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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聋哑人不说话 ...

  •   把我从荒凉的国道捡回来的这个恩人,我亲切的称呼他为“喂”。好吧,我承认,这是我试图多次与他沟通后,发现我唯一能准确发音的词,虽然频率振动模式犹如七十年代的老旧留声机。

      我是泽氏的人,准确的来说是泽氏的准继承人,头上排着两个虚长10岁有余的哥哥,他们一个纵情于政海,一个纵情于情海。我懂事起便知道,父亲的突然离世给了一群如狼似虎的亲戚们中雷劈似的好运,母亲于金石鉴赏这类玩物丧志的贵妇奢侈活动中沉迷不可自拔,股份的小数点在各方势力争相讨好的同时,被她大方的当做非卖品跳楼促销,不亦乐乎。

      泽氏像极了一个大磨盘,没人愿意像驴似的拉它,却偏偏被它碾制出的豆浆人人都爱。我就是那被选召的拉磨的驴,在遥远的西欧接到家族的召唤,匆匆归来,恭敬的为我那些老不死的主人们每日待命。人分三六九等,在我看来那群人智商的级别是需要用负无穷这类广义区间进行描述的。驴儿我顺着坡地上,一点一点的拿回属于我们四口的东西,直到他们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但定局已成生米熟饭,他们除了使出些卑劣反角的惯用手段来最后挣巴一下之外,别无选择。

      所以,我多么有幸,能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不见五指的黑夜,被两辆四周都装上特质保险杠的黄牌大面包左右夹攻,电掣风驰的偏离了GPS的定位路线,来到了一段偏僻的没有信号覆盖的国道做客。

      铁棍和辣椒水,是那帮畜生们的终极武器,我想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被人掐到窒息的感觉,至于为什么没把我弄死,大概也许是因为雇方与实行方都是新手上路的缘故吧,总之,我还活着,这回是“狗”延残喘般地过着。眼睛伤的很厉害,不能受到光,至于声带,怕是彻底毁了。略表遗憾,其实我是个音乐发烧友来着。

      ——以上,算是回答了“喂”问我的那个问题,只不过,我的回答方式是用手指在他手掌上写写画画,而不是靠说话罢了。对话的时间往往因他认识字的水平和对一些词语的无法理解而无线拉长。

      第一次拉他手的时候,恩,我形容不好,就像有种心跳的感觉吧。那是在他照顾我的第七天早晨。在他家的每一天早餐从没有重复过,这个人男人他有一身好厨艺甚对我这个咸淡刁钻的脾胃。

      “喂”的手摸起来蛮有感觉,是一双劳作的手,没有很厚的茧子,硬硬的手心,五指修长。于是我乐得在他不忙的时候拉着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写,用拼音大法传授给他我的毕生所学,那种一个人娴静的沉默,另一个人好脾气的温柔以对的样子,大概是我人格中潜在精分吧。在遇上他之前,我记得我应该是一个喋喋不休的类型来着。

      吃饭的过程对我来讲是享受的,他则是越发沉默与克制,每每都是,我缠着纱布的脑袋做倾听状向他的方向略微倾斜,双手虔诚的捧着碗,而勺子,理所应当的被我交付在他手里,吃到开心就把嘴巴张得大大的,遇到胡萝卜和茄子就咬紧牙关,任凭他如何淡定的用悦耳的嗓音说“张嘴。”也绝不妥协。

      和“喂”的相处模式,我摸索着的道理是,敌进我退,敌撤我进。挺好用的。

      或许是我等待开饭的态度不比前几天那么弱势,那天的第一勺饭来的格外的晚一些。
      这种适合洽谈的氛围,我在等待他开口。
      果然。

      “后天家里的米缸就会见底了,我得趁着天黑前上山采一些好草药,明天的小集上才能换两袋米回来,快的话应该不用在山上过夜。”

      糯软的米粥一下子呛进了气管,我咳的冒虚汗,但还是急切的摆手表示我坚定的反对。

      开玩笑,他不在我进行个人周期性新陈代谢这个问题几乎与那些大小便失禁的人无差别好不好……好吧,我承认这是依赖他的最难以启齿的一个含金量不高的借口。

      事实是,如果现在他在旁边看着我的话,我已经敢贴墙根自己走十小步路,下蹲和站立这个问题么,大概可以自己勉力完成。只是,我就是不喜欢他离开我身边的感觉,最起码我得待在听得见他脚步的地方,有安全感,可以放心的睡。这个山屯的首席郎中都说了,我需要休息,而休息就是睡。“喂”很敬重那个郎中,他称那老头作郑伯,是郑伯的学徒。

      他默默的给我拍背缓气,力道适中,我渐渐止住了那破风箱式的咳,但还是不得不张大嘴喘气。见我缓的差不多了,他趁机从容的喂了我一筷子胡萝卜后才淡淡的说,“不去,不去我们吃什么,你又那么能吃。”

      沉思。面包永远是爱情最大的敌人。

      在这个闭塞落后的三省交界的深山群落中的小乡村,在我被打断三根肋骨划伤肺叶,左膝盖因为当时跪在地上而磨出了一处见骨的伤,双眼被灌辣椒水而失明,因长时间压迫气管而变成哑巴的最狼狈不堪的时候,我爱上了这个把我背了二十里山路带回家来周全呵护的男人,我叫他“喂”。

      我是大家族的贵小姐,他是乡间的穷小子,我们并没有匹配的门户和相契的精神领域。但沉默寡言的他却有种奇异的磁场,我选择了沉迷于他的气息,在泽氏内部战争的白热化阶段,在我三年处心积虑差之毫厘的临界点,在直升机飞机的机翼停留盘旋在这深山老林的上空搜寻,烦躁的不知几个的日夜。

      也许他踏出村口的下一刻,我将被忠心的下属们找到,或者被老家伙们的狗腿找到。
      在理智足够清醒,并出现一刻感性的低谷时,也许我还会毫不犹豫的走出那扇他为我掩上的大门。

      所以,我该怎么做,才能留下他,让他陪我等待一场随时出现的告别?

      ——“山上老虎,你打不过它。”我握着他的手,诚恳的劝解他。

      他在短暂的思虑过后回复了我,“你想要一条虎皮毯子么?山风阴凉,晚上是不是很难捱?”

      ——“你可别冲动啊,那是犯法的!你说你拔两根草巡逻队不管也就罢了,他们不识货么。可老虎啊,他们再傻也知道逮住你年终有肉吃啊!”

      “……”他不说话了,可能是惊叹于我渊博的法律知识。

      第二天“喂”起的很早,做了两个小菜并着温好的药一起放在小几上,低声站在床边嘱咐了我一阵,说了村西的漂亮姑娘答应帮他照顾我一天,要我跟那觊觎他许久的小丫头好好相处,不能欺负人家。

      也许是我各种把药倒掉的纯熟技巧使他深刻折服,推门看了看天边还远的乌云,他决定把药喂完我再出发。

      今天我显得格外的安静,他在保持举勺子的姿势长达5分钟后妥协了。低叹一声,他说“你在生什么气?我傍晚就回来了。生气也不能不喝药不是,又要我再热一遍才行?”
      他脾气太好了,好到有的时候让我即使认识到我是无理取闹也不加收敛。

      可这次真的不是,我希望他不去。
      有一次听村里面的老人唠嗑,似乎这季雨季格外的长势,隔壁谷子里已经发过两次山洪了。正待听他们说下去,很不幸的被眼见的大爷们看见我和“喂”在不远处晒太阳,于是他们的兴趣点便陡然转移到我这里来,七嘴八舌的代表相亲父老们问候我这个小哑巴,还说和“喂”办婚事的时候别忘请他们喝喜酒,我欣然乖巧点头。肯定了这里朴素崇高的民风的同时,我察觉到了“喂”对于我们之间的关系竟然是一种玄幻的默许态度,这让我备受鼓励,以至于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全然没有对洪水可能造访我们这个村落感到一点忧心。

      ——“有洪水怎么办,你会游泳么?”我低落的问他。
      他似乎格外精神的笑了一下,伸手揉乱我的头发“要是那样,会游泳也照样死,傻姑娘。”
      ——“所以啊,不去了!说什么也不能去!”我紧张的抓着他的手,抬着脑袋望着他的方向。
      这次他沉默了好久,最后说“等我回来。”

      他走了,房间里只剩下我和黑漆漆的一碗药,袅袅冒着热气。我看着就觉得厌烦,这一塌糊涂的中医国粹,几乎让我干呕。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聋哑人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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