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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三十四 ...


  •   叶闵翎那救命的药确实管用,第二天背上的伤口就没再流血了,精神较之昨天也好了许多。

      芙裳公主折腾一夜,此时披头散发,再加上她撕碎自己身上的衣料子给他包扎,便显得很是狼狈。她一大早去寻了些野果子回来,还在前头不远处找着了一处干燥的土洞。

      两人不知道被河水冲到了什么地方,完全辨别不出方向。再加上一人重伤,一人脚上骨折,那些追杀他们的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追上来。找一处隐蔽的地方躲起是最明智的选择。

      几百米的路程,两人硬是用了大半个时辰才挪进去。那树洞里头温暖干燥,前头有灌木遮挡,后顶上有一些树根撑开的小裂缝。有阳光透过那些缝隙照射进来,里头便一点也不黑了。

      用宽大的树叶铺在地上,这里便成了二人的栖身之所。吃了一些果子喝过一些清水,相对无言。大约是心情变了,氛围也变了,各种不适应使得两个人都觉得尴尬。叶闵翎怎么都没想到,自己这一生居然也会经历这样的生死危机。

      宁静的山野间,有水流声和鸟鸣声传来,但是这方洞穴里却是异常的安静。叶闵翎半趴在地上,视线扫过她的右脚,不由神色一滞。沉吟许久,终于鼓足勇气说,“脚,给我看看……”

      芙裳公主愣了一下,然后低头把脚伸了过去。叶闵翎褪掉她的鞋袜,只见她脚踝处关节外阔,肿得很是厉害。他伸手按了一下,痛得她直龇牙。

      叶闵翎忙缩了缩手,抬头颇有些埋怨的看着她。芙裳公主抿唇望向别处,强忍的缘故她的声音有些哑,“不碍事,你看……”

      叶闵翎低头继续擦看她的伤势,虽然一身脏乱也很狼狈,但是污泥丝毫掩不去他本身的光华。细长的眉毛微微皱着,眼神因为专注而深邃。双唇轻抿,心里正犯着的小脾气全写在了那上面。

      想起昨天水下那渡空气给她时的柔软,芙裳公主面上一红,瞧瞧的将视线从他身上挪开了。心突然跳得很快,咚咚锵锵均匀而有力。与他分明相处了这么久,也不是第一次有身体上的接触,不知怎么的,今天尤其觉得紧张。

      叶闵翎用两根直的树枝固定住她的脚踝,然后从自己身上扯下一些布条给她缠住。末了,想了一想,还说,“小心别动着了。”

      两人在那土洞里躲了三天,芙裳公主的恢复能力一如既往的好,如今靠着树杖已经能出去找些食物回来。叶闵翎因为有良药的缘故,恢复得也算顺利。

      这一天,芙裳公主又出去找了些野菜回来。刚到洞口,就看见叶闵翎在一条一条的解着身上的绷带。她忙走进去,焦急的问,“怎么都解了,动到伤口怎么办?”

      叶闵翎看了她一眼,没有答话。只在心里暗自嘀咕:你这给我绑得乱七八糟的,我都三天喘气不顺了。现今手脚能动了,要是还不自我解救,只怕伤还没好我就先被勒死了。

      芙裳公主何等聪明,见他拆下的多是碍事的,而关键伤处都没动,一下子就明白了。脾气一上来就想发作,突然又想起他如今是个伤员,便只重重的哼了一声,鼓起腮帮子退了出去。

      她在洞门口堆了一堆新鲜的野菜,然后安安静静的藏进洞里。没一会儿,两只又肥又壮的野兔便上钩了。她不急不缓的从袖子里抽出一包东西来,叶闵翎好奇的一看,不由面部抽搐。他那针灸用的银针还真是用处不少啊。

      她手指捏住一根针,瞄准了其中一只兔子,飞快的就扎了下去。那兔子身上吃痛掉头就要开溜,可她又怎会给它机会,双手张开猛地往前一扑。谁知那兔子跑得飞快,她这一扑就给正正扑进了泥土里。

      “嗤——”

      叶闵翎一个没忍住,就给笑出了声来。芙裳公主捉兔子未遂,还被她的奴隶嘲笑。不由的恼羞成怒,扭头狠狠的给了他一记刀眼,呵道,“不准笑!”叶闵翎忙嘘声止住了笑。

      芙裳公主一头一脸的灰,还气鼓鼓的瞪着他。这让他心情很是放松,居然一扫往日对她的畏惧,冲着她调皮的瘪了一下嘴。

      “……”

      这一回,玉芙裳可被吓得不清。要知道她这自闭内向的奴隶可从来都是躲着她的,就算是被要求待在她身边,也多是一副神游他处的发呆状。何时曾对她做过这样的动作啊,这……分明就是挑衅!

      啊呀,胆子真是越发的大了!

      ……

      大概七、八日之后,芙裳公主脚上的伤彻底的好了。叶闵翎虽然还没好全,但是也能出洞行走了。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那些追杀他们的人一直没有找来。这附近也没有村子,更是没人发现他们。虽然一身狼狈,还好几日都没能洗澡,但这样的日子两个人都过得非常平静。叶闵翎也渐渐开朗了许多,还时不时打趣她一番,逗得那所向披靡战斗力彪悍的芙裳公主面红耳赤。

      两个人在这深山里,过着最原始也最没约束的日子。饿了就吃些山果野味,虽然不敌宫中大师烹饪,却也是想吃肉吃肉想吃菜吃菜,还有最最新鲜的饭后果点呢。渴了去河里取些清水,没了大雨的冲刷,那河水便恢复了最初的清澈,水的味道清甜可口。

      累了就去土洞里睡上一觉,芙裳公主隔天会换一换里头的树页,以保持清洁。闲得慌的时候俩人就跑到河潭上玩些游戏。这俩人对那些小孩子玩的游戏都很是热衷,大抵是幼时没什么机会玩吧。

      这地方真的好,有吃有睡,没阴谋没诡计,也没那些让人累心费神的事情来叨扰。虽然伤已经好了许多,却一直都没人提回去的话题。这仿佛是一件并不重要的事情,可以被随意抛弃,被一直遗忘。

      但是,那可能吗?

      这一天,芙裳公主抱了一包桃子回来。叶闵翎坐在洞门口,返身往背上的伤口上涂着药。只是那道疤太长了,很多地方他怎么都勾不着。

      芙裳公主神色颇有些异样,将桃子放进他怀里后夺过了他手中的药膏。他原本就生得有些瘦,经过这一场变故,便更瘦了。他皮肤又白又干净,在阳光之下还微微泛着些光,除了那道又长又可怖的骇人疤痕。

      手指抚过那疤痕,若是没有这一道痕迹,这该是个多么美的背。弧线优美,肤质细腻,只看了背影就让无数情窦初开的女子难以忘却。待他娶妻生子后,可以让妻子依靠,可以背与他一样乖巧的女儿去街上玩耍。

      他原本应该有一个宁静又和详的生活,一切都被她搅乱了。可是,那样的伤疤已经留下来,就算最终痊愈也会留下痕迹。他没办法忘,她亦不能。

      “我要逃走了,你……随我一起吧……”她说。

      这是一个邀请,却更像一个誓约。你若愿意,从此白首不相离。

      冰冰凉凉的手指在背上滑动,叶闵翎喉头哽咽。不随你走,我还能去哪里。

      “嗯。”

      那样的回应,也同似一个誓言。千山万水,生死艰难,不弃。

      ……

      两个人沿着河水一路往下游走,因为叶闵翎要休息,便走走停停,倒也不辛苦。三天后,他们见了到第一个村子。玉芙裳偷来两套衣服,走时还顺走了农户锅里正蒸着的馒头。叶闵翎知道后,默默的从人家窗户里扔了一截玉石进去。他身上东西丢得差不多了,只剩一个束发用的玉簪,他把它掰成了几截,留做备用。

      换去了那一身狼狈,二人装扮成了农夫的样子。只是,一人唇红齿白英俊耀眼,一人娇小玲珑一身贵气。任谁看了,也很难把他俩与农人联系在一起。

      芙裳公主一路都很小心谨慎,所到之处能不与人打交道就不打交道,所过之处也尽全力抹去痕迹。叶闵翎觉得,她似乎并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关于逃亡,她似乎很有经验。

      像是看出了他的疑惑,芙裳公主主动向他做了说明。她逃亡的计划从七岁时就开始计划,这中间也行动过许多回。只是,没有一次成功。至于那些野外生存的技能,说出去可能没有人会相信。

      她被接回正宫生活之前,曾受过专门的训练。她的师父是位大内高手,却在暗地里替人训练着一批死士。当然,与那些死士相比,她大约还是有些不同的,因为她是公主。可是,在那个不变得强大就会被杀死的地方,她一点都没受到优待。

      后来,她被送去了皇后身边。替她打听一些事情,替她背一些黑锅,也替她杀一些人。那群曾与她一起被训练出来的死士,有的成了大内护卫,有的被遣派去了权臣府上,还有的像死了一般消失在了光明的世界里。她知道,他们成了暗卫。她自己也是暗卫,只是身在明处……

      如今,她正在做一件暗卫一辈子都不可能做的事情。稍有不慎,她以及她身边这个选择了与她一起的男人,都将坠入那万劫不复的深渊,永无光明之日。

      ……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4章 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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