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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年之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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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竟走到了要面临道德抉择,良心拷问的境地,原来已经
走了这么远了。我叹口气,将第一个办法叹出去。
“你清楚手里握着的东西?”他看了我一会儿,这样说了一句。
我点头,回答他:“是 。”
他吐了口烟,仰起头来看着天花板,眼神是无焦点的,显得很随意。
“是大学生?”他又问我。
我拧起眉头,心里不太想承认,但还是点了点头。骗不了他的。
他根本没看我,却好像知道我在点头一样,也微微颌首。
又是一阵沉默。
“不累吗?”他第二次问我这句话。
我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他是叫我把枪放下。
这一次我按照他说的做了。对这个人举枪是没有必要的。刚才我竟然还煞有介事地想着要将他弃尸荒野,真是傻。在他面前,我完全没有胜算。
把枪放下后,我反倒好像放下了千斤重担,浑身都松弛下来。几天来紧张的肌肉也慢慢回复到自然休息的状态。
这种感觉是很奇怪的。本来,在困境下面对一个比自己强大的对手缴械投降应当要更加警惕才对。我却一下子整个人都放松了,好像自己暂时安全了一样。
我躺在了沙发上,在轻柔的音乐、暗雅的灯光下几乎昏昏欲睡。
几乎而已。
“被人追杀?”他侧头看了我一眼。是那种长辈般的带着点关怀与探究的眼神。
他的眼神让我有倾诉的欲望。短短的两天发生的一切改变了我未来的人生,其中的酸楚、不甘,我都压在心底。重的我都快喘不过气来。
我需要找一个人来倾诉,尽管我明白他不是最好的倾诉对象,此时也不是倾诉的最佳时机。但是这一刻情感战胜了理智。我有种本能上的直觉,觉得他会听的,他不会认为我说的是个笑话。
“两天前,我遇见一个人杀人。被他发现想要灭口,于是我误打误撞地就杀了他,然后,就在这里了,”我顿一顿,觉得喉头有些哽咽,忙调整好情绪,“我不敢回家,怕他们找我的家人。但他们一直不放过我。所以,所以我才到这里来,为了保命。”
他有很长时间没说话。
然后没来由地问了我这么一句:“杀人是什么感觉?”
我一愣,杀人是什么感觉?一直以来都是为了救自己的命,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推手逼着杀人,倒的确没有问过自己这个问题。
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当然、顺理成章。我毫无罪恶感。
“不知道,没感觉。”我诚实地表达了自己的感受。
他听了,忽然笑了一声。
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想,他在嘲笑我?
他看懂了我眼里的意思,摇摇头,又吸了口烟,道:“没有,只是觉得人生真是很奇妙,很多时候都由不得自己去考虑,更没有机会去选择。”
我默然无语。
现在的气氛很不对,离开预定轨道太远了。我不是来这里和一个电影明星悠然惬意地讨论人生问题,抒发感慨的。如何脱身才是我应该首要考虑的问题。
就在我的思路重新转回来的一瞬间,我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我重新将手枪掏了出来。
他觑到了我的动作,却好像没看见一样,维持一贯的散漫姿态。
“你叫喻重慧。”他随口报出了我的名字,口气是肯定的。
原来他早就认出我了。
“新闻上有了?”我早料到这个结果了,虽然如此,却一直不敢看新闻,怕看到父母的脸。
但这样一来,我更不能回去了。他们一定派了人在我家守株待兔。我要远离家里人,越远越好。他们的目标在我,应该不会为难我家里人。
这也更坚定了我将那个想法付诸实践的决心。尽管希望很渺茫。
“带我去香港。”我举起枪再次指向了他,如果他不怕威胁,我就让他看到我的决心。让他知道我不是说着玩玩,摆着姿势看看的。
“斯”的一声过后,他的腿上——原来的刀伤处——现在又多了一个洞。说话有时候显得太软弱,只有行动才是最有效的表达方式。
任路河,他有惊讶,虽然很短暂。这就够了,至少我让他出乎意料。被人一开始就捏在手心里是很屈辱的。
可是他的表现却让我失望。
他完全没有反应,好像这条腿不是自己的。他感觉不到痛吗?他的身体是木头做的吗?他怎么能够在血流如注的时候还这么泰然自若,甚至又露出那种长辈式的关怀的微笑?
当时的我心里问了他无数个问题。没有答案,直到今天依然没有。有的人天生就能把精神与□□截然分开。他就是那样一个人。
他笑着、赞许的对我说:“你的枪法不错,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也很果断,有干这一行的天赋。”
“带我去香港。”我竟然哭了。眼眶里蓄满了潮湿的液体。
我竟然,在最不该软弱的时候哭了。他错了,我天生不适合干这一行,不适合拿枪——如果一切都可以重来的话。
他叹了口气,看着我的眼睛里有一种可称之为悲悯的东西。但他说出来的话那么斩钉截铁、不容置疑。
他说:“不行。”
是他让我第一次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什么叫残忍。残忍就是给溺水的人一根救命的稻草,又亲手将它一刀斩断。
我没有马上放弃,因为这时候我还太年轻,还以为人的心是可以轻易软化的。
我向他下跪了。强忍住眼泪,我向他磕了一个头。一切都无所谓了,自尊、信仰、道德,我成了“生”这个字的奴隶。
“任先生,我知道您的本事。求您,带我去香港,从今以后,您就是我的再生父母,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不会有一句怨言。”
我的眼睛紧紧盯着他的黑色皮鞋,一滴滴的血,好像凌迟一样,从他的大腿上滴到那里。他会救一个伤害了他两次的人吗?如果仅仅是因为这个,他会的。可惜。
“我不会救一个出卖自己尊严的人。如果一个人为了活命甚至可以下跪磕头,你认为有谁会放心将这样的人放在身边?你刚才已经犯了大忌,所以,不行。一开始不行,现在更不行。”
我听到自己身体里的血液迅速冷却的声音。他没有起伏的话就是一盆冰水,把我冻醒。
我默默站起来,看着他:“告诉我小门在哪里。”
他亦面无表情地盯着我:“阿C会带你去。”话刚说完,包厢的门便开了,C姐站在门口,微垂者眼帘,对我做了个请的手势。
所以说,我一开始就没有胜算。
走到门边的时候,我又回过头来,问他:“你有钱吗?”
他怔了怔,很无辜地摊开手掌,“没有。”
我没有动,狠狠地盯着他。虽然他的话有道理,但我觉得刺耳。他现在多么面目可憎。
于是他解释了一句:“我出门不带现金。”
我还是没动,眼睛已经转移了目标,盯住他手腕上那块金光闪闪的手表。
他显然也看出了我的意图,朝自己的手表看了看,示意我:“要这个?”
我点头。
他把手表从腕上摘下,从空中抛过来。
我很准确地接住了。
“谢谢。”我说,真心诚意的。原本只是很幼稚的赌气行径,他竟然当真了。没有几个人能够在被对方伤害两次之后还能够如此宽宏大量的。他像极了墙上的这个“武”字。
我应当庆幸自己遇到的人是他,而不是别的什么人。
然后,他对我说了最后一句话:“三年之后如果你没死,或者还想去香港,拿着它来找阿C。”
天开始亮了。东方出现了鱼肚白,有一缕微弱的曙光穿破云层,又是新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