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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夜有一双手 第二章 ...

  •   哲恒后来听母亲讲述,教书匠的父亲出身于G市一书香家庭,为人友好善良,满腹经纶,才华横溢。但是在□□时候投入了建设农村的洪流大军中, 1978年恢复高考以后,父亲却因几分之差与全国首府失之交臂,从此父亲便在G市下一个贫困的小镇上开始了自己的教书生涯。
      有道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绰约多逸态,轻盈不自持。尝矜绝代色,复恃倾城姿”。用来形同母亲的容貌怕是一点不为过,父亲对初到小镇的母亲一见钟情后结婚,生活也似乎宁静安详,昭示着岁月静好。可就在父亲查出了身患白血病的时候,陆哲恒来到了这个世界,来到了这个宁静的小镇,那一时节的勿忘我在这个小镇上宁静而又娇艳地盛开,勿忘我是这个淳朴的小镇人民的镇花,村民们总是在心情大好或者满怀失落的时候沿着勿我忘周围散步,勿忘我似乎是他们心灵的寄托。
      所以那个时节出身的孩子尤其能够得到父辈的关怀,认为刚出身的孩子是他们的福星。可就算不是他们的福星,谁也不能对哲恒那两眼汪汪灵动的大眼睛而无动于衷,谁也不能对一个五岁小孩拿着刚烧开的热水热心地浇着隔壁大妈辛苦栽养的勿忘我的时候而破口大骂,谁也不能对一个三岁便丧父的可爱小孩的鼻涕拉他而说三道四。5岁之前哲恒唯一的记忆总是停留在这种画面里:“小恒恒,乖,吃饭没有,过来婶婶给你红薯稀饭(要知道刚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还不是有太多的人吃得起红薯)、小恒恒,乖,过来,婶婶给你擦鼻涕”。
      其实说来也怪,母亲出身名门,会说英语,会跳芭蕾,但自父亲去世以后,母亲似乎丧失了一切生活能力,母亲因为不能干农活而让自家的日子越过越惨淡,母亲总是穿得干干净净坐在家里一遍一遍地听着某种音乐,后来才明白母亲一直听的是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胡挑夹子》....可是5岁以前小恒哲却从未看见自己的母亲跳芭蕾,哪怕是母亲在听得浑然忘我之时也许也只是不断地轻点自己的脚尖。母亲的穿着也向来讲究,衣服即使因为N次的洗涤以后已经泛黄,穿在她身上也同样感觉高贵优雅,宛如误入凡间的精灵,可在年幼的哲恒眼里,似乎这一切高贵精灵与否并无关痛痒,三岁的孩子需要的或者说知道的恐怕也只是面包!

      父亲遗留下来的微薄积蓄已所剩无几,靠着小哲恒的不断出卖自己色相而换来邻居阿姨的救济小哲恒勉强到了五岁。当然“色相”这个词语是长大以后陆哲恒才恍然大悟过来,倒是小的时候对他的运用显得轻车熟路:只是他白里透红的脸蛋聚拢,似乎要溢出水的两眼一眨巴,他知道肯定有“面包”。然,家里揭不开锅的情况已愈演愈烈,母亲的身子也日渐消瘦,面色饥黄的母亲总是用含带幽怨的眼神看他,要说天将红雨也好,地球自东向西自转也罢,邻镇那财大气粗的池天光居然要给自家闺女找芭蕾舞老师,母亲虽从未在镇上的村民面前展示过自己的芭蕾舞姿,但是当年父母结婚之日,也因父亲在父老乡亲面前无心地对母亲的一句赞美“留洋大学生,还会跳芭蕾舞呢”而让村民们一字不落的记下。芭蕾舞是什么村民们不清楚,只道是用脚尖跳舞的一种舞蹈,和他们经常听说的秧歌大相径庭。流洋的英国在哪里村民们同样不清楚,只道是很远很远的外国。就这样,母亲被隔壁勿忘我种植得最漂亮的王阿姨介绍给了池天光的女儿做芭蕾舞老师。

      照理说,母亲应该感激涕零,在自家已经快要饿死的情况下有人给工作,并且免费提供吃住,每个月五十块工资的优渥待遇而激动得死去活来才对,可是母亲也是一阵犹豫,三天毛毛雨淅淅沥沥,纷纷扬扬,也许这种阴霾也刚好应和了母亲的心情,终于第四天下午,天空放晴,在那个阳光伴随晚霞的天空下,母亲带着他,带着那简单的两个颜色已显得斑驳的红箱子也是他们的全部家当去往池天光的家。一路上,小哲恒满心欢喜,太阳下母子二人的影子被傍晚的夕阳拉得很长很长,勿忘我花朵也在夕阳的映染下显得更加夺目地绚丽,那一片紫,那一片蓝,宛如俄罗斯贝加尔湖般的宁静,绚丽的晚霞下,风从湖面划过,似乎还有两只船桨悠闲地滑动……滑动…….欲夺人眼球。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如果,夜有一双手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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