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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生若只如初见 因为喜欢这 ...

  •   初次遇见幸的那天,又是雷雨又是台风。后来想想不知道是不是彼此的初见就已经预示了这是一个错误的开始终究不得美好结局。
      S作为中间人向我介绍说,这是幸。本来今年应该是高三。退学中。所以现在是自由无职业者。出来打打工。偶尔出去打打架。性格很好。善良。努力。但是不良。哈哈可爱吧。

      那个时候的我的世界没有任何关注点和中心。
      所以遇见不管谁都是一个表情——没表情。简单地打个招呼就开始工作了。
      第一天,我们几乎没有什么对话。
      但是隐约中我一直都听得到他笑起来明朗的声音。

      勋是幸的好朋友。也是湖洞的一员。
      比较纠结的是一开始的时候我觉得他们俩很像。我完全搞不清楚谁是谁。
      身高一样身形一样头发的颜色耳洞穿着甚至是说话腔调都如出一辙。
      只不过勋今年升入大专。念得是发型专业。比幸大1岁。
      在湖洞不光井已经是理发师了,年轻的男子们现在大多都在学这一行。
      我觉得将来湖洞要是有一天倒闭了可以考虑开个湖洞理发屋什么的召唤这群人接着去开工。

      我跟勋初识的第一次有点尴尬。
      我总觉得他的目光很犀利看我的时候总是带着一种讨厌的情绪。
      我也没得罪他不是也没怎么着他不是他干嘛老说话冲我态度这么恶劣呢?
      所以我也没给他好脸看。总是“恩”,“阿”,“哦”的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着话。
      这个时候才发觉幸这孩子太TM温和了。跟勋比起来简直太可爱了。
      所以对勋的第一印象总结起来就是“不招人喜欢的小屁孩拽个毛啊,姐下地走路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个道儿里轮回着没投胎呢!”

      光阴似箭,时间总是不等人。
      前些天整理箱子的时候找到了一本当时的日记。坐在床上花了整个通宵又读了一遍。早晨5点合上整本日记,走到窗前抬头望着蒙蒙亮的天空,眼角处细细滑过一行泪。不知道是看了整晚文字眼睛太累了还是看着当时写下的心情如今依旧触动,怀念。在心底最深最软的地方微微散漫开一种难以名状的疼痛和遗憾。

      8月2日星期一阴
      今天真是万恶的一天。早上跟同学约好一起复习准备周三的数学考试的。
      结果一睡睡到下午。手机定的闹钟完全没有听到。之间电话显示有12个未接来电。
      我囧了。打电话给同学狂道歉猛撒谎。什么发烧啦跌倒啦脚不好使啦能用的都用上了。
      最后哪儿也没有去一直呆在家里宅着。在网上遇到L,她说,你丫的再宅就要发霉了!你已经不是宅女的水平了你是宅神他大姨妈。
      接着晚上9点去湖洞打工。幸9点下班。正好跟我轮换。
      可是呢今天他一句话都没有跟我说,我们之间甚至连简单的打招呼都没有。
      我发觉他就是从我身边经过也就是走过去了都不会看我。
      一如既往地跟大家在一起说笑,也没见他心情不好还是怎么样。
      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傻X很可笑。原来一直都是自己在自作多情在胡思乱想。
      以为他对自己温柔地笑是特别的。
      以为他对自己鼓励的话是特别的。
      以为他工作时候常常帮助自己是特别的。
      其实什么都不是特别的。
      你看,今天,有别人在的时候他忙着跟别人说笑甚至都看不到自己;又是今天,他可以跟在前面工作的女孩子有说有笑打打闹闹。他跟每个店里的女孩子都很要好不是么?他对每个人都笑得很温柔不是么?他对别人说的话要比对我说的不知道多多少不是么?他帮你是出于工作需要不是么?今天才明白其实他对待自己的一切都不是特别的。都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
      想想也对啊,我比幸大3岁。既不漂亮也不可爱宅女一枚。跟他身边那些娇小玲珑的女孩子比我简直就像个男人。其实一开始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怎么会对一个跟自己活在完全不同世界的小男生有特别的感情。一开始还安慰自己说这是腐女对正太的宠爱并不存在爱情的成分。
      可是有一天,当我把MSN签名改成“每当一个人觉得撑不下去的时候只要想想他笑起来的样子,心里便会觉得有种温暖变得勇敢起来”。
      当时L果断在下面留言,你丫的不是恋爱了吧——?
      原来这种情绪也可以被称之为爱情。或者是类似爱情?
      虽然工作中我努力地打起精神但是我知道我的内心气馁的一塌糊涂。
      而这一切只是因为我的无知和自以为是,为了一个看不见自己的存在的男孩子。
      你知道么,我不能告诉你,永远也传达不了这份心情。我只能告诫自己说要放下要渐渐学会不去在意时间久了会好起来的。
      所以,从明天起,我会只当你是普通朋友。不管你看得见我还是看不见我。
      我还是会对你微笑跟你抱怨我很困我很累我很尼玛的想睡觉。但却会把喜欢你的这份心情从此藏好不露任何马脚。
      只是站在角落看见你笑起来的样子我都觉得是种淡淡的小幸福。其它已经都不重要。
      从一个人喜欢上一个不能喜欢也永远不会喜欢自己的人开始就已经注定是场悲剧。我自知,在感情的游戏中我输不起。所以趁早抽身退出也许才是明智的决定。
      我很难过。真的,很不好受。
      然而你都不知道。你永远也不会知道。
      已经四点了。晚安。

      以前有个朋友告诉我,因为喜欢他这份心情太重要,才舍不得告诉他在一起。
      最后,我们虽然没有在一起。但在以后的日子里,我都很感激。那时候他给过我的所有感动和美好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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