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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鼻血的最爱 头痛,恶心 ...

  •   头痛,恶心,一定是脑震荡了。
      慢慢睁开眼睛,李幕华那张可爱的圆脸一下子就占据了整个视野。
      “表哥,我师父醒啦!”
      好豪华的房间啊!做工精美的家具,丝绸床幔,长毛地毯足有一寸厚。天花板上垂下好几颗夜明珠,那个熠熠生辉啊,照得我的口水都反光了。“这是哪里啊?”
      “这里是个地窖,不错吧。我表哥有时会在这住。”
      “是不错,可你把我弄这儿来干嘛?”
      “以防万一。”
      原来根据孔乐临的说法,有人请了杀手排行榜排名第二、人称活阎王的高手,要取彩虹坊老板娘的项上人头。不过似乎活阎王几次行动都失败了。
      啊咧?行动失败?怎么我一点都没感觉到呢??
      “不好,二号失败了,再让一号来杀我怎么办?”被吓得连脑袋都不痛了,“几条命都不够死啊!”
      “放心。排第一的那个无形最近得罪了他老婆,被罚天天跪搓板,没法接任务。”彩珠串成的门帘被撩起,走进一个人来。

      上帝啊!为什么穿越文里总会有这种极大地伤害女性自尊、美得让人想痛扁他一顿的绝世美男?!啊~~~我要抓狂!
      美男又说了几句话,大意是活阎王几次出手都是他悄悄帮我挡下了,我该谢谢他之类的。我只是一个劲的盯着他的脸看,看啊看看啊看,眼睛都直了。
      “哼,哼哼,哼哼哼。”美男和李幕华都很明显地抖了抖。“坑了我那么多钱,帮我挡那么几下真是便宜你了。”我不近视,别以为我看不出来:美男分明就是那个在大街上顺了我一大叠银票的绝世佳人!那么好看的人,难道还能让我遇上第二个?!
      “你看你看,我就说让你易容的吧。”李幕华在一边扮演事后诸葛亮的角色。
      听到他的声音我气就不打一处来:“你小子,原来是个奸细!枉我对你那么好!”
      “我这可是为师父你着想啊。”一副好心被人当成驴肝肺的表情,“我表哥很厉害的,你在这里最安全了。”
      “你就那么肯定那个什么活阎王找不到这里吗?”一脸不信任地看着这个人小鬼大的小孩。
      “这个我也不好说,不过孔乐临肯定找不到这里。”
      又关孔乐临那祸水什么事了?
      美男这时候走了过来,一下子把我搂进了怀里:“当然不能让他找到咯,他要是抢了我娘子怎么办。”说完就含情脉脉地对着我看,眼角眉梢万般风情。呃,我要醉了……
      噗……
      我可怜的鼻子直接发生井喷事故了。

      脸朝天躺在床上,还时不时伸手把鼻孔里的棉花团摁紧些。
      这是今天第三次出血了吧。再这样下去,就算我没被活阎王干掉,也迟早会死于严重贫血。
      郭百辰(美男的大名)这家伙,口口声声说第一次在怡红飘香苑看到我就一见钟情了,后来男扮女装确定了我的性别之后,决定与我共度余生。(孙原:我要真是个男的怎么办,你就玩BL吗?郭百辰:可以考虑,不过必须得是我一你零。)为此他还不惜找来李幕华演苦肉计,不辞辛劳地监视我那么久。要命的是,他现在不肯发挥侠士精神睡地板,硬要跑到唯一的一张床上跟我挤,还说李幕华破坏气氛把他赶回了书院。(李幕华:是踹!他是把我踹回书院的!我要告他虐待儿童!)
      第一夜,我一次次地把他从床上踹下去,他又一次次地爬上来。结果我一夜没睡。
      第二夜,我主动放弃阵地睡地上,这下他说地上湿气重一次次把我往床上拖。在拉锯战中,又是一夜未眠。
      第三夜,我决定投降,吃完饭就扑到床上梦周公去了,他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我再不睡就得挂了。可醒来我就后悔了,因为看见了郭百辰发达性感的胸肌……于是这几天来,流鼻血就成了我每天早上醒来后的例行公事。郭百辰有时还会故意摆几个蛊惑人心的造型,加速我血液的流失。
      所以各位你们明白了吧,我不让他上床绝对不是出于对下半身安全的考虑,而是为了节约我已经为数不多的鲜血啊!
      终于止住了血,郭百辰好像也已经出去了。我从床上爬起来,又开始玩“大家一起来找茬”。
      郭百辰借口说外面还不安全,死活不告诉我暗门之类的机关在哪儿,每次出去都是趁我一不注意就没了踪影。当我傻啊!这里连茅房才总共三间屋,迟早能找出来。
      这两天还真被我给找到了,而且还不止一处。
      第一处比较明显:拉一下前厅里挂着的最右边一颗夜明珠,天花板上就会出来一个大洞。可我不会轻功,又找不到可供攀爬的东西,只好作罢。
      第二处就相当隐秘了:先上茅房,在左起第一排第三块砖下面拿到一把小钥匙;然后去卧室,把钥匙插入隐藏在床脚花纹中的一个小孔里面,旁边弹出了一小块形状怪异的木块;把木块嵌进前厅书柜顶上一个差不多形状的凹槽里……嘿嘿,回茅房看看,马桶上方的墙上开了扇小门!(作者:我怎么觉得像在写逃生游戏的攻略。=_=)

      穿了身郭百辰的衣服,拿了颗夜明珠我就跑了进去。夜明珠可以在黑不溜秋的地道里照明,用完了还能买了换钱。至于活阎王嘛,他要杀的是“彩虹坊的老板娘”,我现在是个男的,我不回彩虹坊,我往脸上抹灰!就不信他还能找着我!
      哈哈哈哈哈……我得意地笑,我得意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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