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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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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无数次幻想过自己和墨贤修重逢时的情景,最理想的状况无非是,彼时我已有良人在侧,新男友英俊多金且对我痴心一片,而我貌美如花,年华正好,职场上顺风,情场上得意,面对他的招呼,我挽着新男友的胳膊风情万种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施施然经过,潇洒地挥一挥衣袖,徒留他一人在现场,然后捶胸顿足地后悔自己当年错过我。
但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往往相当骨感 ,江胖子招呼我那会儿,我正撅着屁股姿势颇为不雅地将头埋在墙角的那堆音像制品里挑挑拣拣,好不容易才从纸箱的犄角旮旯里翻出小齐的那盘老专辑、正兴奋着,却在抬头应答的一瞬间,猝不及防地撞进那双清冷的眸子。
看清来人的那一瞬间我下意识地往后退,却不幸被身后的纸箱绊了个踉跄,多亏程颖芝眼疾手快,在倒下之前就一把捞住了我,这才避免了人间惨剧的产生。我满脸通红地站直身体,理了理因为长时间下蹲而皱皱巴巴的衬衣,方才记起要给他们让路。
面对我的失态,江胖子皱了皱眉,很快便视若无睹。
“小麦啊!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本市著名的青年音乐家墨贤修先生,也是咱们的新剧《浮城》的御用钢琴师。墨先生,这位是我们公司的金牌策划麦世嘉小姐,也负责《浮城》日后的全部宣传策划活动,以后两位合作的日子还很长,现在不妨先互相认识认识……”
他一面为我们做着介绍一面热情地招呼墨贤修往电梯的方向走,擦身而过的那一瞬间甚至还点头示意我陪他一起送客,官大一级压死人,我本欲溜走,迫于现实的压力,却只能硬着头皮踩着高跟鞋小跑几步追了上去。
错身的那一瞬间,我仿佛看见墨贤修在笑,那笑容直达眼底,褪去了他眸子里一贯的清冷,仿若化冻的春水般荡漾。可待我瞪大眼睛想要仔细瞧时,那张脸却恢复了以往的平静,仿佛前一刻的温润如水,只是幻相一场。
“咳咳!我们小麦什麽都好,就是见到帅哥就爱花痴的坏毛病老改不了,这两年我们都习惯了,还望墨先生不要见笑啊!”
江胖子谄媚的有点起腻的嗓音响起。适时地唤回了我飘忽的神志。待消化完他话里的内容后,我忍不住低下头去在心里悲愤的吐槽,习惯你妹啊!花痴你妹啊!姐看起来有那麽缺男人麽?
“小麦,你替我送一送墨先生。”电梯门打开,江胖子不由分说便将我推了进去,情势所逼,我垂眸掩饰住眼底的不安,怀着壮士断腕的决心伸手欲按那楼层键,却在指尖将要触到按钮的那一刹那就被一只手轻轻地拨到了旁边。
“江总太客气了,只是鄙人下楼并不习惯有人跟着,所以麦小姐送到这里就好。”
低沉如大提琴般的声线响起,我垂着脑袋步出了电梯,内心百味杂陈,脑海里不断地挤进一些旧回忆,嘈嘈杂杂的就像A市的火车站。
十三岁那年,我在放学的路上遭遇一群不良少女的勒索,她们仗着人多势众,硬把我拉进了学校背后的那座废弃的水塔,可惜我当时身无分文,她们搜了半天一无所获,那为首的黄毛丫头便气急败坏地指挥手下女生群殴了我。打完之后她们似乎还觉得不够解气,于是便就地取材,捡了几条麻绳缚住了我的双手双脚扔在了水房里,一天一夜都没有人理,若不是第二天傍晚墨贤修凑巧有事经过,恐怕现在的我已成了白骨一堆,哪里还有机会在这里伤春悲秋?
也是自那时起,我开始有了心理阴影,凡是密闭的狭小的空间,我从来都敬而远之。成人之后,因为工作需要我会频繁出入高档写字楼,但即使如此,我也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走楼梯,这个毛病我只给一个人提过,江胖子不清楚,我不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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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年少时有一次上微机课,我在机房里蹭网搜索了一下,这才知道,这种反应在医学上被称为幽闭恐惧症,课间时分,我迫不及待地跑去高中部把这个消息分享给了墨贤修,没想到却遭到了他无情的耻笑。
“幽—闭—恐—惧—症?小豆花,真没想到你土里土气的,身上患的毛病还挺时髦,以后你要是再熬夜看小说,就别怪我把你捆起来扔进夜半无人的电梯,然后炮制个密室杀人案什麽的……”
“墨贤修,你去死!”一本板砖般厚的代数习题集迎面飞来,精准地击中了白衣少年的右肩。
“小豆花你想谋杀亲夫呀!下手那麽狠……”
“谁叫你那麽坏?想要扔我进电梯”我双手叉腰做茶壶状,一脸的凶神恶煞,过了半晌才反应出他话里的玄机。
“墨贤修,谁是你老婆啊?你少胡说八道……”
“好啦!我逗你玩的嘛!别生气了,笑一笑,哥哥放学带你去吃“毛毛虫”。”
“毛毛虫?能吃吗?不会很恶心?”我惊讶地抬起头看他,不敢相信哥哥的品味居然会那麽重口。
“嘘!保密,一会儿你就知道了。”>_<
隔着九年的光阴,时光的片段从记忆的海洋里浮起,闪着细碎如鳞的金茫,清晰如昨。
原来他还记得多年前的那场课间玩笑,记得我的“时髦病”……
那天他带着我拐进了学校门口新开的那家面包新语,从货架上拿起一只夹心面包温暖地冲着我笑,也是从那一刻起,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除了菠萝包椰蓉包豆沙包之外,还有一种做成毛毛虫形状的面包,并且它里面的夹心还是我最爱的黑巧克力酱。%>_<%
我狂爱黑巧克力,它那苦涩中带着的一点甜蜜的滋味就像是我暗恋墨贤修的心情。
是的,我暗恋墨贤修,这种心情从我认识他的第一天起就开始了,整个中学时期,他是我每天起早贪黑奔向学校的最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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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面包新语举行有奖促销活动,头奖是一部新款的PSP,我见状跃跃欲试,可惜却只抽到了末等奖—— —对非常卡哇伊的熊猫公仔。
抱着有奖拿总比空手强的乐观心理,我乐呵呵地拉开书包准备把熊猫公仔塞进去,却不料中途就被墨贤修给拦了下来,他打着见面对半分的借口无耻地想要顺走一只,我本不愿意给,可他只用一句话就彻底的打消了我的念头 。
他说:“世嘉,你书包这麽小,公仔却这麽大,当心硬塞撑坏了,还是哥哥帮着你拿一段路吧。”眼看到了我家,见我眼巴巴地望着他,他又不慌不忙地说“世嘉,马上就要中考了,可你最近一次的化学测验却考的一塌糊涂,要不从今儿起我抽空帮你补一补功课吧!”
墨贤修用的是疑问句,说出来时却是肯定的语气,情势比人强,眼看着六月马上就要到了,我总不好让区区一门化学拉了自己的后腿,本校高中部是A市市重点,如果我在成绩上稍有差错,就很有可能被发配去一所普通的中学,这就意味着我会和墨贤修彻底的分开。
我不想和墨贤修分开,他还有一年就会高考,高考完就会离开A中,可即使是这样,我还是想在这最后的一年里和他读同一所高中,将来和他考同一所大学。
他年年拿全校第一,我年年都在年级中游晃悠,可这又如何,我会努力,会用尽全力做最好的自己,我会用事实去证明,麦世嘉配得上墨贤修。
思及至此,我便乖乖拆开包装,挑出那只戴着大红色水玉点点蝴蝶结的熊猫公仔笑的很谄媚地递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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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十五岁,墨贤修十七岁,春日的阳光很温暖地从树荫里洒下,墨贤修身上的衬衫白的没有一丝瑕疵,我走在他身边,微风吹过,依稀传来木兰的冷香,是他身上所独有的味道。
午后的阳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我深吸了一口气悄悄地放慢脚步,站在他的身后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影子和他的慢慢重合。
连影子都能如此零距离了,他们的主人大概也能永不分开了吧!
十五岁的我,在每次叠影子后都会傻乎乎地这样想,年少的时候,总以为瞬间的幸福就是永远,却不知快乐总是昙花一现,如流星般易逝,而痛苦和等待却漫长的没有尽头,如同两极漫漫的极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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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想什么呢?江总叫你一会儿去他的办公室交策划书,你可千万别忘了啊!”
怔忡间,一个温柔的女低音插播了进来,我有点茫然地回过头,只见身后站着的正是程颖芝。可能是觉得自己打断了我的思绪,她低着头捋了捋垂下来的长发,冲着我不好意思地笑笑,便抱着怀里的文件夹一阵风似地先走了,我转过脑袋,视线透过明亮的落地窗锁定楼下的一道身影,直到他身上的那件卡其色风衣完全隐进了街边的一辆银色路虎,才如梦初醒地回过神。
原来六年的时光,远远不够我用来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