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格达汗:蒙古、西藏等地,用它尊称最尊贵的君主。因为清代皇帝兼任蒙古大汗,所以当时蒙古地区把清帝称为博格达汗,西藏也跟着这么叫。准噶尔应该属于蒙古,虽然在乾隆二十年前并没有划入帝国的疆界(算不大安分的属国吧?),不过阿睦尔撒纳为了讨乾隆开心,也许也会沿用这个叫法。(这是我杜撰的)
(2)卫拉特法典:用蒙古忒铁语所写的一部法律,对全部蒙古族人都适用。据说是一部非常好的法典,现在世界法律史还有人在研究它。里面包括废止死刑,保护野生动物等内容,果然超前啊。
(3)粉侯,代指公主。
作者有话说
第113章 谁将明月照肝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