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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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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条长长的甬道,一直斜伸下去,通向山庄外面,一片漫漫荒草,茫茫大漠。
等到松香泡菜送到,还有十四天;等到她自己过来,还有三个月;等到优昙仙花再度开放,冷艳的红与白盖满这片荒凉的山岗,还有五十二年。
六十年一轮回,不是所有人都能活到的,尤其在这个充满血腥杀戮的地方。所以说我幸运,上次优昙花开,正是我进入山庄的时候。
“若不能被留下,也别回来见我。”她躲在马车里,向我做最后的交代。
真不愿看她那张脸,尽管画得不错,终究是人皮面具,虚情假意。好好的花容月貌,这是何苦来!我摸了摸腰中的紫青剑,头也不回的跨进了优昙山庄。
花开并蒂,如火如冰,状同海碗,灿若明霞。这是从慕士塔格峰上移植下来的神奇植物,据说能让苦命女子的白发一夜成青丝。
然而,满院子的人,没有一个在欣赏优昙花。大家都盯着优昙山庄里那一字排开的十个紫色座椅。优昙山庄是什么?远处玉门关外的戈壁深处,是不过三年前才崛起的江湖新贵,神神秘秘的。他们可能有很多钱,可能有很厉害的武功,可能什么也没有。放出消息,说优昙花开的时候,他们要比武,招十个新的杀手。于是一下子来了三千人。人心都是这样,更容易迷信不确定的东西,包括精明过人、一向以眼光准确自居的她。
“小姑娘,这里大人打架,很吓人的。上别处去玩儿吧?”一个丁香色的长衫的少年看起来满和蔼。
我仰起脸,露出一个甜甜的微笑。他愣了愣,看见了我的佩剑,便不言语了。紫电青霜,人间神器,那是她亲自给我系上的。
“山庄会留下前十名优胜者。现在大家可以开始了。”
南边的青苗人有一种玩儿法,把一大群不同种族、不同形色的毒虫赶进一只罐子,让他们你咬我我咬你。咬到最后剩一只最毒的命名为“蛊”,选拔赛就结束了。
有的人很坚强直到被砍的七零八落,有人很识时务半路就悄悄溜掉,有人临终前还惦记着交待儿子报仇,有人死也拉个垫背的四脚朝天好难看。这是我踏入江湖之前,精彩异常的一堂启蒙课。她很会安排,知道后来我的整个一生,都将从这一幕中受益匪浅。
那时我挥动着紫青剑,施展相思阁的全部绝技,心里却想:她让我到这里来,就是要“朝闻道夕可死矣”不成?
直到最后,我面前只剩了一片丁香色的云霞。我的手臂累得发抖,神思也不知不觉乱了。丁香的快剑,也渐渐慢下来。
“好了,可以了。”一个高高在上的声音。
那时我还是一头披肩长发,全都打湿了。发稍上一滴一滴的淌下来红红的东西,有自己的,也有别人的。优昙庄主眼光落在我身上,威仪又不乏慈祥:“叫什么名字?”
“倩伶。”小鸟儿一样的声音。
“几岁了?”
“九岁。”
庄主哈哈大笑,用手抹去了我满脸的红红白白,仔细端详这张天真无邪的脸:“真是一个血娃娃呢!”
大家都跟着笑了。血娃娃,这个名字很好听么?
优昙花开得很精神。满院的斜阳,与流淌成河的血交相辉映。
“我留下了,第二名。”我把庄主赐的山庄令牌伸到她面前。
“自己戴好别丢了,”她连瞧都懒得瞧,“绿意我带走,红情留下来服侍你。”
马车渐渐催动了,我张了张嘴,却喊不出那个字。
她忽然回了头,不住的打量我。我满身是血,样子可怕。
“长头发练武不方便,叫红情给你剪了罢!”
车轮碾过,两道长长的血印。
丁香在我背后轻轻叹息:“小小年纪离开母亲,真是不易呢!”
血娃娃从此成为优昙山庄排名第二的杀手,丁香是第一。优昙庄主是个有抱负的中年人,他苦心经营着关外这个险要的堡垒,窥视中原,雄心勃勃。我们这帮初生牛犊,在他的精心调教下,一天一天成长为最出色的江湖杀手。
“相思阁已经不行了,所以我不留你。将来优昙山庄一定是最强大的,你若能在里面出人头地,就是江湖中的人上之人。给我记清楚了。”
大家都说血娃娃是个不简单的孩子,年纪最小,却最努力。每天早上闻鸡而起,看见大漠边上漫天的青光紫血,就知道是我的剑舞。每次庄主诛杀令一出,我顶着风沙血刃而归,没有一点犹疑害怕。
他们不知道,我五岁的时候就杀过人了。
那个月儿很倒霉,只是打碎了一只小瓷碗而已。我知道她是要我练手,只好拼命的想,那不是月儿,不是早上给我喂饭的月儿,然后闭上眼把紫青剑递了过去。
“杀人的时候,当对手不是人,是猪是狗,那不过是最懦弱的剑客。永远要记住,你杀的,就是——人。”
红情按照她的旨意,一丝不苟的剪去了那一头如水的长发,只齐齐到肩膀。镜中的我,星沉海底的一对秋瞳,凉风水莲的羞涩笑靥,短发飘飘真是一个可人的娃娃。
连比我大十岁的丁香也这么说。
按照她的安排,到每个月初九,绿意就会水远山长的从青城山过来一趟,看看我的头发是不是太长,又向红情传达关于小姐吃饭穿衣的的种种指示。她自己是一年才来一次,赶在黄河冰封以前到达,唠叨一些陈词滥调,还不忘记向红情垂问我的情况。这种探视本来超乎山庄的许可,但自从十岁那年,我成功的诛杀了塞外排名第六的剑客辛阳,庄住就格外开了恩。她化妆得象任何一个普通的小康之家的主妇,因为思念爱女而远赴关外。谁又能想到,这是曾经不可一世的青城山相思阁阁主——“蝶舞妖风”唐小蝶呢?
每次看见她谦卑的向庄主打招呼,我就想笑。她的娘家是唐门,十六岁嫁给了相思阁主张无梦,不久张无梦就死了,蝶舞妖风入主相思阁,名噪一时。所以,我是一个和母亲相依为命的遗腹女。有一回媚儿跟我说,“四川唐家的女人个个心如蛇蝎”,我瞪着一双大眼睛天真的说:“将来可别让我碰上呢!”
蛇蝎的血,也流淌在我的身上吧?
初九,绿意来了,竟带来了松香泡菜,装在蓝花白瓷的美人肩瓶子里,揭开淡绿的封纸,扑面清香。
“夫人上次来看小姐,小姐说起过家里的泡菜。”
说过么?自己倒忘了。菜叶很薄,能透过大漠里的阳光,咬了一片含着,又咸又酸的滋味,慢慢的渗到了喉咙里,呛得厉害。
私传物品当然也触犯了山庄的规矩。松香泡菜被他们收了去,兜底倒出细细翻查。我很紧张,因为猜不透她心里,究竟打了什么主意。蝶舞妖风,不是随便说说的,从她蒙着脸把我送到优昙山庄来,我就知道她别有想头,只是不知道一步一步的棋子,她会怎么走。
幸好泡菜只是泡菜,没夹带什么别的。我把瓶子领回来,挖了一个沙坑埋了。做松香泡菜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小时候见过她翻山越岭,搜集青城山独有的十八味香料,一味一味的晒干,数着时辰投入坛子里。
相思阁后面的小院中,那些轻薄的菜叶在竹竿上飘荡,吸饱了青城山绿油油的山岚雾气。翠竹竿之间,是她的踽踽只影。
想着想着,一滴眼泪,就不知不觉落下来,渗进沙子里。
“以后不要查了。”庄主对我这个小孩,真是很照顾。宠爱的程度仅仅次于他的外甥辛夷。有人凭借盖世的武功称雄天下,有人凭借家世与财产叱诧风云。庄主呢?两样都没有。但他是个很有运气也很有能耐的人。恩威并重,赏罚分明。凭着一点点慈爱,居然招致了一群年轻人为他死心塌地的拼命,打出优昙山庄的大好天下来。
而血娃娃,因为童稚未琢,殷勤向上,又成为他心腹中的心腹。
“妈——”北风初起时,那个苗条的身影萧萧瑟瑟的,又出现在甬道的尽头。我欢呼着冲了过去,又在离她三尺远处急速煞住。我两岁以后,就没和她抱过,还是别破例了。
她依然带着精致的人皮面具,只有眼睛里透着不尽不实的笑意:“泡菜好吃么?”
我笑眯眯的点头。
“这地方荒凉透了,比不得家里。——叫你受苦了。”
心里莫名的涌起来一丝暖意,我做出很大无畏的样子:“没事的,妈。昨天我又被庄主派出去了——”
紫青剑甩了一串亮晶晶的剑花,做出横刀一抹的样子。
“这次是谁?”
“金刀寨的少寨主周云山,上手还没十招就完了。”
“哦,”她似乎不太满足,“庄主应该给你一些难一点儿的活。周云山这种小角色……”
小角色?周少爷在塞外排名第三啊!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将来优昙山庄,会向中原扩展的,你那一点小玩意儿还需好好练。倩伶,上次绿意回来,我和她聊天,倒想起一桩往事。你有一个姐姐,是双胞胎的。”
姐姐?我怎么从来不知道!
“你自然不记得了。三岁时我就把她送进了移花宫,那也是一个栽培人的地方。可惜呀,你姐姐不求上进,去年跑了回来。
“我关了她两天两夜,她才肯说,原来她竟然是因为喜欢上一个男孩子,才私自出逃的。
“倩伶,你想她才十岁呀!十岁的孩子懂什么感情。真是气死我了。人要自己成全自己。小小年纪就这个样子,一身的才华都埋没了,将来哪里还想成为什么剑客什么杀手!你说是不是呀?”
我脑子里嗡嗡作响,是红情!红情!她安插在我身边的红情!
“倩伶?”
知道她什么意思。我每天和那个丁香色的少年在草地上练剑,都成了红情绿意传播的资料。我好委屈,好恨!什么姐姐?,拐弯抹角,哪里来的姐姐!长到十一岁,第一次受到这样的猜疑和指责。
“我只是在想,”我很会在她面前掩饰情绪的,“我姐姐现在怎么了?”
“死了。”唐门出身的她,淡淡说道。
山庄又要比武了,我很轻易的把丁香挑了下去,坐到了第一的位置上。大家来向聪颖勤奋的血娃娃道贺。丁香笑道:“小家伙,看来还得和你好好切磋。”
“我已经成为第一,”我冷笑道,“不用再和你练了。”
丁香温和的眼睛里,破天荒燃起了不屑。
那是我到优昙山庄的第三年。
练剑,杀人,杀人,练剑。
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生活里就只有这些了。最大的快乐就是跟着庄主出去杀人,看看人头落地,血流成河。最后连征服者的快感也变得稀松平常。那几年里,优昙山庄是塞上唯一可以说话的帮派。中原黄河以北的土地,也已经被拉了几道血腥的口子,从来自关外的风沙之中,人人都感觉得到刀剑之气。优昙山庄一统江湖的血战,只是早晚的事情。
每次杀戮过后,血娃娃的名头便更响一层。优昙庄主最倚赖的助手,娇小伶俐的黄毛丫头,总是甜甜的笑着,杀人不眨眼。十四岁的时候,江湖杀手排名榜上,血娃娃已经进了前十了,大有功成名就的意思。
红情把这些事情告诉绿意,绿意又告诉她,她很满意我的表现。
剩下的时间里,我会守在那长长的甬道口上计算日子。因为没什么可以排遣我的空虚。甬道通向山庄的后门,每次绿意都从那头过来,到了黄河冰封之前,来的就是母亲。
简单而辉煌的生活。
秋风又起了,她自己过来带着松香泡菜。再好的东西也会吃腻,从前的美味变成了嚼蜡,我已经到了每个月看着泡菜就发呆的地步。难道她想不到?她想不到,我也不会说。那张人皮面具也看得腻了,可惜不敢让她每次来都换一个。好像很多年,都没有见过她的真脸了呢!那天还是说了些老话,要如何如何用功之类,然后走了。我看着她的背影在甬道尽头越来越淡,忽然有一种天荒地老的感觉。
错觉之间,那是一只沧桑的蝴蝶在飞起。
仿佛是冥冥里,唯一与之相守的一段场景,所以分外的依恋。天涯芳草,极目伤心。
于是又莫名其妙的想到,自己实际上一无所有。如果有一天当蝴蝶也不再飞的时候,茫茫天地,何处归依?
没想到,她回过头来又瞧了我一眼。
我慌忙忍住即将涌出的泪水。
“好好练剑!”她又强调了一遍。
后来我也就没再胡思乱想过,认真等候着母亲的每一个吩咐。
“倩伶十五岁了呢!”她笑得很慈和,每一个皱纹都透着暖暖的阳光,“长成漂亮姑娘了!”
我漂亮么?镜子里眉目的轮廓,是在一天天的分明,但头发依然是短短齐肩,银色的抹额齐眉束着。在山庄所有人眼里,血娃娃是长不大的孩子。永远是那个杀人不眨眼,转身甩甩头发,笑眯眯抽出白手巾,轻轻擦去剑上的血迹。一尘不染,犹如她的纯洁。
倒底还是自己母亲有心。但她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并没有到约定的日子,她就赶过来了。难道她盘算多年的事情,就要付诸行动了?
“上个月去河洛了?”
河洛的风雷堂,是一块难啃的骨头。破了他们,优昙山庄从此长驱南下;否则,我们大家的命运都很难说。庄主很有决断,派出了山庄所有的精干杀手。我和丁香兵分两路,让黄河泛起了赤潮。那天我流血了。正在吩咐手下们将俘虏一个一个牵出去砍头或者沉河,冷不防风雷堂主的老夫人,嚎叫着扑了过来,用金钗划了我一道长长的伤口。我反手一剑,毫不犹豫的剜出了白发老人的心脏。
“好歹留个活口啊,正好这老太太没什么功夫,容易打理的。”媚儿轻轻拧起了勾得细细的眉毛。
说得好啊,优昙山庄的血娃娃,居然被不会功夫的老太太伤了。我恶狠狠的跟媚儿吵了起来。媚儿吵不过我,却是我最先停了嘴。因为丁香站到了媚儿身边,不以为然的瞪着我。
还是她说的对,十来岁的孩子,懂什么感情啊!
“倒是包扎得挺好的,不容易看出伤痕来。”她轻轻抚着我的手腕,“辛夷对你很不错啊?”
那天的确是辛夷把我拉到了一边,用自己的汗巾一圈一圈的给我裹上。因为是庄主的外甥,优昙山庄理所当然的继承人,辛夷从小就和我们不一样。他不用那么辛苦,日日在血海中厮杀。山庄每一次扩展,他都参与在内,但多数时候,是在背后注视着我,那个武功卓绝又有着甜美笑容的血娃娃。
我想庄主是想让他做领袖吧,却不知不觉把他变成了一个过于细腻的甚至有些柔弱的人。这一点,他给我裹伤口时,每一根手指的动作都表露了出来。
可笑红情,她居然也看得清清楚楚!
“倩伶,辛夷是庄主的亲外甥吧?”她盯着我,目光烁烁生怕有什么闪失似的,“你确定不是他的别的什么人,比如说——私生子?”
“你想到哪里去了,妈!”我嘻嘻的笑起来,“辛夷的爹娘死得早,是庄主抱过来养大的。我们庄主,从来没有结过婚呢!”
辛夷会做庄主的,你放心好了。我已经完全领会了她的意思。我们母女俩个,隔了千山万水,但一见面总能如此心照不宣。妈,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那就好啊!”她长叹一声,假面后露出的眼光里,竟然有着一种失落的样子。
那年的夏天我就出嫁了。辛夷要我。我又是山庄第一名的杀手,是庄主最宠爱的手下。一段姻缘就象是上天安排的一样美满。揭开红巾,见此良人。今夕何夕,红烛银灯。
出阁那天她没有来,我知道她是小心谨慎,就向庄主随便编了个谎言。闹完洞房后,庄主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怪怪的,若有所思。
我的短发盘不起来,红情费了很大的力气弄出一个少妇的发髻顶着,又点了小红春,画了远山眉。庄主觉得看起来很怪么?
丈夫很好,象每一个终于抱得美人归的少年一样,精心的营造着神仙眷属的生活。我被他感动,也努力的扮演可爱小妻子的角色。若有点什么差池,蝶舞妖风这么多年的想头岂不全泡汤了。
这个任务还算轻松,因为辛夷并不讨厌,而且我们不会老在山庄里,时时的要出门,继续血雨腥风的征战生涯。优昙山庄的势力还在不断扩展之中,汉阳三霸几经扑腾,终于被我们消灭。洞庭门也宣布臣服。婚后不久,我又赢得一个巨大的成功,那就是在君山上和澹台树然的一场比武。枉他号称潇湘神剑扬名天下,也不得不败在血娃娃的紫青剑底,做了优昙山庄的第六名杀手。
“下一步,是去收服苗疆的拜月教么?”黄鹤楼头,我问庄主。
“不,”庄主声音很深沉,“我们要入川了。”
我守着长长的甬道,日日盼她来,或者至少是绿意。
结婚以后,松香泡菜仍旧是每个月的送来,绿意也没有多的话。辛夷吃得比我开心,我却不住的担心,为什么泡菜瓶子里什么都没有夹带——她又不是不知道,早没人搜查了!难道,把我成功嫁给少庄主,就是她的全部目标?蝶舞妖风,你究竟在盘算什么。
数着日子,望眼欲穿。
除了一个掩饰得好好的血娃娃混迹优昙山庄,相思阁已多年没有动静,在风云变幻的江湖上,应该早就被遗忘了。可是庄主他,居然这样好记性。川中有的是名门大派,但是他定下的西进计划里,第二步就是青城山相思阁。眼光中恶狠狠,仿佛有什么刻骨仇恨似的。优昙山庄的日程,以时辰为计。我却除了守着甬道干等,没有半点法子。
刻骨的仇恨,应当是有的。
别说我不知道她的心思,虽然从没听见过她掏心挖肺,可有一些话历历在耳。
“我一直告诉你,一定要做强者,绝对的强者。
“但做了强者,也不意味着会有一切。”作女儿的看得到,长久以来,她眼神都是这样的寞落,甚至忍不住发一些感叹,“尤其对于女人来说。江湖,绝对是一个不公平的地方。就像你们庄主,你也知道以他的武功,武林中排名进不了前十。但他却得到了优昙山庄,从而有能力一统江湖,名望、金钱、权利、地位,要什么有什么。而你看你母亲,辛苦一世,只落得独守荒山而已。”
这样说并不仅仅出于女人的嫉妒吧?
但至少,我已知道她要的是什么。
从小到大,一种想法都在缠着我:是不是一直以来,我都是她手里刺向仇恨的一柄利剑呢?不,这种猜疑让人很难受。就算真的是这样,我也认了。谁叫我欠她呢?欠她一条生命,欠她一身武功,还有一瓶又一瓶的松香泡菜。所以我拚了性命,也要把优昙山庄向她双手奉上。人和人的关系,就是这样微妙。有时真的不得不对一个人无怨无悔呢!尽管你不爱她。
蝶舞妖风,我没有爱过这样一个母亲,一定没有。
峰回路转,庄主居然病了,入川的计划因此被搁置。
“庄主放心,”丁香慨然道,“庄主留下好好养病,我和血娃娃此去,一定把川中六大门派头领的首极,一一提了回来!”
庄主沉吟着。
血娃娃赶快道:“这恐怕不太好。四川这个地方太复杂,没有庄主的统一调度,只怕将来谁也不听谁的。”说完斜斜瞥了丁香一眼,看他气得满脸通红。
“是啊,舅舅。”辛夷的心思,不过是想让我在他身边多留一些日子。“大家在外面征战,舅舅您也没法子安心呀!”
庄主还是听我的:“那就先等等再说,也好让大家休息一阵子。血娃娃留下。”
因为心里有鬼,我很殷勤的替庄主端上一杯女儿红。
庄主盯着那种艳丽的液体发愣,玲珑剔透的瓷杯,把半明半暗的灯光折射到他苍老的脸上,显出几分暧昧和诡异。
“刚才说,你和丁香谁也不听谁的?”
我知道我的影子不偏不倚落在茶杯的水面上,他在观察我。
我噘起嘴唇,有点生气的说:“是呀,每次在外头,他老是自己很有主意的样子。做些事情又不肯跟我讲,也不晓得他在忙些什么。”丁香大哥,把你也卷了进来,不好意思了。
“哦,”庄主沉思道,“丁香是大了,又比较的聪明。”
庄主你又不笨,为什么总是相信我?
“您可要好好管管他,不许他再跟我吵架!”我笑嘻嘻的坐到庄主床边,伸出一双小拳头,替他捶捶腿,不轻不重,很舒服的那一种。庄主轻轻抚着我的头发,就象我小时候那样。我一边盘算着丁香这件事情的意义,一边习惯性的扬起脸来,冲着他甜甜的笑。
忽然,庄主的眼神变了,迷离恍惚的,有点象在我新婚之夜,他的那个奇怪眼神。我继续保持着甜蜜的笑容,他的手却停了,接着慢慢滑下来,在我的面颊上摹挲。
“以前总当血娃娃还是个小孩子。其实……真是可惜呢!”
不明不白的话,被他用眼光里的邪气注释得清清楚楚。我不敢看,一横心,就靠在了他的胸前,酝酿起一个可怕的决定。
那只手肆意的抚弄着:“我想,你不应该只是少庄主的妻子。”
“龙池赐酒敞云屏,羯鼓高声众乐停。夜半宴归宫漏水,薛王沉醉寿王醒。”
不知道蝶舞妖风碰到这种事情怎么办?来不及向她请教了,但总算读过一点点史书的,可以如法炮制。第二天,当着优昙山庄所有人的面,我宣布自己从此出家修行。
辛夷不在当场。昨天晚上我就对他说过了,他流了整整一夜的眼泪,祈求我收回决定。弄得我几乎也要动摇。
这件事情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只除了庄主。他很尽力的劝了我两句,然后封我做山庄的护法,——还是为我另设的新头衔呢!
从那一刻开始,优昙山庄原本单纯的气氛变得异样了。我搬出去以后,辛夷就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暗无天日,没有人知道他在干什么。每当我转一过身,就听见有人窃窃私语。窃窃私语的下一步就是离心离德。
不在乎他们怎样说血娃娃。庄里的人离心离德,正是我所要的。
“你什么意思?”丁香忍不住了,在甬道口堵住了我。
我咬了咬嘴唇,鼻子一酸。丁香倒慌了,把我拉到了一边。
“那天庄主留下我,说山庄里有两个最强的杀手,各执一派势力,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丁香变了脸色,他知道无论是在庄主的心目中地位,还是庄中亲党的寡众,他可都逊我一筹。
“到底是从小的朋友,你叫我怎么办?出家也就是缓兵之策。”
到底是从小的朋友,丁香也是相信血娃娃的。何况,一般来说高高在上的庄主,有谁猜得透他的机心?
“拖得了一时,拖不了一世。你早做打算吧?”
丁香捏紧拳头,匆匆走了。
我朝着那空无一人的甬道,不由得淡淡笑了。可惜,绿意怎么还不来。想让她带个信回去,蝶舞妖风如果能够及时赶到帮忙,事情也许还会更顺利一些。不过,现在没有她也行,就算给她一个惊喜好了。
能够双手奉上江湖第一大帮派优昙山庄,也算她没有白养我一场。
“给我梳头,结婚时梳的那一种。”
红情没有动,一双棱棱的眼睛瞪着我。终有一天,我要把她的眼珠子抠出来。
“小姐你到底想干什么?”
“不用你管!”
哈!精明的探子,也有你蒙在鼓里的时候。
“小姐你不能这样!”红情突然尖叫起来。
我有点慌了,这丫头疯了,想让整个山庄的人都知道么?
“你听我说小姐——”我挥挥袖子,封住了她的穴道。
“哼,什么时候轮到你教训我了!”我坐在妆台边,自己给自己收拾。头发就这么披着,也还过得去吧?
红情倒在地上,眼珠子拼命的转动,所有的意思都是要留住我。何苦呢?我是在为你们的目的而出卖自己!这一切,不都是你们期盼了许多年的么?我束好衣带,忽然有一种非常悲壮非常狂乱的感觉。
额头也渐渐的滚烫起来。
走过原来的新房前面,也能觉得有一双眼睛在苦苦的望着我。我对着窗户纸低声说:“忘了吧,世上有很多真正的好女孩子……”
丁香那边,应该准备好了。
凤尾香罗薄几重。唯一大煞风景的是那个老男人。
“倩伶好可爱……”
我怎么搞的?居然不由自主的躲开了那只蛇皮一样的瘦手。
“呵呵,”他的眼角里都透着油腻腻的意思,“真是个小娃娃。”
小娃娃的手指甲里,可藏着迷魂的药粉。这一点,连丁香也不曾料到。
“娃娃,知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你?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就觉得……似曾相识……很贴心的感觉,想不疼你都不行。”
哼,原来还是一见钟情!
左手示指上的“小怜香”插入神道穴,右手环指上的“观音散”插入至阴穴,他就要从此听我摆布了,让他给蝶舞妖风磕头,他不敢只作一个揖了事。洞庭药王的不传秘方,就是灭了他们的门,也不一定搞得到。这就是血娃娃的能耐。我若不一剑了结了那个白头发老太太,杀人灭口,今日的丁香或者就会想到,事情不会按他安排的那样发展。
“娃娃,叫我一声‘陵哥哥’,——叫啊!”
什么陵哥哥!我有点想吐,对着他鬓边的白发,轻轻柔柔的叫了一声。
“陵哥哥——”手指慢慢爬上他的背脊。
他已经神志不清了,嘴里似乎喃喃的念着一个很久远的名字。
“……小蝶,小蝶……”
——什么?
我的头几乎要炸开。小蝶!……等一等!
来不及了,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都给我住手——”
一辈子也没听过这样绝望这样恐怖的尖叫声,哪怕是在优昙山庄席卷江湖的最无情的屠杀里。这声音嘶啦嘶啦的,渗着血腥的气息,却瓦解了我的全部意志和勇气。
我迅速的挣脱出来,向那个声音冲了过去,真的只想扑在她怀里,好好大哭一场。
她竟然七年来头一次没有带人皮面具,披一袭彩衣斑斓,翩翩有如青城山密林深处妖冶神秘的蝴蝶。此时在朔风里燃烧,如火如荼。
“妈——”
然而一个清脆的巴掌落在我面上。
——“贱人!”
我愣住了,一时间所有的眼泪全都凝固。
我好恨!
只是因为她心里不可告人的愿望,一直以来我任她摆布,为她牺牲了自己的一切,却只得到她这样的回答。整整淤积了十五年的怨恨、失落、委屈,一下子侵吞了我,如冰雹下的花朵。
但她再不看我一眼,水袖横飞,妖风蝶舞,以最为邪恶的招式,扑向了倒在床头的庄主。
我不管,冲出屋外。我也不要看她,再也不要看她,随她想怎么样,随她要干什么!她生我下来,只是为了看着我毁灭。我这一生,恨透了她!
“庄五陵你这个禽兽!连孩子也不放过——”
我闭上眼,再也不要,再也不要管他们的事情。我靠在窗下,一任风沙把裸露的肩臂割得生疼,割出道道血口,一如我年轻但已然支离破碎的感情。
原来恨一个人,也是这样的辛酸。
不知道过了多久,屋子里面安静下来。
我忘了,母亲还在里面。
他们两个都死了。看不出来是谁杀了谁,然后又自杀。或者是同归于尽?
时间停滞很久之后,我终于想起来母亲那一个招数,是她的绝技“蝶舞”中的最后一式。蝴蝶抖落了所有美丽的鳞粉,制造出最恶毒的氤氲,所以敌我双方,都不能再活下去。这样做,只因她悲伤到了极点。
她死在那里,五色蝶衣浸透了鲜血,永远不再翩然而起。
我的母亲死了。
丁香真是个白痴啊!事情稍微起了点变化,他就无所适从。本来想让血娃娃行刺庄主,他来个渔翁得利。想不到半路杀出个蝶舞妖风,一切还没容他开始动手,就结束了。
在迅速抚平山庄的骚乱之后,看着他那个茫然的样子,我连收拾他的兴趣都没有了。留他一些日子再说吧!
优昙山庄没有人是我的对手,我以护法的身份,理所当然的承袭了庄主之位。刀剑讲话的世界,我的紫青剑就是天理,没有人再敢提起从前那些事情。大家心悦诚服的簇拥在我周围,完成前庄主的未竟事业,南征北战,拓地无数。
血娃娃有着唐门后代的深沉机心,又学到了前任庄主庄五陵的雄才大略恩威并重,带着优昙山庄这几年培养出来的一群精壮杀手,江湖上所向披靡。
只有一个人离开了,那就是辛夷。丁香问过我要不要追杀他,我不置可否。过了两天他却把辛夷的人头带来给我看。这是唯一一个真正爱过我的男人,却因我伤透了心,又送了性命。
丁香是我的得力助手。当优昙山庄的气焰越燃越高的时候,江湖上对我们也有过许多的说法,甚至还有人说,心狠手辣不可一世的血娃娃唐倩伶,在山庄里蓄养了无数面首。
胡说八道,懒得跟他们讲。十五岁以后,我就根本的讨厌男人了。
再也不会有什么人走近我了。
我们的统一江湖的最后一战,是在天台。
国清寺的长老,亲自带着一众弟子,向优昙庄主血娃娃山呼万岁。我挥着手,让他们把桐柏观那群硬骨头的牛鼻子都拖出去砍了。说是和尚不能杀生,其实他们干得很卖力。几声惨叫之后,灵溪水就变成了一条长长的红飘带,把秀逸的天台变的又腥又咸。
江湖的杀戮,我竟看得有些厌倦了呢!
忽然,一对年轻的山民夫妇被我的属下拖了进来。
“哪一派的?”
“禀庄主,这两人倒不是什么武林中人。”那个属下犹犹豫豫又不乏得意的说,“在桃源洞捉到这小两口子。庄主您看看。”
那个女孩子,——应当说是少妇,竟然有着和我一模一样的面容。
不是被母亲杀死了么?
丁香笑了笑,回身道:“男的杀掉,女的留下来给庄主做替身吧?”
很好的主意,想找血娃娃报仇的人不少了。
我呆呆凝视着那张面孔,好像照镜子,这是另一个我么?很多年前在母亲温暖的胞衣里,手足相接,耳鬓厮磨,几回梦里曾相见。
“放他们回家吧。”我淡淡道。
没有人敢提出异议。我的姐姐千恩万谢的磕了几个头,急急忙忙和她丈夫走了。两人相依相偎,战战兢兢。那一双背影,看起来很幸福。
然后我就想起,这种念头没有道理。我又不知道,所谓“幸福”,应该是什么样子。
绿意一个人把母亲的尸体带回了青城山安葬。那一天,她又从那条甬道里走了回来,对我说的话,比这些年加起来还多。
“本来想把最后一瓶松香泡菜带过来,可是夫人……没有来得及做完,放了这些天,已经坏了。
“辛夷公子,的确是你的表哥。夫人当初把你送到优昙山庄,就是这个缘故。她觉得你才是庄五陵的继承人,应当得到优昙山庄而雄有天下。
“夫人和庄五陵两个人的事情,我们下人不清楚,也不好乱说。我只知道,夫人和张老爷——也就是从前的相思阁主感情很好,阁主却因为庄五陵而死。至于小姐你为什么会是庄五陵的孩子……
“可是尽管如此,夫人还是非常疼爱你的。那一年送你到优昙山庄比武,她守在门外,听见里面刀刀枪枪天昏地暗的,自己也绷得紧紧的。回到青城山,又大病了一场。这些事情,本来她都不让我们告诉你。
“夫人恨庄五陵,但没有打算过要杀死他,究竟是你父亲。她自己早年吃人家的亏,所以希望你做一个出类拔萃的剑客,从而出人头地,有钱有势,没有人能够欺负……
“人家说夫人是‘蝶舞妖风’,就是太倔强太有心了,偏偏小姐你,和她一模一样。有一回夫人跟我们说过,她之所以从小就逼着你练剑杀人,只是为了你将来能够得到你想要的一切,能够幸福……
“小姐,我是不是知道得太多了……”
我并没有从恍惚的神思中醒得过来,绿意已经摇摇晃晃的栽倒了,胸前插着她自己的小佩剑。我拼命的摇晃着她,想要拽紧这最后一根绳索,不愿让绳索那一头的母亲,从此永远消失掉。
“好在你现在,总算也坐到了这个位置,夫人可以瞑目了。小姐,红情已经被你处死,我知道你也容不下我的。说完该说的话,我就去见夫人……”
我死死的按住她胸前的伤口,然而她割的是自己的心脉。腥热的血,喷了我一脸一身。
直到最后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母亲能够在那样千钧一发的时刻,恰恰的赶到?
难道所谓“感应”真的存在么?
如果存在的话,我倒想知道,她有没有象绿意所说的“瞑目”。“只是为了你将来能够幸福”。为了“幸福”,教给我绝世的武功,传给我阴毒的智谋,却唯独忘了告诉我,什么是幸福——已经结束了,我一生也不会知道了。
然而她留给我最后的话,竟然是……那样恶毒的辱骂!
寂寞的时候,我就一个人守着那条长长的甬道,计算日子:
等到松香泡菜送到,还有十四天;等到她自己过来,还有三个月;等到优昙花再度开放,还有五十二年。
一切都象很多年来的习惯一样。
哪怕明明知道,绿意等不来,母亲也等不来了。
唯一有可能等得到的,是六十年一开的优昙仙花。没有人给我剪头发,就这样一直长下去,长下去,直到满头银丝似雪。那个时候,优昙花开了,白发转青丝,那甬道的尽头,会不会有蝴蝶再度飞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