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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一个小番外 ...

  •   我叫平儿,是夏府的丫鬟。
      平儿这个名字是夫人起的,至于原本的名字早就记不清了。
      5岁,或者是4岁,谁知道呢,反正当年发了好大好大的洪水,死了很多人,我跟着邻居婶婶跟着逃难的人群来到了济南城。由于大家都是匆忙逃离家园,身上没有带多少食物和衣服,加上连日的雨水天气阴冷,在逃难的路上又有一些人病饿而死。幸好,终究是熬了下来。
      城外设了粥棚,比方我,一天能够领到两碗米汤两个馒头,足以活下去。半个月后,天气放晴,大家便陆陆续续的还乡了。大灾过后,遗留的问题很多,官府也没有不管不问。其中有一条措施就是将失去父母的女孩集中起来,洗洗干净,换上新衣服,送到城中富裕的人家做丫鬟。
      邻居婶婶本想带我回去,我没同意。在发大水的那天夜里,邻居叔叔也失踪了,邻居婶婶要独自一人抚养三个孩子已经是非常吃力,我不愿再给她增加负担了。
      然后,我就成了夏府的丫鬟。
      夏府人口非常简单,只有老爷、夫人和小姐三人。此外就只有我以及负责洗衣做饭的陈大娘。
      小姐是极聪慧的一个人,不管是什么,绝对是一学就会,一点就通。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女红厨艺样样精通。作为她的贴身丫鬟,我也跟着沾了光,学到了不少的东西。
      夫人常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以前我不是很理解这句话。不是有句话叫“腹有诗书气自华”吗,每当看到同龄女子整日斤斤计较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浪费青春,我便觉得老爷的教养方法才是正确的。
      不过最近,我却觉得夫人说的有些道理了。懂得多了,烦恼也就多了,纵然再有才华又如何,这个世界终究是男人的。说不得,还不如懵懵懂懂的过一辈子来的幸福。小姐及笙后开始有人上门提亲,我很为小姐抱不平,那些人,有些甚至连字都不会写,粗俗不堪,哪里配得上小姐啊。每当我在小姐面前抱怨的时候,小姐总是笑笑,没有说什么,于是,我便越发的忧郁了。
      然后,他出现了。
      黄公子,呃,或许连这个姓氏都是假的,路过济南的时候偶遇了在大明湖畔散步的我们。那人,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博学多识、谈吐风趣,而且看起来是个好人,再加上小姐对他一见倾心,我便允许他和小姐交往,顺便还在老爷夫人那里帮他们打掩护。
      那七天是小姐一生中最快乐的七天,浑身的光彩耀的人睁不开眼,我有些小小的郁闷,但也为他们暗暗祝福。
      谁知道,那家伙根本就是个混蛋。趁我不注意,占了小姐便宜不说,还连夜离开了,连只言片语都没有留下。小姐听到这个消息后,当时就晕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内里已经换了一个人。
      罢了罢了,小姐本就应是那天上的仙女,就此离开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占据小姐身躯的灵魂居然是男的。= = !!!
      按照他的说法,来自三百年后。不知道他是怎么适应的,反正刚开始的那近半个月我是别扭死了,后来看着看着也就习惯了。作为时不时的冒出句“我就是变态,请尽情鄙视我吧”的家伙,想法大概与旁人不同的吧,嘻嘻。
      总的来说,是一个单纯的人。是的,我要用“单纯”这个词来形容一个20多岁的男子。我才稍稍往边上引了引,他便把该说的不该说的都倒了出来。我抚额,看来今后身上的压力蛮大,一个不注意他就能被人家吃的骨头都不剩。
      到底是什么样的社会才能养出他这样的人。他说300年以后人们可以像鸟儿一样在天上飞,日行千里,住在数百公尺高的楼上。我相信他说的是真的,但是怎么也想象不出来。他有时会一脸嫌弃的说那个时代有多么多么的不好,有时却是满脸的得意,我很无语。不管怎么样,一个连普通人都能吃腻了大鱼大肉的时代应该是一个好时代吧。
      他经常向我吹嘘自己学富五车,念过硕、读过博。什么是硕、什么是博我不太清楚,但是自从我拿出琴,他拨弄两声,没好意思继续弹,拿出画纸,没敢动笔,写的字像狗爬,围棋水的一塌糊涂后,再也不好意思在我面前吹嘘了。既然他现在用着小姐的身体,我完全无法容忍他如此的不学无术。幸好,手感什么的还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加强后,勉强能够见人了。至于绣花什么的就完全不用想了,我完全理解,也就没有强人所难。令人诧异的是,他居然有一手的好厨艺,问了一下才知道,300年后居然是男子下厨,天哪,太神奇了。
      春风一度的后果是小姐的肚子里居然有了孩子。如果是小姐的话,一定会选择生下来的,就算有怨、有恨,毕竟还有爱。他居然也选择生下来,着实令我奇怪。按照我的想法,他应该立马跑到药店去买堕胎药才对。不过也好,得知那个确诊的消息已经一个月了,我也对那个犹在肚子里的孩子开始有了小小的期待。
      不知道到底是小少爷呢还是小小姐。我觉得小少爷的话比较好,而他却万分希望是小小姐,说是不管是文静的还是活泼的小女孩都比较,呃,萌。好吧,好吧,果然是头脑简单的人的想法。
      如果是一般的人家,作为孩子的母亲,这个时候会为未来的孩子做点小衣服什么的。既然完全指望不上他,只好由我来了。另外,在他的指导下,我为未来的小少爷或者小小姐做了两个大的玩具熊。傻傻的,好可爱。原本我打算抽空的时候给自己再做一个,谁知道,他刚刚接过玩具熊就直接抱了一个给我说是礼物,真是……
      城里人多嘴杂,为了尽可能的减少流言蜚语,老爷决定将他送到乡下去。有一年都没有去乡下了呢,到时候一定要叫阿牛哥带我去抓兔子去。还是算了,他太粗心了,完全靠不住,我还是好好看着他,免得有什么意外。
      对了,他的名字是赵一,呃,真是一个简单的名字,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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