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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和箫暖恋爱过三个月。
      箫暖算是我的青梅竹马。我们两家父母是朋友,所以我们孩提时代每个假期都会一起玩。我和他一起埋过树上掉下来的小麻雀,把柳枝折下来到处栽,他教会我骑自行车,也曾经把我从土堆推到地上,摔破我的膝盖。
      最深刻的痕迹在箫暖额头上,我们玩抛东西的游戏,我丢了半块砖头到天上,很凑巧地弄破了他的脑袋。这半月型的伤疤,是我和箫暖的回忆见证。
      本来这么熟,是无法恋爱的。
      那年箫暖来我工作的城市脱产学习,我们恢复了联系,我发现他工作了一年,比大学的时候更帅,衣服也穿的不那么邋遢了,脸似乎能洗干净了。据箫暖说,我留长了头发穿上长裙,也能让他有那么一刹那的失神。
      我们都初到这个陌生城市,就彼此这么一个熟人,自然而然经常混在一起,骑自行车呼啸着找各个犄角旮拉的小吃,周末带了干粮去附近的山上探险,在我的宿舍里头昏天黑地地看影碟。
      〈恋爱中的莎士比亚〉这片子并不好看,格温尼斯的男装扮相也太扎眼,我就不信莎士比亚看不出来她是假扮男装。所以我安心等着他们上床——小时候电影里头的亲热镜头一出现,奶奶立刻用手遮住我的眼睛,然后支使我去给她买东西,弄得我一次都没有看全,从此落了毛病,看电影对亲热镜头是无比感兴趣——箫暖知道我的爱好,每次给我带碟来,都要说:“里头有亲热镜头,大概**分钟。”后来他又嘲笑我:“胆子这么小,要看这种镜头去看三级片呀。”我虽然和他玩笑惯了,真要我看三级片,还下不了决心。
      话说回来,我那天和箫暖坐宿舍的地毯上看〈恋爱中的莎士比亚〉,他正在吃爆米花,咯咯吱吱的,我全神贯注等电影里头的两个人上床。
      忽然箫暖凑过来吻我,一点都不带迟疑,坚定从容,位置也找得准确,猛地扑在我的嘴唇上,我一时迷糊了头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等我回过神来,赶紧推开他。
      他笑:“元嘉你第一次接吻吧。”
      这话真是弄得我很生气,我抓起地上的玻璃杯就泼了他一脸的可乐,同时心里可惜我的地毯,后悔不迭。
      那天的后半部分,箫暖都在清理我的地毯,而我坐在沙发上抱着公仔质问他吻我的动机。最后的场景我多年难忘,他扔了抹布走过来,一把把我从沙发上拎起来,重重地吻我,我清晰地听到牙齿撞击的声音,然后听到他说:“我爱你。”
      我和箫暖恋爱了。
      恋爱后的生活和以前并没有什么大的不同,最大的不同就是看影碟的时候我可以躺在他怀里。箫暖说,恋爱的好处是再演亲热镜头的时候我不用傻乎乎地看了,他可以用实践来教育我。每次说到这个,我都要掐他,这话能说出来么,意会就够了。
      日子绸缎一样过去。
      我的工作很清闲,每天的活也许只需要我干3个小时,可是我把它拉长到8小时来做,觉得无聊又舒服,一边自责一边享受。箫暖没有那么多时间陪我,有时候下了班我沿着小路走回家去,看夕阳和染红的云。想着小时候看的琼瑶电影《问斜阳》,觉得自己幻化成了吕绣菱,然后呵呵傻笑,觉得箫暖可不像能到非洲去猎狮子的人。
      结果我真认识了一个猎狮子的人。
      箫暖和我玩一个游戏,每个周末去一家咖啡馆,彼此装做不认识,然后互相介绍,最后高高兴兴地携手回家去。那天我去的时候,箫暖没有到,我坐露天的椅子,看大海哗啦啦一下一下冲刷沙滩,心里安乐舒适。一个人拉开我旁边的椅子坐下来,我心里偷乐,学扑拉通狗狗默念:“演出开始了。”然后用无比凄凉的声音说:“你觉得人类很可悲么?”
      结果一个陌生的男人说:“小姐你是和我说话么?”
      我吓了一跳,手里的咖啡几乎掉到地上,回头一看,坐我旁边的并不是箫暖,而是个魁梧粗大的男人,须发浓密,肌肉健硕。
      我吓傻了,觉得他像家里贴的门神,我只懂得把刚才的台词重复了一遍:“你觉得人类很可悲么?”说得磕磕巴巴。他笑起来,雪白的牙齿冲破卷曲的大胡子:“你在这么舒服的傍晚问这个问题?”
      我被他的笑容感染,不得不跟着一起笑。半个小时以后,我知道他叫武桑,是摄影师,世界各地拍照观光。这样的职业真让人向往,我问了一个又一个问题,知道他刚从肯尼亚回来,和狮子有一段亲密接触。
      “你们带了几只猎狗?五只?八只?十三只?”“六只。”武桑说。“六只大型猎犬,它们凶猛无比,有次,活活咬死一条大蟒蛇,那蛇事后磅了磅,有八十三磅。那六只猎犬什么动物都敢斗,包括人。”他停了下来,喝了一口咖啡。非洲的草原似乎就在我的眼前,脑子里头忽忽地掠过草原,蛮荒,蚊虫,猎犬,饥饿而贫穷的非洲人,蟒蛇,狮子……我抬起头来,接触到武桑含笑的眼神,眼神里有着什么东西,我一时看不出来。
      “哥们每次勾搭女孩子,都讲这些故事吗?”箫暖的声音忽然响起来。我抬头,看见箫暖抱着胳膊靠着柱子站着,满脸的不高兴。武桑皱眉头,我看到他胳膊上的肌肉滑动了一下,老天!可别打架呀,箫暖那细胳膊可不是对手!我赶紧站起来,拉住箫暖,把他介绍给武桑。
      武桑笑:“原来是男朋友啊。”他站起来伸手去和箫暖握手,箫暖不肯,武桑只好回手摸了摸自己的裤子。后来我们三个人喝啤酒,对着海面上的满天星光,听大海的潮声。
      谁也不知道这个晚上那么重要。
      箫暖马上要考试,我只好暂时从他的心目中退居二线,让位给复杂的方程式。
      过了几天,武桑给我电话,原来他的作品要出集子,出版社弄了个时髦的玩意,希望文字和画面各占50%的比例,武桑说:“元嘉,听箫暖说你的小说得过奖,你帮我写这些文字吧,我真是力不从心啊。稿费一半一半,如何?”
      我很动心,虽然假意推了一推,没有10分钟我就答应下来。下了班就跑到武桑的工作室去,和他一起挑照片。我还特意带了一个录音笔,把武桑口述的每张照片后面的故事录下来,回家整理。一时忙得天昏地暗。
      周六箫暖来了,一进门就嚷嚷眼睛疼,躺倒在我的沙发上。我赶紧拉他起来:“别乱躺呀,弄坏了我的稿子。”从他身子底下抽出一沓纸。
      箫暖问:“什么宝贝东西?”他翻了两张,抬头说:“你写这个?是给武桑的?”
      我把来龙去脉告诉他,然后得意地说:“很棒吧?”
      箫暖哼了一声:“这人如果真是存心做正事,你帮忙也无所谓,如果胆敢打你的主意,我要他好看!”
      我笑,使劲揉箫暖的头发,摸摸他额头上的伤疤:“怎么呀,没有信心呀?”
      武桑的书筹备得如火如荼,我去他工作室的时间更多了,后来几乎每个晚上都泡在那里,我挑了很多照片来配文字,又企图把它们串成一个故事。武桑大部分时候都跟我侃他的非洲游记,后来慢慢开始聊他的经历。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他那样的人,他的人生似乎完全是是为了玩乐,又在玩乐中长出果实来。
      他为了学烧砖,就混到乡下的砖窑里去做苦力;为了学摄影,跟在一个大师后头拎了三年的摄影包;为了锻炼野外生存能力,甚至和鄂伦春族一起打猎。他真是个精彩的人,随口说出来的野外故事都让我这个城市土豆憧憬向往。
      箫暖忙得找不到北,已经两个礼拜没有来我的宿舍了。我也没有时间去找他,为了那本摄影集,睡着了都在想妙词。
      好不容易到了周末,我在宿舍整理稿子,忽然有人敲门,箫暖总算有时间来了,我赶紧去开门,却看到武桑站在门口。
      他穿着T恤和摄影背心,背着硕大的登山包,腿上是厚厚的仔裤,蹬着双登山靴。我奇怪:“你怎么来了?打扮成这样干什么?”武桑笑:“不让我进去么?让我背着包站门口?”我赶紧把他让进来,心疼地看他把登山靴上的泥巴蹭在我的地毯上。武桑放下登山包,叉手叉脚坐到地毯上,仰头说:“元嘉来杯水喝。”
      我给他倒了杯水,看他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光,把空杯子朝我一伸,我接过来又给他倒上,说:“你怎么渴成这样啊,到底怎么了?”
      他笑,用手指头叉到头发里头,捋顺他的头发:“我要去尼泊尔,来跟你道别。”
      我扔了个垫子到地毯上,坐到他旁边:“尼泊尔?!那你的书怎么办?”
      他笑:“有出版社在,怕什么!你把文字稿定下来就和编辑联系,交给他就是了。”
      我好奇:“你去尼泊尔干什么?”他说:“登珠峰啊。我先到绒布寺——绒布寺是举世公认仰望珠峰的最佳位置——接着前往珠峰大本营,然后我就可以向地球的颠峰挺进啦!元嘉你想想,夜幕在黄昏慢慢笼罩群山,唯有珠峰的顶峰在夕照下犹如女神的金色皇冠一样在天空中闪耀,雄踞世界之颠,地球唯我独尊。星光灿烂伸手可及。。。。。。”
      我哈哈笑:“你吹什么牛皮!你这身装扮去登珠峰?”
      他拍拍我的脑袋:“在拉萨有朋友等我,到时候就一切都有了。”
      我看他原来来真的,倒有一点担心:“你要注意安全啊。”武桑转头灼灼地看我:“元嘉,你担心我么?”我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只好说:“作为朋友都会担心的嘛,毕竟是登珠峰啊。”武桑眼珠转开,自己低头笑笑:“是啊,作为朋友都会担心的。”他打开登山包,掏了一个纸包给我:“元嘉,我认识你有一个月了吧?这个礼物送给你,你一定喜欢。”我接过来,打开纸包,看到一个用木头雕的公鸡,威武雄壮,雕工质朴。我问:“这什么东西?”“我从肯尼亚带回来的木雕,公鸡是他们的国鸟。”
      我把木雕放到地上,端详了半天,武桑问:“你喜欢吗?”
      我点头:“喜欢,非常喜欢。”
      武桑沉默了一会,突然站起来:“元嘉,我要走了,你等我从珠峰给你带块石头下来。”
      我仰头看他,武桑清澈的眼睛柔和地看我,我忽然有点心跳,不知道该怎么迎接他眼神里头的柔情。他伸手过来:“赖着干什么?赶紧起来,起码送到门口吧?”
      我把手放到他的手里,让他拽我起来,忽然一脚踩到公鸡,我趔趄了一下,一把被武桑搂在怀里。
      他仔细地看我的眼睛,我一时沉迷,只会发呆。
      门忽然开了,箫暖笑嘻嘻地举着两只菠萝走进来。他楞在了门口。
      武桑放开我,低头拎他的登山包,箫暖忽然把菠萝扔向武桑,武桑的额头立刻渗出血来。我大声喊:“箫暖你干什么!”扑过去察看武桑的伤口。武桑低声说:“没事,元嘉不要紧。”我愤怒地回头看箫暖:“你疯了么?这么重的菠萝就这么扔过去?!”箫暖盯着我,一言不发。我发现我捂不住武桑的伤口,血滴到我的袖子上,我赶紧拿上武桑的包,撞开箫暖,要送武桑去医院。武桑推开我:“元嘉不要,我自己可以处理。”他又转头看箫暖:“你不要误会。”箫暖冷冷地说:“你小子靠这招骗了多少小妞?”武桑的额头上的青筋暴出来,但是咬咬牙忍住了。他转头对我说:“元嘉,你保重。”拎了包大踏步地走了。
      我气得无法自持,使劲推了箫暖一把:“你怎么这么疯啊,那么重的菠萝!”又不放心武桑的伤势,我哆哆嗦嗦地拿了抽屉里的钱,想去追武桑,箫暖拉住我,一个字一个字咬牙切齿地说:“你要敢出去,就别怪我!”
      我回头看他,觉得他的脸狰狞得要命,真是可怕,推开他我跑出去。
      我没有追上武桑,回来的时候,只看到地上的两个菠萝。
      我接到箫暖的电话已经是三年以后,电话里传来他的声音,我一点没有觉得陌生。他轻快地说:“嘉嘉?我来你这儿了,一块儿吃顿饭吧。”我也愉快到说:“好啊,箫暖你请客,我最近荷包羞涩。”他哈哈笑:“于翘和我一起来了,正好让你看看她。”
      于翘是箫暖的未婚妻。爸妈早就跟我提过了。
      我穿着果绿的麻布宽袖长褂和牛仔裤,踢拉了一双草编的拖鞋就去了,酒店是我选的,很正宗的私房菜。箫暖和于翘已经到了。他们两都站起来和我打招呼。箫暖穿着卡其裤和白T恤,于翘穿着白色的背心和牛仔裤,圆脸大眼睛,摸样很可爱。
      我笑嘻嘻地和他们握手,在箫暖对面坐下。两个人都忍不住仔细打量对方,彼此嘲笑对方老了不少。
      我们嘻嘻哈哈说小时候的事情,箫暖展示他额头上的伤痕给于翘看,让于翘找我算账。我们谈爸妈一辈的乐事,又侃这个城市的风土和过去游历的心得,我告诉他我们曾经去过的那些小店现在的状况,又推荐他们去新的小店尝正宗的风味。于翘没有怎么插话,默默地吃喝。
      箫暖问:“说说你吧,还是一个人?”
      我笑:“一个人自在呀。”
      他微笑着夹了一筷子菜:“那个武桑,他怎样了?”
      我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他去世了。”
      箫暖的筷子一抖,抬头看我,我笑了笑:“你走的那年,他登珠峰出了事故。”
      吃完了饭,箫暖送我到楼下,于翘噘着嘴站在远远的地方看着我们。我努嘴:“箫暖,回去要哄于翘了,她好像不太高兴。”箫暖笑:“我没有告诉她我们曾经。。。。。。,她一定看出来了。”
      我仰头看他,箫暖的额头上也有皱纹了,我含笑看他:“别告诉她实话,女人不需要实话。”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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