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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童钥月和那个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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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这个城市已经有好几个月了,我却少有时间出来闲逛、购物。一来是新工作尤为忙碌,顶着巨大的压力,也就没了那种闲情逸致;二来,是我和另一个少年合租的那套房子的打扫都靠我一个人完成。少年叫于风境,关于他的其他,我一概不知。说起来一个大男生居然把家务事全部交给给女生来做,好像挺过分,但其实是我实在无法忍受他打扫时的毛手毛脚。打扫完简直比以前更脏更乱了!虽然他极力表示那不是故意的。最后商议的结果是,我每代他做一次卫生,他就得请我一顿饭。嘿嘿,对于懒却又有喜欢做家务的怪癖的我来说,还是赚到了。
但是他几天前离开了这座城市,欠我的几顿饭还是欠着。
我是童钥月。虽然不是什么大美女,但好歹也五官端正、根正苗红,中国人口这么多,自我评价是在20%以内。典型的外热内冷型的人,看似和所有人关系都不错,可其实都不怎么样。嗯,除了叫白晴的某个发小。作为中文系曾经的一颗明星,我不得不承认在我心里还是充满许多不真实的文艺细胞的,不过我还是决定荒废自己。大学一毕业,我就窝在家里过得比猪更清闲,并不忙碌于就业。家里的那对生活作息出奇规范的父母,和我是一直不合的。这次又抓住我的把柄,自然不能轻易放过我。于是在某天我带够盘缠随便来到一座城市,打算找份工作养活自己,顺便享受没有约束的生活。疑似,离家出走。不过,只是疑似。家里还算富足,靠每月按时寄过来的钱我也不至于像那些一天兼职三四分工作的清贫孩子们那样辛苦。和旧友的来往一直靠手机和网络,虽然每日不间断,身在异乡的我却还是觉得孤独,上面一句话理所当然被我当做喜欢上某人的理由。“在陌生的地方,和陌生的人谈一场陌生的恋爱”其实是我无比鄙视的。
另外简单谈谈本人的罗曼史。如果按艳遇的最低标准来说,那我也可以算桃花朵朵开,但是恋爱嘛,从我记事算,不多不少只有两次。一次是高二被一个不认识的学弟表白,因为没所谓就答应了,后来自然是被时间这个最可耻的第三者给毁掉了。最后一次也是最近一次,就是大学的一场恋爱。似乎就是和舍友出去鬼混的时候遇到的,那时觉得这人蛮不错,后来正好被好事者们介绍相识,就自然走到一起了。不过最后还是结束。理由同样是,第三者。其实无非就是有人看上他了,他俩情投意合了,就在一起了。男孩子打打篮球被“相中”很正常,不正常的是相中他的是本校校花。禁不住美色,就扑向校花怀里了。于是我结束了从大一到大三的恋爱。之后那校花每每遇到我,都是趾高气昂地拿鼻孔看人,准确说是看我。我也就,很纳闷地笑笑:为什么要用美色勾引来一个要才没才要色没色的男人还很得意呢?
回到现实吧。
陌生城市刮出的风好像比故乡刺骨不少,穿多少,还是冷。异乡没有朋友,所以没有人帮我提对我来说沉重的购物袋;异乡没有朋友,所以我喜欢上一个人的秘密还未曾泄露。抬起头发现这座城的星星真是又多又亮呵,像希望在闪烁。抬起头突然想起和风境的相识,在这里的相识。
我初到这里的一个晚上,买了些生活用品,推着自行车往住处走。四下无人,便抬头边看星星边走。最重的大包放在了车前的篮里,却还有三袋生活用品挂在左右手柄怎么也不能平衡。太专注于看星星,稍不留神,自行车便偏向一边,重心不稳,正要倒下。
“小心!”一双手及时伸出,稳住了车,但手柄上的塑料袋掉落在地上,发出“乒乒乓乓”的声响:那里面装的都是给我做零食用的八宝粥之类的罐子。没错我很贪吃,所谓的“生活用品”居然有一整袋都是零食。
破掉的塑料袋已经不能再用,听说到我和他又正好同路,便把地上的东西都分配到剩下两个袋子里,交给他提。直到到达住处,我们才知道彼此的身份。我举了举购物袋,说:
“谢谢你帮我提,我请你吃……你自己选!”
“唔,无偿劳动变成了有偿,可不好意思要太多!你把这……一袋给我就行。”他摸摸下巴,却是狮子大开口。
“那……你还是当做无偿的吧……”我讪讪地把它们收了起来。
这样,便算认识了吧。那时预想过我和风境会成为好朋友,却没预料到自己感情的破格。嗯其实就是喜欢而已,从小到大也碰多了。
“童谣乐?那是什么……还是直接叫童谣比较正常啊!”从小到大就被起绰号起惯了的我,当然不会纠结于风境给我的新绰号上。
只是现在,已经没人会“童谣”、“童谣”地喊我了吧。
算了,他既然走了,我不是更容易断了自己的感情吗?
放松了一直抬着的头,正好手机收到房东的来电。
一接通,便是高漪永远中气十足的女高音:“小月月,今天来了新租户,挺帅的小伙哟,叫海阳的,你可要把握机会啊,我还有事就先挂了!”不等我回答,电话就已经被挂断。我咧开嘴笑了笑,高漪你还真是唯我独尊啊。
收起手机,便感叹道:现在的女青年都这么有为又充满活力啊。不像我。高漪是我的房东,却也不比我大多少岁,一天到晚有处理不完的事,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总之,还是很热心的一个大姐姐呢。
其实闪烁的希望,并不是多美好的东西。
因为一旦抓不住,希望便都成了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