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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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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凌晨5点30分,失眠。
当围脖已经开人发帖说早上好的时候,我还没有睡。
于是,胡思乱想之际。突然想起我在很多很多地方,有着很多很多的坑。
回看这里,也是有着很多万字的坑。
坑之所以成为坑,总有填不下去的理由。
于是,我在回忆,写作本来是应该很快乐的事情。但是,想着太多读者喜不喜欢,就变得很累很累的事情。
我们的社会总在推崇商业化,完美的产品设计,都是从客户需求开始的。客户需求是放在产品设计的最高位,之后才是技术啊产品形式之类。于是乎,写小说,总是要想着读者,即客户能否接受这篇文。
我,是很困扰于其中的那类人。
我并没有写小说,做文学的天分。
喜欢直线思维。看侦探小说,从来猜不到杀手是谁的那类人。
没有爱情滋润,也不觉得人生的必修课是婚姻的那类人。
如何能委屈自己,写一篇不源于生活,不高于生活的小说。
因此,这小说,无主线,无目的,无内涵,如果想看穿越,想看女尊,想看江湖,我相信世界上有许多许多作品可以满足你我幻想。简而言之,如果,对此文有一点点幻想的童鞋,其实大可以在左上角打一个叉。
因为这有可能是作者在开头寻找人生目的,而在结尾依然没有找到自己人生的书。
因为这极可能是作者心血来潮的抱怨。
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个望不到终点的唠叨文。
突然想写这本书,是因为昨天去翻微薄,突然发现自己的中学童鞋去当导演了。而自己,从来不知道他有过这样的梦想。其实这本来就是如此,不是你所有认识的人,你都能够知道他们的梦想。
看了他的电影,画面是电影的画面。仅此而已。
今天是苹果大boss乔布斯去世的日子,苹果之所以成功,是他很好地把苹果这个产品以一个故事卖给了大家。让大家相信了苹果的价值。讲故事的能力,是成为商业领袖的必须特质。
但如果一部电影,并没有很好地将故事传达,那么只剩下的是画面。
我其实,不是那么喜欢商业化,也不那么喜欢绕来绕去炫耀智商优越感的艺术性。故事太刻意,太枯涩,都不喜欢。
曾经,在新概念比赛很流行的年代,有种小说题材叫青春疼痛体。或者现在依然流行,而我不关注罢了。但似乎这书可以轻度地归为疼痛类。我们在找寻理想过程中,必须选择,选择过程难免疼痛。
是谁说过,青春是要用来浪费的。而这故事,就是拿来浪费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