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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有一种单身汉,他们可以把寂寞当做红酒细细品酌,把快乐当做清茶浅啜则以,他们不大悲大喜,但有一点点愤世嫉俗,他们安于现状,对物质要求不高,就算天塌下来,也会无比淡定的说上一句:得过且过,被窝暖和——我完全可以对号入座。

      大学毕业后,我一直窝在家里混日子,老爹看不惯我无所事事,便把家里那间鸡肋古董铺交给我折腾,我学的是建筑,但由于家族原因,从小耳濡目染,所以对古董并不陌生,再加上这几年的学习实践,偶尔还能忽悠上几个冤大头,钱虽赚得不多,但解决自身温饱还是绰绰有余的,至少不会沦为伸手族寄生虫。

      对于目前生活,我也乐得悠哉,当习惯了安逸,那些潜意识里抗拒的事情也会随着大脑的惰性而被彻底忽略,比如年龄,婚姻,一个人生活,没人会问你年龄几多?何时结婚?几时生娃?只有老娘时不时的唠叨我“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女朋友了……”我才意识到有些事情是无法忽视的,面对老娘的苦口婆心,我也有几分动容,不过最终还是没能圆了老人的愿,大概是对我失去了耐心,二老便自作主张的为我牵上一条包办婚姻的红线。

      我很排斥这种强加的感情,讨厌有一个女人突然闯进我的生话,拉着我陪她逛街,看偶像剧,然后指着我的臭袜子对我的生活评首论足……或许像霍秀秀这种大家闺秀并不会那般庸俗,问题是我一个人散漫惯了,无法接受这种突如其来的束缚。当然我们也不会像某些韩剧桥段一样,列张契约,然后日久生情,要知道,地球上有两种极,它叫做南极和北极,有种沟,它叫做代沟!一个整日研究古董的老宅男跟一个现代花季少女能有什么共同语言?更可笑的是,人家小姑娘都没嫌弃咱什么,而我却像一个守贞的老烈男般做着一些无谓的抗争,实在是矫情做作得不成体统!

      送走了一个只看货不买货又很难缠的客人,我收起柔佞的虚假脸皮,心情烦躁,于是泄愤似的狠起一脚踹在桌腿,笨重的老梨木桌吱嘎一声毅然未动,倒是我跳脚虱似的抱起脚丫子嗷嗷大叫,疼得我满脚冒金星。

      一旁的王盟幸灾乐祸,抹着嘴角偷笑,我火大,抓起手边的鸡毛掸子一杆子准确无误的砸在他脑袋上,几根鸡毛飘飘然下落,王盟捡起鸡毛掸子开始佯模装样的四下里掸灰,只是面部肌肉依然憋得一抖一抖的抽搐着——这货也太不识衣食父母了,果然对伙计还是不能太惯着。

      我抱着脚坐回椅子,脚趾头蹦蹦的疼,刚才确实用了死力,脚指甲都被撞得翻翘了半块儿,我暗骂自己简直奇蠢无比,没事儿干嘛拿自己的血肉之脚跟块老木头来血拼,尽干些脑子不着调的蠢事儿!

      “老板娘,您来啦!”王盟嘹起嗓子招呼。

      老子现在光棍儿一条,有车有房就是没老婆,哪来的老板娘,要有也是老板他娘!——诶?

      我抬头一看,顿时炸了毛,立马就要起身站直,结果脚下不稳直接摔了个狗吃屎。

      “……妈……”我呲牙咧嘴,咧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

      “哟,小邪,这怎么了?磕着没?”老娘眉头一拧,上前边扶我边说,“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毛毛躁躁,真该早点儿给你娶一媳妇儿。”

      “媳妇儿哪有老娘亲啊!”

      “去!少跟我灌蜜汁儿!”

      我心说我不给您灌蜜汁儿您就得给我尝苦胆,我不巴结着点儿能行吗?我瘸着脚拖过张椅子,“妈,您坐。有事打个电话不就行了吗,还大老远的跑来,又累又热的,我先给您泡壶凉茶去。”

      “算了算了,我今天来也没什么大事儿,就是想看看儿子,另外你跟秀秀的事情已经定下了,婚礼就定在下个月初九举行,时间上是紧了点儿,不过这都早晚的事,赶早办了,也算早些了了妈这桩心愿。”

      老娘笑眯眯的拉过我的手,我傻眼了,只觉得手指头凉得发颤。

      “妈,这事情决定的也太草率了,我不同意!”

      我老娘一听,立马黑了脸,“还没闹够不是?你妈我26那时儿你小子都会满街跑着打酱油了!秀秀那么好的姑娘你到底有什么不满意的?天天闹闹闹,你腻不腻!”

      “我腻,我很腻!秀秀她很好,是你儿子配不上行不?反正我绝对不会结婚!”

      老娘气得拍案而起,“臭小子!这事儿由不得你,这婚你结也得结不结也得结!”

      “婚是你们同意的,要结你们结去!”

      在老太太大发雷霆之前,我摔门而逃。跑出铺子时,才发现脚上只趿拉了一只拖鞋,午后毒辣的阳光将地面晒得滚烫,大脚板啪啪的踩上去,脚心火呲啦啦的跟烤熟似的,实在难受,于是我英雄气短,想掉头回去,哪怕穿上鞋子也行,可一回头就见王盟站在铺子门口比手划脚的说着什么,为了那点薄弱的面子,我一咬牙,瘸着脚硬着头皮向小花暂住的酒店奔去。

      我今天总算深刻体会了什么叫做以貌取人,平时衣着光鲜,人会朝你深深鞠俩躬,然后客客气气的喊声“欢迎光临”,可当你大裤衩子白T恤,外加8块钱一双的人字拖还凑不成对儿时,人家才不管你是皇帝微服还是财不外露,总之俩眼一睨,把你挡在门外说你衣着不整就是休想进门。

      我忿忿的甩甩手,怎奈手机和钱包全都落在了铺子里,我总不能像大学时代那会儿站在女生宿舍楼下大喊某女生名字一样冲着几十层高的大厦大吼“花儿,花儿……”,别说小花听不见,就算听得见,我这二十好几的老脸也丢不起那人!

      天气愈发闷热,我满身都是汗,又扳起脚板看了看,果然还是磨出三四个水灵灵的燎泡,撞翻指甲的大拇哥上留了一层干涸的血痂,现在已经肿得跟萝卜头似的。我放缓脚步一瘸一拐地回走,却又不知该去往何处,只好茫然前行,像只午夜里随街可见的流浪狗般夹着尾巴四处游荡。

      其实我也明白就算找到小花也无济于事,顶多就是仗着与他发小的情谊冲他发发牢骚,小花与霍家来的熟稔,也只是生意往来多些而已,婚姻这种事,旁人是无从插手的。小花做为老解家的大当家,他肯忙里偷闲抽空跑来杭州听我抱怨就已经很够义气了,我实在不该拿自己那些破事再去为难他。

      路标迭换,瞎晃了很久,只是怎么也走不出盘综交错的电缆高压线所织成的大网,也不知是它桎梏了城市,还是束缚了人心。

      十字路口,我没得选择,事实也不容我选择。

      绕过一面低矮的栅栏,我跨进了一片不大的街心绿化带,这种地方不比公园,仅仅是简单几百平米的绿化植物,我踩了踩草地,确定地皮的硬度不是刚洒过水,便浑身一瘫,躺在地上昏昏欲睡。

      周围没有高大的树木,寥寥的蝉鸣也是时远时近,恍恍间,我似乎回到了长沙的乡村老家,那时候我还是个不谐世事的小鬼头,性格内向,又不怎么合群,平时亲近的伙伴儿就只有小花一人,小花小时候长得水嫩可爱,谁见了都想捏两把,实在太惹人喜欢了。他当时跟着红二爷学戏,闲的时候,他就拉着我到村北那片梨树林边上给我唱师傅教的小段儿,虽然依依呀呀的唱词儿我一个字也听不懂,不过小花那纤细清爽的嗓音总使我不由的乖乖坐好,安安静静听完。

      记得八月梨子成熟的时季,小花坐在田埂上心不在焉的唱曲儿,眼睛却滴溜溜的盯着一个个嫩黄的鸭梨儿直眼馋,我见他馋的紧,就拉着他让他去我家,说昨天我妈在张伯这里摘了很多梨子。

      小花听了却咯咯的笑了起来,然后十分利索的扒着树杈往上爬,我站在树下大叫,说花儿,女孩子不可以爬树,很危险!(后来才知道这家伙根本就一带把的!)

      小花冲我又做鬼脸又眨眼,说小邪你安静点儿,张伯家的狗很凶的。

      我看他那架势,心下了然,就朝他使眼色劝他下来,说家里有梨子吃。

      那小子一脸满不在乎,说那哪有偷的好吃啊!然后一手已经拽下一个比他双掌大的梨子,往下一扔让我接稳,我没接着,却引来了狗叫声,小花三下五去二的溜下树,我也顾不得偷下的梨子,拉着他撒腿就跑——笑话,要是让逮着,然后被张伯遣送回家,我二叔还不整死我。

      田边有条浅溪,水深不足没膝,平时路过时只要踩着露头的鹅卵石就能跳过,这种时候我也管不着湿不湿鞋裤了,直接趟着水就向对岸跑,水花哗啦啦的从脚下溅开,打在衣裤上一阵清冽的凉……

      眼看一步之遥就踩着岸边了,不料我脚一崴,一头栽进溪里,小花也不见了,溪水疯了般灌向七窍,我四下乱抓,什么也抓不到……下一秒,我猛地睁开眼睛——我靠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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