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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谬石篇(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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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五点三十分起床,六点洗漱完毕,出门拿报纸,花一个小时吃早餐,七点出门等公交车。坐在车上用手机看一会儿财经新闻,七点五十分到公司,八点准时在办公室的小隔间做好。上司所要求的一切务必做好,办公区域必须干净整洁,额外的事可以偷一下小懒,但是永远都要做出一副勤快的样子。午休时间自己吃午餐,永远不去听同事的聊天内容,但是与同事在一起时一定要保持微笑,保持热情。下午上班微微打瞌睡,一直坚持到晚上五点的下班时间,在公司附近吃晚餐,然后再回家。
就这样活着,每天。
钥匙在锁孔里拧了两圈,随着季程迈进屋里,防盗门在单元楼里发出一声沉重的声响。他脱掉皮鞋,盘腿坐在玄关处把皮鞋擦干净才穿上拖鞋进屋。
把西服挂起来,确认了厨房和卫生间依旧一尘不染,他去阳台把洗好的衬衫一件一件熨好,最后躺在沙发里,呆呆地望着天花板。
右手不自觉地伸进西裤的右边口袋。
就这样活着,每天。
“喂,小程啊,妈今天做了你最爱吃的水煮鱼,你好久没吃了,回来尝尝看?”
“季程,婷婷去找你了吗?小妮子到底跑哪儿去了,我怎么也找不到她呢!她要是在你那儿就叫她给我回话!”
“小程子下周同学聚会!都说你混的挺好,同学聚会见一面吧?回话。”
“……”
磁带匀速转动着,发出沙沙的响声。这一个月的流言不过几条,大概还是那些内容,季程听着听着就困了,在沙发里蹭出一个舒服的姿势,闭上眼睛。
就这样活着,每天。
也曾交往过女朋友,可是爱得太深,最后被当作了马戏台上展出的猴子。像他这样少言寡语温顺的模样,总是最好欺负的。可是被称作从小含着金汤勺出生的贵公子季程,以他的脾气,无论如何都是不行的。
可如今,那些脾气去哪儿了?
逃避着众人的目光,逃避一切公众舆论,他越来越不像他自己了。
谁知道那个有趣的、开心的季程去哪儿了?
大概,遗落在荒漠里了吧。
季程浅眠的时候会微微打鼾,白皙的脸颊像是可爱的小女生一般嘟起来,稚嫩得好像好几年都不会变老的容貌。往往有早年相识的人在街上与他无意相遇,都会立即认出他来。
“呀呀,你是季程吧?同学聚会怎么没有看到你?最近在忙什么?”
“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他的心灵早已苍老,只愿逃避一切。
因他说过他再也不会爱,爱太疼。即使找到了想要再爱的人,也会想起曾经的伤痛。所以……
路婷婷是谁?
不过是他深深爱过的一个女孩子,说爱得深,其实是伤痛太深。他总觉得这两者之间有种必然的关联。
那时候他们都在读大学,同一学校不同专业。是很多人都羡慕的金童玉女。毕业之后他像是大部分富家子弟一样,继续挥霍资产,要去梦想中的沙漠远足,她定然同往。
就在那盆地中央的沙漠,他杀了她,干净利落。
路婷婷永远也不知道他早在他们出行之前就对外宣称早已分手。没人知晓她是和季程一起去旅行了,人们以为路婷婷因为分手,倍受打击才会失踪。
而季程把她的尸体丢在了沙漠里,一个人去了西藏,然后辗转了许多地方才回到家乡,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
那女人最爱他父母的钱,所以他才决定让她什么也得不到。
可是他偏偏那么爱她,所以他以后不会再碰父母的钱。
他大概是疯了。
就这样一个人生活。每天。当做是对她的祭奠。
右手伸出来,手心里一颗圆润的石头还残留着他身上的温度,在月色里反射着清浅的光。
这是他在西藏时从一个商人手里买的。商人的布兜里有许多零零碎碎的杂货,倒在地上让人眼花缭乱的,他唯独选了这么一块不起眼的石头。
这是现在唯一让他感觉到安全感的东西。几乎不上班的时候,他始终都把这块石头捏在手里。
没有开灯的客厅十分安静,他只能听见放置在餐厅里的冰箱制冷的声响。
几乎每天这时候,他都在等待睡眠。
渐渐呼吸变均匀,他微微侧过头,沙发的柔软程度正和他意。手里仍然攥着那块奇怪的石头,他还剩一点意识,就是猜想他今天的梦境。
会梦见沙漠中露出半截枯骨的路婷婷?还是一个陌生又似曾相识的家?
“表哥,我在这里!表哥快来找我啊!哈哈!”
“季程我们结婚吧!哈哈,逗你呢,你给我买跑车我才答应你的求婚!”
“公子,你家夫人已经……唉,作孽啊!你那是什么亲戚?怎么做出那种事来?”
“表哥,我无颜再见你了。小潼这就去了,表哥勿念。”
又是重复之前的梦境。季程在沙漠里盲目地奔跑着,每当脚底因踩到白骨而发出清脆的声响,他都会慌乱地调转方向。
即使他知道这是梦境,他也急切地想要找到出口。
推开一扇镂空红木门,他进入了一个更加陌生的房间。一个女人背对着他,缓缓转过头来:
“你念念不忘的,到底是什么?”她的声音十分空灵,让他失控地后退了两步,靠在门上。
“不用害怕,我不会害你的。”那女子穿着一身飘逸俊秀的宽袖白衣,面孔并不可怖,反而是人间少有的绝色。
“……你到底是谁?”
“所有问题,都是你对你自身的疑问。”
“……我是谁?”季程的心脏还在紧张跳动着,“我是季程……我,我是季程。”
“你刚才从什么地方来?见到了谁?”那女人微微眯起眼。
“我从沙漠,不,公司,下班回家……我见到了婷婷,她被我埋在沙漠里,我现在找不到她了……找不到了……”他的双眼慢慢失去焦距,“沙漠很热,我把水全都留给了她,只是……她再也喝不了了……会有鸟类啄食她的身体,会有风吹动细沙,将她一点一点掩埋在沙丘之下……”
“她是你的爱人?”
“不……她是我的女朋友。”
“你不爱她?”
“不,我恨她……我恨她不爱我……”
“唉,”那白衣女人轻叹,“你该醒了,别再混沌下去了……”
他睁开眼,墙壁上的钟表指针恰好指在五点三十分的位置。满身都是虚汗,手也还在剧烈地颤抖着。但是一切的一切都在告诉他,只是梦而已。
他很清醒,他从没见过那个白衣女子,也不明白她的意思。梦里他把她当成了自己,不过事实上,他把梦里的每一个人都当做自己。
比方说他被自己的男朋友所杀,躺在沙漠里,看着自己的身体逐渐变成森森白骨。
比方说他爱上了自己的远方表哥,单纯地希望表哥能娶她为妻,结果后来大失所望。
从公车上下来,他步行到公司楼下,右手习惯性地伸进口袋。
不见了。他一惊,刚要翻衣服找,一双白色高跟鞋停在他的脚尖。
“季程?”一双大眼睛出现在他面前,“我是新来的,名字叫顾浅。昨天和所有同事都打了招呼,但是看你好像很忙……”
“啊,你好。”季程赶紧腾出右手,在女孩伸过来的右手上轻轻握了一下,并且露出单纯无害的笑容,“那我就不必自我介绍了。”
“……”女孩羞涩地把散落的鬓发勾到耳后,“其实刚才是和你坐同一趟车来的……”
再抬眼时,见季程呆呆地望着她。“怎么了?”她胡乱在脸上抹着,生怕脸上粘了什么东西。
“没事。”季程的右手放回裤兜里,紧紧地握住拳头,“挺巧的啊,你是我前一站的吗?没看见你上车。”
“呵呵,恐怕即使我是后上车的,前辈你也是注意不到的吧。”他们并肩进了大楼,说说笑笑,不过是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季程对这样的谈话完全应付得来,只是每天贴身带着的石头丢失了,让他有些分神。
究竟是遗落到哪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