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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修改后) ...

  •   (二)

      文澍目不转睛的看着连晨,好奇着这个“不普通”女人会做出什么反应。可身为大家热烈评论的中心人物,她好像没受一点儿影响,正十分麻利的分拆着一只咖喱蟹,一副随时准备大快朵颐的样子。吃着自己碗里的,还时不时地瞄一眼文澍碟子里一点没动的那只螃蟹。

      “大哥,你若是不喜欢吃这螃蟹,干脆让给我好了!”
      他把碟子推到他面前,平和地说“你喜欢,那就吃罢。”
      她立马欢天喜地地吃起了这只螃蟹,一把扯下了它的大钳子,刚尝了一口忽然就放下了,又摆回盘子里去。
      “怎么,不好吃吗?”
      她摇了摇头,面色有些为难地说道,“我这样白吃你的东西,好像不太好罢。。。”
      “其实像我这样混吃混合的人,也讲究些混吃混合的规矩。让我想想有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的,不能白白占了你的便宜。”她十分认真地说出这话,好像真的在思考拿什么东西给他做补偿。

      文澍诧异极了,他倒是第一次听说:混吃混合也要讲求规矩。
      果然不是个普通的女人,事实上看起来都不像是个“正常”的女人。
      哪会有正常的女人像只猫一样,偷偷摸摸地跑进来?
      哪会有正常的女人,情愿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混吃的骗子?
      哪会有正常的女人,在男人面前这样大吃大嚼的不顾形象?

      他心里充满问号,于是他问道,“你要是真不想让我觉得吃亏,不妨就回答我几个问题,好不好?”
      “光回答问题就好了?”
      “是。”
      “说几句话就能有螃蟹吃,这么好的事干嘛不要。你随便问罢!”她显得大方极了。

      他喝了茶水,慢慢地问道,
      “你说你叫连晨,与刚刚他们说的那个可是同一个人?”
      “对。”她大大方方地承认了。
      “那为什么要同我说,你是来混吃混喝?”他惊讶极了,简直意外她居然这么大方的就承认了,“这庆功宴本就是为你而开,想来就来,坐到最前面也没有人拦你。为什么不走到人前去,反而窝在这里偷听人家讲自己的闲话?”

      她摸了摸自己的耳朵,淡淡地说,“你一下子问了这么多,我该回答哪一个呢。”
      “对不起,我太好奇了。”
      “没错,得奖的那人确实是我,可我并不是因为了庆功才来这宴会。”她摸了摸脑门,然后欢快的说道,“我是为了蹭吃蹭喝才到这儿来的。”
      文澍眯起眼睛,这话把他给弄糊涂了,“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老兄,这区别可大了!” 她在他肩膀上猛拍了一下,继续说道,“若是我光明正大的从这大门进来,人家都知道我就是那得奖的,这可就没意思了。每个人都会围上来,就好像义务般的一定要同你说句恭维的话。这好听的话嘛,我也不是不爱听。可每句大抵都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千篇一律,嗡嗡嗡地,直叫人心烦。然后这气氛就会走进一个怪圈,没有人会在意这桌上有些好吃的东西,没有人会对着邻座或者隔壁桌上好久不见的同学,寒暄问好。那你看见的就不是现在这个气氛,大家也都不会玩儿得那么高兴。我不喜欢那样。”

      她捧起面前的一碗南瓜汤,一饮而尽,绵密浓香,入口后还有回甘。
      “可是,我又想吃这些好吃的菜,吃这好吃的螃蟹。所以我就得溜进来,我的目的就是骗吃骗喝,而且还不能被任何人发现。现在,老兄你明白了罢。”
      “不,不。。。。我还是不明白!”他重重地摇了摇脑袋,说“你说的好似得奖是件大麻烦的事,那当初干嘛还要去参加评选?”
      “当然是为了奖金去的嘛,你知道那笔奖金有多少钱么?”
      有人会专门为了奖金去参加那么困难的评选么,文澍显然不信她的说辞。
      “嘿,老兄你还别不信。我这人吧,特别喜欢钱。我就爱挣钱,从小就爱挣钱。” 说完她就又去折磨那只螃蟹了。

      这下他好像有些清楚了,但又好像更糊涂了。这女人觉得自己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这里,反而会破坏大家庆祝的气氛。她不想所有人都不尽兴,于是选择那样偷偷溜进来。可这些人在这里庆祝的真正原因又是什么?
      还是不要太相信她说的了,这女人这才跟他第一次见面她就撒了好几个谎。除了她真的是叫连晨这个名字外,别的都不要太相信。
      他在心里这么想着。

      而连晨此刻正在自己心里暗暗地偷笑,她绕出的这段冠冕堂皇的说辞还真唬住了这个呆子。
      但她说的其实也不假。
      连晨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虽说不上安分守己,但至少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也算得上是个半吊子的“四有青年”。本来平静地过着自己的生活,忽然被戴上了一顶“天才”的帽子,无论做什么,说什么都变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好像青天白日里忽然卷起一道大浪,打得她晕晕乎乎、不知所措。她不习惯这种变化,也不喜欢这种变化。

      她又捧起汤碗喝了一大口,真好喝,心里顿时觉得痛快了许多。
      她说,“你看,这豪华饭店贵也有它贵的道理,只是一小碗南瓜汤也做得这么好。钱果然是好东西,不然天底下的人为什么都想要做富人。”

      文澍坐在她旁边,非常安静地听她说话。她知道,他听得十分认真,一直目不转睛。她觉得他是在看她的脸,却又不敢转回头去证实。
      她咂了咂嘴,觉得不够,又盛了半碗。手伸到眼前来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方才随手一拿,拿的是竟是文澍的碗。自己的那只汤碗早就被喝得干干净净,狼狈的摆在一边。
      “真抱歉,我粗心了,居然把你的汤给喝了。”
      连晨自知失礼,很不好意思。但对方倒是很不以为然,“别光喝汤,也吃点菜。这鱼不错,要不要来一片?”
      她点点头。

      一双修长好看的手落入了眼线,筷子上稳稳地夹着一块鱼片,放在碟子上,然后挑出细小的鱼骨再放进她的碗里。文澍抓筷子用的是左手,而且用得非常好。

      她有片刻失神了,从来没有人这样帮她夹过菜。也没有人会这么体贴,这么细心地对待她。
      她抬起头,好好地仔细看了他一眼。餐厅里明亮的灯光打在他柔和的侧脸上,清澈的眼珠呈现出一种漂亮的蓝灰色,眼窝和鼻梁处都有深深地投影。就像油画宣传册里的北欧贵族,英俊而且耐人寻味。

      许久之后,连晨还常常能记起那个惊艳的画面。好像那样子已经深深的印在她心上,等到无人独处的时候再拿出来,在脑海里一遍一遍的描绘。
      这是个非常有教养的人,这是一个到处充满细节的人。——她在心里默默地想。

      “你的筷子用得真好,留学好几年了吧?”她随口了句,那忙碌着的筷子忽然停顿了下来。
      然后就听见那独特的卷舌音,慢吞吞地说道,
      “唔——,我觉得有件事情我得老实的跟你坦白。”
      “•••什么?”
      “其实,我是一名老师”,他顿了顿又补充说道,“而且刚好教着你选修的一门课。”
      连晨在心里嘀咕了,别逗了!我可能会不认得自己的老师吗?
      他好像看出了她内心的想法,依旧不缓不慢的说道:“只不过我教的课刚好是90%里的那部分。”
      “你教的是哪一门课?”
      “文化概况。”

      连晨忽然觉得坐立难安,喝下去的汤好像都发生了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热量,周遭的空气都燥热起来。杵在这餐桌前,举着筷子。接着吃饭好像不合适,找话来说好像又词穷。明明一秒之前还那么轻松自在的说着话,怎么就突然成了自己的老师?偏偏还是文化概况的老师!

      说到这门课连晨就气不打一出来。
      作为一个学数学的理科生,他们的天性就是搜集数据、整理数据和分析数据。在数学人的大脑里全部都是一条条的逻辑,一个逻辑推导出另外一个逻辑。他们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把问题设成一个方程或者方程组,然后计算出一个结果。
      所以叫她去上一门文学课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R大是一所综合性很强大学,而且留学生跟外教非常多,这似乎变成了一种特色。而作为特色的直接结果就是衍生出了一大推的小语种班和文学鉴赏课程,用一种近乎强制性的手段加进了理科生们的课程表。
      后来连晨也终于想通了这个道理:这好比你去什么地方旅游,总是要带走点儿地方特产才能放你离开。

      “所以你看,你本来是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却突然被人发现是个天才。而我本来是名老师,可我却也是突然发现,自己原来是一名老师。”

      “噢呜•••!!”她在心里郁闷的哀嚎了一声,怎么今天出了这么个莫名的大乌龙。自以为把他糊弄得一愣一愣的,到头来自己才是那个十足的大呆子!
      “胆大心细脸皮厚,手脚勤快嘴要甜。胆大心细脸皮厚,手脚勤快嘴要甜••••••”她把这“十四字真经”在心底默默地念了五遍,然后毕恭毕敬的把碗推到他面前,道,
      “这是你的碗。”然后放下筷子,“谢谢你老师,我吃饱了。”

      “那好,咱们走吧,我送你回学校。”
      她着急了,手忙脚乱地想找个借口推脱过去,而那人已经拎好她的大书包,笔直的站在那儿,一副随时可以走的姿态。

      等了约莫两分钟,一辆车停在她面前。
      文澍探出头来,向她说,
      “上来。”
      门打开了,是那种很大座位很高的车,连晨鬼使神差地爬了上去。

      老师在侧,连晨觉得呼吸困难。
      其实她并不是个胆小、怕羞的人,翘课对她来说很正常,甚至在这件事的态度上,连薛梅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凭她天不怕地不怕的本事和一张巧舌如簧的嘴,厚脸皮地撒个娇,道个歉或许就能应付过去。可在他面前她忽然觉得很有压力,这种压力不是来源于他,而出自她本身的羞愧感。好像她做了什么特别对不起他的事一样。
      果然,美男是不能多看的!

      一路沉默,她好奇地转过头。
      这人,就连开车的时候腰都挺得笔直,眼睛定定地直视前方,目不斜视,但她仍感觉得到他身上辐射出来的气味。
      这个人,开车的时候很认真,存在感很强。——她想。

      车子好像只行驶了不到十分钟,就到了学校。研究生宿舍大门口有座阶梯砌起来的高坡,车子开不过去。
      连晨连忙说道,“就在这儿停罢,谢谢你。”
      他找了个地方停车,然后走下来:“现在太晚,我送你进去,学校里面有时也不安全。”这话若是别人说,便显得得殷勤做作,而他却说得很坦然,一副十足的绅士派头。
      “不用,不用……真的不用!”连晨紧张得连忙摆手。
      可这人完全没听她的,自顾自的已经往前走了好几步。她也只好跟了上去。

      走过了那个高坡,还有一段长长的小道。
      “为什么刚才上楼梯的时候你要走在我后面,下楼梯的时候你又走到了我的前面?”她忽然问。
      他淡淡地说:“这样,无论你走楼梯的时候从哪个地方摔下来,我都能接住你。”
      连晨在心里暗暗得笑。这个人啊,真是绅士出毛病了,走个楼梯也要给自己立这么多规矩,累不累啊。

      他们又在沉默里走了几分钟,四周安静得只有风拂过树叶时发出的“唦唦”声。
      连晨觉得,他其实是个寡言的人。除非必要,否则连一句话也不愿多说。或许这又是一项绅士的素质。
      终于他还是开口道:“你看见路旁边那片黑色的树林了吗?”
      她朝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黑飕飕的什么也看不见。
      “•••什么呀?”
      “那后面有一片是学校的施工工地。我听一个替我改作业的老师说了一个故事,你想听么?”
      “嗯。”她点头,然后他就用他那种低沉动听的卷舌音缓缓地讲道:

      “从前在那林子里有一个野猫的窝,可被施工的机器给破坏了,野猫爸爸也惨死在了工地上。野猫妈妈和她的一群孩子失去了家园,失去了亲人。她们非常悲伤,可却报不了仇。于是每天晚上她就会带着她的孩子们躲在这片树林里,用她们的爪子抓那些机器,一边挠一边凄厉的悲鸣。那是一种婴儿似的啼哭声音,但很凄惨、很悲伤,好像有一千只猫爪在你背上,慢慢地抓,慢慢地挠,挠得血肉模糊。如果有人不小心看见了它们的眼睛,就会被抓住,拖进树林,最后连尸体也找不到。
      看,就像你背后那双眼睛!”

      “啊,啊,啊——!!”不出意料的,文澍听到了一阵魂飞魄散的尖叫。几乎是同时,连晨一把丢开了那只大书包,死死抱住他的胳膊,满脸惊恐地看着他,“你,你——你干嘛讲这种吓人的故事啊!”
      他突然哈哈地笑出来,对自己营造出来的效果感到十分得意:“我还以为你人鬼蛇神,什么都不怕。原来胆子只有这么小。”他捡起地上的书包,然后握住了她的手,就这样牵着她慢慢地向前走。

      他们就这样手牵手在这条黑飕飕的道路上前行,穿过黑夜,穿过树林,穿过月影,好像在一处神秘的原始森林探险。她望不见前方的彼岸,也寻不到来时的径途,而他的手就是在这探险过程里唯一的支持,干燥而温暖,直到宿舍楼前才被放开。在光明的路灯下,他们互道晚安,他目送她走进大门,然后转身离去。

      连晨从窗口望过去,什么也看不见。她看了看刚刚被他牵引的手,皮肤与皮肤相碰时有细微的摩擦。那感觉很温暖,也很温柔。
      连晨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想,一双手怎么能温柔,不过那种奇特的触感,确实在她手上停了留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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