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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一、初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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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拾貳題、不知返
*真的很感謝,你四年以來的笑臉。——送給攻擊。
*第一人稱受。小文藝裝13。不喜慎入。
>>>>其一、初遇
由於這是個很俗很俗的故事,所以它的開頭也是被用了千萬次的老梗——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天高雲淡,陽光正好,我與他,初遇。
……但是,我們初遇在S中的教室。一個完全跟浪漫搭不上關係的地方。
高一新生開學第一天介紹會,他是第一個上講臺自我介紹的人,輕而易舉的收穫了全班人的目光,當然也包括我。
第一眼,我看見他穿著很簡單的T恤跟短褲,顏色當然已經記不清了,只記得他當時正在黑板上寫自己的名字,看不到正面,我旁邊的女生還在暗暗討論:“背影看起來似乎不錯,就是不知道正面夠不夠帥氣。”本來我是對外貌沒什麼特別的興趣,被那女生這麼一說倒起了幾分興趣,認真地打量那個被贊“清爽”的背影——卻不小心撞上那個人轉身對著大家微笑的一瞬間。
撞上“美人回眸笑”。這個俗的不能再俗的情節理所當然的出現在了我跟他的俗套故事裏。
——“文臻”。
在撞上那個微笑的瞬間,我沒有像小說裏描寫的那樣心跳漏拍,而是看見了他寫在黑板上的名字。真的是很漂亮的字,大氣卻不張揚。
老話說字如其人,起碼就在看見那手好字的瞬間,我對文臻,有了一個極好的印象。好到讓我迫不及待地想認識他,迫不及待地想成為他的朋友。我幾乎在心裡下了定論:這個人,文臻,一定是個很優秀的朋友,及對手。
當時的我還在很單純很天真地,甚至有點沾沾自喜地想,這就是所謂的英雄惺惺相惜吧!欣喜之餘又燃起了一股鬥志,看著吧,文臻,高中三年拼個你死我活!
——這就是我與他的初遇。我看見了他,他卻未必看見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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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我自我介紹的時候,我一心想表現出自己最優秀的一面,整了整衣服(其實那時我也穿著T恤,沒什麽好整理的,純粹是想給自己一個“準備好了”的心理暗示),大踏步走上講臺,“大家好,我是宋逸。”然後才轉身在黑板上寫自己的名字。一筆一劃,我很是用心。
在向同學們介紹自己的時候,我也拿出了對待比賽那樣的認真。笑容,站姿,手勢,語氣,我努力地讓自己變得無可挑剔。
其實自己也有發覺,我真的是個喜歡變成焦點的人,無關虛榮,只是享受展現自己最完美姿態並與其他人競爭的快樂,被激發出自己都不知道的潛能,一次次地挑戰高峰,這種感覺,多好。
話畢,我很滿意地聽見同學們響亮的掌聲,看見老師們讚賞的點頭,而那個讓我燃起鬥志的文臻,揚起了笑容。——於是我知道,文臻看見了我,就像我看見他一樣。
朋友、對手,無論是哪一個身份,我們都可以勝任。——彼此之間突然有了一種奇妙的默契,就像在廣闊的草原上嗅到了一絲同類的氣息,急切地飛奔過去。
——這是他與我的初遇,我們看見了彼此。
俗套的故事總是一俗到底。在新生入學禮結束之後,我們各自回家。我騎著自行車在路上慢悠悠地晃,陽光是剛剛好的熱度,連帶著心情也變得很好。突然文臻騎著他的自行車跟到我身旁,沖我微笑說道:“宋逸你好,我是文臻,以後在同一個班裏請多多關照了。”
我也沖他微笑,我們都知道,自己遇上了一個極好的人。
或許這也算是一種狂妄的驕傲吧。篤定自己的價值與另一個人的價值是互相匹配的,而其他人還暫且未知。雖然還無關愛情,但自此結下的羈絆,卻源於第一眼烙下的特殊。所以才會在多年後互相調笑這算不算一見鍾情。
其一、初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