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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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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廷是东南部最为繁华的一个城市,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是适合灯红酒绿的,因为出生并生长在这样一个繁荣的大都市,岚廷人总是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他们走路的时候习惯于高昂着头,像一只只高傲的天鹅,他们不屑于与外地人说话,他们以为自己是王者,而别人都是双手肮脏的奴隶或是没有灵魂与思想的傀儡。
可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有源源不断的人涌进这里,他们张大渴望的双目,期望在此地一展宏图。岚廷人的自持矜贵算得上什么,只要能够挣钱,他们愿意将头低得只能看见自己的脚。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会降低人格只求金钱名利,有那么些人,只是希冀能在这个城市赚一点钱,以支持他们的生活。
比如米利。
“你真的不加入?”赵媚疑惑地眨了眨眼睛,似乎在听天方夜谭,“米利,你会后悔。”
“不想成为那样的人。”米利低头望了望自己的高跟鞋。它足足有十厘米,每天夜里,她都得踩着它歌舞,取悦这座城市的不眠之人。
“陪酒不是妓女。”赵媚解释道,“我们只卖酒不卖身,况且挣钱比唱歌跳舞的多多了。米利啊,你老是坚持着你那一套算什么,你不知道在这里挣大钱的都是商业巨子啊,我们这种小虾米,就是用来当炮灰的。所以啊,我是打算加入了,整天唱啊跳啊的,累死人了,挣的钱还不够我买衣服。”
米利不说话,表情却更加凝重了。的确,来到这里,她便是为了挣大钱的,因为家里还有一个瘫痪了的老妈,两人的生活费都得由她来承担,可她实在不愿意,为了钱就选择丢弃自尊,与那些浑身散发铜臭味的男人周旋,她厌恶他们,就像厌恶一只只苍蝇一样。
“米利,你确定不和我一起去了?”赵媚最后一次询问,见米利摇了摇头,只好说,“唉,你就是太固执了,不懂得变通。你不会期待着哪天唱歌的时候遇见一个大金主,听了你的歌声就从此对你痴心不移吧!唉,总之我是不再抱有幻想了,这么久了,也没人给我献只花。”
米利微微笑着,实际上,从十五岁起,她就不曾对“从麻雀变成凤凰”抱有希望,全世界的人,包括至亲,都有可能会抛弃自己,只有自己对自己的爱,是至死不渝、亘古不变的。很小时就明白,一切都得自己打理,遇到困难要学会自己解决,别人的帮助只会成为日后被其困住的把柄。于是,七年来,她一直都是自己解决问题,无论遇上什么难事,都是自己扛下来,把自己的棱角磨平,滑润地像块皂角,这样独立自主的自己,怎么会希望会遇见一个白马王子解救自己于水深火热之中?倒是赵媚,像是个少女,心中的那点小梦想,米利约莫能猜得出来。
赵媚喜滋滋地拿着身份证去找她们的主管,申请“转行”。其实,她们的主管已经不仅一次来找她们,劝说她和赵媚加入“陪酒”一行。起初,两人都不同意,认为“陪酒”就是那种职业女子,现如今,她还坚持着,可赵媚却妥协了,原因只是“没钱买衣服”。
米利取下衣架子上镶满水钻的吊带,熟练地将隐形胸罩戴上,再套上那件吊带。昏暗的灯光下,米利看见自己暴露在外的大半个胸部以及两条修长的腿,不禁回想起七年前的那场噩梦。温暖的四月,米利硬生生地打了个寒战,呆滞片刻,才扯了扯嘴角,走向舞池。
岚廷的商业贸易区,光溢大厦八十八层。
“宿总。”一个正直的声音自门外探入。
“什么时候回来?”清冷的声音淡远飘渺,好似不应该存在在这个世界。
“下星期一的飞机,上午十点。”
“嗯。”宿天宿抬起眼眸,修长的手指划过桌上的文件,微微颔首,“告诉王总,下星期的会议由他主持。”
靠门边的人略有讶异:“宿总……”
“我会去接机。”
说话间,宿天宿的嘴角不自觉上扬,那个即将回来的人便是他的堂弟叶舜钦。两人的关系就像亲兄弟般好,虽然偶有小吵小闹,但总是无伤大雅,反而在这吵闹之后两人变得更亲近。
“对了,展力,舜钦有没有说回来的原因?”宿天宿收敛起笑容,再次淡淡问道。
“按您的意思,我问了,不过他似乎想要当面告诉您。”
展力直了直身子,一丝不苟地答道。他跟在宿天宿身边十多年了,清楚地知道宿天宿的为人、处事:淡定、沉着、稳重、矜贵。他曾经想要跟上宿天宿的步伐,起码是要学习他的淡然态度,当他以为自己已经很靠近宿天宿的时候,总是会遇见这么一两件或棘手或麻辣两件事,被宿天宿天衣无缝地处理完毕,每每此刻,展力都觉得自己不过是宿天宿边上的一团微光,发出的光芒弱忽其微,而宿天宿,更像是一颗炫目的星,正如其名,天宿。
“我知道了。”宿天宿站起身来,背对着门,从落地窗往外看去。
繁华的都市,即使是在深夜,商业区依旧是川流不息,忙碌的人们总是很吝惜休息的时间,唯独对钱,是大手大脚。
宿天宿点燃一支烟,眯了眯眼,不禁思忖起常年客居外国的叶舜钦突然决定回国的原因。
岚廷这个繁盛的城市,并不是单调地矗立着的,它更像是一只沉睡的巨狮,贪婪地呼吸着,黑暗是它夜晚的被褥,光明是它白日的衣裳,只不过,它似乎更愿意在黑夜里生活,黑暗令它安然,浑浊的空气给它带来莫大的安全感。
于是,这个城市,是注定有故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