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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穿越 ...

  •   林卿在一声虎啸中醒来,茫然地看着周围比电视上的热带森林还要繁茂的森林,盘根纠结的古木,一根根如擎天柱般矗立着,树根深扎于厚重的大地,树冠直入云中,仿佛要深入九重天般竭力生长,根部是茂密的灌木丛,是不是的丛中窜出一只兔子,看到林卿竟然也不知道躲避,反而睁着它那红红的眼睛盯着这个不速之客,如此的遇人不惊,想必是还不知道人类凶残和掠夺的天性吧。
      林卿在呆愣了许久之后才想起刚刚吵醒自己的似乎是一声虎啸,林卿严重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毕竟在现在社会,除了在动物园,想看到一只活生生的老虎,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看看四周可以媲美《动物世界》里的森林,林卿相信,说不定这森林里真的有老虎。
      林卿记得自己明明是在公交车上,还做梦梦到一个“世外桃源”,难道自己还在做梦,不过掐了自己一把后,林卿确定了,这看上去像“世外桃源”的地方,竟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曾读书到“庄周梦蝶”一段,说“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当时感叹庄周惊人的想象力,不想如今,这“庄周梦蝶”的事情竟真真切切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果然是“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
      不过既然老天给了自己一次重生的机会,那就不能再随意的舍弃了。所以不管刚才的那声虎啸是不是幻听,林卿都决定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念头,立即动身,寻找出森林的路。林卿是个路痴,在一个待了很久的城市都能迷路,更别说在这个没有路的森林里找路了,以前在课本里学的怎么凭借树木左、右枝桠的茂密程度判断南北的学问早忘了,如今的他只能先找到水源,在沿着水流的方向走,这样找到有人烟的地方的地方的几率也大一些。
      林卿小心翼翼地在森林里走着,他的运气也真不错,不久就找到了一条河流,于是他沿着河流一路走着,在路上竟让他发现了梨树,上面结着野生的梨,野梨大约在9月下旬成熟,林卿刚好赶上了它成熟的季节,只见果实呈圆形,表面光滑,黄色。林卿找了一些低矮的枝叶一口气摘了十几个,尝了一个,果肉细密,硬脆,汁多无渣,果心很小,味道浓甜,酸度适中,味道十足,让口干舌燥的林卿顿感清爽,沁人肺腑。林卿吃了三个,其余的用衣服包好,下一顿还要靠他呢。
      就这样走走停停,饿了摘野果为生,这样过了三天,林卿饿得脸都要绿了,看到前面飞奔的野兔眼里放出饥渴的光,毕竟野果虽好处,但仅仅用他来充饥实在是一定勉强。总算他还有些理智,没有挖个陷阱什么了来捕杀野兔,因为野兔的血迹很可能引来其它的动物,如果倒霉遇到老虎之类的,那凭林卿的小胳膊小腿,他也就交代在这儿了。不过有时候就算你在小心谨慎,厄运来临时仍然无可避免。林卿为了安全起见,都是白天赶路,晚上爬上树去休息,今天也不例外,看到天色渐晚,林卿准备找些野果吃了以后,就爬上树休息。正当他找到一棵树下时,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背后盯着自己,那眼光是如此犀利,让林卿感觉如芒在背,林卿马上警觉起来,迅速转过身来,背靠树干。刚转过身来,林卿就差点被吓得软倒在地,因为在他眼前的竟是一只斑斓的老虎。若平时有人问林卿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他一定会回答老虎,它处于食物链顶端,拥有最长的犬齿、最大号的爪子,集速度力量敏捷于一身,据林卿看《动物世界》上的报道:老虎的前肢一次挥击力量达1000KG,爪刺入深度达11厘米,一次跳跃最长可达6米,是最为完美的捕食者。黄褐色的毛皮上装饰有黑色横纹,□□大部白色,额际上的“王”字彰显着它“森林之王”的地位,“抱石踞坐何雄哉!”那是何等的雄壮威武。只是,再怎么喜欢老虎,那也只是如叶公好龙般,只限于远观,现在隔老虎如此之近,林卿心里再不能升起半点欣赏,心里满满得都是恐惧。
      不过坐以待毙并不是林卿的性格,纵然知道自己和老虎的实力天差地别,林卿在最初的惊吓之后也很快振作了精神准备放手一搏。林卿知道老虎一般的攻击手段都是以强大的爆发力非常迅速的扑向猎物,扑猎成功后会适当用掌击配合致命的锁喉,所以在老虎向林卿扑过来的时候,林卿猛地向左侧就地一滚,避开了老虎的猛扑,老虎看一击不中,马上掉过头来,这时林卿也从地上爬了起来,随手捡起脚边的一截树干,看老虎又要扑来,拿着树干就朝着;老虎的面门打将过去,那老虎见树干挥来,竟不偏头躲避,只将头略低,迎头撞在树干上,林卿还是错估了老虎的冲击力,被掀翻在地,老虎的前爪抓在林卿肩头,张开口就要向林卿的脖颈咬去,林卿伸手抵住老虎的下颚,奈何气力太小,眼看老虎就要咬上脖颈,到时就必死无疑了。
      恰在这时,有脚步声快速接近,俄尔赶到近前,只见那人手举标枪向老虎掷来,老虎天性敏捷,迅速松开林卿,身子重心向右移,避开了标枪。那人见标枪被老虎躲了过去,竟抢行几步,趁老虎此时重心不稳按住它的头,一拳狠狠打在虎眼上,老虎被打得惨嚎一声,更猛烈地挣扎起来,那大汉不管不顾只挥拳打虎头,老虎吃痛,不住扭动,只见一人一虎在地上翻滚不止,那大汉也在打斗中被老虎抓到了大腿,直至分开时,人、虎皆有所伤,故而彼此忌惮,只紧盯对方,一时到静了下来。如此片刻,老虎萌生退意,渐渐撤走,直至老虎消失在森林深处好一会儿,大汉和林卿才放松下来,瘫坐于地上。危险解除,林卿才向大汉表示谢意,看大汉一身深色短打装扮,头发也是很长地束于身后,为了不突兀,也只好学古人的腔调到:“刚才多谢壮士相救,救命只恩无以为报,请受在下一拜。”说着,就学古人双手作揖,弯腰行礼。那大汉见此,慌忙扶起林卿,道:“这是作甚?些许小事怎当得起如此大礼?”林卿见那大汉神情局促,想来也不习惯这文绉绉的做派,索性也就此打住了。半响,那大汉略微好奇的问道:“小兄弟叫什么?是哪里人士?为何会在这深山之中?”林卿连这是哪里都不知道,又怎么敢说实话,急中生智,道:“小弟林卿,本是京城人士,和小仆游历至此,不想遭遇劫匪,幸得小仆引开劫匪,小弟才得以逃脱,不想慌不择路下,奔入林中,迷路于此,幸得大哥所救,不知大哥怎么称呼?”
      “我叫李大壮,是前面山下李家村的,京城里这里有万里之遥,小兄弟如果没有去处,不如先回我家暂住几日,待找到你那仆人,在寻思返家,你看可好?”
      “那在好不过,只是怕太过打扰了。”林卿心里正偷着乐了,终于有个住处了,不用在以天为被,以地为床了,穿越过来这几天可都是露宿野外啊,好想念床啊!
      “不打扰,不打扰,我家里只有我一个人,这是怕你觉得家中太过简陋。”李大壮憨憨地笑。
      “ 李大哥说的哪里话,我现在身无分文,你不嫌弃我就好啦。”
      就这样,林卿和李大壮边走边聊,林卿借机向里大壮问了这个世界的情况:这里并不是中国古代的任何一个朝代,林卿现在所在的国家叫齐国,当今圣上颇有贤名,轻徭薄赋,俨然一片盛世景象,但是古代生产力水平太低,纵是太平盛世,每年因灾荒等饿死的人也不在少数,就那李家村来说,村里的人虽然不至于饿死,但生活并不富裕,吃的通常也是番薯,咸菜之类了,而大米,肉类可都是奢侈品。这也可以了解,毕竟中国前几年都还在解决温饱问题,现在才奔小康嘛。
      林卿与李大壮走走聊聊,不一会儿天就黑了,这里离李家村还很远,所以林卿和李大壮只有在林子了住一晚,等明天再赶路。林卿被那老虎一打岔,到现在都还没吃晚饭呢。李大壮判断这个林子里应该只有一只老虎,毕竟这些大型的动物都是有领地的,不能轻易让别的大型动物靠近,而那只老虎既然走了就不会再去而复返,所以今晚林卿终于得以吃一顿像样的晚餐了,由李大壮去逮兔子,林卿用水处理干净,生火,再由李大壮烤熟,虽然限于条件只有李大壮带来的一点粗盐,在没有其它调料,但林卿仍然觉得这是人间美味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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