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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生若只如初见 当简美妍第 ...

  •   她在世界上最后的照片
      我吓一跳那么像我的脸
      然后我才发现
      思你无名指长情的曲线
      一段感情能有几个十年
      感谢你让我快乐过的每一天
      站在你身边
      活在她影子里面
      是错误的时间
      没对错的迷恋
      为了回忆我把感情当实验
      你对她的想念
      化成对我的缠绵
      我为我们可怜
      说再见,不再见
      生离让我眷恋
      死别却抢走你的思念
      不再见,又再见
      红玫瑰一双眼
      牺牲自己陪你想当年
      两个世界的人藕断丝连
      起初一定是命运好心的哄骗
      在你的身边
      受够耳语的流言
      是错误的时间
      没对错的迷恋
      爱你更让你迷恋从前

      当简美妍在拥挤的火车上不经意间回头第一眼看见身穿铁路制服的杜博飞时,她就已经知道,有些事情,注定在劫难逃。她能够爱上他,几乎是一定的事了。那一眼,天地间忽然明灭了一刻,她双目自刹那间便看见电与露,心头也明灭了一刻,便留了印子。
      在来之前,这是她不曾想到的结果。这是连她自己都不曾想到过的结果,她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虽说这一次是她和他的第一次正式见面,但却并非是初相识。若要细细算起来,她与他认识足足有一个月之余了。每天通过电话短信传情,她和他都很感谢有手机电脑这种现代化通信设备。把身处两地千山万水的她和他联系到了一起。只是尚处于只闻其声未见其人阶段。属于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但若要说起她和他的渊源,其实已经有很多年了。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她和他之前。真是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她与他的渊源,还要从他们的上一代说起。
      杜博飞的妈妈梁海芹与简美妍的姑姑简帧两个女人有着相似的外貌,相似的世间性情,所以这样的两个人凑到一起没理由不成为好朋友,她们两个之间的关系可以称得上是金兰姐妹,关系好的就像彼此的影子一样,天天粘在一起,如影相随。
      两个人在同一个单位上班,在同一年结婚,甚至在同一年生子。只是简帧生的是女儿,梁海芹生的是儿子。就在杜博飞出生时,两个女人甚至想过给这两个尚在襁褓中的孩子私定终身。只是后来简帧的女儿秦可可出落的太过花容月貌,让梁海芹的儿子杜博飞实在望尘莫及。于是也就作罢了。为此两个女人还唏嘘了好一阵。只是没想到,命运以另一种方式跟她们开了一个玩笑。在很多年后的某一天,简帧的侄女简美妍差一点成为了梁海芹的儿媳妇。当然这是谁都没想到的,简美妍没想到,梁海芹没想到,就连促成这件事的始作俑者简帧都没想到。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两家关系非常好,就如同一家人一般。不仅工作上在一起,而且就连住也要住到一起。两个人买了同一幢楼的房子,只是不同楼口,简帧家住一楼口,梁海芹家住三楼口。没事的时候,两个人就到各自家里去做客。连她们自己都会觉得奇怪,怎么两个人好到这种地步,怎么可以有这么多话要说。甚至连简美妍都忍不住拿姑姑开心, “大姑也太时髦了,居然还会有闺蜜。”
      那时简美妍还没有见到过梁海芹,更没有去过她家。虽然她经常去这个在外地上班的姑姑家,也知道姑姑有一个多年的至交,但却从没有机会见到过。只是听说而已。梁海芹也早就听说过简帧有一个才貌双全的侄女,但也从未见到过。她第一次见简美妍还是在照片上,简帧拿了一张简美妍她们姐妹四个小时候的合影给梁海芹看,说,挑一个吧,看中哪个给你当儿媳妇。
      梁海芹如获至宝的接过照片仔细端详了半天,最后指着简美妍说,我看她还不错。
      简帧当时就拍掌大笑,说,真是巧,我正要把她介绍给你儿子呢。
      于是,在简美妍和杜博飞都还尚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件决定他们一生的大事件就这么定下了。
      当她和他认识后,方才吓了一跳,原来两家竟如此熟稔。或许她以前见到过他,或许他以前也见到过她,或许即使他们见过面也忘记了,无从记起。有时人和人之间真的很怪,身边许多熟悉的人他们却只如空气般存在。这么多年,她和他的关系仿佛一个现实版的电影,向左走,向右走。生命中充满了巧合,两条平行线也会有相交的一天。
      “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她自小便有这样一个习惯,喜欢预测未来。她总会这样想,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会在哪里,我在干什么?这样做的唯一好处就是让她对枯燥的生活充满期待,生活对她来说就像是一个装满各种各样色彩缤纷的巧克力盒子,她永远也无法知道哪一颗会是她的。
      就像她没有想到,在她长大后的很多年,有一天,她会以这样的一种心情站在这里,用这样的一种方式抓住了一个男人的手。
      至此她才知道,很多事不需要预测,只需要顺其自然。
      当她和他已经正式在一起的时候,有一天,他突然心血来潮地问她,你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爱上我的?
      她当然要说,就在我回头看你第一眼时,我对你是一见钟情。
      她看见浮现在他嘴角旁满意的笑容。
      于是她又反过来问他,那你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上我的呢?
      他当然也会说,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啊,我对你也是一件钟情呀!
      在那样一个令人心醉的情形下,几乎说什么都可以相信。几乎说尽世间一切华丽的辞藻都不为过。总之,在那一刻,她是相信他的。他的整个人,他说的每一句话。在这样一个春风沉醉的夜晚,她幸福地紧紧依偎在他的怀中,闻着他身上淡淡的烟草气息。她想,这大抵上就是人们所说的幸福吧。她在这个男人的怀抱里看到繁华似锦,尘烟落尽。以为可以一直彼此深情相拥到地老天荒,直到世界的荒芜。
      如此说来,那是她和他一段最快乐最美好的时光。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稍纵即逝。可惜世间的一切美好,都无法在最美好的时刻凝固。如此便会有了世间那么多的不尽人意的遗憾。
      某一刻,我们曾经互相拥抱,彼此相互温暖,以为如此便能忘却世界的荒芜。然后忽然之间发现,这只不过是世间最美好最奢侈的幻想而已。他和你都不过是在彼此屋檐下躲雨的过客而已,然后雨停了,你们各自都走了。不过如此。真的,不过如此而已。人山人海,边走边爱,拿着车票微笑着等待。
      只是那时,她还未曾知否。
      在与他第一次见面后的当晚,回到家中,她便在日记本里这样写到,她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后来他一直拿她这个习惯取笑她,说她是文艺小青年。她本来是个脾气极不好的人,这大概要归咎于父母对她的过分溺爱。她是家中的独生女儿,生的又漂亮,又乖巧懂事,又聪明伶俐。所以当父母的没有理由不把她捧在手里含在口里。况且她又是家中这几个孩子里极有成就的一个呢?她父亲一直认为女孩子和男孩子天生就不一样,所以要用不同的方式来养。男孩子要当乞丐养,女孩子一定要当公主养。她父亲一直沾沾自喜于自己对女儿成功的教育培养模式,甚至一度还想出本书向天下父母传授自己培养孩子的成功模式。在教育孩子这方面他一直以成功者自居,直到后来他才发现,他败了。
      “惯子如杀子啊!”这是在她出事以后她妈妈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她这个人虽然脾气坏的要命,但却偏偏有这样一个优点,一样东西如果看顺眼了,一旦属于她了,她总是越看越好,以为它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
      虽然那时他常常会拿她的一些习惯取笑,但是她一点也不生气,甚至还有些享受在其中。因为她知道,他曾经是属于她的。所以他的一切都是好的。
      那天晚上她在日记本里这样描述他,你怎样的眉眼,染成了绿冬蓝夏明秋暖春的世间;你怎样的轻吟,延伸出了我一整个世界的不落青天;你怎样的笑容,明媚了我心底每一个晦暗的角落,在无数个虚无的人间跳起燃放的烟火。
      写完后她便兴冲冲地拿去给他看,谁知他却笑着说,真受不了你们这些文化人,就是酸。
      他说的没错,她属于文化人,是标准的文艺女青年。平时没事的时候就捧本张爱玲或黄碧云的小资小说来看,也时常会在网上发表一些充满宿命爱情的悲剧小说。她之所以会这样主要源于她的出身,她出身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可以归属为书香门第那一类。其实说是书香门第,实在有点牵强。因为她们家往上数几辈,稍微有点文化的也就属她爷爷了。其实她爷爷无非也就是在旧式的私塾里年了几本四书五经方面的书,稍认得几个字而已。按照现在的标准充其量也就是个小学三四年级的水平。
      但是她爷爷可不这样认为,一直以读书人自居,口口声声标榜自己是文化人。家里藏书甚多,什么四书五经了,四大名著了,等等诸如此类的书,应有尽有。但大多只充当一个摆设的作用,用以炫耀自己的博闻多识。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太实质性的作用。
      她的爷爷一生共生育了四个子女,除了她爸爸外,她还有一个叔叔和两个姑姑。他的这四个孩子中除了她爸爸简忠国继承了她爷爷的一点文艺范外,其他三个孩子均属于一见到书就犯困的那一类,人类最崇高的书籍成了他们最好的催眠药。没办法,人的有些血质或格调是天生的,构成一个人的底色,冥冥之中所做的一切都在丰富着这底色。没这底色任凭后天无论怎样练习都是徒劳的。有的人聪明,丰富,机智,开阔,深刻,圆熟,一切可能都有了,甚至称得上优秀,但是就是没有底色。底色有时很笨,笨得让你灰心,但是你知道它的价值。
      幸好,她有这个底色,她父亲也有。她父亲简忠国足可以称得上是这个小城里的名人。他的成功史绝对是一个活脱脱真实版的奋斗。绝对比电视上那几个张牙舞爪耀武扬威的毛头小子演绎的精彩多了。从一个在工厂里干着最脏最差的活的工人一跃成为本地唯一一家报社的名记者。用她父亲自己的话说,每当看到发表在报纸上的文章时,我就感到自己仿佛是一个传说。
      当然身为传说的父亲自然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的女儿。他希望自己的女儿可以超越他,成为一个传奇。
      从小被寄予厚望的简美妍的成长史自然有别于其他同龄的孩子。在别的孩子抱着洋娃娃在父母的怀里撒娇或跟小朋友们嬉戏玩耍的时候,她则被严厉的父亲要求捧着一本厚厚的书来看。自小她的父亲便总是对她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
      所以她从小便会摇头晃脑的背,“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的三春晖。”“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当然她也会背到,“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每当遇到类似这种诗时,她那充满封建保守主义的父亲便不会做任何解释,只要求她记住就好,其他的一概不允许问。他生怕过早的接触男欢女爱的这种感情会在她幼小的心灵里产生不好的影响。他要把一切可能发生的,不可能发生的,或许能发生的统统扼杀在萌芽状态。与韩寒笔下的那个“千山鸟飞绝”的林父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认为这样做是对女儿最好的保护。但他若是有先知先觉的本领,知道他女儿以后因为感情的事而遭受到了那些劫难后,他绝对会后悔当时对女儿的限制,他应该或多或少的会让女儿懂得一些感情。有些事情,正如感情,早经历,早免疫。
      在简忠国的心中,只有李白杜甫这种诗仙诗圣写出来的才能称得上是诗,直到有一天“梨花教主”的横空出世给了他当头一棒。“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我坚决不能容忍,那些,在公共场所,的卫生间,大便后,不冲刷,便池,的人。”“赵又霖和刘又源,一个是我侄子,七岁半,一个是我外甥,五岁,现在他们两个出去玩了。”“我发誓从现在开始不搭理你了,我说到做到,再不反悔。”
      这给简忠国的震惊可想而知,绝对比阿波罗登月大多了,他方才知道,诗原来竟可以这样写。他只恨自己早生了或晚生了几十年,只感叹生不逢时。他现在即使想写,也恐怕是“廉颇老矣,尚能饭否”了。
      没办法,机遇这种东西,有时让人很灰心。你能感受到它的存在,但就是抓不住。这就好比一个倾城的绝色美女,看得你心直痒痒,想的你抓耳挠腮,但是你除了心痒,就只能还是心痒。
      其实她最喜欢读的,还是诗经。“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蒹霞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她最喜欢的句子。
      以她那时的年龄肯定不会明白这几句话的含义,于是便去问父亲,她父亲自然不会告诉她,便板着脸对她说:“等你长大了,自然就会懂了。”
      她信了,于是便不再问。她想等以后长大了便应该能懂得了。只是她没有想到,她至死也没有懂得这几句话的含义,至死也没有体会到这几句话所要表达出来的情感…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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