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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海茫茫 连尝试都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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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关上包厢的门,陆云逸扯了扯领带,走到转角的楼梯口。对着一班修炼成精的老头,一杯一杯白酒的往肚子里灌,纵是酒量甚好的他也有点受不了,胃里一阵阵翻滚,难受得要命。要是让家里的宁女士知道肯定是免不了一顿唠嗑的,想到母亲,陆云逸很是无奈。今年过年开始,母亲催结婚催得紧,明里暗里也介绍了不少对象给他。他本来也不是十分抗拒,自己这般年纪成家也是应该的了,只是总没有碰上让他心动的,便渐渐对相亲厌倦了起来。
他靠在墙上,掏出口袋里的烟,叼一根在嘴里才发现,身上没有打火机。也罢,他把烟一折,扔进旁边的垃圾筒里。揉揉自己的胃,是时候回去应付那堆老狐狸了,不能把战友单独扔在狼堆里啊。
正走出拐角,两个女子就在走廊上抱成一团,其中一个还穿着白色的婚纱,她们身后的宴会厅里也陆续有人往外走。看来是有一场婚宴结束了。陆云逸本想穿过人群回到包厢,可是视线偏偏被眼前的女子白皙匀称的小腿吸引。
眼前的她环抱着穿白纱的女子,手轻轻的一下一下地抚着她的背,黑色的中袖小西装外套,腰下露出一截粉色的纱裙,纤细的小腿完□□露在外,脚上是一双镶了彩色水钻的高跟凉鞋,脚踝上绑了一朵和纱裙同色的向日葵。染了浅浅的棕色的卷发披散着,十只手指都涂着粉色的指甲油,十指纤纤,这样的一双手握在手里不晓得有多销魂。他第一次这样热切地想看清一个陌生女子的容貌。
程珺有点无奈地看看怀里哭得稀里哗啦的新娘季月月,看她没有收住哭势的意思,便把求救的目光投向站在季月月身后,一脸柔情似水地盯着新娘的新郎林航。林航笑笑,自程珺怀里搂过自家妻子,一边伸手为她擦眼泪一边打趣,“今天是我们办的是喜事,你这样抱着好朋友在婚宴门口大哭,别人看了还以为我刚新婚就怎么欺负你了呢。”
季月月靠在林航身上,眼泪一时止不住,抽抽噎噎地说:“我、我这不是高兴嘛?”
程珺自然知道,她跟季月月是大学时期的室友,看着她跟林航爱情长跑七年,经过多少的跌跌撞撞才有今天。穿上一袭白纱,在好友和家人的作证之下嫁给自己深爱的男人,怎么能不激动?过往那些心酸和委屈仿佛都有所值了。
“好啦好啦,你今天是新娘子哭成这样也不怕人家笑话啊。”程珺摸摸她的头,“我回去了,你开开心心地度蜜月去吧。”
“谢谢你,珺珺。”季月月又握住程珺的手。
程珺微微笑开,“别说傻话。”她回握了一下,“我真的要回去了。你们进去送送长辈们吧。”
“嗯,”季月月点点头,又问,“要不要找人送你回去?”
林航也说道,“你等我一下,我找个人送你回去。”
程珺摆摆手,“不用了,对面就是地铁站,我直接就可以坐到家门口的那个地铁站了。别担心。”
“恩,那你自己小心点,到家给我个信息。”
“好。走了。”
程珺知道今天的季月月特别的感性,要是再不走,就不知要在门口泪眼婆娑多久。抬手抹掉眼角的泪花,程珺头也不回地走向电梯口。
陆云逸那一刻觉得自己是有一点失望的,这个一步一步朝着他所在的方向走来的女人并没有他想象中的惊艳,但却有一种别致的感觉。虽然没有像预期那样的摄人心魄,但是陆云逸却久久舍不得移开视线,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直至她走进电梯还没有回过神来。
后来陆云逸才知道,此时的自己已经是一见钟情。不过这当然是后话了。
让陆云逸回过神来的,是助手卓扬之打过来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说已经送走那群老狐狸了,应酬结束,让他不必再回到包厢里去了。把手机握在手里,他又想起消失在眼前的女人,随后又自嘲地笑笑摁下电梯按钮。大概是今晚喝太多了才这么反常吧?他这样想着。
程珺回到自己的住处,刚脱下高跟鞋,包包里的手机就响了起来。翻出手机一看是老宅,“喂……”
“珺珺啊,回到家里了嘛?”原来是大嫂。
“恩,刚回到。”
“婚礼热闹嘛?”
“男方的客人挺多的。”大嫂是见过季月月的,她也跟大嫂提过今天会去参加婚礼。
“珺珺啊……”
“恩?”
“我有个朋友他儿子最近刚从美国回来,现在自己开了家公司,人也长得不错,你,要不要去见见呀?”
“大嫂……”程珺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自从她跟大嫂说了季月月要结婚的消息以后,大嫂就时不时暗示她,年纪不小了,也是时候该成家了,找个好归宿很重要之类的。每次都被她搪塞过去,可是现下大嫂当真行动起来,她倒不知道该怎么推掉了。
“其实也就是见上一面,没什么别的意思。你就当多交个朋友嘛。”
程珺拿着手机,隔了好一会才闷闷地说:“大嫂,我不想去相亲。”
那头的傅淑仪听她这样的语调也忍不住轻笑出声来,“傻孩子,成天闷在家里有什么意思,到时我也会去的,你就当是跟大嫂一起陪个朋友吃饭好吧?”
坐在傅淑仪身旁看报纸的程海听妻子说这样的话,皱了皱眉头,说:“珺珺的事你让她自己做主,缘分到了自然就会遇上合适的人。感情的事你管不来。”
傅淑仪瞪了他一眼,“我也只是介绍,看不看得上还是珺珺说了算,我怎么就没让她做主了?珺珺转眼就26了,你难道就不急么?”
“也不是急得来的。”程海放下报纸,拿过傅淑仪手里的电话,对另一头的程珺说,“珺珺呐,不想去就别去了。有时间多点回家里来,让王阿姨给你做大餐。”
“谢谢大哥。”
“说什么傻话。”程海叹了口气,“珺珺啊,一家人不要说谢谢。”
“嘻嘻。”程珺傻笑了一下,由衷的说,“还是大哥对我最好。”
“大哥还是那句,做你想做的事就好。天塌下来都有我们在。”
这句话程珺听了很多年,每一次都让她感动。他们都只要她能快乐地做自己开心的事,从不刻意要求她做什么。
“唉,好话尽让你哥说了去了,我倒成坏人了。”程珺回过神来,电话似乎又转到了大嫂手里,这样的嗔怪的语调总让程珺觉得大嫂在大哥面前,时时都是爱娇的少女。她几乎可以想得出大嫂此时的表情,嘴角微微弯了起来。
“大嫂待我好我也是知道的。我最爱大哥大嫂了。”
“唉,”傅淑仪一听程珺这撒娇的语气就立马没辙,只能随她去了,“你不想去就不去了吧。”说罢又问,“双胞胎最近都说学校忙,没回来。你有空就多点回来,补充点营养,也顺便陪陪我,我一个人待在这老宅,闷得慌。”
“好。”程珺爽快答应下来。她知道大嫂有几个很要好的闺蜜,时不时约在一起去喝下午茶做SPA之类的。加上大嫂本身喜静,即使一天都只是在家看看书研究研究香水,这样的日子她也是不会觉得无聊的。或许双胞胎老往外跑让她有点寂寞,但是远远谈不上闷。大嫂这样说,不过是希望她多回家里走走罢了。亲人这样的希冀,她怎么会拂了去呢?
傅淑仪在那头又絮絮叨叨地交代了一些事,诸如天气有变要添衣带伞之类的,好半晌才挂了电话。
程珺脱了小外套,坐到窗台上。往外看,是在夜色中黑漆漆的江水和两岸繁华的街灯。这个莱茵名苑是这两年的新楼盘,临近穿越C市的一条江,观景极好。房价自然也相当的惊人,以程珺自己的能力买下这样一套房子是不可能的。毕业之后她起先是租房子住的,大哥说单独给她买套房子她原本也是不肯要的。直到去年年末,大哥把登记在她名下的这套房子的钥匙给了她,说是生日礼物务必要收下,她才搬了进来。
大哥大嫂待她当真是宠爱有加,但她终究是想自立,毕业之后就坚持要从老宅搬出来。那时也不肯接受大哥安排的工作,一定要靠自己的能力,最后便留在了现在的这家杂志社。不过说实话,有自己的房子,按照自己的心思布置,有一处当真属于自己的地方,这件事让程珺觉得踏实了不少。
况且莱茵名苑地段很好,出了小区不远就是地铁站,附近还有大型的商贸中心。由于是高级住宅区的缘故,环境、安保和物业方面都很到位。她想,这大概也是大哥为她买这里的房子的原因吧。
她不是活跃的人,但是凡是办公室都有八卦之人。虽说她现在好歹也算是个主编,但是凭薪资怎么住得起这样的住宅区?自从住所被曝光之后,杂志社里隐隐也有些流言说她被包养之类的。群众自发联想到她平时也拒绝了好些同事的追求这一情况,流言就变得有点言之凿凿。好在她本来就是不在意闲言闲语的人,再多的谣传她都只当不知道。
又想起今天的季月月,一向大大咧咧的她今天却额外感性,在化妆间的时候紧紧执着她的手说,“珺珺,我也希望早日见到你穿上白纱。”
看来,自己是当真到了再不结婚就只能当剩女的年纪了呀。可惜良人尚未出现,焦急也不过是徒劳罢了。程珺自嘲的笑容只得繁华街景看见。
陆云逸没有想到能再遇上那天让他一时移不开视线的女人,而且就在三天后。
市内最奢华最受青睐的食肆是新开的水云轩。陆云逸和发小许淮阳、苏亦辰约好到这里尝尝新大厨的手艺。他们吃完饭出来外面已经下着滂沱大雨。
“许市,又到了这个季节了啊。”苏亦辰手插在裤兜里,凉凉地调侃着一旁的许淮阳。
C市每年一到夏末秋初的时分都会隔三岔五地下大暴雨,时时是让人措手不及。就像今天,他们走进水云轩的时候还是阳光灿烂的,这会才一顿饭功夫就大雨倾盆了。也正因为如此,防洪防汛排水工作一直是市政工作的关键。许淮阳正是分管这一块的C市副市长。
许淮阳看进雨中,脸上看不出情绪,若有若无地应了一句,“恩。”
一旁的代泊小弟走过来问:“要不要帮三位把车开过来?”
苏亦辰点点头,“好,开过来吧。你们呢?”
“也把我的车开过来吧。”许淮阳也没异议。
第三人没有接话,代泊小弟又问,“陆三少呢?”
还是没有得到回应,苏亦辰和许淮阳也觉得奇怪,他们只见陆云逸正出神地看着对面,看样子压根就没听到别人说话。苏亦辰用手肘碰了碰他,他才缓缓回过神来,“怎么?”
“要不要帮你把车开过来?”
“啊?”他的视线又回到马路对面,匆匆地朝二人摆摆手,“不用了,等下我再回来取吧。我有事先走。”说罢冲进了雨里,跑向马路对面的地铁站。
苏亦辰有点反应不过来,“这小子抽什么疯啊?”
许淮阳想,自己要是没看错的话,陆云逸方才的视线就一直追随着马路对面的一位妙龄女郎吧?这把年纪还能那么热血大概真的遇上了什么不可放手的吧。思及此,许淮阳的嘴角不由得扬起了弧度,“很快就没人跟你抢娱乐版的花边新闻版面了吧。”
“恩?你这话什么意思?”
“就字面上的意思。”
“难道你说陆三……”
“我可没说什么……”
“……”
陆云逸追到地铁口地时候遥遥见到佳人往1号线的通道走了过去,等他买到单程地铁票的时候,视线里早已没有了她的身影。站在人来人往的地铁口,浑身湿漉漉的陆云逸有点沮丧,深深叹一口气又低头看看自己狼狈至极的样子,自嘲地扯了扯嘴角,把手里绿色的塑料圆币扔进附近的垃圾筒,一步一步往外走。
他刚走出水云轩的时候就看到了在马路对面的她,穿着一袭墨绿色小洋装,黑色的高跟鞋,提着黑色的包包和大大的环保袋,站在地铁站旁边的商场门口。他甚至可以看见她看着滂沱大雨眉头皱了一下的生动表情。她自包包里掏出折叠伞撑开,又突然看见身旁有两个穿着校服在避雨的小孩,她笑了笑,走过去,跟小孩子说话然后把伞留给了他们。她只顿了一顿,就快步冲进雨里,跑进地铁站。
他决定要追上去,是因为她对着小孩子绽放的那个笑容。肉麻点说,陆云逸觉得自己被电得有种浑身酥麻的感觉。就是这样,他有了像毛头小子一样的冲动,不管身后发小必然出现的一样眼光,二话不说地跟了过去,就在这样的大雨中。
陆云逸坐进车里,也不急着开走,全身放松靠在椅背上。后视镜里的自己,头发还是湿嗒嗒地滴着水,乱糟糟地贴在额前。他认真地想了想,确定自己是对这个陌生女子动了心了。他不是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事实上再过几天他就三十了,这些年来筹办公司拼搏事业,他早就不是年少时候的冲动派了。
漂亮的女人也见得多了,可是两次见她,就是觉得她清灵的气质就在那里,遗世独立的样子让他的心怦怦直跳。
可是这茫茫人海,要怎么找到她?没有姓名没有照片,纵使是他,也没有把握能在人口近千万的城市中把她找出来。再细细一想,万一她有男朋友呢?他陆云逸军人家庭出身,道德品行可圈可点,君子不夺人所好这个道理他是知道的。
……
杂七杂八地想了一阵,陆云逸对着后视镜里的自己苦笑了一下,陆老三啊陆老三,自己白手创业的时候什么艰难的决定没有做过,一向雷厉风行说一不二的陆老三怎么就在这儿磨叽起来了。自己看着都别扭,管他呢,先找了再说。
没有照片?她的样子已然在心,回去画出来让卓扬之找去。找不找得到,要找过才知。
连尝试都没有就直接选择放弃,不是他陆云逸一贯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