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认,金氏还是守信用的。当我刚刚将一小箱行李搬进金宅时,母亲已经开始准备 手术了。我根本不需要那么多行李,原因很简单,我住的是金宅,在那儿我不会缺东西。即使我只是签下契约冒着一个神经错乱的家伙的女朋友的名义而住着的人,而其实也算是一个雇佣罢了,但是,特殊的身份就是让我和普通佣人有所不同。 站在豪宅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阳光下女佣和园丁们在打理花丛和除草,偶尔还有几只白色的蝴蝶飞过,心里不禁感叹有钱人的生活就是闲适,如此一番美丽的景色,却只是众多奢侈迷人的景色之一罢了。罗马式的豪宅,白色的房子前是几根多立克柱式罗马石柱,檀木大门庄重气派,屋内更是让人感叹有钱就是不一样。华丽耀眼的水晶吊灯,精致的法国挂壁,家具上华丽的滚边,镶嵌线,扭扣般的手把以及模仿动物形状的家具脚腿造型等。即随意又舒适。造型更大,更宽敞,也更舒适,让人一看到就有回家的舒适和随意。浪漫、奢华又不失时尚与气派。 “那么,维先生……”两鬓斑白的老管家轻声呼唤出神的我。“呃……嗯……李伯伯,叫我维一就好。”“嗯,呵呵,维一,Richard医生在找你。”糟糕,出神太久,都忘记Richard要我去三楼找他的事情了。推开带着高档木料所发出的清香味儿的门,我看到Richard穿着素色休闲衫和银灰色长裤,依旧是清冷的感觉,即使外面的阳光再怎么热烈,眼前的人却始终给人冬天的感觉。看到我,他嘴角绽放了一个笑容。很美,很冷冽。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冷美人吧。“维一,”他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看着手里的资料,“根据以前林小姐和少爷的资料来看,林小姐是管少爷叫‘夜’,还有林小姐不喜欢薰衣草,不喜欢豆类食品,不喜欢除摩萨耶以外的一切宠物,不喜欢白色和粉色,不喜欢雨天,不喜欢……”我靠!这个林小姐是有多挑剔啊!这世界上还有她喜欢的东西么?心里暗骂几句,表面上还是要敷衍的点点头。我知道他跟我说这些是为了什么,在我和他家少爷相处的时候,要尽量不露出马脚,因此,林卡茜不喜欢的东西,我也不能在他的面前表现出喜欢。只是,薰衣草是我最喜欢的植物,虽然我不知道它到底是花还是草,我从来不挑食,我喜欢一切宠物,我喜欢白色,我喜欢雨天那种柔情的感觉。呵呵,命运总是有趣的。让一个完全相反的男人来代替一个女人。我只能怀疑他们金家少爷的大脑是不是坏得太严重了?甚至连男女都不分了吗?“金宥夜……”我生涩的读出Richard递给我的资料上的名字。想到一个刚认识的人,却要像认识很久了一样亲昵的称呼为“夜”,心里就怪怪的。 我打量着北欧风格的房间,踩上采用小几何尺寸块料进行拼接的实木地板,看着站在窗户前的他,学着照片上的女人一样嘴角微翘,轻轻唤了声:“夜……”他背对阳光向我走来,高大的身形,让我自卑的面容有些疲惫,走路都有些无力,嘶哑的声音:“卡茜……”落入结实的胸膛,鼻尖被DIOR的新款香水味缭绕。“夜……累吧?去睡一会儿好不好……”像哄孩子一样轻声的询问,连我都不敢相信我竟然会发出如此温柔的声音。只是,这个人……让我有一种心疼的感觉……“不好不好不好!你又要走了对不对,卡茜我不准你走了不准走!”前一秒还是温顺的猫咪,如今却狂躁如野兽。腰上的手臂骤然收紧,勒得我都快喘不过气。“夜,咳咳……我不走,我不走,我陪着你……听话,睡一会儿……”顺势将他拉往床边,这家伙的力气大如牛啊。于是一番折腾之后,大个终于肯闭上眼睛睡觉,条件,就是同样躺在床上在他怀里满脸通红的我。别误会,我不是害羞,我只是快要被他勒死罢了。他很累,我感觉得到。我不能动,因为如果我一动,就会惊醒他,这是我第一个任务,让他休息。或许在见到“林卡茜”时,他花费的大力气对付保镖,而又坚决不肯休息,甚至将一个要给他注射镇定剂的医生打回医院,所以他才会如此累吧。浓密英气的眉毛,眉心轻轻皱着,某一瞬间有着抚平它的冲动。没有安全感的家伙,连睡觉都这么不安心。我看到樱桃木质床头柜上有一个白边相框,里面是一张女人的照片。我有百分之八九十的肯定,那个就是林卡茜。在看到照片上女人,我瞬间就明白了为什么她不喜欢那么多东西。焦糖发色营造出甜美气息,从耳后开始的卷发满溢出小女人的柔美姿态,将头发捋至一侧的做法散发出致命的吸引力,将发尾弧度打散让自然感与空气感注入,棱角分明的黑色的西装,俨然一副性感妖娆的魅力熟女模样。怪不得她不喜欢小女生都喜欢的粉红色。我有些沮丧。不知名的沮丧。我绝对不是自卑。我有什么好自卑的?我不过是来帮助这个精神不正常的人恢复正常而已。把视线从相框上移开,我闭上眼睛。轻轻在他耳边呢喃了句:“我是维一……”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总觉得有些不甘心和不平衡。 噢我的天。这奇怪的一天。命令自己赶快睡着,希望醒来一切顺利。Oh gosh I hate this be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