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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五章 婚礼十天倒计时(下) ...

  •   婚礼倒数第三天
      我被绑架了。从昏睡中醒来时第一个反映是震惊,第二个反映是害怕,第三个反映是高兴,第四反映……
      第一反映震惊,这仇家堡倒底有什么来历,三番五次有小偷光顾,有自己的护卫,有藏宝阁,还有那个一心要嫁进来的林三公子,我可不认为他对我情比金坚,有可能上回挨那一棍子都是有预谋的。
      第二反映害怕,上回一棍子没有被打死,不对,凤儿已经死了,才有我的还魂。这次绑架为了什么?
      为财,有可能,仇家百年大堡,那么大宅院,金银珠宝固定少不了,虽然现在有点破败,到底是大财主,有自己的产业,商铺,瘦死的骆驼还比马肥呢;
      为物,也有可能,仇家不是有藏宝阁吗,已经丢了一幅什么什么画,还有一幅传家之宝《游春图》在我屋子里啊,有句话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如果是这个目的,对不起了堡主母亲,女儿胆小,酷刑逼供之前,我只能坦白从宽,画就在我屋子的床下,外边裹了一层纸,两件衣服,三块床单;
      为色,这个,这个,也不是不可以。我看过我的长像,虽然基因继承不是太好,但是胜在年青啊,这就是本钱。发黑,脸白,肤嫩,眉细,唇红,齿白,腰软,臀圆,远观恬静贤淑,近看清秀可人,不敢说秀色可餐 ,却也是道貌岸然……嘿嘿……
      第□□映高兴,害怕过后就是空虚,空虚慢慢地变成了高兴,我可是穿越来的女主,我怎么会有危险,要是我死了这个故事就到此结束,作者也别想拿到稿费。就算死了,我也会重生,新的故事必将重新开始。绑吧绑吧,让我离开那个讨厌的婚礼,躲开那个混蛋的林家公子,开始穿越女新的历程;
      第四个反映,又冷又饿,我估计绑匪是后半夜把我弄出来的,我身上只有一层薄薄的丝绸睡衣(幸亏在这个世界没有裸睡习惯,这要是在我过去……汗一下),光着脚,披着发。不知绑匪用得是什么迷香,我浑身无力,倒在这间破屋里,倒在一堆稻草上,殷切地盼望绑匪出来对话,不然给口粥也行啊。
      门外脚步声响起,近了,近了,近了……
      “甘十一,你走得了吗?”门外突然有人大声呼喝……一阵拳打脚踢的声音。“想跑?我追到你死……”脚步声渐行渐远。
      我侧耳倾听,风声,风声,除风声还是风声。
      喂,喂,喂,来人啊,救命吧,这屋里有人啊,应该先救人质吧,我望眼欲穿,痛哭流涕。
      我盼望,再盼望,望穿秋水,望着太阳西沉,望着黑漆漆的夜里风拍着木门……

      婚礼倒数第二天
      “喂喂,小姐,这位小姐。”有个人在大力地摇晃我。
      就在我以为自己再次穿越(穿越也会上瘾的),一双有力的大手把我生生摇回了这个世界。我虚弱地挑起眼皮,半死不活地说:“大爷,麻烦给口水……”
      一口喝完水壶里的水,三口吃下一个干干的烧饼,我商洛又活过来了。
      面前的绑匪真的很绑匪。一双靴子破帮裂口,差一点就露出脚趾,一身衣服灰中带着白,白中带着黑,应该是灰色的衣服被洗磨的褪了色,不知粘染了什么脏东西,一头黑糟糟的乱发用一根不知什么颜色的绳子扎着。脸上密匝匝的络腮胡子,像一丛被踩过的茅草。
      拉紧身上的披风,这肯定是绑匪的,一股汗味直冲鼻子,我小心翼翼地问:“仇家堡送赎金来了吧?”
      来人一拱手,说话铿锵有力:“小姐误会了,在下六扇门,欧阳濮玉。”
      啊,官差啊,警察啊,吃皇粮的金饭碗,古代的FBI。瞧那一身健康黝黑阳光的男人肤色,粗狂野性的浓眉下一双大眼,顾盼神飞,正气凛然。披风散发着很MAN的男人味,正是我最喜欢的类型……
      大概是我的目光过于狂热,他的脸上出现了一抹可疑的红色。“在下追捕逃犯来迟,请小姐见谅。小姐哪里人氏,我马上与你家人联系送你回去。”
      感谢老天,逃婚的机会来了。我的黑马王子,带我奔向自由的彼岸吧。
      “小女子孤身一人,千里迢迢来此投亲,不想亲人全部死光(请如水爹爹原谅我,我只觉得对不起你),可怜我如今无依无靠——我——我。”我实在编不下去了,不由悲从心来,泣不成声……
      连我都被自己感动,只见欧阳公子两条浓眉越皱越紧,感动了吧,拿出你的侠骨柔情,快快收了我吧。
      事实证明,六扇门是警察中的特警,捕快中的FBI,决不是吃干饭的。
      由于我开始时提供了一个小小的信息,这个欧阳濮玉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一流的线索捕捉能力,加上老道的江湖阅历,将恐吓、教育、引导和疏导的方式运用到炉火纯青。终于在日落时分将我的姓名,年龄,性别,家庭住址,婚姻状况,我的父母亲,我要娶的正夫的名字收案归档。
      小屋里燃起一堆火,欧阳濮玉在火上轻轻翻烤着一只兔子,火光忽明忽暗,映衬着他雕塑般地侧影,噼啪的火声和烧烤的香气让人昏昏欲睡。
      真是完美的男人,我心中暗叹。工作好(皇家警察),身材好(堂堂正正,七尺男儿),有事业心(美色当前依然办案),有能力(这么快就搞清我的背景),下得厨房(做饭烧烤),体贴细微(我身上的披风说明这一点),就是长像还看不出来。跟着这个英俊的,年轻的钻石王老五(纯属个人臆想),我们做一对逍遥侠侣,一起怒马刀剑,笑傲江湖,惩恶扬善,岂不快哉。
      我浮想连连,筹划着我的侠侣情缘之路。,
      “明日,在下护送小姐回仇家堡。”
      一声霹雳响遏行云……

      婚礼倒数最后一天
      浪费了无数的唾沫,列举了无数的极尽可能的条件,比如我有智慧的头脑可以帮他办案;比如我有理财的天份可以助他合理分配他的收入(我想他肯定不会理财,否则堂堂六扇门捕快,竟然穿戴如此寒碜);最后比如,我年轻貌美,可以嫁给他洗衣做饭,在大汉国这就是倒贴了,就算他已嫁人我也可以做他墙外的红粉知己,不见光的地下情人。
      可是这个六扇门的欧阳濮玉就象一块石头,一块又臭又硬的茅坑里的垫脚石。摆出一付高风亮节,威武不屈的架势,只是在听到最后的条件时,他抖了一下眉毛,喝叱了一声:“真是荒唐。”
      从破屋一路策马奔向凤泽镇,别看欧阳濮玉人穿得寒酸,马可是一流的俊马,全身乌黑油亮,跑起来如天龙行云,马嘶声如虎啸长空。
      骑在马上,欧阳濮玉腰挺得笔直,我侧坐在他的身前,随着马儿的脚步,时不时靠向他的胸膛,最后他不得不腾出一只手来强行扶住我那柔软的腰肢。
      一路是柔软的腰上那只硬硬的大手,是练过武功的手,暖暖的,让人意马心猿。
      来到镇上,望着越来越多的行人,乘着马儿慢了下,我一口咬在他的手臂上,他吸气分神,我一下从马上跳了下来,不管跌破了膝盖,磨破了手掌,割伤了双脚,拚命往人群里跑去。
      可惜只跑了几步,手臂就被一只大手牢牢地抓住,寸步难行。我愤怒地转身,盯着他的眼睛,眼泪就要夺眶而出,“欧阳公子身为捕快,也做这当街强抢民女的贼人勾当?”
      欧阳濮玉目光如炬,声音低沉:“不管仇小姐有多大的冤情,也当回家再议,否则休怪欧阳出手无礼。”
      他用眼睛告诫我,如果我再跑就绑上,如果我敢喊就点了穴。
      “敢问公子,我与你荒郊野外,孤男寡女,共处一夜,回到仇家我如何解释;我穿着如此又披着你的披风,你又如何说清我们的关系。”我逼近一步,放言进行最后一搏。
      欧阳濮玉听后夷然自若,只是低眉思索了一下,又抬眼细细打量我一番,然后郑重其事地说到:“如果你的夫君因此与你计较,在下日后自会登门谢罪,请他允我嫁给你。”
      我目瞪口呆,头晕目眩,双耳充血,张口却接不上话。
      算你狠!!!
      民不与官斗,与警察为敌,你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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