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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卖字不卖身 ...

  •   我叫林漫兴,不是芸安人。二十岁时离家出走到这里。现在跟这个叫柠子的女孩子住在一起。没有工作,靠写点稿子卖给杂志,赚点微薄稿费生活。

      这是我被第三次带到派出所时说的话。至于当时那个戴大盖帽的警察长什么模样,我是怎么都记不起来了。总之,我说,柠子她不是故意要和那个妇女打架的,是她先抢了我们的摊子,还谩骂我们小贱人,还蛮不讲理地抽了柠子几耳光……她真的没有先打人。

      警察依旧疾言厉色的盯着我,没撒谎?真的没撒谎?

      我端正了身子,以笃定的语气说,没撒谎,我保证。

      然后警察就摆了摆手说,行了行了,这次还是警告,若还跟人打架,再多钱也救不了她。不对,是你们。

      我把那两千块钱倏地掏出来,塞进警察的手里。三分钟后,我看到了柠子。

      我跟柠子一前一后走在大街上。她说,你根本就不该交那两千块钱,和白扔了没什么区别。你知道两千块可以买多少碗牛肉拉面么?

      那次她似乎赌气了,很郑重的表情。是我没见过的表情。

      我说,你若出不来,天上掉拉面都没意义。说完这句话,我没有看她,而是疾步走上前去,不再理会。

      我可以想象她那时的表情,一定是黯然酸楚的,一定写满了生活上的五味杂陈。

      我们一整天都没说话。

      翌日下午,当那个烫着螺丝卷的包租婆敲响我们的房门后,我才知道,我们已经欠了三个月的房租了。这些柠子没有跟我透露丝毫。我也开始理解,为何柠子在一周内会连续跟那老妪打架两次。柠子是想多摆出一个地摊儿,想多赚些钱。不巧那天碰到蛮横无理的老妪,仅仅为了争抢摊位儿,就打了起来。

      半夜,我辗转反侧。为房租,为柠子,更为自己,还有我们的明天,以及难以触及的未来。

      我立誓做期刊写手有一年了,写的稿子却寥寥无几,也都一一被退。四个月前,可能是阴错阳差抑或是运气关系,我终于过了人生中的第一篇稿子。3700百字。算是大稿子了。我当时兴奋不已,抱着柠子转了三圈,最后晕晕乎乎地倒在“天下第一床”上。

      我尖叫着告诉柠子说,3700字,千字三百。也就是最低一千块。终于可以挣稿费了。我还要继续写,继续投,要写很多很多稿子,赚很多很多钱,我还要出书。柠子,我还要出书。我要出书。

      我要出书。是的,这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还记得柠子问过我一个问题,如果有个书商跟你签约出书,但必须跟你“潜规则”,你干不干?

      我坚决否定,不干,谁爱干谁干。我就是饿死,也不卖自己。我是卖字不卖身。

      她捂住嘴笑起来,你还是没到那个想出书到发疯的程度,这个狂热度就跟想要当明星一个样。

      每当午夜梦回时,我总会想到她的这个问题,但心里依旧是同一个答案,不会。

      我要靠自己的文笔和努力来实现梦想。但我没有学历,没有工作。懒散,不喜欢劳动,只喜欢吃喝和睡觉。并且拒绝生活中所有与幻觉无关与现实沾染的东西。

      柠子是我在芸安这个陌生城市里唯一认识的人。唯一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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