不成咱下次结,天天都有的是机会,婚姻登记处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天恩打圆场说。“行啦!行啦!都消消气儿,不就是句玩笑吗?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没了手还怎么穿衣服。放心,只要有哥们儿在,绝对不能让你光屁股。”
马子和大黑都笑了。
“没事,喝酒。”马子说着举起了酒瓶,三个人“砰”的一碰杯又开始有说有笑。
“没结成你就谢天谢地吧!”大黑又继续他的说教。“不是我说,你看你现在,要房没房,要工作——你就是个开刷车场得,也挣不了几个钱,手里就那点银子,还想结婚。这里面的事可多了去了,不是多张嘴就完的。没有个像样的事业,一时半会的没什么,时间长了不光丈母娘瞧不起,就连媳妇儿也得给你闹个没完,你当现在的女的都是好惹的?不结婚还有点女人样儿,结了婚就个个都是母老虎。男人们,没事可别给自己带副镣铐。你看我们现在,想吃吃,想喝喝,小姑娘成群的在屁股后面追着也没人管。干嘛去受那份儿罪。”
马子低头苦笑着说:“是,幸好哥们儿把她踹了,不然早就跳到火坑里烧成灰了。”
“把她踹了”,除了“那一次”之外,哪一次不是听说“她把爷踹了。”还没有马子说分手的,这话天恩也只能是半信半疑。后来天恩才知道“那一次”也是假的。大黑说的什么工作、房子、事业,天恩是从来没想过的,看大黑平时什么都不在乎,这种事情讲起来却有理有据,不由得觉得好笑。
酒吧里的水跟家里喝的不一样,似乎加了什么东西,有点淡淡的甜,起初天恩还有些不习惯,不过喝了几口之后也就适应了。天恩不喝酒,所以很少到酒吧,之前的几次也是被马子和大黑拉着来的,不过不是这一家。这家酒吧是有乐队驻唱的,半圆的舞台上站着几个人,敲架子鼓的、弹电子琴的,主唱是个干瘦的青年,看起来二十一二岁的样子,站在最前面中间,身上挂着一把宝蓝色的吉他,摇头晃脑的唱一首摇滚歌曲,声音近乎歇斯底里。天恩对摇滚向来不感兴趣,而且本来一只耳朵失聪,周围声音又吵杂,他也就不知道唱的是什么。只是听着火爆的旋律,端着水杯往椅背上一靠,无所事事的环顾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