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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生日 ...

  •   第四章

      忙碌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又是一个星期,这个星期六是个难得的好日子,棹歌打零工地方的老板儿子结婚,所以放他们所有人一个有薪假,而晚上的夜班要六点开始,所以她今天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做她自己想做的事情。

      周六的早上,棹歌特别起了个大早,随便套了件旧T恤、破牛仔裤就上街了,明天就是她十八岁的生日,法律上算是她正式成人的日子,她想好好给自己挑件礼物庆祝一下,一辈子也就这一回而已。

      她漫无目的地在商场里走来逛去,可是看来看去也找不到什么特别合心意的东西。不远处就是珠宝柜台,那里本不是她会涉足的地方,可是今天却有一股冲动让她走了过去。

      戒指、项链、耳环、手镯,晶亮闪烁。黄金、铂金、美玉、宝石,耀眼生光。棹歌并不贪财,但是并不代表她不喜欢这些华美闪耀的装饰品,虽然一直在生存的边缘挣扎,但是身为女人的本能仍旧不能抗拒。

      突然,她看到了一对十分别致的耳坠,细细的铂金链下垂着一个米粒大小隐然有若泪光的十字星,星的中心还有一颗极小的碎钻,因为太小,所以只能看见它在灯光下一闪一闪的光芒而看不清楚它具体的形状。

      第一眼,她就被它吸引住了,那是属于孤独者的泪光,无人看见的寂寞的泪光。她喜欢它们!棹歌立即让柜台小姐拿出来,试着戴上。

      “您真有眼光,这对耳环名叫星泪,是由法国顶级珠宝设计师设计,全球限量出售。这对耳环戴在您的耳朵上真的很漂亮,很配您的气质。”柜台小姐恭维的话是真是假棹歌都无所谓,她只是单纯的喜欢它们,想拥有它们而已。

      可是……

      “要八百块啊?”好像有点贵。

      “如果您真心喜欢的话,我们可以帮您打个折,但是因为是限量出售的,所以,最多只能打到九折。”

      九折,七百二?可是我的身上只有六百块钱,还包括了下半个月的伙食费、水电费。

      “我明天再来买。”如果再加上今天和明天打工的钱应该够了,至于下半个月,差不多已经三个多月了,她应该可以再去卖一次血,虽然紧张一点,但应该够了,棹歌暗暗计算了一下,咬了咬牙。不过,虽然她许下了承诺,可是抬眼看见的却是柜台小姐溥衍的笑容,她知道她们心里在想什么,但她是真心地想要拥有它们。

      明天!明天她一定会来把它们买回去,这将会是她十八年来最好的生日礼物。

      可是——当她第二天傍晚带着她的全部家当赶去商场时,柜台小姐却满含笑容地告诉她――最后一对星泪,刚刚卖出,已经没有了。棹歌一时有些怔愣,鼻翼隐约有些酸涩忍不住泛了上来,柜台小姐极力向她推荐其它的首饰,可是她却再没了购买的兴趣。走出商场,她暗自嘲笑自己,明知道那种东西是奢侈品还妄想拥有,着实是很不自量力啊!

      摸了摸口袋里的八百块钱,是天意让她省着吧?呵呵,眼睛有些涩,她用力地抬起头,望向仍旧带了些青蓝的天空,十八岁的第一天,已经快过完了。

      *鉴天•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十八岁过去了,过去也就过去了,心里虽然有个遗憾,但她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想太多有的没的,伤春悲秋哀怜自己的不幸是那些衣食丰足的富家千金们才有资格品味的闲情,至于她没有心情也没功夫去做这种事情。下了课,棹歌一边默背着单词一边朝外走,唐宠玉从后面跟上她,“你这个星期忙不忙啊?”

      “有什么事吗?”风棹歌扭头看她,脸上挂着柔和耐心的微笑,心里希望她有话快说,她真的很赶时间。

      “其实,这个星期四是我十八岁的生日,我爸妈要帮我举行一个生日会,你要不要来参加?晚点也没关系,反正可以住我家,你看你能来吗?”唐宠玉一脸期盼地看着她。

      生日?原来,原来她们的生日竟只差了四天。

      “嗯,我安排一下,尽量过去好不好?但是我真的不确定,所以――”

      “没关系,哪怕你提前半个小时说要来都行,我会等你的。”

      唐宠玉笑得很是开心,风棹歌却笑得很是无力,生日,她刚想忘掉的……

      星期四不是棹歌的假日,唐宠玉的生日她也不想去,可想而知唐家大小姐的生日宴会是何等的华丽热闹,她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更没闲心去准备什么生日礼物,就这样到那儿去简直是给人笑话,既知不宜,便藏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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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玉生日前一天,十月二十号,对于棹歌来说,这是个催命的日子,中午棹歌抽了半个小时去趟银行,把这个月该还的钱还上,看着那些令她恐惧的数字一天天的减少,心头略略有些轻松的感觉,她真的很累了。

      还完这个月的钱,棹歌再次囊空如洗,月月如此,日日如此,有时候她真的很怀疑自己究竟还可不可能从这些繁重的债务当中解脱出来?出了银行的大门,她抬头仰望湛蓝的天空,再次无声地询问冥冥中的上帝,“你可是真的存在?”

      晚上的这份工,是棹歌的主要收入来源,其实若真的只是简单的生活,她是用不着这么拼命的,可是――都是那个女人!一想起这件事,她就恨!那个自私又残暴的女人,那个心里只有自己的女人,借了高利贷挥霍一空之后居然敢一走了之,把所有的债务全部丢给了不到十五岁的她。若不是她机灵跑得快,早就已经曝尸街头。可是她还要生活,总是躲藏也解决不了问题,她并不想失去正常人的生活,不想永远像臭水沟的老鼠一样过那种暗无天日的生活,所以,不管这些债务有多重,她都必须想办法偿还。

      那段日子她不想再回忆,那些屈辱,那些愤怒,那些如同看着一只流浪狗一样的眼光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让她噩梦连连。三年多了,她都已经快要不记清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不过,她不会认输,为了生存下去,她并不在乎手段是不是卑鄙下流,靠着坑蒙拐骗的手段,她从银行弄到了自己所急需的那笔钱,还上了高利贷,但是她不想真的成为罪犯,所以,即使要花几十年的时间,她也下定决心一定要还清那些钱。其实欠银行的并不会比欠高利贷的强到哪里,除了利息低些,少些砍刀的追杀,该还的钱同样一分也不能少,因为她渴望着有一天可以光明正大的回到阳光下,抛弃过去的一切,期盼着终有一天她可以抬头挺胸地活着。

      忙碌的时间过得倒也快,虽然辛苦,可是习惯了也就这样,转眼之间就已经过了三年多。但是!那个女人,棹歌恶狠狠地诅咒着,她最好祈祷不要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否则,她一定不会轻易放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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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棹歌晚上工作的地点是一家名为浪影的夜总会,身份是公主,性质是负责送酒、结账,不高尚却很实际。一个星期只排四天班,晚上七点到午夜十二点,算是中班,一个月一千五百块钱,小费另计,对于像她这样靠打工维生的学生来说,是个不错的工作选择。

      不过,那个世界从来就不是她的世界,每天看着灯红酒绿,买醉寻欢的男人女人们,棹歌只能做一个尽量保护自己的旁观者,看着那些男男女女们冷笑以对,有时候她忍不住想问,这些人把生活当成什么?把生命当成什么?这样过日子有意思吗?她实在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喜欢这样浪费时间。

      “小风,客人醉了,你送他出去吧。”领班的头兼着妈妈桑,她不但管着像棹歌这样的“佣人”,还管着一大群“小姐”,向来是抓到谁就让谁干活的,虽然送客并不是棹歌的事情,不过被她抓到棹歌也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去送。

      “先生,需要帮您叫计程车吗?”棹歌奋力架着那个脑满肠肥的秃头,她估摸着这个老秃头最保守估计也有一百六七十斤,而且已经醉得东倒西歪,站都站不稳地直往她身上贴,若非棹歌学过点皮毛功夫,他这一身横肉非压得她一屁股坐地上不可。棹歌咬着牙硬撑着朝门外走,半架半拉地拖着那个醉鬼,权当是在背死猪。

      “小姐,你……够水灵,我喜欢,跟……跟我走吧,我有钱……陪――”没想到那老秃头虽然已经醉得神智不清,还色心不死,一边说着,一边把喷着恶臭酒气的脸朝棹歌探过来,欠砍的咸猪手照着棹歌的屁股就乱摸一把,恶心的她差点儿一脚踹过去。

      从走廊到门口有段不短的距离,棹歌急切地加快着脚步朝门口走,就在她忍得牙齿都咬痛了的时候,突然那只一直放在她屁股和后腰上捏捏揉揉的咸猪手不翼而飞,整只死猪的重量也突然消失了。棹歌有些奇怪地转头一看,只看到一个与她穿着同样制服的年轻男子正捏着那头死猪的手腕朝外拖,留给她的只是个背影,很陌生的背影。

      “啊!你想死啊?”一阵猪嚎响起,那头猪显然非常不满有人把他从我身边拖开,而且手段粗鲁。

      “别找麻烦。”那年轻男子手下再用力,轻淡地威胁了一句,直接把那头猪拉出了大门,只听外面一声猪嘶,不等棹歌追出去看,他已经推开门回来了。

      棹歌看着那人,微微皱起眉头。

      “谢谢。”棹歌走到门口,正好那人推门回来,她点头朝他道谢,借着门口明亮的射灯终于看清了那人的长相,不过二十三、四的样子,额前挑了一绺金发,个子挺高但是长得很普通,属于丢进人群就找不到的类型。听到棹歌的致谢,他只是脸色冷冷的点点头就快步离开,似乎不想和棹歌说话。棹歌挑挑眉看着他的背影,见他如此冷淡,也无意去寻根究底,也径自转身回去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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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四下午放学时分,唐宠玉拉住棹歌的书包,一脸甜笑地看着她,“棹歌,你跟我一起走吧,要不晚上你还不定得忙到几点呢。”唐宠玉的眼睛亮亮的闪着期盼的光,纯真又美丽,棹歌抬眼看她,也忍不住感叹唐宠玉还真是个漂亮娃娃。

      “真的不行,我还得去店里一下,老板特别吩附了,所以,我尽量,争取过去。”棹歌柔声推托。但不知道唐宠玉是不是看出了她的不情愿,听了棹歌这话着实有些不太高兴,脸上的笑也收了起来,小嘴嘟得老高,似乎对自己如此盛情邀请棹歌,她还推托不去感到很没面子。

      “我一定争取过去。”棹歌见宠玉神情不对,急忙拿出笑脸来哄她,“真的,我保证。”棹歌举起三个手指头,终于换来宠玉的笑脸,棹歌暗自松了口气,好不容易走近她,可不能因为这种小事功亏一篑。

      “这个你拿着,忙完我叫人去接你,无论如何一定要来。”棹歌低头一看,唐宠玉居然塞给她一个手机。

      “这――”棹歌看着手上的手机,这个好像是她一直在用的手机啊,给了她,那她自己呢?

      “这个就送给你了,我才换了个新手机,这个是我原来用的,反正也才用了两三个月,算是新的,卡我换过了,号码也已经清理过了,只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在里面,你直接按这个和这个键就好,可以直接拨过来,如果过了八点还不来,我也会打电话给你的。”

      棹歌看着手上的手机,有些怔然,记得两个月前唐宠玉向她炫耀这台手机时还曾经说过,她一眼就看中了这个最新款,一年内不打算再换了,没想到,她喜新厌旧的速度如此之快,而且,如此随便地就将淘汰下来的东西打赏给看着顺眼的人,这就是大小姐的习性吧。棹歌眯了眯眼睛,她是不是应该表现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

      “我不习惯用这种东西,这样吧,今天晚上我带着,明天还给你。”棹歌看了看手机,塞进后腰口袋,既然已经打定主意今天晚上不去了,那么也没必要一再拒绝唐宠玉的一番好意,省得真的惹恼了她,也挺没意思的。

      “你呀,真是的,随你随你吧。”唐宠玉摆摆手,浑不在意地转身出了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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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星期一到星期四棹歌晚上都要去夜总会工作,所以晚上八点棹歌仍旧穿着制服在喧闹的人群中穿梭往来。路过舞池,DJ挑了首激狂的音乐,打起闪电般的银灯,棹歌端着空托盘略略驻足侧目观赏舞池里的醉生梦死。

      那是另一种世界的狂飙,在杂沓而近乎猖狂的音乐中,迷幻的人们显露出一种世界末日般的颓丧,莫名的兴奋,摇摆舞动,错乱夸张地扭曲肢体,借助曲动的韵率表达内心深处的发泄欲望。在灯光不及的黑暗处,午夜的魍魉经过漫长的蛰伏开始蠢蠢欲动,悄然无声地嗜吸人心空洞无着的阴暗,仿佛虚幻的时空,那些变幻尖锐的色彩,还有刺痛眼眸的陆离光华,混合成一梭利箭刺透这些冷漠苍惶的灵魂。

      一时间棹歌感到有些迷惑,她感觉到自己仿佛快要被这种震耳欲聋的噪声淹没,呼吸变得急促,伴随而来的是眩晕的不适,手上的托盘险些掉了下去,幸亏那盘子是空的。

      有个人在身后扶了她一把,棹歌定定神站稳,等那阵昏眩过去,她想一定是因为最近她的确太累了,所以才会体力不支的感到头晕,等她恢复过来转头看过去,想感谢那个扶了她一把的好心人,却只看到一个有些眼熟的背影正朝吧台走去。又是他!是之前帮她解围的那个年轻侍者,他是谁呢?棹歌心里隐隐有了答案,之前她只是约略地猜测,但是现在她却有了七成的把握。那人对她仍旧保持着恰当的距离,她当然也不会追上去接近,所以,算了,到时候自然会知道,只要知道那个年轻人对她没恶意就好。

      片刻后,腰际突然传来一种震动的感觉,令棹歌心下一惊,伸手去摸才发现是唐宠玉的手机在震。她放下托盘,拿出来一看,果然是唐宠玉打来的。接还是不接?棹歌有些犹豫,算了,接吧,不过得出去接,这么嘈杂的环境可不是听电话的地方。

      棹歌拿着电话躲进后面更衣室的角落,这儿还清静些,不大听得见前面喧闹的声音,回拨过去,只响了两声,电话就被接起来,不等她开口,电话那头的唐宠玉已经噼哩叭啦地抱怨起我来,“都几点了,怎么还不过来?你现在在哪儿?”

      “我――还在上班,在新街口,可能过不去了,这儿真的很忙走不开啊。”从浪影到宠玉家私家车都要开足足四十分钟以上,还得上环城高速,压根没有公交车可以乘,所以她想她可以不用去了。

      “新街口啊,那正好,亚轩正好要路过那儿,我让他带你过来,你赶紧请个假吧,今天你非来不可,不然我们就绝交!”唐宠玉大声地强调最后的两个字,棹歌顿时感觉头又隐隐泛晕,不去都不行吗?看看身上的制服,想想柜子里的T恤和牛仔裤,这样的场合非让她去做什么?

      不到两分钟电话再次响起,是个陌生的号码,应该是楼亚轩吧?

      “棹歌吗?”电话里的男声听起来神采飞扬,棹歌几乎可以想像出楼亚轩那灿烂的笑容。

      得到棹歌肯定的答复后,楼亚轩接着道:“棹歌,听说你在新街口附近,正好顺路带你去唐家,我已经快到金鹰了,你在什么地方?”

      “我――我离新街口不远,可是我还在上班,我想今天晚上就不去宠玉那儿了,回头补送份生日礼物给她吧,如果我现在走了,老板会找我麻烦的。”

      “那怎么行,我可是答应了宠玉一定要把你带到的,要不我帮你去请假?”楼亚轩看来和唐宠玉是一国的,完全是非要她去不可的架式。

      棹歌无奈地揉揉眉心,“那我去试试请假吧。”

      “没关系,如果老板把你开掉了,就到我的公司来上班,保证不会亏待你的。”楼亚轩大笑,棹歌却笑不出来,工作对他们来说是件简单又容易的事情,于她却很艰难。

      “那十五分钟之后我在金鹰旁边的停车场等你,行不行?”

      “我待会儿给你电话吧。”

      搁下电话棹歌就跑去找领班,今天晚上是丽兹姐当班,她和棹歌的还系还不错,也比较好说话,棹歌没办法,既然唐宠玉都盛情到这份上,把自己的男朋友都让出来给她当司机了,再不去未免有些拿乔得过分,那就去吧。

      棹歌急急忙忙地跑到停车场四下看着想找那辆扎眼的红色跑车,她从浪影出来只穿了件薄薄的T恤,十月的风已经渐渐有些寒凉,尤其是晚上,身上的汗一落被风一吹,冻得她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不由抱起手臂搓了搓。突然身后一暖,一件男式西装外套披上她的肩头,长年黑街后巷里养出来的危机感令她下意识地向旁急跨半步转身,手已经摸在后裤口袋的小刀上,这一连串急骤的动作虽是条件反射,但却令那件充满善意的西装险些被扔到地上去。

      “我吓着你了?”棹歌回头,发现楼亚轩正站在她身后略微惊讶地看着她。她这才放松下来,伸手拉下身上的西装,“谢谢,我不冷。”棹歌将西装送回他手中,她跟他并不熟,他又何必要做这种暧昧的事情?

      楼亚轩像是完全没发现棹歌的戒备,接过西装却再次披在她身上,“待会儿上了车再还我也不迟,明明被风吹得打冷战还逞强啊。”他笑着,笑容还是那么灿烂,一边说着还一边帮棹歌拉了拉身上的衣服,令棹歌一时间有些僵硬,她真的不习惯有人靠她这么近。

      看着楼亚轩开出一辆黑色的大奔驰,棹歌才恍悟,难怪刚才没找到他,原来今天他没开那辆红色的跑车,而是换了一辆车。他们大概在不同的场合都用不同的车吧,是她太孤陋寡闻了,棹歌一边一上车一边有些感慨地想着。

      一上车棹歌立刻还回了他的衣服,“还麻烦你过来接我,真不好意思。”

      楼亚轩接过衣服放到后座上,“没什么,反正顺路,我今天正好开会,所以去得也迟,宠玉给我打电话时我刚好才从公司出来。”

      棹歌没接话,一时间车厢内有些沉默。

      过了半晌,楼亚轩似乎不习惯这样的沉寂,侧头看看棹歌,开口问道:“你――每天都要打工?”

      棹歌点点头,是啊,他每次见她不是正在打工就是在打工的路上,她的确很忙啊。

      “我听宠玉说了,你的家境不太好,不过也别太辛苦了,你的脸色不太好看,是不是太累了?”

      “还好。”棹歌低了低头,眼睛转向车外,外面霓虹闪烁,正是这个城市街头最繁嚣的时候。

      “是不是我惹你不高兴了?你好像不太想和我说话。”楼亚轩还是那样微笑着,可是声音明显没了电话里的张扬,反而变得有些小心翼翼。

      “没有,我只是不太想说话,有点累。”棹歌说的这句倒是真话,刚才在店里的昏眩让她知道自己的体力已经快到极限,现在坐在平稳的车里倦意一阵阵地涌上来,确实没有心情和他聊天。

      楼亚轩看着棹歌,突然又伸手从后座拿过他的西装,“你睡会儿吧,看你的样子是累坏了,到了我叫你。”说着把西装放在棹歌怀里,示意她盖上。

      棹歌犹豫了一下,可是想到如果就这样倦恹恹地去唐家也不合适,所以便接受了楼亚轩的好意,盖上他的衣服阖眼而眠。在衣服上棹歌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味道很是清爽,并不讨人厌。

      棹歌没想到她居然就这样毫无防备地熟睡过去,她想大概是因为在潜意识里她压根儿没把楼亚轩当成一种威胁,所以睡得很快很沉。当她醒来时她发现车已经停了,可是似乎并不是停在唐家大宅里,而楼亚轩也不在驾驶座上,四周黑漆漆的,令她吓了一跳,急忙开门下车,却见楼亚轩正倚站在车外,点了一枝香烟,已经抽了一半。

      开门声惊动了楼亚轩,他看见棹歌出来,急忙掐了烟走过来,“你醒啦?呵呵,睡得还好吗?”

      “我们……”棹歌四下打量了一下周围,似乎是在一条十分安静的路边。

      “我看你睡得香就没叫你,我们快到唐家了,已经在山脚下,再开十分钟就到了。”楼亚轩指了指车后,棹歌才发现他们离盘山路并不远,这正是去唐家大宅的最后一段路。

      “谢谢。”棹歌真的感到有些过意不去,她不知道自己究竟睡了多久,他又等了多久,“现在几点了?”黑暗中她看不清楚电子表,只好问他。

      “快十点了。”

      天哪!棹歌吓了一跳,她居然一觉睡了一个半小时,从新街口开到这儿顶多半个多小时,他居然就在旁边硬等着她醒?棹歌一眼扫到扔在地上的几个烟头,暗暗皱了皱眉,这个男人在想什么?

      “那宠玉岂不是要急死了?我们迟到了一个多小时呢。”棹歌不禁猜想唐宠玉会不会以为她和他……

      “没事,我和宠玉说车坏了,要迟点去。上车吧,如果超过十点我们还没到,那宠玉可能真要打电话报警说我拐带美女了。”楼亚轩看着棹歌直笑,只是那笑容竟然令棹歌想起了唐宠玉,同样是毫无戒备,仿佛阳光一般耀眼的笑容,这样的笑容真的会让一直生活在阴影与黑暗中的人不由自主地心生嫉妒。

      棹歌深深地看了楼亚轩一眼,有个念头突然毫无预兆地冒了出来,令她随着他的笑也露出愉快的笑容。

      楼亚轩看着棹歌的笑容,眼睛蓦然张大了些,闪闪的有些光芒跳跃。他引着棹歌重新上车,继续前行。他一边发动车子,一边笑道:“现在的你看起来有精神多了,不像刚才那样好像随时都要昏过去似的。而且,你应该多笑笑,你笑起来很好看。”

      棹歌轻声向他道谢,真的冲着楼亚轩露出了一个十分愉快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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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他们到达唐家时,唐家的夜宴正是热闹时候,棹歌看了看自己身上的T恤牛仔,再看看身边楼亚轩的亚曼尼西装,不由有些却步,她不是羞怯于自己的寒酸,而是不想把自己摆到一个尴尬的境地。

      楼亚轩发现了她的迟疑,很快便察觉到她的顾虑,“呀,怪我,刚才应该先带你去换件衣服的。”他一拍脑袋有些懊恼,不过很快又笑了起来,“跟我来。”他一转身带着棹歌绕过大门朝唐宅的后门走去。

      在楼亚轩的召唤下,唐宠玉很快出现在他们面前,“你们真慢,再不来我可要派人去找你们了。”她娇嗔地挽住楼亚轩的手臂,倚在他身上半真半假的抱怨。

      “车坏了我也没办法,你也知道到你们家的那段路上根本打不到车,我叫了人来换车,可是那个给我送车的人不认路,下错了道口,绕了好大一圈才过来,哎!还害得棹歌也陪着我等了将近一个小时,让我真是不好意思。”楼亚轩两手一摊装得和真的一样,棹歌看着他,却见他趁宠玉不注意的时候冲她眨了眨眼睛,棹歌看着唐宠玉一脸深信不疑的样子,不禁牵扯嘴角淡淡一笑,男人说起谎来都是这样面不改色吗?

      “哎呀,那真是辛苦棹歌了,原想让她搭你便车,谁知道反而害她多走了这许多路,真是抱歉啊棹歌。”唐宠玉抱着楼亚轩的手臂冲着棹歌吐吐粉红的小舌头,一副顽皮可爱的模样。

      “没什么,麻烦楼先生去接我,反而是我不好意思呢。”棹歌十分礼貌客气地向楼亚轩点头致谢,完全的疏离客气。

      “叫什么楼先生,怪怪的,这么见外,你和宠玉是好姐妹,和我也就不用这么见外了,叫我亚轩就行。”楼亚轩说得很坦然,但唐宠玉的笑容却有些许收敛,棹歌敏锐地发现了宠玉情绪的细微变化,心头微微一动,她没想到楼亚轩对唐宠玉的影响力居然大到这种程度,连他的无心之语都可以影响她的情绪,她觉得这倒的确是件有趣的事情。

      “这……”棹歌特意转向唐宠玉,征求她的意见,宠玉的脸这才稍霁了些,“是啊,都不是外人,你就跟我一样叫亚轩或者轩哥吧。”

      棹歌点点头,却没当着唐宠玉的面叫出来,她知道女人的心很小,即使是粗枝大叶的唐宠玉遇上爱情也会变得敏感。

      在楼亚轩的提醒下,唐宠玉终于想起来自己被叫到后门来的目的,急忙拉着棹歌去了她的服装间。她们两人身材差不多,只是棹歌稍瘦弱些,宠玉的衣服棹歌倒也穿得,宠玉叫了自己的化妆师进来就先出去招呼客人了,那位手艺精湛的化妆师看了看棹歌,对她的容貌很是惊叹赞扬了一番,然后只是帮她淡淡地化了些薄妆,用那位具有艺术气质的化妆师的话来说,他在棹歌的脸上点上这些多余的脂粉纯粹是为了帮助棹歌向主人表示礼貌而已。

      不过,当棹歌站在穿衣镜前审视自己时,却觉得十分不自在,当然不是因为那几乎看不出来的薄妆,而是因为她身上的那件粉红色的小礼服,她不知道是因为宠玉挑得匆忙还是因为她衣柜里并没有别的色系的衣服,棹歌始终觉得身上的这件粉色小礼服并不太适合她,她觉得如此鲜嫩的颜色配上她简直像种讽刺。

      棹歌慢吞吞地走下楼,立刻就发现唐宠玉正忙着与围在他身边的一群人寒暄着,压根就没有注意到她的到来。棹歌走近人群,想跟唐宠玉打个招呼,但是人群一拨接着一拨,一直站在宠玉背后的她几乎成了一道影子,根本没有人理会。棹歌着实有些不解,唐宠玉今天非叫她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咦,棹歌,你下来啦,快来,我介绍你认识一个人。”等身边的人散得差不多了,唐宠玉才突然发现棹歌的存在,她立刻拉着她来到一个高大俊朗的男子身边,笑着把她推到那人面前。“哥,这就是我的救命恩人加好朋友――风棹歌,你说一定要见见,我可是千请万请才把她请来的,还特地让亚轩去接她,可不容易了。”

      棹歌微微一惊,眉头轻轻一动,这个人就是唐家长子唐伯昭?棹歌认真地审视着他,他的气度很是沉稳,看着她的眼神里带着研判和审视,似乎想看穿她所有的秘密,棹歌略低了低头朝唐宠玉的方向退了半步,似有怯怯之意,她知道对付不同的人得用不同的方法,争强或者是生存的必须,但示弱有时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手段。

      “谢谢你救了我妹妹,我叫你棹歌,不介意吧?”

      棹歌摇摇头,略抬了抬眼看向唐伯昭,却发现他也正看着她,嘴角挂上了一丝微笑,看起来温和了些。他张口似乎还想说什么,这时突然走过来一个微胖的中年人向他搭话,他立刻收敛了脸上的笑容,转身应对。棹歌微低着头,但耳朵竖得很尖,仔仔细细听着他说话,只听得他短短几句话中充满了冷漠的霸气,强势又冷静的一个男人,棹歌立刻便意识到他是个和楼亚轩完全不同的人,很危险,需要留神应对。

      棹歌正暗自打量着唐伯昭,却不料,正在与人说话的唐伯昭突然转过头看向她,一时间来不及回避,她愕然的目光便直直对上他的眼睛,他发现她在研究他了?棹歌微惊出一身冷汗,急忙略移了移目光,她暗思着,现下还是不要招惹他比较好吧,可是那双和唐冠华极为相像的冰冷的黑眸却一直注视着她,几乎令她心生怯意,不过也仅仅是几乎罢了。

      唐伯昭拿起一边侍者送来的酒,丢下那些围在他身边阿谀不绝的人众,走到棹歌面前送上一杯香槟,“上次你来我出国了,没来得及见到你,听宠玉说了你不少事情,一直以为你该是个像运动员似的女孩子,可是没想到居然瘦弱的像个林妹妹。”他再次打量了棹歌一下,无恶意的开了个玩笑。

      棹歌腼腆地抬头冲他笑笑,顺从地从他手上接过递来的酒,没喝,她其实不太喜欢别人递给她的食物,在黑街、夜总会这些地方待惯了的人,会本能地抗拒一些危险源。

      “听说今天晚上是宠玉强把你拉来的,真是不好意思,你在打工?”

      棹歌感到有些不悦,她实在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最近每个人最爱问她的都是这句话,打工是件很奇怪的事情吗?不是谁天生下来就是什么跨国企业的继承人,也不是谁都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像她,就只是出生在街头一个黑诊所里,一出生还差点因为肺炎而死掉。

      “是啊,刚才去接她时她刚请了假出来,看她的样子可能好久没好好休息过了,刚上车就睡着了。”楼亚轩突然从棹歌身后冒了出来,替她回答了唐伯昭的话。

      “没什么,我习惯了。”棹歌不自在地从两人中间向外挪了挪,在两个超过180cm身高的大男人之间站着,她觉得自己有点像是馅饼中间的那块,很有压迫感。

      “不要这么拘束,到了这儿就和到自己家一样,别客气。”唐伯昭一边说着一边伸手从棹歌手上拿走了她一直端着的酒杯,“就像是不喜欢喝酒就直接说,不用一直端着。”他的举动让棹歌颇感愕然,对他敏锐的观察力倍感戒慎。

      “你在哪里工作?”唐伯昭并不打算放过刚才的问题,看着棹歌依旧追问。

      “一些零工,没固定的地方。”

      “那岂不是很辛苦?”楼亚轩皱着眉头看着棹歌再次插话,“难怪你那么累了,作息时间不固定最容易疲劳。”

      “还好,习惯了。”棹歌不动声色,连眼皮都没瞟向楼亚轩,口中吐出的仍旧是千篇一律的答案。

      唐伯昭还想再问,可是棹歌却不想回答,转过头去寻找唐宠玉。“宠玉在那边看咱们好久了,我听她说想跟你跳舞的,你快过去吧。”棹歌出言提醒着楼亚轩,唐宠玉才是他今天晚上应该陪的人啊。

      唐伯昭也顺着棹歌的目光看向唐宠玉,冲着她露出一个宠溺的笑容,棹歌看着她的笑容咬了咬唇,这样一个男人,对别人冷情到连个嘴角都吝啬扯动,面对宠玉却肯付出这样的笑容,他应该是个很宠爱妹妹的哥哥吧?

      楼亚轩在棹歌的提醒下似乎也觉察到自己在这个角落逗留过久,转头朝棹歌抱歉地笑了笑便快步向唐宠玉走去,留下她独自面对唐伯昭。

      “有时间常来家里玩,我从小在国外长大,宠玉就像独女一样从来没个玩伴,你是她的好朋友,她非常喜欢你,我们一家都很欢迎你。”

      “谢谢唐先生。”棹歌微微颔首,表示感谢。

      唐伯昭听到棹歌的话眉头又皱了起来,棹歌发现他真的很喜欢皱眉头,而眉头皱起来的他看上去着实有些吓人,很浓的霸气就从他的眉宇间流泄出来,这时候他说的话有着不容人反驳的气势。

      “你就随着宠玉叫我一声哥哥吧。”言罢他紧紧盯着棹歌,示意她现在就叫。

      “唐……唐哥哥。”棹歌好半天才努力克制住自己掉头走人的冲动,有些别扭地在他的注视下叫了出来,脸孔因为努力克制情绪而微烫,淡淡泛红的脸庞看在别人眼里却像是在害羞一般!

      唐伯昭听着棹歌对他的称呼立刻满意的笑了,棹歌看着他,意识到这是一个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男人,棹歌暗自冷笑,他真是颇有乃父之风。

      唐家的夜宴终于在午夜十二点之后结束,而棹歌早已疲惫不堪,随便洗了个澡进了客房很快就沉入了黑甜乡,恍惚中好像隐约感觉有人打开过她的房门,可是她却没有丝毫力气睁开困倦已极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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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 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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