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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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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韩殷是在我迟到的开学典礼上。他干净青涩的面容上带着一点天之骄子的神色,很认真的做着新生代表报告。
然后我用一秒爱上了他。
我和韩殷是截然相反的两类人。他穿最干净的衬衫,用最文雅的言语,待人彬彬有礼,学习优异,就好像蒙神眷顾。而我,只不过是一个不入流的混混。
我和他就像两条平行线,隔着永恒的距离,只不过我永远是下面的那条。我只能仰望着他。
从那以后我就赖上了他。我跟他上学等他放学,一天“巧遇”十多次,我甚至喜欢他用那种不屑一股的眼神看着我。我想我是贱的。
“林珲,我要是喜欢你,我就去死。”有一天他被我跟的不耐烦,对着我一字一顿的说。
那天晚上我没跟着他回家。我在学校后面的一条小巷跟人打架。因为他的优秀招来太多男生的嫉妒,所以我不得不每隔一段时间打一次架。
我不喜欢回家。家里冷清的要命。整个房子除了我没有任何活物,或许还得算上那几只小强?
我对着镜子把撕裂的嘴角用创可贴覆盖住。这帮混蛋,居然往脸上打,害得老子都破相了。
门铃响起,我开门以后意外的看到了他。
“主任决定以后由我负责你的周末练习。”他满脸嫌恶。我知道这是我爸每年给学校捐那么多钱的优待。
从那以后的每个周末,我都能在家里见到他。作为他给我辅导功课的回报,我会做饭给他吃,他对我有这种手艺惊讶异常,而我也终于能够在他面前自信一回。
渐渐的我们熟络起来,他告诉我他的理想是著名钢琴家。我想象着他一身燕尾服坐在舞台中央,手指在黑白琴键上翩翩起舞的样子,合适异常。他天生就该生活在万众瞩目下。
又是一个周末,这一次我决定去他家接他来,仿佛有个声音告诉我该那样做。
远远就能看见他家的方向黑烟滚滚,我不顾周围人的阻拦执意冲进火场。
我看到他穿着白衬衫蜷缩在床上,火焰弥漫在周围。
恍然间我想起他曾经说的话——“我要是喜欢你,我就去死。”
瞧,他是多么固执。
整个礼堂只听到流畅的音乐,身着燕尾服的男人有着蒙神眷顾的神采。而我只是偏过头来,看着身边已经光环不再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