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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别观点的改变 因为是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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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发表的评论,没办法修改,只能在此做些补充和纠正。
1.八爷和九爷十爷十四的关系。
先说老十【1】。
准确来说,老十也算得上八爷党,但只是八爷党的附属,没有进入到八爷党的核心,这一点,他自己也供认不讳“我虽入伊三人之党,伊等并不以我为人,凡紧要之事俱不令知晓。”老十和十四的关系不好(《清史论丛(2009号)》杨珍),只是和九私交不错,如九寄信给他有“机会已失,追悔无及”之语。秦道然等的口供中,提及老十之处也是少之又少,主要是八、九、十四的来往。
此外,老十加入八爷党最早也在太子复立之后,因为裙带关系,阿灵阿才支持胤禩的说法,并不属实。“我以阿其那、塞思黑、允禵等之党援甚多,威势强盛,且与太监魏珠、李坤等相结甚深,而外人又皆保荐阿其那,欲为后日之地,是以忘死入伊等之党。”从这里可以看出,老十加入时,推荐已成公开之势,而且已经有交结太监魏珠的举动。弘晟出生于康熙四十五年,少时奉旨“内廷行走”,常到皇祖宫中,称内侍魏珠等人为伯叔,又于内侍陈福、李坤等交结。弘晟的年龄是个亮点。没有深入考据几个太监的履历,如果弄明白,论据会更加详实。
小九和十四的看法基本从上:除了九和十四对八爷的真心佩服外,也确实有互惠互利的关系,谈不上谁连累谁。有着“八爷需要钱,九爷需要下一任的皇帝给他权,各取所需”的客观事实。这种关系很不好,如果以后九爷以权谋钱,处理起来很棘手。可是九爷对八爷的真心并不掺假,会支持胤禩的一些决策而改变自己也未尝没有可能。老十供称“塞思黑、允禵等事奉阿其那如同君上,凡阿其那所言,伊等无不顺从,虽死不辞。”“一日我问塞思黑、允禵:‘后日孰可得大位’?塞思黑云:‘此大位必是八阿哥得耳,诸大臣又皆称伊好,断不能出伊之手。’”
2..雍正即位后八爷有无阻挠政事
雍正即位后,虽然老八他们被分而化之,但没有打消他们的交情。在对九、十和十四的论罪时,八一直是尽量帮的态度,也正是这点让雍正抓住不放说他结党。
我仍坚持以前的观点,八、九、十四并没有篡位的心思,只有十四一开始有些不服不敬之举,后来也偃旗息鼓了。他们所求唯自保而已,不过是一隅之安。小九对令狐士义的拒绝,十四对蔡怀玺的拒绝都说明这一点。郭允进的自动投书也说明了雍正的政事被阻,是因为某些人自己不从,所以想令拥新主。
3.酗酒打人一说。
一次是殴打御史雍泰,据说当时是喝了酒的。具体时间没有考证,推测是在四十七年废立事件之前不久。是为了给乳公雅布齐报私仇,太子举报的。不是酗酒打人。不过到底是年少轻狂。
第二个记载就是闻名的杖毙护军九十六(人名)事件,这次是真醉。但当时是雍正三年底,增减披甲事件之后,千数来人上门闹事,拆房揭瓦,闹得人声鼎沸,又被雍正训斥。被三年来接二连三的责罚弄得有些疲惫,烦躁,解酒消愁,偏偏碰上一个把消息透露给雍正的不听话的下人,醉酒之中,一怒之下没了分寸,把人打死了。还把长史胡什吞痛加棰楚,推入冰内,几致殒命。这种逼到末路不正常状态下的举动,并不能定成胤禩的本性。和时常酗酒,醉酒之后就撒酒疯,随意打人的恶习是有本质区别的。
4.相士批命
当时这种风气很流行,八的迷信算不上独立特行。
九“梦见北斗神降临”;十四让张恺算命,称此命定有九五之尊;老四的手下戴铎让人测字卜出个“万”字;老三府中术士周昌言以及陈梦雷的空降木牌说。
【1】《清史编年》 雍正五年四月十二日戊戌(6月1日)
时有奏允礻我于禁所蒙埋魇魅者,有旨命顺承郡王锡保等往向实情。允礻我供:所焚表疏系道士因治我之病所请神符。又供从前与允禩等结党事。言:“我以阿其那、塞思黑、允禵等之党援甚多,威势强盛,且与太监魏珠、李坤等相结甚深,而外人又皆保荐阿其那,欲为后日之地,是以忘死入伊等之党。”“塞思黑、允禵等事奉阿其那如同君上,凡阿其那所言,伊等无不顺从,虽死不辞。”“一日我问塞思黑、允禵:‘后日孰可得大位’?塞思黑云:‘此大位必是八阿哥得耳,诸大臣又皆称伊好,断不能出伊之手。’”“我与塞思黑、允禵同向阿其那云:‘尔乃我等之主,后日须怜看我等。’阿其那闭目而笑。”“阿其那见人务为谦恭而内存异志。圣祖仁皇帝升匣时,若不将允禵遣往军前,断不能如此安静。后将允禵自军前调回,伊在景山东门举动,大露叛逆之状,系众人所共知者。塞思黑以允禵在军前不遂伊等之意,因而寄我书内云‘机会已失,悔之无及’。”“我虽入伊三人之党,伊等并不以我为人,凡紧要之事俱不令知晓。”锡保等议:允礻我应照大逆律即行正法。本日,得旨:“此等不堪之人,不能为国家之患,著免其正法,仍旧禁锢。”
②《清世宗实录》卷五六。《上谕旗务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