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第一次写文,才发现,看书和写书是不一样的,以前觉得作者才发几千字的文,看得太不过瘾了,几分钟就看完了没劲,自己真正写开才知道,其实不是那样的,虽然每天只是写一千多字,但却是字字斟酌,写的不好的地方重复修改,抓耳挠腮ing……
我喜欢顾漫的文,轻松搞笑又不虐心,我喜欢那种不轰轰烈烈却又细水长流的暖意,是真的被感动了,希望自己也能写出那样的文,成为那样的笔者,所以就有了现在的这篇文。
写文不容易,我甚至没有大致的文路,像是走一步看一步的感觉,也会很迷茫。但是在我发第一章的时候,告诉过自己,如果有一个人看了这篇文的话,就算文发完了都只有这么一个人,那我也要为她写下去。第二天上去的时候收藏是1,让我有种幸福的说不出话地感觉,虽然看的人不多,但于我而言都像是莫大的肯定,足够了,无论你还会不会继续看我的文,都谢谢你给我前进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