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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婚礼十天倒计时(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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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倒数第十天,
醒过来的第一件事,我决定用穿越女最拿手的技能,装失忆,虽然有些晚了。我管子叶叫姐姐,问爹爹是哪里的帅哥,吓得他们俩个花容失色,拉着我手直掉眼泪。让我为自己的演技大声喝彩!让婚礼见鬼去吧!
傍晚时,子叶含泪对我说:“小姐,林公子太好了,知道你都这样了还坚持要嫁给你,还说传家镯子已经送给你了,他要对你从一而终。”说完满脸的花痴相。
我的冷汗刷的流了下来,我才想起来,那镯子啊,不知用什么彩线编的,哪里称得上是传家镯子,分明是为了掩盖住被他抓伤的手腕子,当初那片淤青可是好几天才消散的。不过这些天倒是没有一点这个林公子的信息,好象真得是待嫁家中的好男儿。可是那天的修长的手指,仿佛在胸前还有那凉凉的触摸,啊呀呀,想起来头皮一炸,一身的鸡皮疙瘩。我决不娶亲,谁知道这个林公子安得什么心。
“凤儿——”回头看去,一直对我不冷不淡的堡主母亲站在门前,如水爹爹立在她的身后一脸愁苦,我马上满脸堆笑,一副白痴(装失忆装成白痴我不是演戏的料),“大——大婶,你——找——找——”我的声音,越来越小,随着堡主母亲的眼睛微微一眯,我生生把下一个字吞到肚子里。
“不要想着出什么花样,林三公子发誓决不二嫁,你不要辜负了他一翻好意,莫负他的痴情,坏了三公子名誉必重罚。”堡主母亲的声音不高不低,没有一点起伏,字字却象锤子敲打我的心肝,一锤一颤。我将头深深低下,乖乖回答:“女儿知道了,听从母亲安排。”爹爹和子叶张大了嘴,心中大是感悟原来如此。
婚礼倒数第九天,
你说安排就安排,那我多对不起穿越同仁。穿越第二法宝逃婚。做什么事都要有计划,逃婚更要准备充足。钱要准备充足,碎银子多带,手饰包了一包,衣服要准备两套,一身男装,这是从下人房顺手牵羊的,一身丫环装是子叶的,我可不想带着她,那小巧的身型,怕是没有我这个现代人能吃苦。(我老忘记自己的身体也是古代人的)
倒数第八天
清晨,子叶给我端来洗脸水,一便倒水一边说:“小姐你昨天要了那么多糕点,怎么那么快就吃完了。今天还要吗?”我的脸一阵阵发热,立马沉下声音:“问那么多干嘛,快去准备,吃完陪我在堡里走走。”
仇家堡是百年大堡,雕栏画柱,亭榭楼台,回廊曲曲,塘池幽幽,建筑古朴大气。只不过由于建筑时代太长,许多地方褪色破败,与这仇家堡的赫赫有名极为不衬。一路走来,下人也不是很多,子叶告诉过我仇家的几位公子小姐成亲早,成亲以后也都自立门户,另有家院。想必下人也都随主子离开了,这仇家就不需用太多人了。呵呵呵,天赐良机,老天给我逃婚的机会。
仔细记下了一个后门的路,我与子叶转过一个画廊来到一座小楼前,青砖红瓦,孑然独立。楼不吸引人,但那楼匾上三个大字真是恍眼,“藏宝阁”。吼吼吼,仇家还有这种地方,这岂不是让我逃婚多了个金库。不等子叶说话,我提起裙角,抬腿往台阶上冲。
眼前黑影一闪,我一头撞在一个硬硬的胸膛上,鼻子一酸下意识往后一躲,我忘记了台阶,一脚踩空,四脚朝天摔在地上。“小姐,”子叶大惊,手忙脚乱上前扶我。我鼻涕眼泪不停,尾椎骨痛得我直吸气。
“藏宝阁重地,不得私自闯入。”声音低沉,不卑不亢。“小姐见谅。”
我擦亮眼睛,恨恨盯着台阶上的人,一身墨黑色的紧身衣,黑衣黑裤黑靴,处处勾勒出修长健硕的身材,肌肉微微收紧,象一头蓄式待发的黑豹。低着头,一边黑发散面,微尖的下颌,抿紧的薄嘴唇,高挺的鼻梁,可惜眼睛低垂,没有一丝表情。
大白天穿黑衣,你吓唬我没见过市面。就算你长得帅呆了,酷毙了,我,我也不会脸红,流口水。“他是谁,”我悻悻地问子叶,我真地不能再直视他了,否则不是丢脸两字了。子叶抻抻我的衣角,附耳小声说,“这是仇漠,堡主的近身护卫,从不与我们打交道。”
近身护卫,就是暗影了,穿越小说里这种近身护卫往往与主人的关系不同寻常,尤其是女主人与这么一个长像出众的护卫。呵,小说看的多,我不想往歪里想,偏就想不正,我不想下流,就是管不住。
“我是仇家三小姐,自己家里还有我不能进的吗?”我拔高声音,我就是想找茬,就是想听那低沉微哑的声音。
“没有堡主命令,进阁者杀。”眼睛低垂,表情一丝没变,背挺得很直。大太阳底下却有一股冷风入骨。
是杀气,是的,我感觉到了,他的意思就是再多说话,咔嚓了你。这,这花痴也是要有勇气的。我承认我胆小了,挺身摆腰,扶着子叶,打道回屋,我可怜的翘臀,我没胆量给你报仇了。
婚礼倒数第七天
天蒙蒙亮,兴奋激动了一夜未睡,我换好男装,从床下捞出我的大包,万事俱备,只差跑路。
翻出窗户,古代就是好,窗户又大又低。这要是在现代我住在五楼,全部安了防盗窗,那里能跳出去(不安防盗窗,也不能跳出去)。怀着做贼的心情,一路猫到昨天看好的小后门,那把小锁难不倒我,想当初咱也和学姐们非法入侵过老师的办公室,提前翻阅试卷。用簪子试了几下,啪的一声锁开了,推开门,一路青青石板,弯弯曲曲通向一片树林,淡淡一层白雾在林间缠缠绕绕。
江湖,我来了……
走啊,走啊,我无比怀念现代的飞机,火车,汽车,那怕是一辆自行车啊。虽然这个古代女人不用裹足,可大户人家的小姐身子太娇滴滴了。没多久,脚底生疼,估计是起泡了,双膝酸软,呼吸粗重,连树林都没有走出去呢就要抬不起脚了。
太阳升起很高,天气越来越热,一条小溪从林间穿过,像条玉带隐隐反射光芒。我一拍额头,计上心来,这要是还沿着小路走,没多远肯定会被抓回去,还好我反映够快,迅速离开小路,沿着小溪边往下游走去。
人的潜力是无限的,我一直走到太阳偏西,才敢坐下来,捧口溪水,就着点心,将打了血泡的脚放入凉丝丝的溪水中。没有人欢马叫,没有鸡鸣狗盗,风吹过树梢轻柔的沙沙声,小溪流淌细细的叮咚声,倚靠在被太阳晒得温热的大石上,望着蓝蓝的天空上停驻的白云,想着同样天空下的现代都市,我舒服地眯起了眼睛。
睡梦中仿佛有人推我的胳膊,“妈妈让我再睡一会儿。”我拉住了妈妈的手撒娇地放在脸边。“得罪了”声音低哑模糊,我的脸靠在一个温热的胸膛上,强有力的心跳像一首催眠曲,让我心安,用脸蹭了蹭,找了个舒适的地方,昨晚一夜未眠,让我睡一会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