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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见欢 ...

  •   “清歌这么名字,起的真是不错。不然我们清歌也不能这么会唱曲。”听了清歌唱了一首《一斛珠》,颖姨笑得见牙不见眼。清歌羞涩的笑,转过头看我:“还是小雨琴弹得好,不然我一个人唱哪里好了?”
      我靠在清歌身上蹭蹭:“姐姐,你真是好心人。夸人还不忘带上自己。”
      清歌气的忍不住抬手给了我一下,颖姨朝着我努努嘴:“这小丫头还是伶牙俐齿的,不怕以后吃亏。”
      我笑着眨眨眼,拉住颖姨的手讨好的晃晃:“颖姨在这里,比青天大老爷还神气。哪个欺负我,我不是您女儿么?”
      颖姨被我捧得心情大好,但还是正色警告我:“你这个心直口快的性子,要是惹着哪个官爷,我能救得了你么。今晚清歌被点了名唱曲,你跟着去吧。”
      逸翠楼的规矩是,十六岁之前的都是清倌人,卖艺不卖身的。十六岁生日一到,有意者就可以来竞价□□宵一夜。价高者得,从此姑娘的身价也由这个决定。第一夜一过,姑娘就挂牌子接客了。能不能成为红姑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第一夜能不能卖上价钱。
      清歌今年已经十五,颖姨在她身上下了不少本钱。清歌一年美过一年,一双杏眼脉脉含情,勾人魂魄。颖姨私心里想要培养她做下一个花魁,于是十六之前经常安排她露脸。我小她一岁,经常陪着到处衬托她。我常常笑着要她付我陪衬费,她咬着嘴唇温和看我闹她。她心里感激我救她一命,因此经常纵容我。我小时闯出的不少祸事都是她来顶缸。我因为这个,又常戏谑的叫她“娘”。叫着叫着,总觉得她有几分像我娘。我仿佛永远能从她那里得到宽恕,得到勇气。
      如果我说她是我最后的依靠,总觉得有些矫情,但是确实如此。她说她肯舍了命救我,我不知道是否应该相信。

      清歌在镜子前仔细的画眉,我百无聊赖的坐在床上。她放下眉笔回过头问我:“我这眉画的怎么样?”
      我仔细看了看她,她真的是美。都说豆蔻年华二月初,她面色如渥丹,一双眸子清流顾盼,衬着点朱的唇和流云髻,都有些让我嫉妒她。我很快掩饰了自己心里那一点点小心思,拍拍手说:“眉若春山,目若皓月,唉唉唉,今天又不知道哪个可怜人被迷得神魂颠倒啊?”
      但凡是女子,大概都喜欢被夸赞。她笑得眼睛都眯起来,独自开心了一会又皱眉打量我:“小雨,你怎么也不打扮打扮。这样寡淡的样子让人看了不喜。你要是打扮起来,不知美过我多少倍……”
      我听她唠叨听得头痛,连忙开口堵住她的话头:“可打住。颖姨的意思你还不清楚么,要是我喧宾夺主了,回来还不挨板子。”
      她早就转过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听了这话从眼角飞过两把刀子来:“你懒就说懒算了,干嘛还拉上我?”
      我笑得一脸春光烂漫:“好姐姐,你既然看出来了,还唠叨?”说着一蹦一跳的走过去揽住她的肩膀,和她一起看着镜子里笑着的两张美人脸。
      清歌抱起琵琶,我抱着琴跟在她后面。低着头进了雅阁,偷偷打量一眼,一屋子的穿官服的老爷。似乎有穿红色的文官,但大多数都是穿黑色的武官。只有坐首席的那个,穿了一袭石青色的长袍,坐在人群里十分打眼。
      倒不是因为他衣服的颜色,他一坐在那里,就吸引住了人的目光,让人没办法看别人。好像他一皱眉,别人的心也要跟着提一提。我一时好奇,忍不住多偷偷打量了他几眼。
      不巧这时,他突然抬眼对上我的目光。我仿佛做贼被抓了,一时要埋下头去。然而他那张脸,如此的像……
      不是像,只是那神情。似乎不耐烦,但是按捺着性子。脸上透出一种傲然出尘,仿佛坐在他旁边的人都是蝼蚁一般。这神情,像极了前一世那仰头看佛的人。我似乎感觉到自己在发抖,我的手死命的按在琴弦上,喉头好像被堵住说不出话来,连呼吸都困难。然而我不能不看他,我的眼,我的心,我的一切都迫使我看着他,我活了这十四年都只是为了看他。
      他被我直直的看着,先开始脸上露出一丝惊讶。看我久久都不肯挪开目光,便觉得有些新奇好笑了。他的脸好像被春风拂过,眉眼都舒展了,唇角慢慢勾出一个笑来。
      我痴痴的看着他笑,这屋子突然那么安静,让我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响在耳边。我的手还在抖着,我怀疑如果有人这一刻挖出我的心来瞧瞧,便看见我的心里全是那个笑,满满的似乎都要溢出来。清歌似乎低低的叫了我几声,甚是急迫。但是我即使听到了,耳朵也不把信息传到脑子里去。
      有双手掐了我胳膊一下,我一时不防“啊”了一声。转过头看着清歌,她狠狠的剜了我一眼。我才如梦初醒,低下头去。我的脑子是乱的,眼睛找不到地方瞧着,只能看着自己的手。
      涂了蔻丹的白皙手指,修长而柔嫩。我听着清歌柔声的说:“几位爷想要听个什么曲子?”
      一下子屋子里的人一个个的叫起来,意见都不一致。最后一个如金石般的声音从那些嘈杂的声音后传过来:“你唱个忆王孙来听听吧。”
      我心里一跳,我知道清歌向来不擅长唱短调。但是这声音一出,所有人都闭了嘴等着。我忍不住抬头看着为首的那人,他手里正拿着一个酒杯,眼睛抬也不抬。
      清歌怔了一怔,马上摆出一张笑脸:“那么,奴家就献丑了。”
      她自己弹出了琵琶的前韵,我连忙跟上。
      “萋萋芳草忆王孙。柳外楼高空断魂。杜宇声声不忍闻。欲黄昏。雨打梨花深闭门。”
      可气的是这琴明明事先调过,偏偏在这时候有些走音。幸好这一屋子的好像都不懂琴,没有人露出不悦的神色。一曲唱完,屋子里的人都拍着手叫好。清歌唱的凄凄切切,不少人都听得入了神。清歌眼波向为首的那人飘去,他也认认真真的看了清歌两眼,轻轻点点头。我出了一身的冷汗,连忙低头调琴。
      官老爷们重新投入讨论,我和清歌就坐在那里弹着曲子助兴。我有些魂不守舍,心里烦,一下挑破了一个音。清歌听出来,转过头钉了我一眼。我一抬头,居然看见石青衣衫的那人不经意的皱了下眉头。
      他原来听出来了,我的脸一下烧起来。看来他一定也听出来我第一首曲子琴是走音的。我心里一急,手下又滑。他这下转过头来看我,唇角勾着我看不分明的笑容。
      这倒是意外之喜,我一下想起人说“为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我弹错了音,倒引得他多看看我。于是我抬头盯着他,脸上露出顽皮的笑容。
      他被我笑得一怔,然后苦笑着摇头。我分明看着他笑,那笑意却不到达眼底。他脸上露出倦色,皱着长眉,让人忍不住想要替他抚平。他真真是好看的男子,虽然五官都并不出色,放在一起却有种奇异的英俊。他的眼睛是深黑色的,我从来没有见过黑的那样纯正的眼睛,只是在惊讶和喜悦的时候才略微的闪光。我那么仔细的看他,他的眼角是上扬的,给他的脸添上一缕英气。
      第一眼,我就知道我完了。我的心就此沦陷,人说心有千千结,我心里千千为结都是为了他。我想看他笑,想着开怀大笑的样子会是多么英俊,令人舒服。
      第一眼开始,我就为他心疼。一个女子真正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她下意识的为他心疼。她把他当成不快乐的孩子,应该被疼宠,应该被满足。
      我哪里知道,男人的心是铁石做的。即使你为他心疼千万次,心痛到夜不成寐,食不甘味,也不会换他为你心软一回。
      只要他不爱你。
      只要他不爱你,他可以肆意的伤害你,利用你的真心,利用你的不忍。他可以让你为他做任何事,如同着了魔一样,心甘情愿。可是你却连求他为你做一件事都不敢,因为怕他不耐烦,怕他为难。你心里欢喜着做了他成功路上的垫脚石,做了他祭坛上的祭品。你即使心里痛的流出血泪来,脸上也要是笑着的,因为怕他为你担心,即使你明明知道他根本不会。
      后来我知道,那为首的人叫叶戎北,是举国闻名的镇北将军。家里世代是将才,他十几岁就是冉冉升起的将门新星,不到而立之年就领了举国半数的军队镇守边疆。这样的男子是天上飞的鹰,不会为任何人停留。可我明明知道,还是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为他心折。
      这就是我的命,逃不过躲不过。如何兜兜转转,还是要重头再来。宿命这东西,从来不是用来改变的,而是用来接受的。我低下头认了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相见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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