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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二十四章 煮酒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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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莺跟着项杰和苏龙胆,前往河东赈灾,一晃半月有余。
由于主要负责人不懂民政,基本都是按他的意思在执行。他提出以工代赈的措施,施舍只针对那些完全没有劳动能力的老幼病残,对青壮年则提供工作的岗位,并适当在里面选拔人才,有个自发组织大家抵抗洪水的青年被破格甄选为小吏,一个挑着两担土健步如飞的壮士被提拔当了侍卫,百姓一来为重建自己家园,二来有了好的榜样,也都期待有一天好运能降临自己头上,无不戮力同心。一场大灾基本没有带来以往常见的暴乱、流民,或者对来年春耕造成大的影响,反而基本在短短半个月内就恢复了生产,而且大部分人也都精神饱满,斗志昂扬,毫不像灾民的样子。
对于叶莺,这半个来月,也是他这些年难得纯粹与快乐的时光,快乐到他很少想念起阿九。大烨失政多年,作为叶家郡主,他怎么会不希望百姓安居乐业,海晏河清,因此夙兴夜寐,极其卖力。虽然忙碌辛苦,但大家都为了一个相同的目标,不弄心机,不求私利地努力,看见事情因这努力一天天在变好,灾民脸上有了笑容,他便觉得无比开心。何况期间也有许多忙里偷闲的时候,苏龙胆总去找他小酌,他也从来没拒绝过——除开在危急关头并肩奋战过的情谊,龙胆的个性也很可爱,相处轻松,她讲的事情,经常让他不顾矜持,笑得前仰后合。
比如这一个:
“我四五岁的时候,有个小黑胖子老是欺负我,那时我又瘦又小,打不过他。”
“那你怎么办?”叶莺噙着酒碗问。
“有一次啊,我就想到一个主意,他再来时,我突然一把,抓住他的小jj,扯了半尺,一松手弹回去,当时他就哭了。哭完他再来追我,我把裤子一脱:‘啦啦啦,我没有!’他就被打败了。”
叶莺笑倒在桌上,笑的时候想起那个被扯半尺的情景,突然又觉得下身有点疼。
“后来那小胖子怎么样了?”他问。
“我们有很长时间没在一起,再见他的时候,他居然是驱狼侯了,”龙胆悠悠啜口酒,回答。
叶莺呛住了,怎么也不能把这故事的主角跟现在殿堂上那位联系起来。
“所以你再见到他的时候,选择离开‘无衣’,跟着他?”
“也不尽然,”龙胆眯起眼睛来,“你知道的,‘无衣’是个喜欢争谁的人头标价更高的地方。当时他答应我,若我跟着他,有一天他会把北都城改成我的名字,你想,这个诱惑对一个‘无衣’有多大。”
“龙胆城,怎么样,还挺好听的吧?”她笑着,继续说道,“可惜,臭男人的话没有一句能信的。现在他身边的红人是那个‘秦先生’,离开战场,我就什么用也没有了。”
叶莺抬了一下眼睛,敏锐如他,怎会感觉不到这句话里的一丝酸味。
他相信龙胆和她的主君没有实质性的“那种”关系,军队里没有男人和女人,只有活人和死人,她说的。
然而其实不是没有男人和女人,而是女人若想活下来,就必须露出十倍于男子的强悍。那种环境的威力,绝不啻于一个丧女的王爷父亲,这种被强行“扭着”的感觉,他感同身受。
但是当然,他不会点破什么,顺着话说下去,“那位秦先生,倒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她判断大局和捕捉机会方面非常之强,可以说有‘片言以乱天下’的本事。人都是互有长短,所以你也不用在这点上跟她做比。”
“秦先生的才华我知道……她是个谋士,谋士尚主,无可非议,”龙胆微微蹙眉,像是说给叶莺听,却又像说给自己,半晌,又道,“我倒忘了,你看人极眼毒的,当初皇后是你的死对头,你居然去找我说放了她,我听到时觉得你疯了。”
“不敢当,”叶莺浅浅一笑,“我自小与你们的生活环境不同,察言观色的本事,多少要有一点。”
“那你觉得项毅这人怎样?”
叶莺深叹一口气,“项侯不是常人,行事也非常事。他英神俊武,豪气干云,凡战,则身冒矢石,冲锋在前,是以士卒用命,在北疆叱咤风云,这些,别人想必也奉承烂了。但依我看,他能崛起至此,最大的优点还不是这些。”
“那在何处?”
“他非常敢用人,也会用人,这种本事像是与生俱来的,比如秦先生的事,谁会给一个刚刚加入阵营的女人那么全心的信任?但是他能。包括你,包括夏无殇,你们都不是简单金银官位能打动的人,却对他都忠心耿耿,这就是他的魅力所在。”
龙胆的嘴唇动了动,在北疆有句粗鄙的笑话,项毅就是尿在碗里让人喝,很多人也会以为那是好酒。但终究,她没说出来,只是喝了一口酒
“不过,这种过于率性、轻信的性格,只怕有朝一日,也会让他吃大亏,”叶莺也喝了一口,淡淡补充。
“罢了,罢了,”龙胆摇头叹道,“我跟他这么久,让我总结,竟没有你说的洞明。”
“你是当局者迷而已,”叶莺放下酒樽,笑道。
“哟,这也算‘青梅煮酒、品评人物’了?”龙胆咯咯笑起来, “那你倒挨个说说,项杰是个什么家伙?”
“看起来英武华丽的将军。”
龙胆心照不宣地大笑起来,这惜字如金却隐意深长的一句,真不知说他刻薄还是厚道。
“夏无殇呢?”她挑起眼眉,又道。
“这个……说真的,我没有太多交道,有些依稀的感觉,他也是知人长处的人。”
“你说会用人?像项毅那样?”
“不,不,跟项侯不一样,项侯用人,多是这人令他心生钦佩,若是弱者,就被他瞧不起了,而无殇知人长处,是从最微末,甚至受人鄙夷的对象上,也能找出长处来,若说项侯的‘会用人’,倾向‘敢于信任’,无殇的‘会用人’,则更倾向‘善加利用’,”叶莺顿了顿,酒精让他变得口无遮拦,“还有一句,不知当讲不当讲的话,无殇此人,给我的感觉有些‘外温内寒’。”
“你果然眼毒,”龙胆眼珠转了几转,颇有惊异之色,半晌,才道,“其实我能明白他的。从小无父无母,也无兄弟姐妹,更摊不上什么痴心不渝的爱人,有的,只是一条烂命,左支右绌,全为保全,难免便觉得自己这条命金贵了些,其他东西,若逼到份上,都可抛弃。”
叶莺眨眨眼睛,正在琢磨龙胆这句话的一些意味,冷不防,龙胆下一句过来:“叶莺,我们能算朋友吗?”
这句话来得非常突兀,没头没脑,砸的叶莺心里一刺却又一暖,朋友这两个字,似乎从来离他很远。他的身份大多只有两种,“高高在上的郡主”,或“不男不女的怪物”。而他自己,也从来不会对其他任何人说出“我们是朋友”这样的话。
他想了想,轻轻点下头。
“无衣的做法,今天你是我的朋友,我便当朋友待你,直到有一天,如果实在保不住,那也是没办法的事,”龙胆喃喃道。
“你说什么呢?龙胆,是不是喝多了?”叶莺站起来,自己也有点晃,却还想去扶她。
苏龙胆起身,避开他的手,突然正色:“叶莺,可以的话,跟你那个重要的兄弟,远走高飞吧。”
叶莺一愣,呼出的热气在空中变成凉薄的白雾。
“拿着这个,回去睡吧,”龙胆从腰间解下佩剑,递给他,然后转身,大踏步地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