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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情的力量 ...

  •   “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
      所有的泪水都已启程
      却忽然忘了是怎样的一个开始
      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

      无论我如何去追索
      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
      而你的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淡
      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

      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
      命运将它装订的极为拙劣
      含着泪 我一读再读
      却不得不承认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席慕蓉《青春》,是为题记

      大学一年级下,我发现我爱上他。
      五雷轰顶都不足以形容我当时的惶恐。
      忘了介绍我自己了。
      那时我好象刚满18周岁。
      我在上海念的大学,普通的大本而已,虽然专业不错。

      当时,是什么样的情形呢。
      大学一年级下的某天。冬天未完,春天未到。
      傻傻的班级活动刚在几分钟以前结束。
      学校半强迫进行的团组织活动,去附近的小区打扫卫生。
      男生走前,女生在后,一大伙人拖着扫把水桶,似乎还有手上攥抹布的,典型的大一新生队伍,进了校门,走上学校的林荫道。
      学校的林荫大道还是很神气很漂亮的。
      报道那天我曾为此十分陶醉,但是当5分钟以后,我发现,林荫道走完,居然学校也就见底了。

      谁也不知道,我的命运就在这如此平凡,如此不浪漫的一天当中悄悄改变。
      在几分钟以后,就在这条路上,不幸的我被爱情当场击中。

      几分钟以后发生的事件:
      同班的女孩ALICE从后面追到前面,追上同班的男生LEE,拍了他的肩膀,LEE没有拒绝,两人比较生硬比较不习惯的,像任何一对情侣那样,并肩离开。把傻呼呼的大队人马抛在后面。

      仅此而已。
      然而我彻底呆掉。

      他喜欢的人应该是我。这是当时我脑子里唯一的念头。

      吃不香睡不着。心不在焉。辗转反恻。全身无力。呼吸困难。面部潮红。肢体颤抖。
      这就是被天外飞石砸上的后果。
      所谓爱情啊。

      唯一的好处是从那一天我开始瘦。
      而且按学校教跳操的老师的话说,女人在这个时候固定下来的身段,一般可以保持到26岁左右。
      是人都知道大一吃,大二穿,大一女生吃起东西来有多么恐怖:那时侯我们可以围在寝室的桌边,大把大把的吃掉一斤又一斤的瓜子和带壳花生。

      大一冬天我在寝室拍的照片,后来都被我毁尸灭迹了,---我相信是人都和我一样,不想把现在打着CLINIQUE无油粉底,穿着深蓝色G2000衬衫,黑色ESPRIT西裤,在办公室悄声细语的白领女郎和那个滚圆的脸蛋(MAYBE还有农村红:(穿着家里摇的粗毛衣的大一女孩想成是同一个人啊。。。

      爱情的力量彻底摧毁了我。
      我开始考虑怎样解决问题。

      起码我不能再瘦下去了。

      当时可能还不到1星期的时间,事后计算,我瘦了也许有8斤!按照科学理论,减肥一月瘦5斤以上就是有损健康的。

      我打算表白。
      可怜的我只会写情书。
      我从来没有追求过别人,似乎也没有被别人追求过。
      现在说起这个我都觉得立马是满脸的黑色线条啊,外加乌鸦呱呱,当空飞过。。。

      我从小是心里不乖,表面很乖的学生。有生以来只装病逃过一次学。(因为次数太少,所以家里人信了。)
      成绩么,前十,约第六。
      考试总是不紧张(除了高中时考理科),成绩总是很稳定。
      即使高考,也是这课发挥出色点,那课比平常差点,最后,570分,全班还是排第六。
      生活基本是处在在自己可以掌控的范围里的。

      小学起我就喜欢漂亮可爱的男生。
      这个爱好一直延续到现在,就是现在隐蔽的好一点儿了。
      小学班里一共才不到20个人,男生约一半,我喜欢过其中的约一半。
      那都是漂亮可爱的男生啊。。
      长大了他们也都英俊潇洒,从6岁到现在,我的小学是我看见过的男生外表素质最高的最高的一个班。

      说个笑话,班里的男生在女生认识他们真人以前,就看过我们全体档案上的照片。后来他们就期待着下一届。
      一年以后,班里的男生在历经希望,失望,绝望的迎新以后,回过头来对我们说:“比你们还难看啊。。。。”

      其实我们评价大学同班的男生,也可以说同样的话。

      包括我发现我爱上的男生LEE,我也觉得他并不漂亮可爱。我甚至不怎么喜欢他。可是我居然爱上他。
      所谓爱情吗 。
      就是莫名其妙?命中注定?前世冤孽?

      我当时只知道我痛苦的几乎要死去。因为我不会表白。
      因为我从来没有表白过。即使小学里喜欢的,现在仍然很喜欢很喜欢,一想起他就觉得很温柔很温馨很什么的小男生,我也没有表白过。
      小学时觉得我太小,说了人不信。
      初中时我觉得自己还是不够大。
      高中实在是学业太重了。即使听女同学说班里某个桌子上的两男生里不知道是谁喜欢我,我也顶多只能在收作业时朝他们都笑笑。

      我十分的痛苦。
      我不是傻子,我知道那样的一幕就代表他们基本是一对了。
      不管他以前冲我怎么微笑,那笑容怎么好似水晶,怎么好似阳光。
      他会为了我一封信,拒绝ALICE的可能不大。
      而且我喜欢ALICE。
      她是在第一学期考试成绩出来,大家知道我排前三以前就主动向我微笑的女孩。

      进学校分寝室,我念的班上30个人,9个女生。一个寝室4张架子床,要再留一个铺放行李箱子,所以顶多塞7个人。我和另一个女生就被塞进了其他专业的女生寝室。
      作为一名外来者。
      后来我一直在想,如果事情不是这样开的头,一切将会怎样?
      我所在寝室里的其他6个人都是另一个专业另一个班的。她们的作息规律上课规律和我都不一致。
      结果就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和住在一起的女生不熟,和不住在一起的自己班的女生也不熟。更不用说只有上课才能见到的男生。
      异常的孤独。

      大一的一整年都十分黑暗。
      当时我对这所大学非常的失望。
      在那么残酷的高考以后,等待我的居然只是普通的二流大学。大一又基本全是上基础课,所见老师的水平和师德及不上我读的高中。
      同时进校的同学里真有年轻气盛的,在三个月里卷包袱回家,发誓重考。
      没有科学,没有民主。

      只有他。
      只有LEE他注意到我,朝我微笑。主动和我打招呼。要求我也要记得主动和他打招呼。所以我只好抬头走路,注意路上的人,注意他,注意向他笑,怕被他责骂。
      我一直记得他阳光般的笑容。在黑暗的大一的第一个学期里。
      渐渐的,我渴望看到他,如同在上海多雨又寒冷的秋冬里我渴望看见阳光。

      我十分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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