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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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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特殊的种族,他们对人类来说是即熟悉又陌生,每个小孩子都听过他们的故事,各个地区也都有他们的传闻典故,他们的名字,叫做妖怪--
中原深秋的夜晚是寒冷的,小城中的人们已习惯了早睡。大学附近的店铺更是早早就关上了门。鳞次栉比的单元楼中的灯随着弯月高升一盏盏的熄了下来,万籁惧静中传来一阵不满的吵嚷:“不管!不管!你一定要说!休想赖皮!”声音是从学校附近的一个租书店中传出的,只见小小的书屋中坐着三个少年,两女一男,衣着普通。而发出声音的却是原木桌子上一个同老鼠般大小的长着黄色绒毛的人偶。他瞪着大大的眼睛,不满的看着对面脸色苍白姿色普通的长发少女。
少女低头呷了口绿茶,叹气般的开口:“我有什么好说的?”
“少骗我,你一定有故事!”人偶扬脸哼道。即使功力不足三百年,还没有看穿人心的本领,但凭着探视一族的本能,他也知道对面的少女并不普通。
“我一个普通人类能有什么有趣的故事,即使说也不过是说客人的。”
“不行!不行!一人一个,说好了的。”人偶在桌子上跳来跳去:“说好了每人都要讲一个故事的,不准你和她一样赖皮!”他说着不满的看了一眼坐在旁边肤色微黑的美丽少女,对方嘻嘻一笑,露出个你奈我何的表情。他不禁为之气结。
“十二,算了,不要强人所难。”一旁的少年开口劝道。
“那不行!就算你喜欢她也不能让她赖皮!”一句话说的两人都大为尴尬。少年将视线移到窗外,少女则再次喝了口茶。
“我可没赖皮哦。”肤色微黑的少女开口:“前几天那件事不是我引起的么?既然大家都知道了,我当然没必要再讲一遍。”
“哼!”十二皱了皱鼻子:“就算这样那件事情也不能当作你们两个的!”
“是呀是呀。”肤色微黑的少女连连点头:“事情是我引出来的,于余没做什么贡献,应当讲一个。”
“叮当!”少女不满的看了眼自己的同伴:“你也跟着来胡闹。”
“胡闹?我这是胡闹吗?”十二不满的嚷了起来。“我们一开始不是就说好了吗?每人都要讲个亲身经历过的有趣事情。我说的故事不好听吗?你们怎么可以这么赖皮?我不管!一定要讲!否则我就整天的呆在这里!把你的一举一动都告诉穆槿!”
“十二!”两人再次羞红了脸。
“哈哈,你就说一个吧,否则一个探视怪呆在身边就没隐私可言了。”叮当幸灾乐祸的说。她身为有着数千年功力的书妖自然不怕探视怪的窥视,但毫无法术的普通人类则不同了。
于余无奈的叹了口气:“那我就说一个好了。”
“快讲!快讲!”十二连声催促道:“要讲有趣的,不能把你三岁时感冒发烧的事情拿出来凑数。”
“这是两年前的事情了。那时侯我还在家乡。”
“两年前?”叮当来了精神:“这么说我也不知道喽。”
“恩,当时我还没遇到你。”
那一年,于余十八,不漂亮、不聪明,但好运的有个富有的外祖父。当同龄人拼死拼活的去挤那根独木桥时她可以很悠闲的翻着闲书。那一年,她再也无法忍受家里充满争斗的空气,搬离了那幢古老的大宅,在城市的另一头租了一个小小的套房。看书、上网、发呆就是她全部的生活,伙食则包给了楼下拐角处的一个小饭店。
她每天下楼还书时,为自己要一份混有青菜、鸡肉与豆腐的面条,用塑料袋提回来看着电脑吃。那一天,她接过老板递过来的袋子,送上一张十元的钞票,找回来的只有四个硬币,老板说把昨天的一起算了。她不由的一楞,昨天,她付钱了啊。
“这是什么故事?”探视怪插口道:“一个坏心饭店老板的故事怎么能拿出来凑数?”
“耐心点,十二。”穆槿安抚道:“不会这么简单的。”于余看了他一眼,不知为什么她对这个和自己容貌相象的少年有种说不出的惧怕,她之所以每天坐在这里不是为了找到原因,而是为了练胆,这种恐惧是毫无理由的,她不愿让自己心中有别的牵挂。
“好吧,好吧,你继续说。”
“那个老板人很好,不会赖那三块钱的。”她在那个小饭店已买了两个月的食物,就算是很贪婪的人也不会为三块钱而失去她这个长期顾客的。一开始,于余认为老板可能记错了,也就没说什么。但,三天后她递过去十元,只找回来一个硬币的时候,她不由得问了句:“这次是把前两天的也算上了?”口气里很含了些讥讽。那两天,她记得很清楚,都是付了三个硬币。
那老板毫无愧意的点点头,并笑着说:“看你天天来买面条,不如一月一结帐好了。”
此时她知道自己想错了,老板并没想多贪那几块钱。而她又可以十分肯定自己将三个硬币放在了桌子上。她回想了一下:昨天,从老板手里接过袋子,转身去放辣椒、麻椒等调料,然后掏出三个硬币放在柜台上。老板呢?在厨房收拾着什么。她是老顾客,又住在附近,老板并不担心她赖帐。事实上,只要不需要找钱,她很少把钱直接交给老板的。因为她总是在厨房里忙着什么。
“不用说,一定是让别的客人拿走了!”探视怪再次插口。
“你烦不烦?”叮当双目一瞪:“如果这么简单,于余还会把它讲出来吗?”
“那你说跑那儿去了?老板没拿,别的客人也没拿,于余又十分肯定把钱放在了桌子上,难道是那些钱也有了灵性,自己长脚跑了?”
“为什么不能?天地间既然能生出你这种探视怪,又为何不允许钱通灵性?”叮当扬脸道。
“古钱当然是有可能的,但那可是硬币!如果这么容易就通了灵并乱跑,人类社会都要大乱的。”
叮当哼了声,转向于余:“别理这家伙,你继续说。”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店里并没有别的客人。”无所事事的人的生活作息鲜少有正常的,于余也是如此。别人睡觉的时候她看书,别人工作的时候她睡觉。一般情况下,她走进那家小饭店的时间都是下午四点左右,很少碰到过别的客人。
那么这就奇怪了,老板没收到钱,她又肯定自己付了帐,钱跑哪儿了?当然,她并不在乎那几块钱,但一成不变的日子过久了,突然发生了意外,她不由得感到刺激,也决心查个明白。
首先,她做了几次实验。发现每当她用硬币付帐时,钱都会莫名其妙的失踪。但如换了纸币,同样是三元的零钱,同样是放在柜台上,却不会丢失。这个发现为她的下一步计划提供了方便。她在现实生活中虽没什么朋友,但在网上着实认识了几个有趣的人。其中一个专爱做各种实验,曾向她炫耀自己成功的配成了一种磷粉,这种磷粉的特异之处在于不管涂抹到任何物体上,三十分钟之内用肉眼不会看到任何变化,但只要和空气接触三十分钟就会发出淡紫色的亮光来,很不容易洗掉。他当时得意扬扬的对她说,那是作弄人的好材料。
她没想过去捉弄什么人,不过此时显然用的着那个东西了。朋友立刻给她寄来了一小包,并告诉她发红光的磷粉马上就要研制成功了!当然,那和她已没什么关系,只是这包已经足够了。
她小心翼翼的把三个硬币都涂上了磷粉,放到一个小的塑料袋里,要了和往常一样的面条,放调料,在老板转身后把钱放在柜台上。当然,磷粉是不可避免的会掉下一些,不过她相信硬币上残留的也足够使她找到那些钱了。
“不对!”在叮当的怒视下,探视怪很勇敢的第三次插口。“那钱如果真的是自己跑了,或被什么人放在袋子里,你怎么找?与其那样你还不如在窗外偷偷的看呢。”
“笨蛋!于余是想弄清楚那钱是不是由老板拿的啦。”
“什么笨蛋?你们刚才不是说可以肯定不是老板吗?而且在窗外就不能证实了吗?”
“不是肯定,而是根据以往的情况判断,这次不过是证实一下罢了。在窗外,很容易被发现的,说不定还会被人误认有什么不良企图呢。”叮当一脸“你好笨”的表情。
“哼!出尔反尔。好啦,你继续说吧,不过到现在为止我也没听出多有趣。”探视怪不服的咕哝。
“这只是个小故事,当然没你讲的精彩。如果你听着闷的话我就不说了。”
“那也要说!你不能留个悬念在这儿呀,钱到底跑哪儿去了?”
“就像叮当说的那样,我如此做的目的的确是想弄清楚钱是否是老板拿走的。”
于余出了饭店的门就将那袋面条扔进了垃圾桶,进了斜对面的书店。一边漫不经心的翻着杂志,一边注意着饭店的玻璃门。她可以肯定在那三十分钟内没有别的人进去过。
拿着随意买来的杂志她再次走进饭店,丰韵犹存的妇人正在看报纸,见了她明显的一楞。
“刚才忘给钱了。”
“咳,这有什么,明天一起算不就行了?”老板很爽朗的说:“还专门跑这一趟。”
“也不是专门,我正好要买个东西,刚才忘了,也是顺便的。”她一边说一边留意老板的手,掏出一张五元的纸币递了过去。老板的手很粗,如同她明显超标的体重,指头上仿佛还带点油腻,涂着粉色的蔻丹,中指末端是一个金色的戒指,样式小巧精致,和老板的手指并不相称。
“这戒指是孩儿他爸去年给我买的,听说是最流行的款式,三千多块呢!”口气里有几分骄傲的不舍。
“很漂亮,值这个价钱。”于余接过找回来的两个硬币,点点头。她现在可以肯定那钱不是老板拿的了,她的手上没有一丝的磷粉。此时她开始怀疑那些钱是真的长了脚的。她自小就相信那些鬼怪的传说,本身又见过几个不合常理东西,她甚至决定回家后找出所有的硬币做一番沟通。按她当时的思想,这些硬币是没有什么恶意的,莫名其妙的消失应该只是和她开个小小的玩笑,这会儿说不定正在她房子的某处呢。
想到这里她甚至有些急不可待,匆匆的应付了老板两句就要回去,但,就在她转身之际眼角瞥到了紫光!她快速的回头,顺着刚才的方向看去,没错,淡紫色的亮光!
“我知道啦!还是那个老板拿的!”这次连穆槿也加入了怒视的行列。
“你不出声,没人会把你当哑巴的。”叮当哼道,转向于余:“真是那个老板?”
“我并不是在她身上看到紫光的。”
这差不多是一句废话,如果老板身上有磷粉,她不会在这个时候才发现,但,如果不是在老板身上又是在哪里呢?
小饭店的格局都是差不多的,几张桌子,几十个凳子,柜台后的门帘将厨房隔离了出来,与那门帘平齐两米外的墙上有一个小小的神龛,和所有的商家一样,供奉着财神!也就是在那里,于余见到了发着淡紫色亮光的磷粉。
于是问题再次回来了,磷粉怎么会跑到那里,风刮的?这是屋内,就算有些磷粉被吹了起来,那么为何偏偏落到了财神的身上?老板做的?明显的解释不通,就算她要把那硬币藏起来也没必要藏到那里。那么只剩下一个荒诞的答案了:那钱,是这个财神爷拿的!可是财神为什么要拿她这几个硬币?和她开个小玩笑么?
故事讲到这里,是真钓起了其余三人的胃口。他们虽都猜测硬币是那财神拿的,但对财神为何要于余的硬币却是好奇万分。再加上,那是财神!不管是功力怎样深厚的妖怪,神祗都是遥不可及的。财神,对当今社会的人类更是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于余看了他们一眼,带着些自嘲的说:“以后我做的事就不怎么光明磊落了。”
有了这些疑惑,她当然不可能就此罢手。既然矛头直指那个小小的财神像,那就从源头着手。事情不难,花了些钱雇佣了一个能说会道专在寺庙、道观附近骗人的算命者到那小饭店去胡乱编造了一通。什么这个像没开光啊,什么颜色不正赵公明元帅生气啦,再加上事先打听出来的关于老板家里的一些事情,自然骗的那个朴实的妇女把神像给了他,特别是最后那神棍义正严词的拒绝了五十元钞票后,老板最后的一丝疑虑也消失了。
那神像自然到了于余的手里,当天晚上她就好好研究了一翻。但,左看右看也不过是个泥偶,和特意买来的神像并无任何的不同。她甚至好言好语的对着那神像说了好一会儿话,依然没有任何的动静。
“我真是傻了,居然会认为钱是这个神像拿的。”于余敲着自己的额头,对着绿色小小的财神喃喃。“不过那天我确实见到紫光了,不可能看错啊。”她晃了晃神像的身子,没有硬币的撞击声。
按说走到这里她应该换个方向调查了,毕竟财神偷钱--即使放到神话故事里讲也是荒诞的。但于余的性子却带着几分傻气的执拗。她鲜少对什么事情认真,不过一旦认真就绝对不会轻易放弃。常人中有一句俗话:不撞南墙不回头。她则是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最多在墙边摸着头上的包想怎么把那堵墙给拆了。
所以当没有任何收获的时候,她拿出水果刀开始砍神像的手,按她的想法是先把手拿去化验,如果还是没有结果就把整个拆开后送到实验室。她当然知道把整个财神送过去,会被别人认为不正常,拆开后虽然也不是怎么符合常理,总还好些。在她准备砍第二刀的时候,那一直没动静的财神开口了。
“别、别砍了。”喜眉笑脸温和可亲的财神突然变成了个小孩子,那容貌--大概就是赵公明的童年版。黑黑的脸,浓浓的眉,细长的眼里含了泪,很是委屈的说:“不过拿了你几个硬币嘛,让人把我骗过来还不算,为什么要砍人家的手啊。”
于余此时的惊愕可想而知了,她瞪大了眼看着眼前的小孩子,绿色的长袍,宽宽的帽子,长髯不知是被他弄到了哪里。
“怎么办?我的灵力不够将这手修好啊。”小孩子将那受伤的手伸向她,见骨的刀痕,流出来的却是灰色的液体。
于余抓了抓头发,撕下了一件衣服的袖子,帮他绑好了手,抱歉的说:“对不起,对不起,明天找个泥瓦匠帮你修好。”
“修好也只是表面的,我这手必须靠灵力才能痊愈。”
“要去找和尚吗?”于余头疼的说,哪个和尚愿意对财神念经?开光的仪式能不能给他点灵力?
“和尚管什么用?”小小的嘴扁了起来。
“那要怎么办?”此时她是真的担心这孩子的手的。她在一个神像上砍了一刀,在崇拜神佛人的眼中是大不敬的罪过,但她担心的不是这个,她敬佛,敬的是佛理而不是佛本身。
“你有很多的硬币?”孩子的脸上突然露出狡黠的笑。
“恩?”
“给我一千个硬币就不和你计较了。”
“什么?”自出生以来她从未如此吃惊过,她艰难的吞了口唾液:“你说什么?”
“那、那五百……三百个好了!不能再少了啊,我的手都伤成这个样子了,你们人类的医疗费要比这多吧。”孩子先是嗫嚅,说到后来就很有些理直气壮的意味了。
“这是什么财神?”探视怪的第四次插口没有引来怒视,另外两人皆有同样的疑惑。“他不是财神吗?怎么还找你这个人类要钱?”
当时于余问了同样的问题。
“就是财神才要钱的啊。”孩子的回答很是理所当然。
“但、但财神不是给人钱的吗?”于余磕巴的开口。否则千百年来人类也不会拜财神了吧。
“还不都是你们人类的错。”孩子苦着脸说:“给了我这么个爱钱的脑袋,而且还是要硬币的,同伴们都笑我呢。”
“你说的同伴--也是财神吗?”
“算是吧,人类是这么称呼的。”
“财神--不是只有一个吗?”赵元帅只有一个身子吧,难道他的后代都成了财神不成?神仙的职位也可以子承父业?不不,即是神仙就是不死的,那么这些后代就划分了区域?这个管河南,那个管河北,总领袖是真正的赵元帅,其余的则是他的嗣后。还有关二爷和比干,他们怎么办?也同赵元帅一样吗?还是像佛、菩萨般的有了法身?一时间于余的脑中闪过众多的念头,五花八门,纷涌杂乱。好在,这时候小孩子开了口:“怎么可能只有一个,你们人类制造了这么多!”
“人类?制造?”她怔怔的看着眼前的小赵元帅。
“不是么?这像不是你们人类制造的么?”他指着特意买来的神像。
“但、但我们不过是造了一个泥像吧。”难道他们造的泥像都是有生命的?那些神、佛都是他们造出来的?但那些神通变化,人类自己尚且还没有那个本事啊。
“开始也不过是造了一个泥像。”小孩子皱皱鼻子:“喂,我把这事讲给你听,你要多给我五十个硬币啊。”
于余好笑的点点头:“你说吧,解答了我所有的疑惑给你五百个硬币。”
“那不行!要是你的问题我解答不了,你不就有理由赖帐了吗?”
“只要解答出你能解答的就可以了。”
小赵元帅满意的点点头:“那就好。你们造的当然只是个泥像,没有灵体也没有什么生命--当然,这只是据我所知。”
“那么你是从哪儿来的?”问这话的同时她不由的将目光转向窗外,这孩子是别的星球的生物吗?
“你们人类拜出来的啊。”
“呃?”
“拿我举例吧。最先我也和你买来的这个泥像一样,什么都没有。在主人把我买回家以前我是没有意识的。不过最近和别的同伴交流了一番,也可猜出个大概。”
“请讲。”
“我还有个小主人,你知道吧。”
“恩。”那是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女生,白白胖胖,很是喜人。
“我的思想就是从她那儿来的。”
“恩?”
小孩子长长的叹了口气,很有些颓唐的说:“她是第一个拜我的。按照我的猜想是她从主人那里知道我是财神,可以向我要钱,于是就朝我磕了个头,要硬币去买雪糕。”
“恩,有这个可能。”
“她这一磕不要紧,从此以后我就有了个这么不争气的思想,只喜欢那没多大用途的一元硬币。”说到这里,细长的眼里再次含满了泪水。
“你、你是说她这一磕就把思想传给了你,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小孩子不满的撅嘴。“我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吗?你们人类做什么是会留下信息的,当然不只是人类,凡是有生命的东西都会留下有关自己的痕迹。”
“可是她的是思想--思想还能向传染病似的跑到你身上?而且,做你的工人就没有思想吗?饭店的老板就没有思想吗?他们比那小孩子更早的接触到你吧。”
“这我不知道。不过所有的同伴的思想都来自人类,第一个拜他们的人类!”小孩子的口气十分肯定。
“你的意思是第一个向你们磕头的人的当时的思想会传给你们,其余的则不行?”
“恩,也不光是磕头,鞠躬也是一样的。”
听到这里,于余揉揉眉心,整理了一下思路,好一会儿才开口:“那你怎么这几天才开始拿钱?”那饭店,并不是才开张的,而且她记忆中这财神也在那儿有两个多月了。
“有什么办法,我的灵力最近才能幻化出手脚,来拿那些硬币。”他说的很是无奈。
“怎么说?”造出来的神像不是就有手脚的吗?
“那孩子拜我只是给了我一个思想啊,身体还要靠别人的灵力呀。我们这些家里供的财神比不了庙里的,没多少人拜,积聚了两年才幻化出这个样子来。”他有些不满的看着自己的身体。
“你的意思是第一个拜你的人给了你思想,其余的人则给了你身体?”
“差不多吧,虽然后来人还是有不同的思想,但我已经有意识了,那些能量就储存了起来,渐渐幻化成身体。”
“所有的神佛都是这么来的吗?”照这么说不是神造了人,而是人造了神。但,第一个佛像又是谁造的呢?
“这我不知道。我知道的全都说了,你答应给我的五百个硬币一定要给我啊。”小孩子念念不忘的念叨。
“一定一定!明天我就到银行去取。”
“完了?”见于余只是慢条斯理的喝茶,没有再说下去,探视怪瞪大了眼问道。
“完了。”
“这怎么算完呢?你没问他还拿了别人的钱吗?”
“问了,他说只拿过我的。”
“为什么?为什么?你的钱有什么特异的地方吗?”
“说你笨还不服气!”叮当昂首斜睨着探视怪。
“你聪明,你来说!”十二带着“看你能编出什么答案”的表情回视了过去。
“当然是于余的钱好拿啊。你想,饭店里没有别人,老板又在厨房,那小财神跳个两下就把钱拿到手了,如果他灵力够甚至可以让钱自动飞过去呢。”
“这样说他不是更应该去拿那老板的钱吗?”
“笨蛋!老板的钱都放在抽屉里啦,你难道让他去拉抽屉弄出响声吗?而且,他不是才有能力取钱吗,估计还没有机会。”
“是这样吗?”探视怪眼巴巴的看向于余,心中虽也有些同意叮当的解释,却希望她能给个不同的答案。
“差不多吧,他不拿老板的钱的最根本的原因是那是他的主人。他们也有规定的,不能轻取人类的钱财--如果让人类知道他们所拜的财神不仅不能给他们带来财运,反而要损失钞票的话就不会再有人拜他们了。”
“我怎么听着这个故事很有些说教的意味?”探视怪调侃道。
“什么说教?人类的思想是能靠说教改变的吗?”于余长长吐了口气,眼光迷离的看着绿色的茶汤。
“那那个财神呢?你把他还回去了吗?”
“我把他送到有很多硬币的地方去了。”虽然不能拿走,但那小孩子还是高兴的不得了。
“有很多硬币的地方,那是哪里?”
“笨蛋!还用问吗?当然是银行啦。”
“你才笨呢,只有银行的硬币多吗?”
……
像往常一样,两个妖怪再次争吵了起来,两个人类的注意力则转到了还未读完的书本上。
财神到底在什么地方?你家的硬币多吗?不多?那就和你没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