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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上
      公子何归患有眼疾,视物模糊不清。
      他闭上眼睛,走入暗室。却发现前面的路是那么清楚,他好像全部都能看见,但一走出来,碰到阳光,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只留下刺痛与不绝的呻吟。
      他有什么病,我也说不清楚。只得给他开了几副养心明目的药草草了事。
      我回家以后,一直在想这件事。但在翻遍医书,搜肠刮肚后得到的也只不过是一声长叹,毫无用处。
      于是,我又来到他府上询问病情。
      他很淡定,说没什么大不了的,瞎了照样可以管好船运生意,只要我好好医,不管怎样都可以。但我看出了他的言不由衷,人嘛,谁也不想无缘无故地瞎掉,强装镇定只不过是让我宽心。潜台词是说:我把命都给你了,你要医不好我,那只能说你医术低劣,弄死你这个眼中钉也有了合适的理由了。
      他在镇上呼风唤雨,而我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大夫。我与他就像是大象与蚂蚁,差距显而易见,他现在想要的只是一个理由,把我踩死的理由。
      我和他从小就有交情。我是全村唯一大夫的唯一儿子,他是全镇最大船队老板的独生子。我们小时候常在一起玩耍,无话不说,无乐不作。但后来,他背叛了我,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那天晚上他召集了一伙流氓打手袭击了我,给我留下的不是惶恐的回忆,也不是断掉的肋骨或者其他什么,而是一颗种子,埋藏于我心中,正在发芽的种子。当那颗种子长成参天巨木的一刻,就是他死的那一刻。而那一刻,就要来了。
      从那以后,我与他处处作对,但他好像一直无视我。我知道,那只是一个伪装,因为他还没玩够,也没有足够的理由。但当我医不好他时,他就有最完美的理由了。
      所以,我会先下手。

      中
      我姓云,名字吗,还没有。只是一个孤独的旅者,很多人记忆中早已消失了的过客。
      我一直流浪,没有目标,因为我总想知道我的过往和远方在哪里,于是我背上行囊,到处流浪,希望有一天能找到我失去的东西。但很遗憾,我没有找到,所以我会继续流浪下去。
      于是,我斑驳的记忆就在一个又一个的小巷里游荡。
      多年前的一天,我喝了一碗据说是可以忘却忧伤的水,但我不仅忘记了忧伤,也忘记了我的名字和我过去的一切。所以,我马不停蹄地到处寻找。
      我曾到过一个叫做清明镇的地方,镇口有一棵老树垂死挣扎着,几只寒鸦在空中盘旋,呀呀地叫着。前方飘来了一阵碧螺春的芬芳,是从前面的茶馆传来的。不知道为什么,我感到这里很亲切,我很想留下来。
      说书人吐沫星子乱飞,手舞足蹈:这公子何归与公子筱麦本是一对异姓兄弟,后来却不知什么原因促使公子筱麦以治病为由毒死了公子何归,公子筱麦不知去向。奇怪的是,公子何归发丧那天没有一个人见到过他的尸体。
      我笑笑,这公子何归莫不是诈尸了,谁知道呢。我继续喝茶,不说一句话。
      其实,我一直在想着他们俩之间的事。他们之间到底有何矛盾呢?他为什么要杀他呢?为什么他最后消失了呢?
      我不知道,但我一直在猜测。
      我觉得,他并没有死,而是到了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他也没把他杀掉,因为是人类,无论多么恨他,也不会轻易杀掉他,即便不愿意也会迟疑的,所以他由于一个没有人知道的理由离开了这里,带走了有关于他的回忆。
      后来,我离开了这里,但在心里留下了关于清明镇的回忆。
      我不再是没有过去的人,我的回忆就在清明镇那里。但我总觉得它不真实,于是,我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再次踏上了旅途。
      我叫云何归。野云何归,没有可回去的地方,只有被风吹着到处流浪。

      下
      多年前,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早已远去,我只有独自流浪。
      多年前,我闭上第二层眼睑却没有看见光酒酿成的河流,而是看到了无数琥珀色的泡沫,在阳光的照耀下一个接一个地破灭,啪啪啪啪。随后便是痛入骨髓的刺痛。
      后来的事,我就不记得了。
      我一路上遇到了太多的人,太多的事。但它们中的大多数都随着前一天的夕阳一起落到了地平线以下,我没有再记起。
      很多人都说,我有一双漂亮的琥珀色眼睛。但我知道,我原来不是这样,只是某种药把我变成这样,是谁下的药呢?我不知道,或许就是我自己吧。为什么要下呢?或许是患有眼疾吧,也许这种药在治好了我的病后改变了我的眼睛,谁知道呢?
      我没有名字,也不需要名字,我可以叫阿猫阿狗也可以叫小鸡小兔。随便别人怎么叫,我还是我自己,不会因为称呼的改变而改变。我依稀地记得,我曾有个名字叫何归,但它早已被我摒弃,消失在了黄泉之下。
      我喜欢喝酒,尤其是青梅酒。我迷恋那种酸酸甜甜的味道,舌尖刚一触到就知道它的品质怎么样。好的青梅酒就像是故人一样,甘甜醇厚。
      那天,我兀自喝着酒,看到一个和我一样的旅人风尘仆仆地来到店里。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很眼熟,于是我请他喝了一碗青梅酒。他一直盯着我看,好像原来认识我似的。我噗地一笑,拍拍他的脑袋,才发现他长得与我是那么相像。
      后来,他于夕阳落在最后一滴酒中时向我告别,独自奔向天涯。
      他好像说他叫何归,野云何归,人生不死何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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