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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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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鬼,小鬼……”
呼唤着他,我端着烛台在黑暗中前进。身侧两旁是堆积的垃圾,我推着轮椅,走得很艰难。
没有右手,只用左手生活真的很累。尤其在上周我将双腿也喂给小鬼吃掉后。
右臂齐肩断裂,两截二十厘米长的大腿,大半张被毁容的脸,这就是现在的我。
现在的我连以前的我吃剩的泔水都吃不起。我为数不多的财产只是半口锅和两双筷子以及身下的轮椅,这些都是捡来的。从“以前”到“现在”也只差了一个月又十七天。
一个月又十七天以前,我是慕光娱乐的顶梁柱之一,也许还算是最粗的那根。我还有一个在一起七年的恋人,林双天。这是他的艺名,他说他的本名太难听,不让我叫。其实林帅很好听的,我一直觉得。
那时候我们分手了,然后他跟慕光娱乐董事之一的千金闪电结婚。或许只有我认为他们是闪婚,因为俩人的绯闻已经传了快一年了。我之前吃醋说起他们的绯闻时,他总是讨好地说:“怎么可能呢,我最爱的人是你呀。”
不可能变成了可能,最可能变成了不可能。
他对我道歉:“我一直想要一个孩子,从我这里遗传了一半基因的孩子。”我傻乎乎地以为给他一个孩子就够了。在美国已有男子怀孕的先例,我取了他的精丵液,找了个卵细胞提供者,把受精卵植入到盆腔内去找他。为了封口,我几乎花光了积蓄。
到了他家,我只看到他跟他妻子的幸福甜蜜,别说我,就连我的一根头发都插不进两人之间。
那次后,他的妻子知道我跟他的事了。
某天早上醒来,我发现身边床上躺着三个赤裸的男人,我的下身和屁股痛得厉害,房间也不是我的卧室。我靠在床头,撑着额角,头痛的简直没办法下床。一个男人醒了去开门,大批记者涌了进来。
后面的情景我已经模糊,那时只知道拼命逃跑,我连我是怎么穿上衣服冲出记者重围的都不记得了。我招了辆出租车,把司机撵出去,随便确定了个没有摄像机的方向逃。我怕被追上,把时速加到最大,接着就撞上了转盘倒头的车辆。
那车也是辆的士,司机死了,后座乘客重伤。我幸运地捡回了一条命,没了一只右胳膊,毁了一张脸,脏器轻微破裂,全身多处骨折以及脑震荡。而且,我肚子里的孩子死了,他的血混着我的血从我嘴里往外流。
只有我知道他死了,给我急救的医生不知道男人也可以怀孕,也许他剖开我的肚子,给我断裂的险些插进肺叶的肋骨做手术时发现了一些血块,他以为那是新型肿瘤。他把他给切除了。
撞死了人撞坏了车,我却没钱赔给人家,我连我自己的医疗费都凑不齐。我打了许多电话,没有人愿意来医院看我,我也没办法借到一块钱。于是我拖着骨折未愈的右腿偷偷从医院跑了。后来某一天,我在垃圾场拾荒时捡到一张油迹斑斑的旧报纸,上书林双天的妻子心地善良,为我制造的车祸惨案付了大笔账单云云。从那一刻,我决心要报仇。
在垃圾场深处有一具小小的尸骸。是个男婴,大概六个月大,他左边的眼珠挂在乌黑的脸颊上,右边的眼珠烂成一小团,苍蝇在那儿产卵。他那短小的四肢都溃烂了,肚子上有几道刀口。这应该是他的死因。
发现他的时候,我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然后猛然想起,我肚子里装的那孩子根本只是一团肉块,并且已经不在了。那天我没去捡破烂儿,坐在那垃圾谷里,盯着那尸体看了一天,直到后来我饿得受不了了才把衣兜里的半个黑馒头拿出来啃掉。吃完馒头拍拍手,我把装馒头的破外套脱下,给他裹上,然后迅速沿原路返回我放锅的垃圾洞。没办法,我被馒头噎着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每天卖掉捡来的破烂儿换了馒头就去看他,偶尔晚上也陪他一起睡觉。如此过了几天,有日在夜里,我发现他居然动了一下!但是立刻我就知道不是他动了,而是“他”动了。一团小小的白色的幽幽发着光的烟雾形成了一个婴孩的样子,爬到我身上,还咧着嘴对我笑,光着屁股一扭一扭地乱拱,像只小白猪。我试着抚摸他,手掌却从他身上穿过去,摸到地上那尸体稀疏的胎发。
我给他取名叫小鬼。
发现他之后,我去得更勤了,几乎每晚都和他睡在一起陪他玩幼儿游戏。他一直没长大,小小的一只,也一直都是虚无的。我给他讲我以前听的故事,他居然也听的懂,偶尔还点点头摇摇头附和我。
一天我划破了手指,他凑过来吸吮我的血,随后我便感觉身上沉重了些。我伸手去摸他,已经隐约能触到实体了。我把手上的伤口划大一些,又让他吮吸了些血,他就又变得更重,但只有喝了血后一段时间他才能维持实体。我想我懂了一些东西。
变成实体的他到处捣乱,甚至用一只小拳头打垮了对面一座垃圾山。我实在太惊讶了,招呼他过来身边。他乖乖地跑过来,坐在我腿上。
我问他:“你的力气有多大?”
尽管他有大力气,却仍不会说话。他歪着脑袋想了想,左眼珠晃着甩出眼眶,我只好又给他安上。看了我一会儿,他伸出手在我腿上戳了一下,登时钻心的疼痛传来,我的腿上出现一个血窟窿。血流出来,我让他趴过来把血舔掉。
顿时我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关于报复的。
“能把这样的洞开大点吗?开在这里。”我指指我的喉咙,“然后把头和身子分开。”
他果然听话地伸出小手来戳我的脖子,我连忙抓住他:“不是弄我,是弄别人。”
他点点头,不再动。
我说:“我把我的身子给你吃掉,你帮我杀一个人好吗?”成了这副摸样,我早不打算继续活下去。我把我的身子都喂给他吃掉,我要把我的恨留在他身上。
他又点头。
趁着深夜,我带他走出垃圾山,到城市里。我指着林双天代言产品的巨幅广告牌给他看:“喏,就是他,帮我杀了。”随后我牵着他走到林双天的寓所外,指着他住的那栋楼又对小鬼说:“他就住在这楼里二十三层一号房,记住路了吗?”他乖乖地点头回答。
我开始准备一些被吃事宜,比方说止痛药和安眠药。可我还是算漏了一些事,小鬼肚皮太小,根本不能一口气吃掉我整个人。即使吃了安眠药和止痛药,我还是活活地痛晕过去又痛醒。等我彻底清醒时才发现,他只吃掉了我的一条腿,我残废的右腿,并且还要消化一阵子。
尽管右腿只能被我拖着走,但好歹能在运动时保持身体平衡,失去右腿后,我找了很久找到一架轮椅。轮椅后背的板儿掉了,我给安了块木板顶上。这轮椅成了我的代步工具。
坐上轮椅后,我更拼命地捡垃圾,但不拿去换馒头,换安眠药和止痛药。眼睁睁看着自己身体被一只鬼一口一口吃掉,痛感不仅仅来自于生理上。
今天是最后一天了。我已经存了足够多的安眠药和止痛药,再也不会出现第一次的乌龙。这一次一定要一鼓作气地死掉,不管小鬼吃我的腐尸会不会觉得味道不好。
“小鬼,小鬼……”
他从地上爬起,向我跑来。
我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纸放到他尸体旁边:“你把那个人杀了,把这个放到他尸体上。”纸上用我的血写了两个字——“血偿”,纸里包着我的身份证,用我的血染过的。
“我们再来玩会儿游戏吧。”我伸出沾着血的手去抱他。
他对我咧着嘴笑。
头越来越晕,视线也开始模糊。
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