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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不速之客,不请自来 “我是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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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门打开,夏洛克狠狠地关上门,快步绕进布朗街纵横交错的其中一条巷子。
巷子很干净,各种各样的商店在路两旁做生意。看似安静的小巷子还有间酒吧,不仅晚上,连白天也客源滚滚,每时每刻都能看见有人在门外大吐不止,或是某位性感女郎被人高马壮的富二代抱上车。
酒吧名字也好不到哪去——血腥玛丽,住在周围的人都知道,那儿是个很适合进行“交易”的地方,流氓痞子的聚集地,所想象的肮脏事,都能在那里找得到。住在附近的人倒觉得没什么,酒吧装了隔音玻璃,而且那里的啤酒和小吃也挺便宜的。
巷子尽头是公寓大门,而五楼302便是夏洛克的家。她抱着一大袋刚从超市买回来的面包进去,胡乱地把袋子扔到桌子就躺在沙发一动不动。
“要不要打开它呢?我已经违背了诺言,不能再跟那里有任何关系了…..”夏洛克盯着千辛万苦拿回来的黑匣子,左思右想,最终还是把黑匣子扔进床底杂物箱。走去厨房随意地弄点吃的就算应付晚餐。
半夜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失眠准时来做客。
“这三年,隐姓埋名,过着如同白开水样的生活……三年了,与那边没有一点关系,他们过得怎样我一无所知,他们也不知道我。我却没有忘记,时间没有像潮水样冲淡他在我心中刻下的痕,他,他们。”
噩梦每天侵蚀着大脑,他们的招手、他们的笑,猛然间变成冷眼相待和“必须杀死她”。
眼泪又不自觉溢出了,夏洛克狠狠擦去,望着远处的指向六点的大本钟。
“早安,伦敦;早安,夏洛克•琼斯。”
“你来做什么?”她坐在柜台阅读今天的《泰晤士报》,连看他一眼的时间都觉得浪费。
“我来买书。”男孩把书放在柜台——查尔斯•狄更斯的《远大前程》。
“共计二十英镑,慢走不送。”
“谢利…不要这样对我好吗?对于你的前夫我感到很抱歉,可你也不能拒绝…关心你的人……”男孩面露窘色。
他有着一头柔顺的褐发,幽绿色的双眼。笑起来很阳光,家业的庞大和自身的良好条件都让他身后有着一群蜜蜂蝴蝶。按理来说,这种富家大少爷跟她是两个世界的人,自从那次在飞机上的邂逅,男孩眼里再也容不下别人了。
夏洛克被他的话惊到,肯定又不知道听哪个女人说的坏话。她打算澄清后狠狠地拒绝眼前这个富二代,再让他缠着可不是办法。
“哟,前夫!卡洛琳•琼斯几时嫁人了啊?波特和韦斯莱岂不是要哭死?”
刚要说话就被人打断了——来者身着悠闲的纯白短袖衬衣,让人联想到他身后躲着一对雪白的翅膀。银发如同昔日一丝不苟地梳向右边,那一抹似笑非笑的表情足以秒杀万千纯情少女。皮肤虽说不会吹弹可破,但能保养得那么好也是上属佳品了,尤其是那无暇的双臂……他浅蓝色双眸颇为蔑视地打量窝在柜台里准备大骂又僵住的她,以及那个献殷勤的追求者。
“真烂!到处都是发霉的味儿,地板还吱吱响…很难想象这里是个人住的地方!肮脏、腥臭……”毫不留情,完全是马尔福的一贯风格。
“卡…卡洛琳•琼斯?你是谁?你怎么可以这样说……”男孩走上前去,拳头早就准备好了,就等待着来者更恶毒的话,好在夏洛克面前展现自己王子一面。
“我想,”夏洛克拉住男孩,“爱德华•陶德先生,你可以先请回吗?我有一些事情需要处理。”
爱德华被夏洛克推到门口,他盯着那个出言不逊的来者,充满期待地对夏洛克发出第二十次邀请:“周六晚…能在一起吃个饭吗?就在希尔顿酒店。”
“只要你现在能离开,慢走不送!先生!”爱德华被推出去,连同他刚买的《远大前程》。
夏洛克锁上店门,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你想要什么?”她生硬地问,心里不止一次鞭挞自己为什么没有杀了他。
“只是想看看头号首犯现在的生活罢了,过得挺不错嘛,卡洛琳•琼斯。”
“闭嘴,德拉科•马尔福!卡洛琳已经死了,现在是夏洛克•琼斯!”她大喊,仿佛触犯某种禁忌般惊恐。
“你真不赖,竟然能躲过我的遗忘咒。你来这里,不怕就再也出不去了么?懦夫。”她咯咯笑道,冷汗不知何时爬上她的额头。
“你不会杀我的。”马尔福自信满满,他游走在书架之间,用拇指和食指抽出其中一本崭新的书《血字的研究》,新书的味道飘进他的鼻子。
夏洛克不得不承认,德拉科•马尔福早就不是那个胆小怕事的懦夫了。她能感到一阵晕眩,周围的空气仿佛消失殆尽,心脏差不多跳到嗓子眼。她能想象要是那边知道自己的去向该会有多遭。
“你不是食死徒了。”扯的话题似乎还不够远。
“那一战之后,黑魔王抛弃了我们,黑魔标记也不见了。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的遗产全归马尔福家所有,一夜之间我们家因为没有参加战争而被赞颂着……”马尔福望着自己光滑的双臂,若有所思。
“不错。”夏洛克靠在柜台,“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马尔福。你绝对不会单纯地来看我的境况,你肯定心怀鬼胎…..我来猜猜,你走出书店门后会立刻幻影移形到某个地方,把我的地点告诉给某人,接下来,一切都很明了:一大群身穿黑袍子的男人将我逮捕,他们不会押我去阿兹卡班,而是……”夏洛克说不下去了,两人彼此沉默许久。
“可惜啊!你的推理错了,大侦探。”马尔福放下书,绕过夏洛克走去店门:“我会回来的…不,我相信,我们还会再见面,你不会让我离开这里,是不是?再见,琼斯。”门铃响起,店里还残余马尔福一丝刺鼻的古龙香水味儿,他似笑非笑的面孔挥之不去。
“我的天……”夏洛克坐在地上,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她凝视右手无名指的紫衫木戒指,上面雕刻令人难以明白的符号。“我需要空气。”
回到家,夏洛克立刻冲去厕所洗把脸,出来看看表,已经五点多了。她抱起吉他跃到沙发,弹唱着:
噢,亲爱的,为何烦恼?突如其来的‘客人’让你感到不安?
你们斗争了许多年,你们怨恨了许多年
如今他知道你的去处…噢,亲爱的,你该怎么办?
逃亡岁月要结束了吗?平静生活要被打碎了吗?……可你还没有准备好呀
世界抛弃了你,你还有什么?对,我还有你,我的吉他!
“哐当!”吉他弦像是卷发般翘起,被主人狠狠扔去沙发。
“他妈的我受够了!该死!你们都给我下地狱吧!狗娘养的!”
伴着咒骂声,主人摔门而去。
酒吧里正播放重金属摇滚乐,各色人群在舞池不顾一切摇摆着身子,抛开工作的烦恼,彻底放松自己。偌大的‘血腥玛丽’酒吧,不乏有偷摸拐骗的行为,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这里喝得伶仃大醉,第二天发现自己正和别人躺在同一张床上。
这里能让人堕落、纸醉金迷,也有无穷尽的商机可寻,坐着喝酒的人一般都不会单纯地只喝酒,他们往往都在和旁人进行交易——肮脏的交易。而此刻坐在吧台角的那位小姐绝对不是一般人,她点了杯朗姆酒,盯着酒杯净发呆。
“三年,的确可以改变一个人。”她嘟哝,“时间没有带走你的相貌…德拉科•马尔福,金发碧眼,完美的身材配上天使的面孔,惜啊,心灵连我都觉得可悲。真的,他不再是那个懦弱胆小的懦夫了,现在的他比昔日更高傲,更目中无人。他拥有他炫耀的资本:外貌、家产、荣耀。想想我自己,我有什么呢?”她挠头,周围声音都被挡在耳外。
“从不过肩的头发像个鸡窝那样,记得上次梳头是圣诞节的时候吧…黑眼圈一天比一天重了啊,在这样下去,我得去停尸房住了……看看身材,呵,就像是用直尺画出来一样,右手腕还包裹着一层又一层厚密的纱布…当我是僵尸木乃伊吗?我好像知道自己和金妮的差距有多么大了。”她灌下朗姆酒,趴着玻璃桌鼓捣本来就乱的金发。
“小姐一个人很无聊呢,要不要一起去玩?”流氓痞子终于注意到她了。
“我是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你有资格邀请我吗?滚….我得去找我的华生……”突然,她僵住了,目光定在酒吧大门。接着,她推开挡在前面想要勾引她的流氓:“老子要去破案了啊,你最好滚蛋!贱人!”
‘大侦探’一直跟到酒吧旁的玫瑰旅馆,整理整理衣服后走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