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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草如是 “还不是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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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听广播里说,下了一场大雨。在深秋时节,这样的雨来得突兀又离奇,仿佛是这座喧嚣的城市,每日每夜都在上演着同样离奇的分分合合。
黎颖从没想过,自己能够再次遇见欧阳翊。是的,在此之前,从未妄想过有朝一日他能够重新站在她面前。初次遇见他,也是在这样一个离奇的雨天。
……
直到他伸出手,友好地向她介绍自己的名字时,她仍旧不明不白。他说道:“您好,我是欧阳翊。”还是这样一副温润的样子,语调字正腔圆,是最正宗的北方口音。她双耳轰鸣,几乎听不见自己所说,或许细如蚊呐:“您好,我是黎颖。”
两个人怔怔地呆了半晌,她碍于身边有死党夏霜在场,更是脸色灰败,仿佛是生了一场大病。眼前的欧阳翊似乎没有太大变化,她偷偷暼去一眼,整个人却似乎是陷在了过往里面,头重脚轻。朗朗的灯光下,他微侧着头,修长的手指掠过菜单,唇角带笑,似乎是十分享受的模样。他理应如此开心,她有些自虐的想法。
小说里经常写道,一对甜蜜的恋人在分道扬镳之后狭路相逢的故事。她何尝没有幻想过,只是哪怕是一千种一万种,她也没能料到上天如此捉弄她,竟然让欧阳翊当夏霜老公的伴郎。夏霜的朋友不多,交心的只有她一个,她僵坐着,指尖微凉。
她想起夏霜常挂在嘴边的“狗血”和“乌龙”,那么她的人生从开始到现在完完全全便是一个闹剧。她极力扯出一丝笑来,对夏霜道:“霜霜,我想起公司里还有一些事,要赶着去处理一下。”话说着,人已经不由自主的站起来,耳边却响起富有深意的声音:“黎小姐,是不是觉得我的这家饭店太简陋了,不适合就餐?”
她心中警铃大作,看了眼一脸狐疑的夏霜,最终还是选择一屁股坐下,老老实实同他吃饭。她想,不过是同前男友坐一桌,吃一餐饭,他能有什么办法折磨她。可她毕竟是忘了,在欧阳翊面前,她总是输得一败涂地。
不知是凑巧还是如何,欧阳翊点了一盘她最爱的糖醋排骨,色香味俱全。一桌四个人,夏霜同她老公一口一个亲爱的,听得黎颖酸倒了牙齿,起一身的鸡皮疙瘩。整个吃饭的过程对她来说无异于满清十大酷刑齐上,死党重色轻友只知道同老公说话,完全将她与欧阳翊当作空气。她不得不面对欧阳翊时不时飘来的目光,意味深长,又耐人寻味。
于是她开始将精神置于糖醋排骨之上,第一块,吃掉,第二块,吃掉,第三块,吃掉……直到最后,她依旧死盯着那个细瓷盘子,仿佛意犹未尽。
她没想到,还是欧阳翊开着他的拉风法拉利将她送回家的。其实酒席间她并没有喝多少酒,不过轻咂了两三口,却依稀有些醉了,双眼迷瞪。从上车开始,他们两人之间最多的只是沉默,仿佛是多年来唯一的默契。她侧过头去避免两人的尴尬,却不期然在紧闭的车窗上望见了他的影子。
他的神情专注,正视前方,没有一星半点的不自然。光影的反复中,他的侧脸尤为英挺,她贪看这一刻的温暖,好似重新回到大学时代。他坐在她左前方的位置,伏在桌面上,露出迷人的侧脸来,神情稚嫩的仿若孩童。那时年轻,大都以貌取人,他是学校内出了名的万人迷,她也喜欢,于是经人介绍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几乎无话不谈。
她发誓,若没有酒后意乱情迷的亲吻,她到如今还只是将他当作闺蜜,绝无非分之想。欧阳翊,是她心上的那根针,狠狠地扎下去,又不见血痕。只是心上不经意的痛楚,远比那致命的一击来得残酷。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她脆弱的胃在她吃完一整盘的糖醋排骨后,开始向她进行抗议。那块排骨仿佛横在了胃中间,疼得她一身冷汗。
车外的雨声渐大,雨刷左右摆动,她紧咬着唇,看大桥拉索一道道的朝身后去,仿佛是整辆车在往江中沉。胃中已经是翻江倒海,她忍了许久,终于还是向身体服软,有气无力地说:“你,能不能在药店门口停一下?”欧阳翊皱眉道:“好端端的,去药店干嘛?”
她没有力气多说,“拜托了。”
“你胃痛的毛病还没好?”他声音回响在她耳边,好像是幻觉,重重叠叠。
她不知为何心中有零星的温暖拂过,难为他还记得,轻轻地“嗯”了一声,却发现车子行驶的方向不对。他似乎知道她的疑惑,说:“去医院。”
医院她是去怕了,这几年她是闻医院色变,再不想踏进去一步。他的语气似乎是哄骗,又不容置疑:“乖,一定要去。”她有一瞬间很想大声吼叫,他是谁,凭什么对她指手画脚。可这样的想法终究只存在了一小段时间,大概只有几秒,胃痛得越发剧烈,她已经没有多余的经历同他争吵。
黎颖散失意识的前一刻,恨透了那盘糖醋排骨,但愿它再不要出现在她面前。
她到底有些佩服自己,简简单单的糖醋排骨也能够让她胃穿孔。因为医生强烈建议住院的缘故,她作为老板给自己放了长假,住在医院里。每天都有不同的人来看望她,拎着大篮的水果还有鲜花,整间病房被花香和果香盈满,少了消毒水的味道,让她舒心不少。
她的人际关系一向很好,水果她其实不能多吃,花放了些也就够了,于是借花献佛,哄得一整个科室的小护士心花怒放。因此,她也不觉得一个人呆在医院多少寂寞。她交代了夏霜不准同她父母说起她的事,夏霜虽然重色轻友,但是嘴巴到底挺严,老人家应该不会知道。
人来人往,她有时也觉得无聊,拿着新买的i pad玩涂鸦跳跃,那只蹦蹦跳跳的小动物在她手上总是十分悲催,三两下就“咻”一声去马克思处报到。她望着那只绿色的动物,觉得又可怜又可悲,关了游戏不再多玩。
正巧门锁处发出“咔嚓”的响声,她以为是替她倒水的小张护士,随口道:“小张美女,谢谢你帮我倒水。”水温刚刚好,她舒适地眯眯眼,再眯眯眼,赶忙睁大了眼睛,“你……你怎么在这?”
欧阳翊自动过滤她的问题,“身体好些了么?那天送你来,然后我赶着去法国出差,也没能陪着你。”她眨眨眼,一时不好消化他的话,敷衍说:“谢谢你。”
他笑说:“才三四年时间,黎颖你变得可真多。”
她一愣,旋即自嘲道:“是啊,那时不懂事,做了很多错事,幸亏有你和阿笙替我扛着。你大学那时可真帅啊,是校草呢。”
“还不是被人甩了?可见校草再好看也没有用。”
她不曾想他这样直白地说出来,“欧阳翊。”
欧阳翊咧嘴一笑,“连名带姓叫我太见外了吧?听说豆制品对胃有好处,我带了现磨的豆浆来,加了一些糖,你试试。”
后来黎颖想想就后悔,自己当时真的是太没骨气了,为了一碗现磨豆浆就败下阵。夏霜过了老长时间还笑她,说她是吃货,只值一碗豆浆的钱。
那个下午忽然变得十分短暂,他还带了她爱看的小说来,她抱着小说在病床上看得津津有味,他就在一旁玩她的i pad,孩子气得很。期间他也进进出出接了好几通电话,有一通恰巧被她听到了,是个娇滴滴的女声,山寨版台湾腔,她听到了都要酥到心里去。
自那一通之后,他就关了手机,黑了屏幕的手机再没有响过。她提醒他说:“公司有事找你怎么办?”
他淡淡地笑,“公司不养废人,没有我一会儿,难道饭店就要关门了?”她想想也是,自己一个前女友兼初恋情人也不好意思约束他太多,干脆保持缄默,继续看她的小说去了。
自这天以后,几乎每个下午欧阳翊都要准时来医院报道,比她公司员工打卡还勤快。她起初也认为他过几日便不会再来,没想到他坚持了将近一周也没有停下来的迹象。黎颖沉不住气,“欧阳翊,你说你一个有著名歌手当正牌女友的成功人士,干嘛天天向我这跑?不怕人家把你踹了?”
他闻言道:“我已经被人狠狠地踹了一脚,不怕。”
这话真是骇人听闻,“啧啧啧。那歌手洛可长得真是没话说,你还是担心下的好。”
他点点头,说:“洛可是阿笙的表妹,他让我帮他看着她。你别误会。”
她觉得这话有些暧昧,“我有什么好误会的。我明天出院,你别再来了,你再不开机公司就该倒闭了。”
第二天,她出院的时候他果然没来,她心中百味杂陈,仿佛希冀着什么,又有一点点的释然。转念一想,她就觉得他没来是正确的,否则出了医院的黎颖,还是没办法面对医院外面的欧阳翊。
“不要以为我没发现你又偷偷跑去跟她见面,不要问我什么意见你的眼神明明就是有鬼……”儿童版的《狐狸精》在何时何地听起来还是那么的销魂,她抱歉地朝四周微笑,抽出手机,摁下接听键,速度快得要飞起来。
“还在医院?”是欧阳翊的声音。
她一手提溜着行李包,一手拎着笔记本,只好用脖子和肩膀夹着手机说话,“嗯。你别过来找我了,我自己打车回去就ok。不麻烦你了。”他的呼吸声近在咫尺,仿佛他就在身侧,电话那边的声音很嘈杂,他啼笑皆非似的说:“小颖,我本身也没打算过去。”
她白眼一翻,原来是自己自作多情,“那也是最好,再见。”
他那头却比她挂得还要快,连句应付的话也没有。她一时气结,半晌杵在医院门口,欧阳翊这唱得是哪门子戏,觉得腻歪了就这样对她。电话挂得倒是快,“你算老几啊,敢挂我电话!”
“你算老几啊?在医院门口做什么?”保安不耐烦,抄着电棍向她走来。
她舌头一吐,“保安先生,我先走了。不好意思啊。”
夏霜对黎颖的评价一向中肯,不记仇是黎颖最大的优点,可是她仿佛觉得自己连这最大的优点都要丧失了。始作俑者是连日来杳无音信的欧阳翊,他自那通电话之后就玩起人间蒸发,她有些憋闷,只能把一腔怒水付之工作。
公司里的职员们明显感受到老板一连多日的低气压,连开会都是低眉顺眼的,大气不敢出一声,生怕自己不小心当了炮灰。她哪里晓得这么多,工作的时候想着欧阳翊,睡觉的时候也想着。她一定是中了邪。
最近迷上了玩微博,没事干的时候就上去看看。她用小号登上,照例先去欧阳翊的微博上转转,黎颖在电脑前恨得直磨牙,他的粉丝数比她多两个零,俨然明星风范。说到底,她只是他十万粉丝里的一个罢了。
虽然她心底哀伤,面上还是不露痕迹,一条一条很有规律地看下去。他发微博的时间挺有规律,一天一条,不多不少,和他的人一样将就原则性。忽然看到一条极短的微博,“有点担心。”语气很像他的,连主语都没有,懒到了家。
她看着那条微博的时间,微微一愣,好巧不巧正好是她胃穿孔住院的那个晚上。他这样写,实在是惹人误解。她捏着眉心,无力地回到网页最高处,却发现他刚刚才发了条微博,“这天气有点凉了。”
她心念一动,鬼使神差地在下面回复道:“多穿些罢,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发完她朝镜子里的自己挤了挤眼睛,多少有大学时代的俏皮劲儿,望了眼玻璃门外一脸纯真,不知天高地厚的大学毕业生,她又觉得那儿依稀还有自己的影子。
桌脚还有那时他送的咖啡杯,原本是一对,她不小心摔坏了,心疼半死。他无关紧要的笑,随手就把自己半新的一只送给她。她这么些年,打破了大大小小的茶杯咖啡杯无数,唯独这只保留得最好。她想过,如果公司着火,她一定会抓着这只杯子冲出去,其余的都不打紧。
现在想想,原来他们的结局在一开始就已注定,曲终人散。
她捏着杯耳,准备去开水房装水,路过Vicky身边时,听到她兴奋不已地朝众人嚷道:“你们知道吗?楼下停着辆银灰色法拉利,好像是年前的限量版呢!”她听见只是轻轻一笑,年轻人对车子总是热爱不已,当年欧阳翊也是爱到了不行。
等等。好像那个晚上欧阳翊的确开了一辆法拉利送她去医院,并不是太美好的经历,她疼得分不清东南西北,对车子又没有多少研究,自然没有太注意车子的外型颜色。还是那只腾空而起的黑马比较抢眼,她一时也只记得车牌。
“黎总,你快下去看看吧。那个开法拉利的先生指名说要见你,要是你不下去,他就收购我们公司。哦,对了,他让我告诉你,他姓欧阳。”
她到楼下时才发现自己有多傻气,被他远远一召唤就下去见他,古代皇帝召幸妃嫔还没这样的阵仗呢。不出所料,他一脸揶揄地靠在车上,“担心我着凉就要打电话。”
她有些发懵,“啊?”
他大步流星走过来,当着众人的面拉过她:“你不会还想再把校草踹了吧?”
踹了?她才不。
不过可惜了,她还是没有听到一句“我爱你”。她要从长计议,欧阳翊这小草,如何能翻过她的五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