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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章 在蔚蓝大海上 ...

  •   军舰里的房间应该算是朴素型的,更何况如今是150多年前,曹沫沫暂住的这个屋子倒可以算得上是破旧的了,而且没有随时出去的权利。

      罢了罢了……曹沫沫看看外面狂风呼啸中站立的英军,内心顿时平衡了起来。

      曹沫沫决定想些什么,否则她的脑袋里尽是那天圆明园里的大火,她盯着广阔无边的大海,偶尔停靠在舰上的海鸥,手在窗沿漫无目的地敲击:还有一会儿,就彻底脱离了中国海域呢,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回来了。曹沫沫心想。

      曹沫沫上船前看到史密斯先生递给军官一张纸条——看样子那应该就是告诉维多利亚女王,她女儿灵魂被换了,您看着办吧。想到这里,曹沫沫不禁觉得有点悲哀,看样子真是难逃一死了。

      Abigale Victoria,或许是维多利亚女王的私生女什么的,跨越过半个地球放到北京寄养,最后好不容易母女即将团聚了,被告知自己女儿其实不是自己女儿了……

      丧女之痛啊……曹沫沫面无表情地喝一口水,怎么看自己下场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曹沫沫打开房门,决定最后看一眼中国,即使不是陆地。然而她刚出去,就与一名英国军官迎面撞上了,曹沫沫退了两步:“先生,您有事情吗?”只听对面的军官用中文说:“听闻史密斯神父未曾教过公主英吉利文,我觉得甚为不妥,趁回本国需要些时日,打算在船上教学。”

      曹沫沫嘴巴抽搐,假!太假了!养在洋人身边15年居然没系统学过英文,说出去谁信啊?随机又想到刚才军官的称呼:“您……刚才称呼我什么?”“公主。”军官回答。

      曹沫沫笑了,她现在的身份貌似没有暴露出去,于是曹沫沫对史密斯先生的好感如同坐了火箭般飞速上升:身份没有暴露说明什么?她还能活下去!虽然本来已经不抱有什么希望了,但是可以活下去谁不高兴呢?

      假装咳嗽了两声,曹沫沫开口:“那就麻烦……”说着倒不知道这位军官的名字了。

      “查尔斯乔治戈登(Charles George Gordon),是上尉。”军官很淡定地接口。

      曹沫沫差点被这位吓死,上尉不上尉什么的她不知道,但她知道戈登代表啥:直接参与了英军火烧圆明园的行动,在晚清,戈登是平定“长毛之乱”的大功臣,授提督衔,赐黄马褂、孔雀花翎。戈登死后,清庭还专门派人前去吊唁。在英国的历史里,戈登被视为英国大规模向外扩张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大英雄和时代楷模。戈登死后,维多利亚女王亲自到他家中吊唁。就是那“在喀土穆被苏丹起义军打死”的结局让人甚为不爽。

      这么一位鼎鼎大名的人物用来教授自己英语,不得不说还真是折杀自己了。曹沫沫干笑两声,对于这位火烧圆明园的英军统领,曹沫沫觉得自己不需要有什么好感:“那就……有劳戈登先生了,授课是从明天开始吗?”

      戈登狡黠的笑容里让曹沫沫明白了什么叫做不怀好意:“不,是现在。”

      ……

      不得不说,戈登虽然是曹沫沫潜意识里的仇人,但戈登自己不了解。曹沫沫顶着的壳子又是维多利亚女王的女儿,怎么也算是个公主啥的,戈登自然要倾尽全力地去教学。

      再看看曹沫沫那边,这孩子就算再怎么把戈登当做仇人,也懂得大局两个字该怎么写。离回到大不列颠岛撑死不过这么多时间,不表现点聪明上进还玩P啊!再说曹沫沫十几年来应试教育的成就,师言必从,这时候谁管你是不是坏人还是恩师,每天玩命的学习去。

      那副可劲儿拼命的程度,让戈登膛目结舌——真不是他说,即使在战争年代,十四、五岁的孩子学习能这么上进的,他倒是见得少。毕竟是小孩子心性,估计劲头过去了,也还是惦记着玩的。戈登心想,内心有莫名的惆怅。

      在海上漂泊了十几天,没日没夜地说英文,看英文,曹沫沫上辈子没有这么好的语言环境,也不可能除了睡觉都在奋斗英语,更何况天分不差,所以这英语的进步突飞猛进,一路高歌向前。

      曹沫沫今日又见到了不懂的句子,于是向船上的士兵询问戈登的去向,然后七拐八拐来到了仓库。礼貌性地敲敲门,然后推门而入:“戈登先生,我这里……”

      戈登看了曹沫沫一眼,让她先出去,然后继续和一个士兵谈着。他们用的很多是专业术语,而且大多扯到欧洲王室,曹沫沫听不懂,但是她只不过看了一眼仓库的情景,就觉得心疼:数量庞大的财宝堆积如山,那都是中国人民的钱财吧。

      曹沫沫摇摇头,愣是撑着身体回房间了。

      戈登出门四处看看,发现没人,歪了歪脑袋便朝曹沫沫的房间走去,也礼貌的敲门,走进房间,第一眼就看见曹沫沫躺在床上,头对着窗户。戈登下意识地看看外面暖洋洋的太阳,估摸着大概是下午3点左右,嘟哝了一声:这也睡得太早了吧。然后翻看起曹沫沫的书本。

      曹沫沫说想把基础先打好,以后才学得快。戈登倒是比较赞赏的,有长远打算,不急于求成。所以他现在拿的只不过是相当于初中的课本,简单地吓人。不过戈登看着曹沫沫认认真真地做笔记,然后问题写在旁边,内心就相当的纠结……

      如此上进的好孩子啊,如果不是私生女的话估计下一任女王就该是她了。回想起曹沫沫礼貌得体的谈吐和举止,快速反应的灵光脑袋,偶尔出现乐于助人的善举,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

      而造成这一误会的曹沫沫,若是知道了戈登的想法是否会当场血溅三尺。

      戈登拿起曹沫沫的书本,帮曹沫沫挪挪位置,盖上被子:毕竟是十月底的天气,马上就要进入欧洲的海域了,受凉了总是不好的。戈登做完这些就拿着曹沫沫的书本走了。

      等听到关门的声音后很久,曹沫沫睁开眼睛,眼里清明一片,半晌,叹了口气,掀开被子抱怨道:“干嘛一个两个对我这么好。”搞得人家都不好意思怨恨了。她当初曾为了史密斯先生对她的好而放松了警惕,火烧圆明园烧得她痛彻心扉,而如今那个满负骂名的戈登也对她不错,天知道她以后会不会被中国人民认作是反派人物了。

      然后躺下去,揉揉自己已经发红的眼眶,告诉自己才几天啊,就这么想回中国了。曹沫沫晚上一定要对自己做足够多的心里建设才可以入睡,这年头又没个安眠药什么的,第二天精神不振让戈登发现了什么那就惨了——不止她惨,史密斯先生跟着惨。

      今天既然难过了,明天还是要高高兴兴的。曹沫沫又开始催眠自己国外好啊,现在中国人民个个去了国外都当叛国贼不想回来了呢,说不定自己还能受到高等待遇干嘛心心念念惦记着中国呢,跟自己过不去。

      曹沫沫闭着眼睛在内心说了很多事情,结果眼泪唰就下来了。她知道应该怎么办:找人发泄,只有这一条出路。很多事情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但是光知道没有用,曹沫沫以前当然可以和姐妹们谈天说地抱头痛哭,但现在怎么办,她能怎么办?唯一知道她不是公主的史密斯先生现在在北京玩得正爽,这里的士兵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维多利亚女王?请算了吧,那和把刀架在曹沫沫脖子上没啥区别。

      算了算了,曹沫沫吸吸鼻子,到英国就好了。到英国就有妈了,到英国自己就是地道的英国人了,到英国就可以见到大本钟了,到英国……好吧,她也不能干什么。曹沫沫觉得很可笑,大家都曾经那么向往的大英帝国,现在连帮她诉苦的条件都不具备。

      在曹沫沫心中,光辉的日不落甚至不如一个被鸦片缓缓侵蚀的曾经的帝国。

      即使它的光辉不再,即使它现在落后和斑驳,但曹沫沫突然发现,那些血浓于水的亲情,那些她曾经都不屑过的“月是故乡明”的心情,那些吴侬软语大漠孤烟的本性,哪一点都让她离开不了自己的故土。

      人心总是肉长的罢。

      曹沫沫把眼泪抹掉,脸蹭着不算舒适的被子,直起身子来看向外面波涛汹涌的大海。蔚蓝的,美丽的它还不曾被大肆污染,再过几十年,这片海域就将被战争污染。

      曹沫沫垂下眼睛,为战争而无声的悲叹。

      右手无意识的描摹着左手的形状。祖国啊,再过几十年,你的子女还会回到你的身旁。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一章 在蔚蓝大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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