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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第十六章第三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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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规模庞大,人流多的明都夜总会,彩云夜总会要冷清很多。
彩云夜总会在昆明一个僻静的小区附近,除了低调的一个小招牌,没有其他的明显标记物能显示这是一个寻欢作乐的地方。
门口的门童都是一米八以上的个子,年轻漂亮的小伙子,迎宾小姐也都一个比一个更美丽,不是那种在灯光和化妆的共同作用下才美丽的女孩,而是都长腿细腰,身材姣好,五官清丽。
门童和迎宾小姐的素质都这样高,这家夜总会的档次可想而知。
彩云夜总会是一栋独立的灰色建筑,三层高,规模不大,一楼有个迪厅,迪厅里的人不算多,也不会显得空荡,夜总会真正的赚钱的生意,都是在二三楼的包间里进行的。
包间里可以“点菜”,菜的类型各式各样,各种年龄的,经验丰富的,或者是没□□的,还有套餐,女人在这里同样能尽情尽兴,这里有不少体力和精力都在最巅峰期的二十来岁漂亮小伙子,足以满足三四十岁中年女人的各种欲望。
在这里,你可以拥有想要的一切快乐。
这里甚至供应高纯度的□□,如果只是想给床上增添点乐趣,经理会推荐一些辅助的东西,里面也包括分量恰好的软性毒品。
无论毒品还是□□,彩云夜总会都能提供给客人最好的。
在这里工作的人报酬丰厚,但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自愿在这里工作。
罗大勇在彩云夜总会干了快有三个多月,这个夜总会本来的老板是一个叫做“赵哥”的人,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个赵哥,据说赵哥从来不会再昆明出现,连资历最老的经理都没有见过这位老板,但是前两年赵哥被人给做了,另一个老大接手了这个夜总会,同样地,这个神秘的老大也从来没有在彩云夜总会出现过,只派了几个人时不时过来看看,管理仍然是用以前的人,丝毫没有变化。
彩云夜总会是一个得不到任何有用线索的地方,到这里玩乐的全是有钱有权的富二代官二代,钱和权堆积出这些人空虚的人生,他们享乐,挥霍,在觉得所有事情都已经没有新鲜感之后,许多人会染上毒品,也就是他们最终唯一不会腻味的爱好。
清醒的时候,罗大勇为这些人感到可悲和可惜,他们拥有最好的物质条件,却甘愿在毒品的深渊里堕落;当他毒瘾发作的时候,罗大勇只觉得自己比这些人更加可悲,这些人本来就没有梦想,自甘堕落,而他是拥有梦想,而被可恨的毒品拖入了这样的深渊里。
在彩云夜总会工作的好处是可以免费拿到一点高纯度的□□,客人还经常会请他一起吸食,在里面做事的小姐有看上他的,他统统拒绝,经理和其他人都以为他是吸毒吸得阳痿了,这种事情在吸毒的人身上很常见。
他拒绝这些女人,是为着他心底仍然存在的那一点点希望,他仍然希望自己能拿到一条线索,立个功,回到警队,他还希望着能看在他立功的份上,警队会送他进戒毒所,同时为他保留一个工作。只要他能拿到大案子的线索,这一切还是有可能的。
今天夜总会的老板,那个神秘的老大,派了手底下的人来巡视,为了保持精神,他中午吸了一次,现在正西装笔挺,精神奕奕地和经理站在门口,等待着将要到来的上级。
一辆别克SUV开到了彩云夜总会的门口,车上跳下来三个人,都是结实的个头,黝黑的皮肤,经理赶忙迎了上去,他也跟着过去,在路灯下见到一个熟悉的面孔。
“咦,刀疤罗,你也在这儿?!”那个人先认出了他。
“啊,方哥,是你啊。”
叫方哥的没料到会在这里遇到熟人,问了他几句,知道他在这里做,拍胸脯说以后要罩着他,罗大勇免不了陪着这几个人好好喝了一场,酒酣耳热之后,三个人各自有美女相陪,他便趁机悄悄退了出去。
这个方哥跟他最初那条被上级弃用的线索大有关系,他一天晚上带着几个小混混,见另一个老大手下的混混欺负这个外地人,路见不平帮了一把,后来才看到人家是带枪的,忍着没动枪而已,他算是多此一举,也跟这个外地来的方哥交上了朋友。这个方哥是金三角地区来的,一个隐藏在丛林深处里大毒枭的手下,方哥甚至有一次带他去了他们在深山老林里的老窝,他将这条线索报给了上级,而上级以警力不足为理由,没有用这条线索。
剿灭这种在深山老林里的毒贩的确困难重重,这几年,上面根本不再对那些拥有小型武器库的毒枭采取行动,这种行动会带来巨大的人力损失,虽然能够缴获数额巨大的毒品和现金,但是这些在丛林里的毒贩全部都是亡命之徒,警察一来,就用强大的武器火力顽抗,同时几乎每次这些人都无法完全清除干净,而那些逃脱的犯罪分子,会对参与行动的缉毒警察进行疯狂的报复。所以慢慢地,上面也不再去啃这些难啃的骨头。
罗大勇见过林子里那个老窝,他敢说方哥的老大是那种边境上的大毒枭,如今在这里遇到方哥,更肯定了他之前的猜想,既然方哥的老大已经接管了彩云夜总会,那么之前那个赵哥的生意,也已经被这个方哥的老大蚕食掉,那这个老大现在该是一个多大的毒枭。罗大勇想着,觉得自己的血液又沸腾起来,他又马上想到上级是不会批准这样一个行动的,于是他满腔的希望,顿时化作了彻底的灰心,他在包间的门口站了一会儿,失落地往前走,连一个客人跟他打招呼他也没心情搭理。
“嘿,当看不见我啊!”那个客人显然喝醉了,粗鲁地拉住他,挥手就给他后脑勺来了一巴掌。
罗大勇有点生气,想要还手,看到面前的这个客人,举起的手又放了下去。他认识这个没礼貌的客人,这个人叫王廷轩,还不满二十岁,父亲是云南省里的高官,即便在这个权贵后代云集的夜总会里,王廷轩也是最蛮横的一个,经常动手打人,却没任何人敢追究他。这个人罗大勇得罪不起,他连忙赔笑道: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眼睛瞎,没看见你,该打该打。”说着自己动手,给自己两个响亮的耳光。
他的曲意逢迎和自甘下贱得到了王廷轩满意的笑容,王廷轩是这里的常客,知道他也是吸粉的,当下丢了一小包□□给他作为奖赏。这个王廷轩既是最粗鲁的客人,也是最大方的一个,罗大勇屈辱地接过来,连声道谢,他知道自己有多么需要毒品,他不愿意在毒瘾发作的时候丢掉所有的尊严,他需要能得到的所有毒品,来防止毒瘾的发作。
“嗯,对了,你把小丽小红她们几个叫来,今晚我们要来个大混战,哈哈哈。”王廷轩得意地笑着,罗大勇见他带着两个常常一起鬼混的狐朋狗友,他知道这些人不仅滥交,还爱一起玩女人,小丽小红是夜总会最好的两个,能在床上玩各种花样,王廷轩很喜欢这两个女人,可是现在小丽和小红都在陪方哥那几个人,照他离开包间时的情况看,现在肯定正在兴头上呢。
“好啊,我马上去叫。”罗大勇知道怎么处理这种事情,要是直接告诉王廷轩这种人他要玩的女人在接待别人,只怕这个官宦子弟免不了一场大闹,说不定还会弄出人命来。先拖着,再去通知这里管客人和妓女的花孃,孃这个字是一种尊称,就跟叫男人哥一样,花孃以前也是做夜总会小姐的,手段多,能把这些客人摆理得服服帖帖地。
他走开两步,回头看到王廷轩和两个小年轻醉醺醺地还在原地等着他,罗大勇的脑子里灵光一闪,止住了脚步,走回去,做出一副为难的表情。
“唉哟,我忘了,小丽小红都在伺候另外的客人,今晚怕是不能……”他的话还没说完,鼻子上已经挨了重重的一拳。
“你狗眼看清楚我是谁,我王少要女人,敢说没有,你怎么做事的!什么客人,哪里来的客人敢跟我抢女人!老子废了他!”
罗大勇捂着鼻子,装出战战兢兢的样子,有意无意地拦住方哥几个人所在的包间门口,这个行为无疑是告诉了王廷轩几个人小丽小红在里面,王廷轩没有动手,他旁边的一个朋友一把就把罗大勇扯开,三个人毫不费力地踹开门,醉醺醺地闯了进去。
乌烟瘴气的包间里,几具赤裸的身体正喘呼呼地在兴头上,王廷轩几个人一进去,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把男人从女人身上一脚踹下来,就开始动手揍人,猝不及防的方哥几个都挨了几拳,把正在最紧要关头时候的男人踢下女人身上是最能让男人失去理智暴怒的事情。王廷轩几个人在体质和反应力上根本不是方哥几个人的对手,在最初占了一会上风之后,便开始挨揍,方哥将半醉的王廷轩踩在地上,还觉得不解气,顺手拿起桌子上还没喝完的洋酒瓶子,砸在王廷轩的脑袋上,哗啦一下给王廷轩的头上开了瓢。
罗大勇站在门口,看到这一幕,悄悄地带上了包间的门,朝楼下走去,他告诉经理自己陪方哥他们喝多了有点不舒服,要早点回去休息,接着开车回了家,他离开彩云夜总会的时候,经理还不知道在夜总会的包间里正在发生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