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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步步生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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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魁洗完澡已经是三个钟头之后了,此刻天已大黑,她于泉面临空点了盏橘色的狐灯,燃的周遭的水雾都泛出了旖旎而温柔的霞光。
但我现在属于愤青的状态,看到那盏狐灯我就极其憋屈,为毛我什么都不会!!
气愤的用手指戳了戳已经止住鼻血却依旧不醒的小白,我居然听到轻微的鼾声——!
那边的花魁重新化成人形也不急着出水,而是以手为枕懒懒的趴在岸边的石头上,散着一头绸缎般的湿发,轻叹了一口气,“要是能抓个神仙来续元气,我也不必如此辛苦的准备往后的天劫了。”然后我看到她抽出另一只雪白的藕臂朝我招招手。
我立马从地上爬起,会意的把她的衣衫捧到她跟前,她却不接。
我正疑惑,她手臂一抬就勾着我的脖子将我拉的几乎和她脸贴脸,她的唇色被温泉的热气染的更加红润饱满以一道轻微的弧度弯着,呼出的鼻息带着温泉般的温热;随后她手指轻抬将我的下巴勾起,极其挑逗的朝我轻吹了一口气伴着一股微甜的香气拂过眼帘。
我猛然从怔忡中醒悟过来,我居然被女妖调戏了!
但一想到我跟她实力相差甚远,立马克制住了揍她的冲动,迅速的掰开她的手转身就跳到最近的树后,手脚并用紧紧的抱着,一面担心她用法术,一面急忙申明,几乎可以用吼来形容“我是女的!!!”
花魁的心情很好,手托下巴,眼中带着笑意,笑眯眯道,“难说,过来把衣服脱了让我瞧瞧。”
“……魂淡”
非常自然的,我被花魁抓着手拉出了林子,怀里是雷打不醒的小白。
托花魁的那口气,我的眼睛在黑夜中不再散发那独特的荧光,瞳孔也变成了正宗的褐色,但是,我对着铜镜极郁闷的捏了捏营养不良的脸,朝花魁抱怨,“为什么你把我变的那么丑!”
花魁正斜躺在床上,一头让人嫉妒的青丝散了一枕,她在衣服的领口轻扯了几下,露出若隐若现的□□,小样极为勾人的朝我抛了个媚眼,“你不丑怎么衬托我的美貌。”
我气竭。
其实我现在的样子,就是丢到人群里等着被淹没的类型,我在心里反复强调,只有这样才能低调爬墙,企图使自己稍微平衡一些。
要照以前,我每天必然逍遥的睡到自然醒,但今天早上鸡刚鸣,我就被花魁一枕头砸下床,被奴役去后院的竹林采露水。
我的小塌被安排在离大床不到几步,靠墙的地方,晚间,花魁渴了还会拿枕头砸我去倒水,完了我还得忍着强烈扁她的冲动帮她把枕头送回去,真是的当我是丫鬟啊。
这厮比桃花妖更过分,人家好得也就一小杯桃花露用来喝,她却要我采一大盆……奶奶的还是用来洗脸。
美名其曰今日有贵客接见,美容所需。
何谓贵客,财主也。白话文就是,她没钱花了,找冤大头敲诈大钱去。
这年头,有张好皮相,吃喝不愁,我捏了把拳头,用意念企图改变这张营养不良的面相,失败,只得灰溜溜的把露水端回房间。
回来时,花魁才仪态万千的穿衣起床,撇一眼另一边小塌上还在流口水做梦的小白,我低沉了。估计是我头上的那一撮马尾让花魁打消了帮她梳妆的念头。
花魁梳妆时,我就握着毛笔在书桌上,绞尽脑汁的计算我的工钱,
一,我现在是妖类,属稀有物种,物以稀为贵。
二,花魁嫉妒我的美貌将其变丑,这是精神伤害。
三,花魁本来就是有钱人家,不差我这点小钱。
综上,我的一个月工资至少得买的起十年的馒头。我盯着纸上的结论伤神,会不会太便宜?
吃完早餐,本以为要出门时,花魁却叫住了我,进屋拿了件碧色裙襦让我换上。我一摸这裙子的布料比我身上的小厮服好了不知十万八千里个档次,当下乐颠颠的跑去换了。
换完衣服,花魁打量了我几眼,叹了口气,“原来人难看了,真的穿什么都不好看。”
我整领口的手顿了顿,不得不假装用气愤的语气反驳,“还不是您老人家干的好事。”
实际我心里早就乐了,心想,你快把偶变回来吧,快变回来吧。
却听一声不徐不疾的声音,“哦,我给忘了。”
“……”满腔澎湃回归于零,不带这样耍人的。
她却似乎很有兴致,把我按在镜子前,将原本的马尾全数打散,用木梳细细的梳顺。铜镜里我只能看到她绣着牡丹花边的紫色长袍,那双灵动完美的柔荑在镜中带着微微温暖的柔光。我的眼睛在她拿簪子时冒出了精光,那根通透纯正的碧玉簪子,得值多少银子啊。真羞涩,那我岂不是意思意思就可以逍遥自在跑路去了。
但,我忽略了中彩票的概率实在是少之又少,所以花魁的手在堪堪碰到那根值钱的碧玉簪时,十分应景的转了个弯,拿起旁边乌黑的木簪轻轻的将我的发绾起,用实际行动告诉了我想法的愚蠢。
下次我再寄希望于花魁,我就改名叫愚公,怒。
这个世界上,没了现代的狗仔队,谣言依旧散播的异常欢快且抽象。
听听,这一路上无论我走到哪都能荣幸的听到广大人民群众对我的谬赞,我将我听到的谣言提炼了一下,传闻中我是这么个形象,“眸色惨绿可摄魂,獠牙参差可怖如猛兽,长发级地杀人百里之外;身形不定,常夜间燃白色鬼火取人魂魄。”
传说我还杀有两人,被朝廷重聘道士抓捕中。
我暗骂,谁把我传的兽不兽妖不妖鬼不鬼,还杀有两人,谁啊,还让道士灭我,不想活了!边骂边往花魁靠近了些,还是跟在大妖身边保险一些。
现在花魁走的是风雅路线,约会地点定在冤大头家中的水上莲心亭,乍见此亭,我唏嘘了一番,不得不佩服此冤大头的财大气粗。
亭子位于湖中央,精致风雅,湖植白色睡莲,以莲花之势抱亭于莲芯中,岸与亭以一条长而弯的竹制的小路连通,路只两尺宽仅容一人通行且与水面持平,两旁皆是开的正值美艳的红莲。我行在花魁身后,不知不觉顿住脚步,只望着风吹起她的紫杉长发微扬与她渐远的背影,一时竟有一种步步生莲的错觉。
再走近些,我就看到了亭中一青一紫的背影,哟呵,还和花魁情侣衫,旁边青衫小侍见人来了,从容的向花魁行了礼抬手帮她沏完茶,就自另一边默默的退出。
见此,我就开始犹豫,要是退下了,那我怎么听八卦。
我这边还没纠结好,花魁抿了一口水,倒先开口了,“小翠,你也退下吧。”
“噗……”我吐血了。
跟在小侍背后,在心里又加了第四条,“不经我本人同意,乱叫恶俗名字,加两年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