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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乐乐,我回来了 ...

  •   终于能确定自己把笔记本丢了是在酒会的三天后。第一天去公司上班时,午休时想写些东西,把包包翻个底朝天也没找到,便猜想是落在家里了。当天加班回家晚了,便把找本子的事情也忘了,第二天再想起来时,晚上回家还是遍寻不着,便怀疑是不是在办公室里。第三天把办公桌整个翻了好几遍后,终于确信自己是把它给丢了。
      仔细回想,觉得有可能忘再“琥珀”了。好不容易找出“琥珀”的电话,打过去,店员友好地告知林格馨,确实捡到本类似信集的本子,被他们老板收着,等失主来认领。
      听到人家提到信集本,林格馨的心“咯噔”一下,这么称呼自己的笔记本,说明他们看过里面的内容了,至少是大概地翻阅过。转念一想,好在大家素未相识,谋面过几次,终还是会相忘于江湖,即使看过,里面的内容于他们来说也无意。倒是本子没丢自己也能安心了。这本本子大概是自己对他的念想的最后一点证明了吧,即便根本没有实际的意义,却也不想连这一丝的牵挂也抹灭。人还是需要一些东西能够让自己缅怀下过去的,不论是好的或是坏的,终是自己的过往。
      回来也有一段时间了,工作也基本稳定了,生活也能够至少表面的平静了,是时候和老朋友联系一下了。手机于自己来说已经成为了很久的一项摆设,回来后顶多和父母联系,以及和现在的新同事们联系。翻出在通讯录里都快落灰的那个号码,拨过去。
      彩铃居然还是那个,从进大学就是,听着熟悉的旋律,林格馨似乎感觉自己都回到了那个无知无畏的大学时代,青春、张扬、不可一世。歌声又快唱完了,电话才缓缓地被接起。呵呵,这个周乐夕,还是那样,大学的时候不知道埋怨过她多少次接电话不及时,甚至常常是接不到这个坏习惯。
      “呀呀,你小子终于肯回来啦。”电话里传出那妮子无比激动地遥远而熟悉的声音,这一刻,林格馨差点落下泪。“嗯,乐乐,我回来了。”说完,两头皆是长久的沉默。仿佛过了好几个世纪,电话那头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后,周乐夕到:“放下了吗?”有一瞬的微愣后,“嗯。”底气不是很足。“那找过他吗?”“没有,不知道以什么姿态出现比较合适,也不知道怎么接下去该怎么样面对。”稍停了下,自我嘲讽地接到,“或许他其实根本不关心我的去向和理由。”“格馨……”周乐夕却不知道如何接下去。
      “好了,提他作甚,不说他了。难得我们许久未见,老朋友目前把行宫放在你们家这了。”“啊啊?你来苏州了啊?”“嗯,不止是来,还在这租了个狗窝,找了份勉强养家糊口的工作。”“什么?”惊讶透过电波丝毫不落的传来。“太不够意思了,都整顿完了,再来召见臣妾啊。”“呵呵,是的呀,国事为重嘛。”“哈哈。”两人都开怀大笑了,久违的朋友感觉。“这个周末有空吗?出来坐坐。”“当然,没空也必须有空啊。”“态度很正确,值得表扬。呵呵,那周末再联系。”“嗯,好。”
      挂上电话,林格馨还沉浸在昔日老朋友的音容笑貌里。周乐夕是自己进大学后最好的一个朋友,作为室友,每天同进同出,期间吵吵闹闹,却总是会在伤心难过的时候和她一一诉说。她是个典型的南方小美女,说话都是嗲声嗲气的,大概是和自己混迹久了,四年下来倒也有爽朗的言语了。最大的变化大概就是会说“丫的”这类粗话了,说起来自己也是功德无量啊。
      说起来,五年前自己的决定大概只有她是真正知道其中缘由的一个人了吧,连自己的父母都不曾知道最隐晦的那个原因。那一路心的沉沦,或许她比自己看得都更清,更透彻,以至于当自己和她说自己的想法的时候,她只一句,你确定这样就是好的吗?当时是怎么回答的:不能确定这是最好的办法,但是却是目前最快也是最彻底的办法。我没有办法再陪伴他,因为我自己都失去了支持的力量。
      那你要做好最坏的打算,离开不仅要面临砍去很多习惯的痛苦,更加要面临生活上最直接的艰辛。格馨,你一直不是个随大流的人,我不拦你,不到后来谁都不知道这样到底是好是坏。无论如何,如果受不住,随时回来,这没什么的。
      离开前一晚,两个人挤在一张小铺上说了一宿的话,很多都是关于那个人的。之前有很长一段时间,乐夕不让自己提他,说她听着烦,而且对格馨本身也是有害无益的。但是那个晚上,两个人都不无默契地放任格馨谈着他,因为很有可能从此生命中再无他的出现,哪怕只是一个名字。方以卓。格馨私下偷偷喊他,麻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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