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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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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的读书时间很快,我完全沉浸在书里,享受着书带给我的无穷乐趣,那是以前的我无法享受到的富人专遇。我会在每个假期回去,看看父母,陪我可爱的未来妻子,感觉很不错,我想这应该是我的未来生活。
毕业后我找到了工作,哈佛的MBA是很高的帽子,连美国佬也畏惧三分,所以找一分高酬的工作并没有什么难度,现在我在波士顿一家大型医药公司当投资决策经理。我每天努力的工作,为了我的美国绿卡,为了以后和小莳一起的幸福生活。我原以为我会和小莳度过平稳的一生。
直到文彬的到来,我才知道有些事情不是我可以料想的。
就是那个电话,打乱了我的生活。
岳父说,我现在已经称呼文克洋为岳父了,他的这个孙子很聪明,但就是太倔了,脾气很古怪不是一般人可以控制的了的,又很爱惹祸。这次是他自己考上哈佛的,这到是着实让家里人吃惊,没想到那个最不爱接受道理教育的人居然考取了名校。家里人除了开心外也很操心,毕竟他这样的性格放着一个人在外不安全。不过刚好,我也在波士顿,也算是文彬的姑父,希望我可以照应一下。
其实,他是希望我很文彬互相约束罢了,那是当然,毕竟我这条线在外面放太长太久是不安全的,他的担心有必要,我觉得我到了美国变了很多,尤其是思想上。
不过小莳居然有一个十九岁的侄子,这到是让我很吃惊,我工作的那四个月一直没有见到小莳的哥哥,所以觉得他可能不比小莳大多少,不过现在看他的儿子都十九了,想必是比小莳大很多,不过凭岳父的年龄,这也说的过去。
面对这个只比我小八岁的侄子,我真的不知要去如何扮演这个姑父的角色。
我下午请了半天的假,专门跑的机场去接机,挺傻的举了个大大的中文牌子,上面写着文彬的家人字样。等了许久,也没见有人朝我这里招手致意什么的,就在我怀疑飞机是不是误点的时候,旁边一个冷冷的声音响起:“还在那里干吗,我人都来了,我就是文彬。”
我这才发现,刚才从我身边脸都不回走过的人,正是我要接的人。对他的冷漠,我可以理解,本觉得到美国可以不受约束过一个人的生活,但偏偏家人要在你旁边放个大活人监视着你,凭谁都不会高兴。
看他没有让我帮他拿行李的意思,我也就悻悻的走在后头。感觉上我的接机是错误似的。我没有仔细看他的长相,因为方才他从旁边走过的时候我根本没注意,现在又是背对着,自然看不到。不过让我嫉妒的是,我的侄子,比我小八岁的人,竟然比我高出近半个头。我这个当姑父的还真是挺受打击的。
走出了机场他还是径直的向前走,我不由的叫住他:“我的车在那边。”
他可能一时很窘,停了一下,等我转过身后,他才默默跟着我。就这样沉默的接机,我们一路无语。
坐上车时,我才真正看清他的脸。很俊朗,棱角分明又充满的男子气概,高挺的鼻梁很显眼。文家的人,无论是岳父还是小莳的鼻梁都很高,只是小莳的要更柔美些。他们一家人长的都很像,很漂亮,我想,文彬的父亲也一样吧。
在车上我会想尽一切办法和他交流,总是不停的提些问题,虽然有时问题的答案根本不用他来回答我也知道,但为了打破这尴尬的沉默,我一直做着这完全不符我性格的事情。我有点寡言,但我还不想和未来的侄子关系搞僵,而且毕竟我们还要相处一段不短的日子,交流了解一下也好。
他的回答总是有一句没一句的,十分不情愿。不愿意与我主动的交流,我没办法勉强,在说了快半个小时的单口相声后,终于噤言了,我不是那种喜欢穷卖力气不讨好的人。他说不定是不喜欢与人交往。
回到家,我向他简单交代了房间的位置和一些需要注意的事。便打算自己回书房工作,下午没有去上班并不代表我可以不工作,公司的决策还是要做的。看文彬初来的样子,也不觉得他会用今天下午的时间和我交流,增进感情之类的,所以我还是自己干些事,那样实质一点。不料他突然叫住了我:“喂,你!你是叫林宇吧。”
我转头,肯首一下。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希望你以后不要干预我的生活。”他说。
我觉得好笑,我并没有说要干预他什么,他那么大个人,当然是自由的,我好象起不到什么干涉作用。不过,我他这么一说,倒是提醒我想起来,岳父给我说,要我看着他点,他太年轻气胜,不懂时事,又是初来乍到怕他惹事。
不过他说话的口气,和他的爷爷可真像,都是用绝对命令的口吻说着对你的希望。
突然间,我不知道为什么,完全不合个性的回他了一句:“在这里我可是你的监护人,我是你未来的姑父。”
他明显的一愣,显然是没有猜到我会这样回答他。
“我已经十九了,是不需要监护人的,而且你们好象还没有结婚!”他狠狠的说道。
我心里暗笑,果然是个孩子经不起他人的挑逗。
“不过你的爷爷希望我看好你,不要让你出什么乱子。”我多了句话,可能因为他是小莳的侄子,我突然间有要好好教育一下这个性格蹩脚的孩子的想法。
“好好看着你自己吧。”他后面还有话,不过没有接着说下去。我也知道这个看好我自己指的是什么,我和文家的关系他肯定清楚。
他转身,往我空出来给他的房间走去。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谈话,也是下来整整一个月我们唯一的一次谈话。他不喜欢我,这我清楚,虽然我不讨厌他,毕竟他是小莳的侄子,但对他的好感也不强。他有些目无尊长,好说,我也算他的长辈,他的态度未免有些过于强硬,这该不该算是小孩子的叛逆心理。
他初到的一个月很平静,因为我那阵子很忙,早上很早就离家,晚上也是快午夜才回来,没有什么照面的机会,自然也没有正面的冲突。
他到是一个很自立的人,学校的一切手续,全是由自己办完的,也搞定了在美国生活的一切,我看他的生活应该是步入正轨了。
这个月,我可以稍微缓和一下,我的忙碌高峰期算是暂时过去了,虽然每天还是要不倦的工作,但不必相一个月之前那么紧张。
所以早上起早时,通常会帮他和我都准备上早饭。
文彬起床时总是很颓废,头发乱蓬蓬的,把深邃的眼眸完全埋在门帘后,棱角分明的面庞此时也显得有丝疲惫的柔和,不再像平时白天那样犀利。也不穿上衣,光着膀子在屋里走来走去。
我招呼他过来吃饭,他还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死表情,我倒是无所谓,兀自把涂满黄油的面包塞进嘴里。
直到他全部洗数完毕,才懒懒的来到餐桌前吃着早餐,连句谢谢的没有的心安理得的吃着。我本想他很有骨气,不会吃我准备的东西,现在看他吃的很香,又觉得他还是个孩子。不由的想当长辈的心情又膨胀开来,我没有兄弟姐妹,好不容易有个堂妹,也从来没有见过,自然不会有晚辈。这时突然跑来个这么大的侄子,所以很想尝尝一个当尽心长辈的感觉,尽管我只比他大八岁。
“等会吃完,我开车送你去学校如何?”我问。
“?”他抬头看我一恋不解。
看来我确实没有和我这个侄子好好沟通过,以至于我要开车送他,他也这么吃惊。
“你还没有车,我刚好又顺路,所以就捎你一段。”他为什么不买车,我不清楚,他的爷爷应该给他很多钱,不会连车都卖不起。
“不用,我同学一会来,我们一起。”
这和可能是他不愿受我恩惠的托词,看来他对我的敌意还没消除。但我做的早饭他的确是吃了。
“Sammy!Sammy!”窗口有人叫他,Sammy是文彬的英文名。
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他的同学确实来叫他。是一位金发的美女,长的很标致,看来这小子还挺有两下的,才来一个月就有女朋友了。
我在窗口看着两个人开着辆红色法拉利绝尘而去,我在想,是不是时候该把小莳接来美国结婚了。
我坚持着给他做早饭,每天看他和女友一起上学后,我才开车上班,感觉上我是在很好的照顾着我的晚辈。不过我知道,他对我的敌意还是没有很大的改善,况且他从来不当我是他长辈,平时不到迫不得已时,绝口不叫我,就是叫也是直呼我的名字——林宇。从他口里听到姑父两字恐怕是不可能的了。
晚上若是我回来早,也会做上两人分的晚饭,而他基本上回来吃饭。我也在奇怪,明明有女朋友为什么晚上不浪漫,还要那么早回家。当然,我不会问,他告诉过我不要干涉他,而我也不是那种好管人的人,他自然有他的生活准则和方式,那是我管不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